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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们一行数人已站在山下,距离甬道百米左右就是梦庐。谢太太,我想,她是很遗憾没有人叫她“章谢氏”吧,满脸犹豫挣扎之色,嗫嚅着说:“这个,感谢您的好意。不过,”
我相信过不了一时半刻,一份关于谢谨与我的,详细的个人报告就会送至高氏的书桌上,供高崇则先生阅读。
或是取舍。
毕竟大仟世界,有的是人趋炎附势。高氏,断没有必要委屈自己的独生子,与一名富商的外室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做朋友。
只要我在这个世界上一日,这个名头就会与我如影随形。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将被人评品,议论。且欢乐吧,我是个放得开,玩得起的人。我于是大声提出请求:“妈妈,我要和哥哥去玩。”
哥哥,也就是高少,不象个素日没有见过妹妹的人。但他腿残了,必不愿意再见到从前的朋友。年轻人嘛,只要活着,就会有感觉到寂寞那一天。难得有个象我这样活泼可爱的妹妹愿意陪他玩。这算什么,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没鱼虾也好?”
高少把我护到了他的羽翼后头,自从来到这世界,我第一次遗憾,我穿到的是一具六岁女童的身子。若我这一世的躯体是一个大好男儿,那么,我定能成为高少的左膀右臂。让他离不得,少不了。
我再也懒得看梦庐一眼,一溜烟的跟在轮椅一侧,赵大,赵二,看得出是极稳妥极可靠,也是极忠心的人。他们很乐意看见自己的少爷重展欢颜,哪怕这微笑只是唇角的一丝丝。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高少。
赵大与赵二把我们放在一个开满鲜花的山坡上,然后就隐身不见。
“叫我哥哥就好。”
我的哥哥都是贵人,不是皇家人,就是世家候。想他高氏,不过是商沽之徒,在我天朝,是连品阶也没有的人。商家之子岂能妄称吾兄?
且放过他。
我甜蜜的笑着说:“我叫谢芷兰,
“兰兰?”高少迟疑一下说:“我是高沐海。”
沐字辈?不是。沐海低声解释说:“是我母亲给我取的,是在她的遗物里发现的。写在一张纸上,所以取名为沐海。”
沐海看上去颇为困惑,“我父亲从没主动邀请过别人去高家影院。”
未必,一定有请。比如装修影院的华纳士。但女人----我六岁的面孔帮我渡过难关。沐海摸了摸坐在青草地上的我的头,微笑着不再说话。
彼时山风正好,芳草鲜绿,红顶青瓦白墙的小楼,在山林间若隐若现。说起来,我们离开梦庐也不是很远,但象是有拉开整整一个十年。那些曾有的旧事,谋算。第一次从我的脑海中飞快的逃离。我见识到新鲜的人与事,开始寻找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哥,你能带我去影院看看吗?”
“虽然你爸爸是好意,但母亲不会去的。她喜欢安静的生活。”我说完这句在心里补充道:不是不去,是不能现在去。姿势拿捏得越好,价钱才会越高。这个价码,不一定会是钱,房产,亦或实物。对高崇则这样的男人来说,不管他今天邀请谢谨前去做客的目的是什么,能从他手里捞到一个印象,甚至一份人情,不管是人欠他,还是他欠人,就都是胜利。如果谢谨敢坏了这份大计。
啧,有可能。就象娘曾经说过:出来混的,迟早都要还的。
她耸着肩膀笑说,谁知道是几时嫡房正室就会摆出架子,将我们娘俩儿杀伐殆尽。所以啊,享乐要趁早。说这话时娘醉了,打烂了房间里大半的陈设。那一年我十一,第一次我感觉到,在华美的锦袍下蠕动的虫蚤,是怎样扰乱甚至毁坏了生活本身。
爹爹苍白了脸,嘴里不停的说:我不晓得她在乎的,我真的不晓得。
爹爹脸色灰败,下巴上全是青青的胡渣。他搂了我守在门前,一大一小,我们俩似两只惊惶的兔子,眼巴巴的看着眼前的女人发疯。
真相是什么?真相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会比较快乐。”
果然,听完我的话,沐海的脸色缓和很多。他容色平静的看我一眼说道:“你有时真不像个六岁的孩子。”
“快七岁了。就差两个月。”
“能去吗?”我渴望的看着沐海。低声下气的恳求说:“今天下午四点,在微风广场,有糖仔仔的表演。”
从报媒的边边角角看来的,所谓糖仔仔是指三个恶心的大男人装饰成糖果的样子,扭着尼股唱:糖啊糖啊,仔啊仔啊。
下面一群小孩抽了疯似的喜欢。这样的蠢事我也曾做过,在皇家书院,小十一带着年岁大小不一的各色人等,从书院的狗洞里爬出,只为了观看菊花六郎的一场堂会。
菊花六郎最擅长武打,在孩子们心里,有通天彻底之能。
因为逃课,我们一行数人被通通拎到书院门口受罚。书院的山长,十年前的状元公,素日是最最温文和气的一个。冷凝了脸,淡然说:“菊花六郎是吧,十二以上的男子都和我到隔壁去。”
小十一也去了。去的时候兴致勃勃,回来的时候面如死灰。活象一只被利刀劈开过的青菜。
“不许问我。”小十一对我低声怒吼道,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但很难得的,头一回,他没有为自己的劣行顽抗到底,而是低声下气哄我,甚至还把他最最喜欢的熊仔布袋给了我作礼物。
那只熊仔布袋,在我六岁时,曾被我灌满了沙,整只掼在小十一的头顶上。咕冬一声,小十一象根桩子似的,扑的一声倒在了地上。侍卫,嬷嬷,呼天抢地的扑了上去。小十一一朝得势醒来,象疯子似的将我双手倒剪。却最终没有出手给我一记。
“你这个疯女人,傻子,笨蛋,蠢货,猪头。”小十一恼起来,就会这般对我恶语相向。不知我走后,小十一可曾找到另外一个姑娘。
我把头伏在车窗的边沿。
猎马如电,好风烈烈,风景如画。无论是在哪一个世界中,骄阳丽日,山川河流,岁岁年年,上演的永远是朝花夕拾,伤春悲秋。不同的,只是站在河边的人,和逝去的岁月。那些关于个人的记忆,会随着生命的消亡,而湮没在风雨中。
谁还会记得谁一辈子?
所以,高守则的故事,我是不信的。
沐海,这可怜的孩子,紧挨在我身边。暴躁的对我吼道:“笨蛋,坐进来,这是在城里。也不怕头被刮掉。”
城市,阔大奢糜,在清晨十点的艳阳里,散发着醉人的气息。
飞闪而过的绿色林荫道,溢彩流金,一个女人,在迎面扑来的一辆车上懒洋洋的唱道:“喔,我这颗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