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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 ...

  •   阿谀是需要技巧的。晁错击鼓,就是用对了法子,使大了力,错估了阿瞒的心胸和酒宴的情势。到最后自取其祸,枉送了性命。

      我,当然,不会错到这个份上。

      适才我已经瞧明白了。春澜亭地势高远,非人力推送,高少不能及。象他这样的身份,身边定然是有仆佣的。但此时独坐此地,无非是因为仆佣被他赶走。

      可送他上来的,真是佣人吗?哪个佣人,会在主子大发雷霆,被人挖苦,乃至动手动脚甚至险些摔倒的时候,还隐在一边无动于衷?

      是不想要命,还是不想要饭碗?

      如果不是佣人,那么那个人一定与高少至为亲近。笃定我一介六岁女童,不过逞口舌之利,翻不起风浪。绝不能伤到高少半分!

      除了高崇则先生,这个人选我不再做他想。

      象高先生那样身居高位的人,素来是深谋远虑,果敢有识,断不会因身有残肢就轻易放弃理想,追求,或是信念。

      但伤的那个人是他儿子,他不能鄙弃对方的软弱,更不能把心中的不耐大声的说出来。只因一点点慈父心肠,便只能等。

      对于一个位高权重精明有手段事业宏大的人来说,这样的煎熬,无异是桩痛苦。因为这类人最擅长做的事,就是刮骨清毒。他怎会有耐烦等呢?他万料不到,或是深深懊恼的正是自己那英明神武的血脉,为何不能在子孙的精神气上有所体现呢。

      与其坐而待等,还不如直接换人。这世上,曾有多少太子,正因这源于父亲的一点点失望,而最终失去了帝位,甚至生命。

      高少还小,想不了这么深远。

      我只见高少双颊有汗珠滚落,人却迟迟不能起身。

      再狠的话都说了,此时的我,当然不会在乎些许温言软语,我于是上前,蹲伏在高少膝前,仰头说道:“哥哥。”

      我喊得好不恶心。

      “我不是在报复你昨天对我不好,昨天我家老佣人黄妈妈摔断了腿,我早上出来为黄妈寻药,遇到你向你求救。你没有答应我,我虽然哭了,但是我心里并没有真正怪你。毕竟在昨天之前,你我只是陌生人。你自然不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更没有帮助我的义务。可是昨晚我回家,我看到黄妈妈正跳下床,努力走路。哪怕她此时只有一条腿呢,她也没有说放弃。”

      “哥哥,你还年轻,难道你就不如一个老人?”

      “娘亲曾说,蝼蚁尚且偷生,越是艰难,就越要活着。因为只有活着,好好的,不管是一条腿,还是一只手。只有活着,还才看见未来,是不是真的就如同自己想像中的那样灰暗,那样不堪。而只有活着,才会机会,在万险丛中,真正找到温暖,学会微笑。这世上虽然不如意之事居十之八九,可那一分美满,就值得让人期待。”

      “哥哥。来。”

      高少站起来了。一条腿颤颤巍巍的,空空的一只裤管晃悠悠的在风中飘荡。泪珠滚滚,从他颊上滚落。

      “哥哥,不哭,不哭。”我踮起脚,用手为高少拭泪。哪里够得着,高少仰着头躲我,身后,有一只大手伸过来扶紧了他。那只手宽大厚实绵软,骨节分明,据相书上讲,是个有福泽的。

      “爸爸。”高少扶了高崇则的肩膀放声痛哭。

      “好儿子。”

      我被夹在三只半象腿中间,抱了一阵,又放开。放开,再抱上。这二人上演父子相惜,倒把我困住了。这裤管不用白不用,我顺手撂起高少裤子的一角,擦了擦鼻涕。在山下传来谢谨的喊声:“念华,念华,是你在哭吗?”

      “不是,不是。”我连忙钻出来,对山下喊:“我马上就下来。”

      “孩子你等等。”高崇则唤我。这是个高大英武的男人。肩宽体阔,目似朗星。双鬓虽有些许白发,但脸色润泽,隐有红光,看年纪不过是四十左右。身材保养得宜,肚皮平坦得象纸。在我天朝,这幅模样未免显得有些穷相。但偏偏娘亲喜欢,说这样的身材才有魅力。逼得爹爹戒了夜宵,更戒了肥腻。堂堂英国公的餐桌上,有时放的,竟是一碗水煮青菜。

      “你有个好娘亲。”高崇则说。
      我不敢相信高崇则居然认得娘,于是抬了头对高崇则天真的笑。

      高少早不哭了,涨红了一张脸,要笑不笑,要看不看的斜眼飞我。

      “你娘在山下等你?孩子,你住哪里啊?”

      “我住梦庐。我母亲,嗯,就在半山腰。”

      是母亲,不是娘。

      “你娘怎么不上来呢?”

      “她脚疼,穿的高跟鞋呢。”我对着高少做了个鬼脸,高少噗的一声笑出来,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空荡荡的裤管,上面有粘稠的,颜色可疑的脓状物。

      “你刚刚说的那些话,都是你娘教你的吗?”

      “是啊,是我娘。”

      “那我们下去见见她吧。”

      不用了,此时,谢女士已穿着她那双可怕的黑尖鞋,一扭一扭狼狈不堪的上到春澜亭。嘴里喘着粗气喊:“芷兰,芷兰。”

      有一种人,是粗服乱发不掩国色。

      谢女士即是如此。

      焦虑的双眸,如星子般光华闪烁。绯红的双颊,娇媚如漩涡。她微张的红唇,露出的白色贝齿,无一不是一种诱惑。高崇则略有失神,随即斯文有礼的迎上前,伸手道:“你好,我是高崇则。”

      象他这样的大人物,素日必定不会如此多礼。

      谢谨不惊不燥,惯熟的伸手一握说:“高先生,你好。小女。”谢谨看我一眼:“是否惊扰了贵公子静养?”

      小女,亏谢谨说得出口。

      在很久很久以后,“小女”这两个字,都一直是我与谢谨玩笑的话题。

      那时的她,是真正的粗服乱发。国色尚存,是在她丰腴肥硕的双颊之下。

      “没见过那样爱吃的。”我夺去她手中的苹果,第一仟零一次对她说:“小女,你该减肥了。”

      棒子的思密达为失去的苹果愤怒的控诉我:“为什么你当初要不论生张熟李,一心一意想要把我卖掉?你好狠的心。”

      “咳。小女。”我狼狈的闪躲着,枕头,袜子,纸袋,还有飞刀?

      那是谢谨儿子的新宠物,豆丁大点的小人,神气活现的站在在学步车里,飞速的跑过来,嘴里流着涎水,对我喊:“小女,小女。”

      小女这句台词第一次出场是什么时候来着?

      喔,高崇则。

      在春澜亭里,面对谢谨的谦恭,高先生面色不改的回应道:“哪里哪里,夫人训女有方,真正令人敬仰。还望夫人不吝赐教。”

      夏日花开,蜜蜂嗡嗡来。人若感时,花不溅泪,唯有喷嚏乱飞。

      关于谢谨的身价。

      是收银票呢,还是元宝?

      望天。

      这个问题,着实不值得考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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