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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清明时节说“宗祧”(顾氏继承猜测)
    这次说点儿正经的。
    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其实质内容可以分为三大块:一、宗祧继承(血食祭祀);二、身份继承(封爵、袭荫);三、财产继承(动产、不动产和食邑)。对于现代人来说,自然是财产继承最重要,身份继承那是浮云哦,至于宗祧(八成有不少人会说问那是什么玩意?)但对古人,重视程度正好是相反的,宗祧继承才是第一位的。
    宗祧最初的含义是指天子宗庙,也暗指天子血脉,说的明白点就是宗庙,举行祭祀的特定建筑。曾经宗祧是上层社会的专属,但随着时间演变,宗祧分裂,普遍观点认为是自唐宋之后,民间百姓享有宗祧。
    而宗祧继承,就是主持血食祭祀的权力继承。古人祭祀神灵和祭祀鬼魂是分的非常清楚的。古人相信灵魂不灭,“鬼犹求食”,祭祖先则以牲血滴于地,因鬼魂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地下,血渗于地则可招致鬼魂,同时牲血又隐含血统之意,只招那些与祭者有血统关系的鬼魂来享用祭物。这就叫血食祭祀。鬼魂对血食的需要如果得不到满足,就可能害人。所以在古人看来,血食的沿续是死人活人、天上人间的头等大事。
    血食祭祀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血食必须要与死者有血统关系的男系男性子孙来提供,在血食观念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宗祧继承制度。宗祧继承即是以祭祀祖先为目的的男系宗统的继承。因此孟子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唐宋之后宗祧在民间也开始普及后,对于社会广大群众来说,继承需要注意的就是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这两大部分。而作为社会上层,需要重视的就多了一个身份继承,而身份继承的规则与宗祧继承往往保持一致,说白了重视的也是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
    宗祧继承和身份继承的原则都是嫡长子继承制,一母生多子,以长为嫡;多母生多子,以生母的贵贱确定长子的身份。同时“有子立长,无子立嗣”——这里的“子”仅限嫡子,山寨版嫡子也行(比如记在嫡母名下的庶子)。庶子统统往后站,至于奸生子,没他的份儿——是基本规则。正因此,古人对“嫡子”格外重视。
    而一旦遇到需要“立嗣”问题了,往往都是有绝户危机的家庭,毕竟嫡母无子还能把庶子记在自己名下当做嫡子来用(比方说本文的盛4品),连庶子都没有,只能从同宗别支过继一个男孩来,那可真是要面临绝户了——为了不绝户,才要“立嗣”;已经立嗣了,就不能说人家“绝户”了,不然这是背地里骂人。
    在此明确几个概念:1、绝户:没有男性继承人,即没有嫡子,没有嫡孙,也没有庶子。女儿不算数,兄弟也不算;2、嗣子:为了继承宗祧立嗣而过继的儿子,这个男孩叫做“嗣子”,不叫“继子”;3、继子:古代的继子又称为“义子”,是再嫁之妻带前夫之子养育于后夫家者,说白了,这个男孩身上的血脉是别人家的,自然继承的时候也没继子的份儿,能得的只有母亲的部分嫁妆。4、昭穆相当:即辈分相当,这是立嗣过继的时候一个规则,只能选择同辈分的过继。比方说要过继儿子,那就只能在子侄辈分中选;过继孙子,那就是只能在侄孙辈分里面选。
    古代立嗣因立嗣决定人之不同,可以分为生前立嗣与死后立嗣。生前立嗣即男子生前亲自选立嗣子。死后立嗣又可分为立继和命继,“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惟近亲尊长。”夫亡未立嗣,则立继“从其妻”,他人包括公婆均不得强行干预。夫妻俱亡,则由父母、祖父母命继;如无祖父母、父母,则由近亲尊长命继。
    同时,立嗣并非是强迫的。《唐律疏议·户婚律》引《户令》:“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清例》也云:“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
    可见立嗣不立嗣,皆应出于自愿。但是不立嗣,绝户了,后果自负。
    以上是背景知识,也是下面猜测的基础。
    顾氏的继承问题,在很久以前就有过麻烦。看第52回,曾经初代的宁远侯和襄阳侯就是兄弟俩,二代襄阳侯无子立嗣,没有从宁远侯那里过继侄子而从老家宗族那边过继一个不相干的来,导致这两家分道扬镳。
    而同是52回,襄阳侯老侯爷也是独子早亡,连孙子也没有,必须立嗣了,从他把顾二、顾三这两个男孩找来,应该是想要过继儿子。毕竟当时他已经七十古稀,过继个孙子太小,撑不起来一个襄阳侯府。
    再来看就是目前的热点,现任宁远侯顾廷煜的问题。我看了两圈,发现关大始终没有明确交代这位宁远侯到底有没有嫡子、庶子,而一直都是身体很差,最近特别差,给人的印象就是没有儿子,至少没有嫡子。
    那么假设一下,没有嫡子,有庶子,那么宁远侯夫人邵氏把庶子记在自己名下,就解决问题了。但是我估计没这么简单。
    假设连庶子都没有,只要顾廷煜没病糊涂,他应该在自己尚在世的时候争取立嗣。
    首先,在宁远侯老侯爷去世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一次继承。顾廷煜继承宗祧、爵位,成为嫡支,三个儿子均分家产(也就是分家),顾二和顾三成为嫡支下的旁支。但目前来看,似乎当时宁远侯府三兄弟没有分家,顾二几乎是净身出户打拼到现在的基业,而御赐将军府之后,顾二才真正分府另立,不过他应得的财产——自己母亲的嫁妆和父亲的遗产,尚留在宁远侯府。
    其次,如果顾一不自己立嗣,他难道打算把立嗣的责任推给妻子邵氏吗?邵氏毕竟人单力薄,如果一意孤行,恐怕邵氏自己能活多久都难说。邵氏若是也没了,立嗣的权力就会跑到小秦氏太夫人手中,结果基本上可以预料。如果打定注意不立嗣,虽然立嗣与否可自愿,但不立嗣,他的嫡支就意味着绝户了,以后邵氏必然寄人篱下生活。
    再次,如果要立嗣过继,顾一的选择在哪里?顾二肯定没儿子(奸生子不算数),顾三的情况不知道(貌似也成亲了,如果有两个儿子,怕是早就等着了),以及同宗顾氏宗族中寻找,比方说那位煊大嫂子,104回特意点出她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最后,只有顾一不立嗣,宁可他这一支绝户,宗祧爵位继承才能落到两个弟弟头上。而顾三想要继承,则必须翻过前面顾二这座大山。
    顾一的答案好似别无选择,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宁远侯这个爵位是个香饽饽,还是块烫手山芋?!
    皇位更迭站错了队伍,宁远侯府敕造的匾牌已经被摘掉了,皇帝钦定的案件就悬在宁远侯府众人头上,在牢里的人已供出有人涉案,大理寺成天等着皇帝什么时候把压下的折子放开好去侯府抓人问话,如不是看在顾一要死不活,和顾二的面子,宁远侯府岂是一句“风雨飘摇”可以形容的?可以这么说,顾一一死,顾二不管,那“宁远侯”的爵位立马就得丢了,谁得了这爵位,没热乎几天就要背上对不起祖宗的骂名!
    因此这个爵位会不会变成烫手山芋,关键在顾二,他愿意出多大的力,能帮多大的忙——可是让马跑又不给马吃草,哪里这种便宜事儿?
    这番算计,顾一有,小秦氏太夫人也有。
    小秦氏太夫人当初嫁到宁远侯府来,为的就是保住东昌侯在顾家的利益和两家的纽带,一旦顾一完蛋顾三能接手爵位,多年来苦心算计顾二。现在顾一没有儿子要立嗣,貌似那孩子很可能跟东昌侯府半点儿关系也没有,小秦氏太夫人不可能答应的——否则她当初嫁过来干嘛?可是,得到一个没有几天好日子的爵位,也没有任何意义,不论是对小秦氏,顾三,还是东昌侯府。这个时候的顾二,就像一座小秦氏太夫人不得不依靠却又极力想要扳倒的大山。
    个人猜测,当前小秦氏太夫人的利益衡量上,保住宁远侯爵位和儿子成为第一位,其次是阻止顾一过继同宗别支的男孩子立嗣,而已经脱离她的掌控的顾二不仅不能算计,现在还需要拉拢,并且手中握有顾二母亲的嫁妆和部分遗产,利用这个可以尝试看看与顾二做做交易(当然,如果能拉拢控制住顾二的妻子就更好了,可惜失败了)。
    而顾二同意把婚礼放在侯府办,一则是名正言顺,热闹,给明兰做脸面;二则也是顾二的一信号,有些事可以商量看看,他还没打算跟侯府一刀两断。
    综上,目前宁远侯府内部斗争应该集中在顾一这一房V.S.小秦氏太夫人与顾三,这两个阵营就“立嗣”问题发生矛盾,已经另立别府的顾二则成为双方都在争取的目标。一旦顾一在这场矛盾中败北,他还有一招“鱼死网破”坚决不立嗣,把烫手山芋丢给顾二去收拾烂摊子和小秦氏。小秦氏必然联合顾三垂死挣扎,假如襄阳侯老侯爷还活着,还没过继立嗣,且对顾二很看得上眼,那么无疑这会成为小秦氏的救命稻草!
    但不管哪种,顾二和明兰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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