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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魔君神荼是个断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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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三月,桃李纷纷,占断春风。
我在紫牧棺材铺的后院,光着脚,踩在硕大的木盆里,浆洗衣物。这间铺子请了当世最有名的工匠帮忙设计,后院回廊层层叠叠甚有韵味,院子中央的池子里养了一块太湖石,从城外引来活水,短短几日便长了片片青苔,若是此时再加上几名手持团扇扑蝴蝶的小姐丫鬟,就活脱脱的成了一出样板戏。
本来我也是如此打算,扑扑蝴蝶喂喂鱼,做个病人该有的样子,可紫牧却说,洗衣服能够锻炼我的协调能力,让我更快的适应这个身体。
紫牧是我的弟弟,长了一张和我五年前一模一样的脸。
我叫商九离,我的父亲是商子烈,对,青州商家的商子烈,商家祖上师从太乙真人,和太乙门算来也是同宗,在青州名望颇高,老爷子商仁王画的驱鬼符咒威力无比,是居家旅行杀人保命必备利器。我的父亲是老爷子的大儿子,天分颇高,被族中寄予厚望,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他遇到我母亲之前。
我母亲家是不入流的幻术师,幻术师这个职业虽然罕见,但是法术单一,用处不怎么广泛,这样我深深感到,选择一个主流专业是多么重要。更加遗憾的是,我的母亲没有太多慧根,并没有掌握这门手艺,芳龄二十,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琴师。
若是将父亲与母亲的相爱比作天雷勾动地火,那么随之而来的家族反对就像是末日的海啸席卷过来。族人想尽一切办法将二人分开,甚至将父亲软禁起来,在族中找了一名品貌相当的女子硬生生的逼了他拜堂成亲,父亲在大婚之夜趁守卫不备逃了出来,随后带了我的母亲一躲就是十年,后来正邪大战,族中召我父亲回去,他若出战便应允我母女认祖归宗,后来,他与魔君神荼大战三天三夜,被神荼一剑穿心,死了个彻底。那年我母成了新寡,老爷子以我母亲未和父亲拜堂的理由,不准她入门,老爷子重男轻女的思想很是严重,身为女子的我自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当时母亲肚中已经怀了弟弟,她没有声张,刚刚两个月,也没被看出来,她便带了我在凡间寻了一间茅屋住下,八个月后我有了个弟弟,不过,母亲在恢复元气之后就将弟弟送与了一户农家。我很不明白母亲这样做的目的,后来舅舅花祈告诉我,商家素来重男轻女,可紫牧是一个私生子,终究上不得台面,不过若被商家带回去,难保不会利用你父亲与魔教的仇恨,训练成杀人工具。又或者,他们把你母亲也杀掉,算在魔教头上,让你们的仇恨彻底的不共戴天。我觉得舅舅说的很有道理,因为送走紫牧之后母亲就把她自己吊在了房梁上,没给商家留下任何机会。那一日天降大雨,舅舅找到我们时,母亲刚刚变凉。
我七岁那年死了爹娘,没了弟弟,跟着舅舅四处闯荡,不过舅舅所学有限,若是跟着他长大,到现在我充其量是个会幻术的琴师,不过老天到底是怜我的,不忍看我就这样和舅昏昏噩噩的混过余生,为我的人生安排了第一个转折,也不知幸是不幸。
那年我跟随舅舅在茶楼弹琴卖唱,救下了被人追杀的云汐,其实我只是趁杀手不注意,举着板凳在后面给了他一下而已,便成了云汐的救命恩人。后来的交谈中知道云汐是逐鹿人士,家中独子,但是偏房几位表兄欲杀他夺权,他此番准备上青华拜入太乙门学艺。当然后来很久我才知道,他口中的稍有家产是稍有多少,云家在逐鹿就像商家在青州,只是我和舅舅一样孤陋寡闻而已。
舅舅觉得女孩子学些本领也是必要,在这个世上活的太过辛苦,想要任性也是需要本钱的,即便混不成什么人物,也不要像我母亲那样被人家欺负到家,便托了云汐将我一同带上了青华,直到五年前我坠崖身亡为止,我还是很感谢舅舅的英明决断。
我一直认为我和紫牧这一世注定分离,不过老天爷还是有那么一点良心的,母亲在怀紫牧的时候父亲道法已经大成,紫牧在娘胎里便占了三分仙气,出生之后体内灵气颇丰,幼年时不巧被下山云游的太乙门真人误当做了天地灵物幻化人形,就把他带回门中,养在了归魂楼内,我被关在归魂楼时依稀见过他一面,好像是有个小娃扯着我的袖子叫姐姐,不过当时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对周遭没有太多的关注。后来我一剑劈了归魂楼,他也趁机逃了出来,缘真是妙不可言。
五年前我跳下须弥台的前三天,舅舅替我卜了一挂,卦相大凶,当下舅舅收拾了东西赶赴青华,紧走慢走还是晚了一步,在山脚下发现了抱着我尸体大哭的紫牧。
我跳下须弥台本应就此魂飞魄散,紫牧废了一身先天功力固定我的元神,也因此这一世只能做个凡人,我恢复神智不等元神稳定,便强行分了一魂一魄缚于紫牧的魂魄之上,护他周全。
舅舅年少时带着母亲闯荡江湖,不小心沾惹了几个小门派争斗,被人追杀,万幸路过的神荼救了二人,舅舅和母亲在桃止山上住了一段时间,与神荼交情颇深,后来母亲嫁与父亲,而正邪大战父亲又被神荼所杀,虽然舅舅明白神荼身为魔尊身不由己,但归根结底是导致母亲丧命的祸首,在心里还是怨恨他的,此番我已死的不能再死,普天之下也只有神荼兴许能救我一救,舅舅终于拉下了脸面,带着我的尸身和紫牧来到了桃止山的重阴洞。
神荼对于我的到来很是激动,一些魔教古籍上所记秘术终于有了实验的机会。在他埋首书册三日后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将我的魂魄从九幽黄泉勾了回来,而此时我的尸体已经烂的招了苍蝇,我觉得,若是让魂魄重新回到我原来的身体,那么在余下的生命中,本道姑就要顶着那张泔水脸面对世人,我自认没那种勇气,而且也怕惊吓着旁人,于是我索性做了一只鬼魂,整日在桃止山上四处游荡。
魔教的弟子们神经很是坚强,又或许他们本身就是妖魔邪祟,并没将我这区区一只新鬼放在眼里,我在这山上山下飘来荡去倒也不用担心吓着他们,只不过有一点很不方便。鬼做久了便不习惯走门,每每进入一个房间我直接穿墙而过,自然也忘记了敲门。一次夜间我在教中闲逛,忽来一股山风将我吹进舅舅的房间,我尚未站稳就被一股力量扇回了墙外,我只来的及向床铺匆匆一瞥,幔帐之后我依稀看到了神荼的那张黑脸。第二天清晨,神荼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只老凤凰精,借助他的涅槃之力为我重塑身体。不过这个过程很不简单,一等就是四年,当我的魂魄重归躯体,我已经死了五年。
舅舅自幼疼我,依他的的意思是太乙门把我逼死这件事情不能这么便宜了他们,他便找了神荼,要他魔军压境为我讨回公道,我觉得甚是没什么脸面,就像小孩子打架输了就回家找爹娘,爹娘打输了就再找爹娘的爹娘……爹爹娘娘无穷尽矣……脸都丢回姥姥家。还好神荼虽然和舅舅断袖情深,可是没有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失了心智,他把舅舅挥舞的拳头攥在手中,另一只还有瑕整整舅舅微微有些凌乱的衣领,自从我在舅舅房中撞见他之后,他就不怎么避讳我了。
神荼拿眼角扫了挂在房梁上的我一眼,略微思索了一下:“我魔教倒是有些魂魄修炼的典籍,以前一直不曾用上。”
“你是说要收九离为徒?”舅舅晶亮的眼睛盯着神荼。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我曾经答应过某人,此生绝不收徒。”神荼玩味的看着舅舅,后者的脸上迅速浮起一团红晕,“这个徒弟我就替师父收了吧。”
此时神荼的师父,魔君真黄尚未离世,只是闭关多年,若是能够成功渡劫,修成劫后金身,离着大圆满境界自是进了一步。
“我这样算是认贼做父吧。”我果然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领,话一出口,屋内瞬间安静,气氛很是尴尬。舅舅紧张的看着神荼,手中一紧,杯中的茶洒了三滴。
神荼不紧不慢的把他手中的茶接了过去,抬头对上我的目光,良久,我们相视一笑,我一使力,从窗口荡了出去。
我经历了生死,心性与从前大不相同。我生前一心偏着向着师门,最后却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下场,父亲虽为神荼所杀,但也是老爷子先开出了条件,而此番神荼又与我有救命之恩,我们之间的恩怨算是彻底说不清楚了。
第二日我在魔君闭关的洞口摆起了香案,行了三跪九叩拜师之礼,和神荼做起了师兄妹。
桃止山上的生活甚是热闹,每日上午我盯着紫牧读书写字,下午四处晃荡,或许看人打架,或许看人赌色子,两月之后,我的赌术日益精湛,当然我从没告诉过他们,我可以透过盖碗看到下面的骰子是几点。半年之后,师父闭关的地方传来消息,一好一坏,坏消息是我的便宜师父渡劫失败,魂归九泉。好消息是他离世后仙力弥漫在山间,飘荡不散,久而久之形成结界,挡住了下山之路,而神荼感到颇为棘手,他说:“你与我们修行方式不同,或许能够将师父的仙力炼化,若真是如此,也不枉你叫他一句师父。”之后我就成了桃止山上修为第二高的人,我想,现在让我再碰到罗罗鸟,应该不会让他欺负的那样惨了。
神荼继承了师父的衣钵,有魔尊升为了魔君,而我作为他的师妹也搭了这趟顺风车,虽然没有实权,但是尊位还是有的,教中上下尊我一声九离魔尊,除了创教魔尊之外,我成了魔教历史上晋升最快之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闹不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的身体是老凤凰借助涅槃之术凝结的妖身,而我的元神是紫牧耗尽一身纯阳之气帮我凝结,我又常能脱离肉身,以魂魄状态四处游走。我的修为中既有三清道法,又有魔教秘术,而且其间我又和舅舅学了几招幻术……
我把我的困惑说与紫牧,他想了一会儿说:“这样也挺好,若别人用驱鬼的法术攻击你,你就用三清道法,若是别人用妖术,那你就用魔教秘术打他,不管如何,你总是有应对方法的。”紫牧的话深得我心,由此可见,在乱世中做个全才是多么占便宜。
紫牧颇有经商天赋,在我的状况稳定之后便离开了桃止山,偷偷当了我的随身佩剑,开了这间棺材铺。
天界之门关闭之后阎王殿的鬼差也不见了踪迹,若是寿终正寝便能够饮下孟婆汤顺利进入轮回,转世投胎。可是横死之人却没人来勾魂,只得在酆都城内飘荡,何时消磨掉一身业力,方可再入轮回。很多事情就如同这勾魂鬼差,平日里见他甚是不喜,可一旦鬼差罢工,作为一只新鬼,很没有归属感,所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死了,魂却没鬼来勾,生不能死不得,连转世投胎也变成了奢望。
紫牧身上有我的一魂一魄,得以能够看见在凡间游荡的荒魂,这个孩子甚是机灵,用两个馒头施舍了一个落魄和尚,跟他学了几句超度经文,在桃止山下的城中开了这间棺材铺,卖卖棺材,渡渡亡魂,以服务周到,法术高超享誉姑瑶城,渐渐地名声传至外地,有很多人慕名前来,请他超度亡魂,来的人多了,城中客栈有限,住宿倒成了问题,索性紫牧在棺材铺楼上开起了客栈,并且逐步向餐饮业□□业进军。
我提着身上的绫罗绸缎,从木盆中出来,扶了扶头上的纯金步摇,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叮当作响。
我生前不太喜欢在身上挂这些贵重金属,一来和我的清修身份不符,二来我也没钱。太乙门人大多都是有家世背景之人,虽比不上云汐他们家,但也不是一般小门小户,像我这种无家世无背景也没钱的,已是门中个案,门中弟子入门后先要在白虎堂修习五年基本道法,再由各堂挑选天资聪颖的自行培养。而我占了云汐的光,跳过了这一步,直接拜了当时的青龙堂首座也是现在的掌门青冥为师,师父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闭关,每次趁他出关之后匆匆见上几面,大多是请教修炼上的问题,常忘了要他给我加月钱,显然师父也忽略了这个问题。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接受云汐的救济。
我最为熟悉的两个的男人都是骚包类型,差别在于,紫牧是明骚,头戴束发金冠,金袍金鞋,手拿鎏金算盘,唇红齿白,俨然财神座前金童降世临凡。而云汐则是闷骚,那时在青华山上,我们穿的都是师门统一发的道袍,只是有四种颜色供选择:月牙白,藏青,明黄和豆绿,布料就是普通麻布,长老和堂主穿的要比我们好上一些。
有一阵子我们练习小擒拿手,两人一组,互相揪着脖领撕扯,严重考验了道袍的质量,那时,我们的衣服消耗的无比的快。不过云汐则是个意外,有很长时间我很疑惑,一致认为他的对手太过手下留情。后来一次,我俩在半山采药,适逢天降大雨,我穿的很是单薄,他便把外袍借了与我,我才发现云汐天才在外袍的内侧绷了一层同色云锦暗纹绸缎。
我捧着这件败絮其外金玉其中的道袍,大脑有些短路。
“你不觉得道袍的料子太粗么?”他扯着我的袖子,又拿了自己云锦的中衣作比较,一脸正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