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回到了她生活的那个城市,我去了李家,我曾从李家嫁出去。早就是李家的“半个女儿”,如今李念不在了,他们是李念的父母,他们给我“一个朋友”,如今我还他们“一个女儿”。 我去了那个我们曾经相拥而眠的卧室,还是老样子,她的书,我送她的人偶都还在那里。我坐在她做过的椅子上,随手拿起那本《追风筝的人》,里面掉出一把钥匙。我猜是桌上那个小笔记本的钥匙,我打开了那个笔记本…… 本子撞到桌角,然后翻了一个身落在地上,光线照出它击起的微量灰尘。它张开着躺在地上,似乎感受到它的寂寞,窗外突然吹来一阵秋风,风吹的纸页一页一页的翻过。 前面的每一页都被写的满满的,非常工整,因为每一行都是相同的话。 “我是女生,我喜欢男生。我是女生,我喜欢男生。” “我是女生,我喜欢男生。我是女生,我喜欢男生。” “我是女生,我喜欢男生。我是女生,我喜欢男生。” …… 而最后一页上只有几句稀疏的英文,但写下那些话得人,似乎像把那些句子镌刻成永恒一样,那样的用力,而最后一个单词却极轻,似乎它的主人已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Jesus, forgive me! I love her so much, so 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