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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书的仆役 ...

  •   1.
      “拿出来。”

      对面那人是他的竹马。相貌英俊、才能卓越、游刃有余地玩弄着上天赐予的优越。偶尔史小番会想,上帝是不是将本该给他的幸运都给了这个人。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这些 “天之骄子”“得天独厚”之类的称号,打消了同龄人私下攀比的小心思。而更重要的是:
      他喜欢他。
      当邻里的孩子们刚懂得羡慕嫉妒恨的时候,史小番在不远处充满崇拜地看那个人,小心翼翼地将较于同龄人修长挺拔得多的身影,用目光偷进脑海里。
      一个人拥有上帝双倍的宠爱有什么不对?每次看到薛题,他都把对门张哥说的“这小子没你们想得那么乖,恶劣着呢”诸若此类的话统统抛却脑后,他眼里只能看到璀璨晨光下,那人冲他一笑,好似天神的精致眉眼和新月般的唇瓣。

      “发什么呆,叫你拿出来。”

      什么?史小番自然不会问出口,他知道是什么却佯作不知。低头、手缓缓地伸进口袋,掏出一个红透了的苹果递过去,总是温驯的笑靥:“今天没忘了带水果。”

      苹果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滚得远远,知趣地不打扰两个少年。
      挥掉苹果的手刚刚收回,薛题感到一丝难言的尴尬。他们已是举手投足间隐见稳重的高中生,不再能随意撒娇、撒泼、任性。薛题觉得自己的举动堪称幼稚,怒气绕着胸口转圈。
      口气不善,“真不拿出来?”

      史小番看不见对面人的表情。

      “你以为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俊美的少年半倚在墙上,眼神、嘴角尽是少年人不顾一切、鲁莽的轻蔑和低嘲。那人平凡的脸,从来勾不起他一丝兴趣。

      五官端正的脸,像被粉刷过一样,白惨惨勾着嘴角。
      他全部都知道!全部都知道……

      不就是个跟班,凭什么让他烦恼。薛题拨了拨额前的碎发,几不可闻嘀咕了一声。
      “让人恶心到心烦。”

      这次史小番看到了他的眼神:不屑和嫌恶的……

      2.
      “这是给你在黑夜里用那些倒霉的钟惊醒我们的教训!”老妇人丢着石头叫嚣着。倒霉善良的敲钟人不该被教训,该被教训的,是他。恶心又卑鄙无耻,脑袋被隐形的大钟敲得神情恍惚,路边小店里的电视机里,发出的声音时而破碎,时而变成断断续续的沙沙哗哗。

      同性恋、偷窃,这样的分量够不够好朋友反目成仇?
      脚下一滑,扑倒在地,黑乎乎的像只瘫痪的乌鸦。
      “朋友”和“跟班”到底有多不同呢?他一点也不想知道。

      恍恍惚惚回家。他看到那处世温良的母亲,匆忙朝他奔来。
      “番番!番番……”
      史小番不敢直视她,哽声道:“妈……帮我。”

      黑暗的眼前忽然迎来光亮的一隅。
      光亮的窗边,他看到不同的女孩凑近薛题,让他教题,跟他攀谈,但他却没有任何去阻止的理由。

      3

      第二天,薛题从邮箱里拿出一封眼熟的粉色信件,上面遍布褶皱和泥污。他的太阳穴突然一跳,目光扫过未弄污的角落,署名是薛题后援会会长。

      他的心脏从未收缩的这样紧。

      4.
      阳光从不吝啬照耀,但在这来去匆匆的人心,究竟可以照亮几分?这边人虚握着柔情蜜意的粉色信件,身形颤动;那边人攥紧了飞向新生活的机票,踯躅不前。

      我这样像不像港片里大反派的马仔,条子来抓就闻风逃得飞快?不,只是想到自己想想在那人心中是恶心卑微的代名词,就足够让他迈不开脚步。
      剧烈的咳嗽声被埋在掌心里,可还是被有心人担忧的目光包住,“妈——”
      中年妇人眼里噙着泪,发着所有母亲都会发的狠。“到爸爸那里好好静养!”史番被一向柔顺的母亲冷不防在背上一拍怔愣看她,“肺炎不是那么容易好的,到那里有好的疗养地,好好听话,啊?”使劲揉他的发。
      史小番腼腆地笑。
      母亲小孩子一般揪他的脸。
      候机室的长龙在好像短了许多。

      “那我走了。”进检票处前,尽量不只给她一个背影。母亲不会知道,每天下午他翘了课去篮球队的那人送水时,他也会说着乖,然后使劲揉自己的脑袋。那个片刻,他甚至能感觉到言情小说里被用烂了的“宠溺”二字。
      候机厅里人来人往,纵使无人送行也定是热闹的。

      5、
      满头大汗地跑进候机厅,才知道去澳大利亚的班机早在一个多小时前就离开了。薛题顾不得形象冲开机场工作人员就奔向飞机坪。就算是汽车,一个多钟头也行得也看不见,更何况是飞机。
      掏出手机。
      TO:史小番
      信件内容:你在哪儿?上机了吗?小番……等我三年。

      史小番的手指摩挲着有些掉漆的手机一侧。
      电话卡被手机从肚腹里吐出,抛物线落入垃圾箱——他义无反顾地走向无人候机的陌生人群。

      6、
      四年后,墨尔本。
      亚拉河边一个普通的茶吧,一个青年人拎着咖啡杯杯耳,轻啜一口。周围都是金发碧眼的人,黑发黑眸的他独独占了大部分目光。
      其实抛弃一些东西并没有那么难,好比泡一杯咖啡,水烫了自然就知道放开了。逃避,不过是躲在未来里。他想他有了美好的前程,再不会纠结一些过去一些记忆。
      城内有喷泉有花草,那时的初来乍到,脑内浮现的却是乱葬岗、堆堆骸骨和盘旋不去的秃鹫。想到这里他突然笑起来,清秀的脸上泛上一丝红润。
      喷泉边走过的人回头看他。
      史番敛容,不好意思地摸脸,他太得意忘形了。

      他对面走来三口之家,小男孩儿一手拉着一人,蹦跳着拖着父母奔向喷泉。父母被他拖得没法儿,只得相视一笑,快步跟上。小男孩还是嫌父母走得慢,索性松了手,莽莽撞撞地朝前跑。史小番被撞了个踉跄,无奈地望着跑得飞快的孩子。
      一只暖呼呼的小手扶住他。
      他回头,一个顶着初音未来发型的东方小姑娘,看起来才四五岁,此刻瞪着大眼睛询问的看向他:
      “大蝈蝈,铃子不酸跤,酸跤,痛痛。”
      史小番乐了,普通话还没说利索,却懂得保护别人。拧拧她的小鼻子,“多亏小妹妹,才没有酸跤哦。”小姑娘也知自己的国语不标准,对于调侃不满地吐舌头。他抬头想看看女孩的监护人是怎样的人,一个孕味十足的东方少妇从容地向他点点头。
      若是这样的父母,定然能……
      他侧转的头骤然停下,薛题在少妇身旁稳稳陪护着。
      薛题看起来比四年前成熟多了,英气纤长的眉,紧抿的唇和显出沉稳的眸子。

      史小番想过无数的相逢方式,唯独没有想过在如此突兀的情况下,突兀到他还来不及卸下脸上的笑容。
      “你们认识?不会是……”少妇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史小番不打算为难他:“不认识。”便要走。
      男人拉住他。史小番蓦地觉得自己像一副画家为了果腹而作的淫画,放哪儿,哪儿尴尬。

      重新坐在咖啡厅里,像被打回原形,他四年来苦心经营的信心和骄傲,一瞬间又变回到唯唯诺诺自卑怯懦。
      不停转着茶杯的手在对方开口之前停住。
      “你还好吗?”
      史小番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逃不过这句话,其实不管你好不好对方都能看出来。日以继夜的工作,让他的皮肤变得很白,没有血色的白。但他还是说,
      “很好。”生活让人变得不肯求饶。

      “嗯,那挺好。”
      薛题的心不在焉,突然刺痛了他某根神经。
      “就为了说这个吗?”
      “唔……”薛题接起一个电话,眼睛直直盯着史番,怕他逃走似的。
      “嗯,丹丹,你跟她先吃饭吧,好……我晚点回来。”

      史小番只觉得眼睛酸酸的,他不会承认自己对这个“三年”有期待。明明放弃了,还要苛求对方履行约定,不是太不公平了吗。四年来,他什么也没学会,连掩饰也不会。薛题接着电话就看到对面的人忽然泪流满面。
      “听说过吗?从前有条小巷爱上了素未蒙面的大海。他托大马路带话到港口,希望得到大海的爱抚,于是从小巷里修了条通向大海的下水道。”他带着水光的眼异常明亮,“后来人们把垃圾都冲进下水道里,很快小巷变成人人唾弃的城市脏乱差。小巷被拆掉,原址盖上摩天广厦,连上了通往大海的下水道。”说完为自己的话感到好笑,笑到泣不成声。
      他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意思,或许表达了很多,或许什么也没表达。

      薛题看着空无一人的座位,怔怔的。

      7.
      墨尔本的月亮很圆。史小番不知道国内月亮是否更圆一点。
      他总是无法比较,看着墨尔本的月亮,忘了家乡月亮的模样;看着家乡的月亮,不记得墨尔本月亮的长相。
      手中的半导体收音机表面泛着银光,老旧的样式,笨拙地像块板砖。他从垃圾箱里捡来的,从12岁的薛题家门口的垃圾箱里。
      那是他送的。
      在他迷茫的那几年,曾疯狂的寻找言情小说看,这样的情节似乎挺符合苦逼女主们遇上良人的前期历程啊。
      食指用力按下播放键,什么声音都没有。史小番发觉自己魔障了,里面根本没有电池。就算有,也早就烂得不能用了。
      “从前有个笨蛋。”
      史小番双眼睁得老大,差点把半导体扔出露台。才发现声音出自旁边的露台。
      一个颀长的站姿,再没声音响起。就要以为是幻觉,那黑影又说:
      “那个笨蛋把崇拜他的儿时伙伴当做仆役,每天每天地使唤他。”语速很急,语句直白,“笨蛋身边总围绕着女人们,他以为他对她们很好,其实不及那个儿时伙伴对他的亿万分之一。到长大了,笨蛋更爱使唤人了,他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都不允许小仆役离开一步,他看到了小仆役眼中的嘲弄,他突然很生气,甚至变本加厉。直到有一天。”
      薛题从阴影中走出来。
      “那个笨蛋看到小仆役收到一封情书,送情书的女人羞涩地笑。那个笨蛋怒火中烧,因为他的小仆役要被抢走了,他那么对待小仆役,小仆役一定更喜欢那个女人……最后,他把他逼走了。”说到后来,男人哽不成声。
      “长大了的笨蛋找了他四年,他可能觉得被个笨蛋找到很羞耻吧……所以一直躲在国外。”

      一只手摸上薛题的脸,他深潭般的眼里映着史小番通红的眼睛,“大笨蛋!”

      铃子妈妈就是当年那个送情书的女孩儿。通过信封上的署名,薛题很快找到了她,他对她说了抱歉他们不能交往。她很支持他去寻找史小番,按照她的话来说,作为小薛薛后援会的会长,就该尊重他的一切决定。铃子妈妈帮着找了四年,期间嫁作他人妇,生育了铃子,放出话说只有薛题找到史小番,才让铃子认他俩作干爹。出现在墨尔本这次,正是寻找途中。

      已为人母的丹丹,从楼下眺望着露台上交缠的黑影,淡淡微笑起来,转头悄声对车内人道:“老公~铃子~快点去准备两个笨蛋的礼服和请帖啦~~”

      尾声
      史小番撅着嘴压在薛题身上,“笨蛋,你说谁是小仆役?!”
      “当然是我啦是我,是番番一个人的仆役啦!”说完一个翻身。
      “呜——”

      一份情书在口袋地躺着,开口如咧开的嘴一般。若要说,那陷入爱情的两人定是这封情书的奴役。陷入爱情的人终将是它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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