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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一个人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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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野蛮,任性,而是偏执的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题记
楔子
商裳是T大数学系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刚刚二十岁的年纪,正是青春年少朝气蓬勃的时候,可是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已经老了——心老了。
个中缘由要追溯到商裳大二的时候,那个凉爽的夏末秋初,天很蓝云很白,草绿花红,空气清新,满城飘着桂花香的日子。一个很小言很俗套,很无可奈何的故事。
正文
刚开学不久,活动一个接着一个,作为校学生会的主席,我不得不来回奔波与两个校区之间,早上6:30起床,7点钟出门赶第一班车,从这个总站坐到那个总站,历经一个小时的车程,到了分校区便开始轰轰烈烈的迎新工作,中午匆匆扒两口盒饭,直到晚上9点才得以从分校区解脱出来。一整天的工作下来,我养了一个假期的肩膀又开始叫嚣。
再次叹一口气,看着车窗外向后掠过的景色,我回过头对身边的人说:“要不你坐会儿吧,还要好久呢。”
“没事,不用了。”
于是,在被人群充斥的晃动的车厢里,我重新调整了下坐姿,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然驶过了一半的路程,天色渐渐暗下来,昏黄的路灯像点点繁星点缀在半空中,让人有种梦中的感觉,不由得想起了一首词,“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揉了揉酸涩肿胀的眼睛,有些迷茫的问身边的人:“这是到哪了?”
“刚过师大,还有半小时呢,再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他的手扶在车厢顶部的横杆上,头抵在上面,视线从手机屏幕上微微移开一点,看着我说道。
我摇摇头,努力的眨眨眼睛让自己清醒一点,说:“不睡了,你不累啊?”
他只是摇了摇头,又专注在手中的手机上。
其实他生的并不好看,至少不是大众所谓的帅气。比较标准的瓜子脸,头发有烫染过的痕迹,蓬松着微微卷曲,眼睛不大,从扁扁的眼镜中看过去往往是无辜如小孩子般的眼神,嘴唇很厚,牙齿整齐,笑起来标准的露出八颗。他皮肤很白,每每看着他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便让我有种羡慕而嫉妒的感觉。身高178公分,比我高一点,也不瘦,但是整个人看起来会很有气质,我想,这也许和他的家庭有关。他父亲在S市财政局工作,母亲是注册会计师,外公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哥哥就职于中国银行。严格来讲,他并不是我会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男生,至少不是我理想中男朋友的形象,而且相去甚远。至于未来的老公,他更是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母亲从小告诉我的事,我一直记在心里,所谓齐大非偶,不是贬低自己,实是境况堪舆。但是感情总是这么的奇妙,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任何理由。
他叫Tony,比我小5个月。是的,他比我小,很多时候我往往会忘记这一点,因为他表现的太过于成熟,至少,比我成熟。柒柒经常说我,面对工作的时候我理智沉着,但是一旦涉及感情,我将会变成另一个我,感性而幼稚。生活中,我常常是别人的“知心姐姐”,朋友们的感情问题都会找我来谈心,虽然我没有任何感情经历。不得不承认,二十年来,Tony竟是我的初恋。
同车的还有几个学生会的同学,每个人脸上都已显露出倦容,或倚或靠的蜷在座位上,目光呆滞表情木然,唯独他,站在那里看着手机,手指飞快灵活。我没有再说话,因为我知道他在跟谁发短信——艺术学院的一个女生,同学给他介绍的女朋友。靠在车窗上的姿势并不舒服,但我只能这样,即使跟他说话的时候,我也不会抬头看他,不是不知道礼貌问题,只是,只要一抬头,我就可以从他的墨镜里看到反光映射的短信内容,视力好的无奈。
忽然间就觉得车厢内的空气很压抑,费力的把窗子拉开一道缝隙,凉爽的晚风迎面吹来,可这并没有缓解多少我的烦闷。
“你就不能不发短信了?”大脑中的一句话自然而然脱口而出,快得我几乎来不及反应,语气充满了我陌生的醋意。
“怎么了?”他困惑,低头看着我。
“我吃醋呀!”我也抬起头来看着他,声音恢复成平日的调笑,半真半假的语气仿佛开玩笑一般。
“哦,吃什么醋呀?”他眨眨眼一本正经的问道,眸子中却是我熟悉的促狭。
“山西老陈醋啊!”我知道他明白了我在开玩笑,于是顺着话说了下去。车厢内拥挤的人群和交谈的嘈杂掩盖了我心底的悸动,在这一刻,只有我知道,我说的是实话。
我喜欢他。
我一直知道。
确定这一刻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不晓得要怎么来一一说明。只是,在我身上发生的最好的事,就是我喜欢你,最坏的事,也不过就是,我喜欢你。
而已。
第二天因为错过了末班车,晚上打车从分校区回来,我和翔子先到,于是坐在路边等着其他人。很自然的,我告诉他我喜欢上了Tony。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点头,问我打算怎么办。笑了一下,我轻声道:“不想怎么办。”是的,我一直是这么想的,自从确定了自己喜欢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永远不要告诉他。翔子是个很不错的朋友,对于我的想法,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支持你”,我知道,他总是会这样。
但是不得不说,事情的发展出乎了我的意料。
转折点是一个周一的晚上,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到酒吧喝酒,席间和一个干哥哥吵了起来,境况很是凶猛,连同一干人等上前劝架。其实我们两个不过是早商量好的,暗地密谋已久,吵架玩玩,发泄下心中积郁。那天晚上很多人都喝多了,哥哥、弟弟小菜、还有他。宿舍快关门的时候小菜和他送我回去,我依旧很尽职尽责的扮演完最后的角色,然后转身谢幕。可是没想到,小菜在楼下跟他谈了好久,同时告诉了他我喜欢他的事情。
越来越发现自己很有勇气,当然,作为一个极端矛盾共同体,也越来越发现,我很没勇气。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没有错,所以我也一直不后悔。一直跟别人说,喜欢就要说出来,不然将来后悔药没得卖的,但是碰到自己身上才发现,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不过好在,已经不是第一次,虽然上一次只是想找个人来谈恋爱,不过,终归是勇气可嘉的。虽然这次不是我自己说的,可是因为这样,事情变得复杂起来。觉得赫然,我知道弟弟是为了我好,我不怪他,但那种感觉……虽然勇敢,却也没有到可以被人剥光了扔进人群避无可避仍落落大方的地步。所以很多事,还是自己知道就好。可是走到这样一步,也没法回头重新来过了。过河的卒子,只能进,不能退。
此后的数个晚上都是相谈到凌晨2、3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那天在他家,凌晨五点,握着他的手和衣睡去,安心而静宜,熨衬妥帖。很奇特这是一种怎样的状态,朋友?姐弟?或许从见第一面开始,他就把我当姐姐看,又或许我们终究不是同一类人,也可能出于种种原因,不敢喜欢,总之是有缘无分。以前觉得,这个词是最伤人的,现在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世界上60多亿人口,全中国13多亿人,你每天要跟多少人擦肩而过,佛说,前世的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遇上即是有缘,缘这种东西,说说罢了。有或没有,大都也是扯淡。
我终究还是答应他只做朋友。不然能怎么办呢?自己何苦为难自己,为难他。
很多人说我看起来强势,但其实不然。犹记得飞飞说过,我一定是在外面看起来比较强势,但对老公一定很温柔很顺承的那种女人。当时听了不过一笑,但心里却是开心的,终于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人了解我,别的就不强求了吧。一直说我是小女人,小女人记仇,小女人爱憎分明,小女人会撒娇吃醋,小女人过得舒心快乐,小女人活得肆意姿态。不得不承认,关于小女人,关于爱,我的占有欲是极强的,不仅仅是爱情的爱,甚至包括友情、亲情、老师长辈的体贴等等等等。于是说,纵然我已接受现在的状态,但我没法控制自己不吃醋,我没法控制自己心里不别扭。一个朋友说过,喜欢很简单,爱下去很难。在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实现后面一条,于愿足矣。早日放弃,于我来说,再好不过。只是,爱下去,于我来说,似乎也是不很困难的事情。
就这样吧。我喜欢你,已是众所周之的秘密。
学校的事情很多,常常忙到晚上宿舍关门,所以只好去他在外面租的房子里住。每次去的时候,他都是把自己的床让出来给我睡,自己去睡沙发。几次以后,我把宿舍的一床毛毯和一个抱枕带了过去,连带着一套的洗漱用品,而我,当然也是有事没事的都过去睡几天。这样的境况一直持续到国庆放假之前,突然间生了一场大病,病毒性感冒发烧再加上低血压,病来如山倒,我就这样进了医院。小菜放下手头的工作跑来陪我,可是后来因为开会的原因不得不走,于是打遍了电话找人来陪我。首选当然是他,可是,菜告诉我,他在市中心,回不来。我笑着点了点头,什么都没有说,心里却好像突然破了个洞,冷风吹进来,生生的疼。晚上十点的时候,另一个弟弟来看我,又给他打电话,于是他赶了来,从校门口一路跑进校医院。忽然就发现我生气不起来了,面对那样的他,我没办法再难过。
十一点在校医院输完液,他送我回宿舍,叮嘱我要好好休息,转身的一刻,忽然就发现了他脖颈处的一条细长的吻痕,一愣,笑着问他脖子怎么了,他没有说,只是让我赶紧上楼休息,于是我听话的转身。等到他回到家给我发短信,我再次纠结于这个问题,然后他便告诉我,他和那个艺术学院的女生在一起了。我和他,终于走到了这一步。他不是不知道我喜欢他,我不是没有努力过,但是最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于是我说把我放在那边的东西都拿回来吧,省得回头惹人误会,说不清楚。但是遭到了态度坚决的拒绝,他还是心疼我的吧,想了想,便放弃了挣扎,依旧偶尔过去住几天,原想这样的关系也是不错的,至少,我可以陪在他身边,可是我低估了自己的占有欲。一直知道我是一个占有欲疯狂的女人,而且我一直不认为有哪个女人可以喜欢一个人无私到不想跟他在一起,所以理所当然的,我开始渐渐控制不了自己更加黏他。还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好想过去他那边睡,但是终究没有说出口,跟他吃完饭便回了宿舍,心里满满的都是想念,虽然我们刚刚分开不过一分钟。而已。
国庆的时候去了趟弥勒,很是疯狂的一日游。自前一日晚十一点到第二天晚六点,二十二个小时的时间,睡了四个小时,在路上六个小时,我想他想了十二个小时。回来的那天气温很低,浅薄的天色透着丝丝凉气,坐在宿舍里,披了一件外衣还是觉得手脚冰凉,仿若右手小指一直戴着的一枚蛇形尾戒。隐约听到轻微水声,掠过落地窗,以为是秋雨迷蒙,不想柒柒到阳台才发现是学院的园丁在浇水。遂一笑,心下浅叹。无端的开始觉得怅然,丝丝密密,一圈又一圈的绕起了心室。
我知道,我又在想他。
经常叫他猪,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叫他小笨猪,把手机电话簿里他的名字也改成了笨猪,相应的,他的手机里我是傻猪。很俗气很幼稚很腻歪一直为我所不耻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怡然自乐。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我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步一步的发展下去了。忽然间就发现,没来由的,他开始躲着我,从某一天,抑或是从那天之前开始,但是我知道,他是开始躲着我了。不是我敏感,不是我多想,我了解他甚至多过我自己。
听着校内上分享的孙燕姿的经典全记录,从天黑黑、风筝,到任性,都是很老的一首首歌,如左边一样给我带来悲戚。
吃好时的巧克力,HERSHEY’S,好时食品国际贸易(S市)有限公司,S市W区R路35号凯兴大楼1111室。
打字的时候,出来的都是系统自动默认的他的名字。
逛超市买日用品,不由自主的就会说Tony那儿这个好像用完了;这个扔Tony那儿;M豆减价了?给他带点回去;他一直就知道用这个牌子的,太费钱了……
该说如此可悲还是幸福?他充斥着我的全部生活,每1天,24个小时,1440分钟,86400秒……而我,在他的生命中,能不能留下1微秒的印象……
曾说过,爱情是个很恐怖的敌人,生活中再坚强的一个人,面对爱情都会变得卑微。曾说过,即是再卑微的人,他的感情也不廉价。曾说过,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强求不来。所有这些道理我讲起来比谁都清楚明白,可是真的要做到,好难。
最终,我还是妥协了。某天的晚上突然的失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很是难受,烙饼一般的折腾。细细想想我和他之间应该算是一场闹剧。是的,闹剧。平静过,甜蜜过,热烈过,悲凉过,最终,总归是走向终止的平淡无奇。所有参与演出的人员携手谢幕,一鞠躬之后还原本来面目,于是各自东西而去,再无瓜葛。当然,除非下次还有合作的机会,可是那样的机会,我不想,也不会留给自己。于是打开手机开始给他发短信:
“其实我很怀念刚开学时候的他,那个时候他不管干什么,完了之后总会发个短信给我,那个时候他回到家知道发个短信过来报平安,那个时候他总不让人担心的。
“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文艺部跑到分校区开例会,缘我与文艺部众人交好,且本部门也刚好有工作,遂一同前往。那个时候的他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脾气的人,让人觉得窝心。那个时候他会发脾气,那个时候他会生气,那个时候他要人哄的,那个时候他甚至会耍小孩子脾气,呵呵。可是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变了,变得不会生气,变得开始掩饰,变得我几乎快不认识了。
“很多人跟我说,不要对他那么好,不值得。可是我一直觉得,我对他不好,很不好。相比较之前对筱龙比对他好了几倍不止。因为我,他的生活乱了,之前一些关系不错的朋友也变了,本来按部就班就可以完成的事现在都要重新安排,还要忍受谁谁的讨厌,所以,我对他真的不好。
“平时总喜欢惹他生气,总是爱跟他吵,动不动还喜欢耍小孩子脾气闹腾,诸如此类的还有好些好些,所以你看,我对他真的不好。
“也不知道他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要遇见我。
“可是,他也是伤我最深的人。长了这么大,从不曾被人如此对待过。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其实大可以直接告诉我,以后当作陌生人或者普通同学我不是做不到,所以他不用再躲着我,不用再在我面前故意跟其他的女生打闹,不用再嘴上说着舍不得行动却很舍得,真的没必要。虽然我有点笨有点傻,但是好在我不迟钝。
“对待感情,我不是不可以理性,只是不想以对待工作的方式对待朋友。如果对待朋友都要考虑再三,我还剩下什么?他们,是我最后的精神支柱了。所以,其实只要我换一个眼光看你,一切将会如你所愿。
“语无伦次毫无逻辑的说了好多话,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要表达个什么,总之是前言不搭后语就对了。他真的把我的心伤了。就到这里吧。
“再见。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