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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摇身一变为小偷 “站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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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边走,一边手里捧着老妇送我们的干粮吃着。这干粮,就是几个馒头(没馅的),加上几个大饼(贼硬的)。哎,能吃就行了,还挑什么呢?(PS:是你在嫌弃别人的东西才对吧。)
走了一路,也吃了一路。此刻,我们站在“天香镇”的牌匾下。电视上,我们常常看到那些热闹的街道,倒不然,现在却真的置身在古代的镇上了。这个镇因为离临都近,所以,也很是热闹。
我们走在街道上,时不时地有人驻足“观赏”我们,可能,他们没见过背着现代旅行背包的人吧。
虹歌捂了捂肚子:“云蕾,我饿了。”
“天呐!你才刚吃了两个大饼诶!”
她装出可怜的眼神,望向我:“这东西根本就不能填饱肚子。”
那又没办法,我们身上又没有银子或者铜钱,怎么买吃的呢!对了,我们身上可有金银打造的饰物,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脖子上的银项链:“嘿嘿嘿,你能不能把你的银项链当了,这样,我们就有饭吃了。”
她慌忙护住自己的脖子:“不行不行,这可是我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的!那你把你手上的水晶手链或者是你脖子上的彩金项链当了不就成了,反正,你有两样呢!”
“哇靠!敢打我东西的主意!找死啊!不行!这彩金是我姐姐送我的礼物,这水晶就不用说了,不但贵,而且很难买,每一样都珍贵无比!我才不当!”我也死死地护住自己的脖子。
我们相互看了看对方,都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在这陌生的环境里,连吃饭都觉得是奢侈,我们该怎么生活呢?
“云蕾啊,你看过那么多穿越类的小说,有没有提到我们这种情况的?”
我托腮想了想:“人家穿过去,不是皇妃就是公主,或是江湖大侠什么的,而我们什么都不是。”
“那有没有什么快速赚钱的方法啊?”她不死心地继续问。
“赚钱的方法多了,不过,就我们这脑袋能想出什么呢?不过,看的书中,最多的就是青楼啊什么的,总不能让我们两个黄花大闺女去那种恶心的地方赚钱吧!”
“说的也是。那你平时鬼点子不是那么多啊,帮忙想想啦。”
哎,一到紧要关头,就自己拿不定注意,让我替她想办法。“呃,坑蒙拐骗,怎么样?”
“怎么坑?怎么骗?”虹歌来了兴趣,果真跟我是一路货色,只要是比较邪恶的想法,一定入得了我们的脑。
“我先把你的手给打肿,之后呢,你在路上随便撞到个人,就说是他干的,让他来出医药费啊精神损失费啊什么的,这就是所谓的‘仙人跳’了。应该能用的。”
她抛给我个卫生球:“拜托,能不能别这么极端啊!这么自残的想法你也想得出,绝了!”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啦。哈哈哈哈哈……”
她叹了口气:“这法子不通,你再想个别的。”
“那只剩下偷了。”我脑子暂时转不过弯了,想来想去,除了不出卖自己外,就这才是最快拿到钱的方法。
“你这方法能行嘛?”虹歌将信将疑地看着我。
“不行也得行,如果偷不到,就去抢,除了这些,你认为还有更快的办法吗?”她摇了摇头,虽然不同意我的想法,但是,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可行了。
我把背包往她手上一放,把她拉到了角落:“我先去试试看,如果不小心被抓了,我们就逃。”交代完毕之后,我就华丽丽地朝着小偷这份“工作”,行动了。
我在街道上挑着人,不行,这个瘦骨嶙峋,万一没摸到他的钱包,摸到他的身体就完蛋了;这个女的还可以,但是我穿的是男装,难保她不会说我非礼她;这个呢?小孩子一个,八成也没什么钱。远远的,我看见一个肥头大耳,走路很费力,穿着打扮都像是富有人家的一个傻大个,嘿嘿嘿,这倒是个“好目标”。
我仔细端详他的腰间,电视上古代人的钱袋和玉佩不都是挂在腰上的吗?找到了!在他的右侧有一包鼓鼓的东西,不用猜,一定是钱包!还有一块翠绿色的玉佩,哇哈哈,一定值不少钱!
我学着电视里小偷的动作,匆匆赶过去,撞在了他身上,一个手快,就把他的钱包连同玉佩给扯了下来,果真他没绑得太紧,一下子,我就得手了。
“好你个小无赖!竟然撞你爷爷!”丫的,竟然是个不好惹的主!
“大爷,对不起,我肚子痛,急于找大夫,就没顾着身边的人。小的给您道歉了。”此时,我还向他鞠躬哈腰的。
他看我对他道歉,还一副很狗腿的样,就挥了挥手,表示自己不在意,让我走。呵呵,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用在他身上特合适。
我快步跑向虹歌的地方:“虹歌!快跑!等会他就要发现了!”我接过她递给我的背包,往身上一背,两个人就像踩着风火轮一样,向前跑去。
“站住!你个小偷!”傻大个发现了!
“妈的!发现了!再跑快点!”转头对虹歌说道,我们跑的速度明显比刚才快了不少。
“你们这两个小偷!给大爷我站住!”那个傻大头还真执着,我们都跑了差不多半条街了,竟然还在追我们,该死的!
“怎么办?分开跑?”虹歌一急,脑子里就装浆糊。
“不行!这古代就我们两个人,一分开,八成连活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边跑边对着她说。
一道寒光向我们闪来,让我们顿时措施不及,当场就立在了原处。我抬眼看去,那人正一手执剑,将我们挡住,虽然我不懂武功,但这杀气,我还是了解一点的。
这么快就被逮了,还没享受过呢,真是扫兴!
待那人与我的眼光相对时,愣在了原地,随后,又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向了我,一脸震惊。
神经病!看毛啊看,姐姐我长得国色天香倒是不错,但不至于死死地盯着我。
后面那个傻大个已经追得差不多了,可能是体型的关系,在不远处,双手托着膝盖,拼命地大口喘气。
虹歌大人这时发话了:“让开!”
那拿剑的人看向了虹歌,手一抖,把剑掉了下来。
趁这时候,我忙抓起虹歌的手,继续向前跑。那傻大个看我们继续跑了,还想追,可看他那个样子,恐怕再跑几步,都会跌倒,嘿嘿嘿。
才几秒钟的时间,那拿剑的人把剑捡起来,放进了刀鞘。用轻功飞到了我们的面前,再次挡住了我们。
“丫的!有武功了不起啊!会轻功了不起啊!”可恶!都是他,害得原本被我们甩掉的傻大个又追了上来。
“小姐,请你们随清明去一个地方。”清明?应该是他的名字。这名字不错: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呵呵,真搞笑。
“干嘛!我们又不认识你!凭什么跟你走!”显然,我们被他围堵了两次的事,让虹歌发飙了。
傻大个这时已跑到我们身后:“谢谢……这位大侠,把这两个……毛贼给……我拦住。”傻大个,你个白痴!我在心里严重鄙视你!
说完,他就把他那肥腻腻的猪爪拍在了我的肩上,妈的!好重!
“好你个小毛贼!把东西还给我!”他怒气冲天地吼出这句话。
身旁的虹歌死死地盯着那个叫清明的人,似在指责他拦住我们,阻止我们开溜。而我则嫌恶地拍掉那猪爪:“把你的爪子给本姑奶奶拿开!”
“啊?姑奶奶?你们是女的?”那傻大个现在还不清楚我们的性别么?他想了想,随即眯起那根本就是一条线的眼睛,笑道:“这就好!爷爷我把你们卖到青楼去!这样还能赚钱呢!”
这下,我们真的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