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 2 章 ...
-
试着过了两三天,我们三个人相互适应良好。
秦端,就是那个戴银边眼镜的俊秀美男,读的是汉语言文学,三个人中属他最空。当然,空不等于闲。小端是个写手,虽然现在还没毕业,但因为他出类拔萃的文笔一些报纸杂志上已经开设了他的专栏,只不过出道时间不长,名气也不是十分响,稿费虽然足以养活他自己,但买书的开销就吃紧很多。这也是他一开始不愿意和朴御出来租房子的原因。
小端也是个作息十分规律的人,也是个标准的好孩子。当然,和朴御的关系是意外中的意外,本来几率小得媲美火星撞地球的事情竟然真的发生了,我觉得应该列入世界十大奇迹。小端的家族历史比较悠久,可以说是武道世家,可想而知,小端是从小就锻炼体格的。虽然身体条件不好,他的父亲认为出不了什么成就就没要求他再继续练下去,但小端看似瘦弱没什么肌肉的身体还是十分强健的,所以当初在朴御对他的追求计划中“霸王硬上钩”这条是被标注了鲜红的骷髅并明确注释了“有生命危险,绝对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字样的。
每天六点起床中午十二点午睡半小时晚上十点准时上床睡觉的小端已经成为了我的活动生物钟。所以,当我完全适应了以后小端偶尔的“体验生活”——像看夜景看到半夜、中午睡到一半把准备偷袭的朴御捆起来扔回他的狗窝、清早四点钟起床去爬后山采风顺便参观在城建部门狗一般的嗅觉狼一般的爪牙下苟延残喘的民国时期的老洋房之类之类等等等等——成为了我生活中无数惨案发生的起因。
相比起来我和朴御就不规矩很多。
朴御和小端同校同届,但他是学广告设计的。这个家伙觉着用电脑作图没手感和灵感,于是经常手工作图,然后整个人弄得刚从染缸里爬出来一样。当然,最后辛苦的自然是小端,要朴御把沾满油彩的衣服处理干净?做梦比较现实一点,这家伙连自己都洗不干净了。可令人咬牙切齿的是,这恰恰成为朴御诱拐有轻度洁癖的小端一起洗澡的有力的卑鄙手段之一。
朴御现在在广告公司实习,但老是跳槽,他的专业能力是不容置疑的,他家的老头子也早就下定了决心不论如何要把这个小儿子留为己用,但这小子只做自己有兴趣的单子,而且虽然不拖稿但总喜欢在最后一刻才把东西做完,所以熬夜什么的那是家常便饭,还美其名曰“最后一刻才是灵感火花最为灿烂的时候,完美的我怎么能错过这个完美的时刻做出不完美的作品呢?!”就这德行,大牌得不行,谁受得了啊?(我观察了这么长时间发现除了小端还真没人治得了他)理所当然的,他的收入还比不上小端。
我?我英明神武的小范大人能有什么坏习惯呢?不就是日夜颠倒了点喜欢YY了点……
(朴御小小声:还老拿国家文物到处跑,用途明显不正当,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生产生活和文物寿命……
我拿着一根用塑料薄膜包裹的春秋青铜灯台就砸下去:“让你扭曲事实!本大人读的是文物修复专业,什么文物什么承受力我还不知道啊?再说了,我们导师也说要多和文物培养感情,你想阻碍未来国家文物优秀保护者的健康成长吗?!”)
咳咳,总之,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讲,我们的乖孩子小端同学义不容辞地负担了大部分的家务,又因为小端的厨艺是我和朴御公认的好,所以做晚餐的重任也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他的身上,反正小端自己也没什么意见,我这个房东当然乐得清闲。
有首民俗歌曲名字叫做“今天是个好日子”,正符合我的心情。现在我真想嚎着这首歌,然后满屋子上跳下窜挂上大红灯笼。理由?很简单啊,因为小范大人我苦熬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今天下午四事半种整把一个该死的报告给做完了!这么一个天大的喜事当然值得庆祝,欢天喜地地从成功进化成废纸篓的书房跑到楼下的厨房准备找点东西好好慰劳自己被长期忽略的胃袋,正好碰上小端做晚饭,于是就趴在饭桌上流着口水看美人在灶台旁边有条不紊地料理食材。
脆瓜碧芹嫩茭香鱼细颈纤腰翘臀长腿……咳咳,我承认,我有点想入非非了,赶紧狠狠擦了把口水,幸好没让小端看到这副衰样,不然晚餐就危险了,也难保小端不会把我炖了让我自己吃自己……瀑布汗……
就在我往另一个极端再次想入非非时,朴御冲进来了。只见他满脸兴奋,拎了个超市大塑料袋子,一进来就把看起来挺重的袋子扔到我鼻子前面。臭小子,不是想把本大人的鼻子给撞扁吧?
这个大混蛋一边兴冲冲地从袋子里往外掏东西一边对小端说:“端,这个单子交上去后老板看了很满意,客户也很高兴,所以这回的赚头比较大,是以前的三倍呢!”
“哦?不错嘛!”小端偷闲转过头,用干净的左手在凑上来的大脑袋上摸了摸,还赏了个漂亮的笑脸。
虽然终于忍不住困意已经开始迷迷糊糊,但看到这个笑脸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流下了口水,然后心里念叨:朴御小子,就只会在小端面前装乖乖小猫咪,平时对人哪个不是鼻孔朝天惟我独尊的表情!半掀眼皮看着变身成大色狼的小猫咪在美人的腰上又揉又掐,我的眼睛禁不住又开始泛绿,耽美的血液开始沸腾——哼哼哼,本质就是本质啊!就算你为了小端的腰椎病特意跑去学推拿,就算小端做晚饭的确有些累,但这些事情的前提的前提的前提——你不就是想多吃点豆腐嘛!
快陷入昏迷前,小端终于把饭菜端上来了。
“小范,快起来,吃完饭再去睡。”
就知道小端最好了。我揉揉眼睛,梦游一样抓起筷子插到饭碗里,慢吞吞地开始扒饭。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来,端,我为了庆祝今天特意买来绍兴加饭酒,你一定要陪我喝!至于这个小家伙嘛,本来小孩子就不能喝酒,况且现在她还软成这样,所以她就算了,你可不能推辞啊!”
“啊,这……”小端很为难的样子。
微微抬头看了一眼,我现在虽然看起来停迷糊,但心里可亮堂着呢。小端根本没什么酒量,朴御这小子不就是想把他灌碎了方便尽“性”嘛!敲得噼里啪啦响的小算盘老实的小端不知道还当我也不知道了?美吧你!
继续努力地移动筷子,我一边填肚子一边考虑着今天晚上是不是要冒着被小端扁成猪头的危险跑去听房,还有……针孔摄像头是什么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