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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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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顾南峰三个月前分的手。
我斜着眼睛看着他,和他提出要分手。在他还没问我为什么的时候,我自己开了口。
“我熬了几个通宵,做了那只手表的广告方案,老板看了不到十分钟,笑眯眯地对我说,‘马嘉烈,你做的还不错。不过我看中了他的。’他拿出那本你做了十分钟的那本方案给我。”
顾南峰扯扯嘴角,笑得很古怪。
“这就是你要分手的原因么?”
他的长眼睛带着促狭的笑意,我看着他,有点儿生气。可我不想表现出来给他看。
“噢。那个。”我装的不经意,“我在你车上发现了这个。”
我丢给他一个开封了的保险套盒子。
他接过来,眯着眼睛看我。
“马嘉烈,你在生气些什么?那个方案?你看见我做了十分钟,那你知道那是多少年的累积我才能十分钟做完它么?你入行三年,我入行七年。这中间差的四年,你算进去了么?”
他怎么还在和我说方案的事儿?我不是把话题转到那只开封的保险套上了么?
他看了看手上的盒子,懒洋洋的抛给我一个解释。
“上次载小侄女上学,她在车上把所有能翻能拆的东西都翻了个遍。在车里我没那个兴趣。”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调侃了起来。
“要不,改天我们试试?分手了一样也可以,我没所谓的。”
他说话的时候,总有一股掩饰不住的得意劲儿。
我和顾南峰学历背景相似,进了广告公司后做的产品类型相似,老板还有其他同事总不自觉地把我们做对比——对比的结果就是我事事不如他。他们眼里的顾南峰就像一只散漫的猫,好整以暇,我就像一只小豹子,时刻剑拔弩张。
真要命,就连这动物都属同一个科。
他说这话,轻描淡写解释了,也不张皇,也不挽留,把问题又抛还给了我。
我爱他这个人,可又极其讨厌他这样的态度。
我清了清嗓子,压抑了一下怒火,“我有所谓。既然这样,我们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