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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香港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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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一切其实很平淡。孟菲如她自己所说的,花了很多时间卸妆、洗澡。
我则乖乖地爬上自己的床,看了一部很老的香港电影,和一只熊一起。
等到孟菲坐到床上,时间已经12点,她似乎很疲倦,才没和我聊几句,就关掉了床头灯,钻进了被窝里。
我关上电视,把宝贝放在枕边,玩了一会儿手机游戏。我以为自己会很难睡着,没想到很快就觉得困了。
第二天的苏醒似乎非常缓慢。我躺在床上,在半梦半醒间,回味着晚上的那个吻。那是真的吗?我不太确定,很怀疑自己的一个梦。
孟菲仍是比我起得早。我见她很忙碌地徘徊于洗手间和化妆台前,就继续蒙头思考自己的问题。
“小朋友,可以起床了,10点都过了。你不是说要和我去饮茶?”她突然坐到我床边,掀开一些我的被子,光马上转进我的眼睛,她有些逆着光,故而竟有些朦胧感。她手里捏着宝贝,“你昨天把它掉下去了,他说今天不要跟你玩。”
“那我跟他道歉好啦。”我磨磨蹭蹭地爬起来,孟菲身上那熟悉的香味唤醒我嗅觉神经的同时,让我的思考也暂停了下来。
我用最快速度洗刷完毕,换好衣服,和孟菲去往之前就一直很想去的地方。
一直觉得和香港有时差,平日时刻表在这里半点不管用。当我和孟菲十点半从酒店出来,遇上的是最后一波早高峰,西铁线的通道里,上班族的行色匆匆,凸显着我们的慢慢吞吞,旅行者的身份自然彰显无遗。
当人潮涌过我们的身边,我会下意识地去拉她的手,好像害怕会把她丢失在城市的拥挤当中。她没有拒绝我,当我回头看她时,她的神情表示,她在放任我的孩子气。
钻进地铁,她放开我的手,站到了我对面。车厢里人很多,我们并不聊天。只是偶尔对视着,微笑着。
要去的地方叫莲香楼,是一家很老旧的香港餐厅。先坐了地铁到中环,由于我对它位置的错误估计,我们从威灵顿街1号起,直过了3条街,才来到莲香楼门口,其实快到了上环地界,着实被孟菲抱怨了一番。
这家店也是在欧阳应霁的书里看到的。他一再推荐,只说这80年的老地方很有香港的老味道。
香港人有句话,“上楼摆酒,下地饮茶”。下地并非地下室,是指一楼。这是因为香港的酒楼多在楼上,茶馆则常在一楼。莲香楼则有些不同,茶室设在二楼,进门无人招呼,里面的装饰足以拍50、60年代的怀旧戏,墙壁上的挂着菜牌,上面的价格用一种看不明白的方式标记。大厅的座位摆得“恰如其分”,坐席间只留有一辆推车的位置。
我和孟菲在一张大圆台前和别人拼桌而坐。等坐定,才发现周围喝茶的全是年长之人,我们两个显得很特别。不过一桌上的人都自顾自喝茶吃点心,完全不管周遭的状况。
倒茶的师傅全都颇有些岁数,以茶洗茶的手法甚为熟练。推餐车的也全是奶奶级服务员,她们说的粤语,我完全听不明白,只能从餐车里拿些日常吃的港式点心。孟菲则任由我做主,好不挑剔。
“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秘密。”
“我来了那么多次香港,这次早茶最特别了。”
“就因为特别,才要带你来呀。”
“你呀……真该是个男孩子,那么能讨女生喜欢。”孟菲的口气听起来真认真。
吃完早茶,我拖着孟菲去走世界上最长的室外自动行人扶梯——中环至半山行人自动扶梯。
扶梯全部是向上的,当然不是一梯就到山顶,也是顺着山势而建,一节一节,有长有短。我总是站在孟菲后一格,比她稍中间些,把手撑在扶梯把手上,靠得她很近,那感觉仿佛随时都可以有一个拥抱。
在其中一段特别长的扶梯上,孟菲转过身跟我聊天,顺手帮我整理一下衣领。绿色的屋檐在我们头顶移动,当她的指头擦过我的锁骨,眼睛专心地瞧着我的领口,我会觉得那一幕很像电影桥段,异常地不真实。
下午,我们在铜锣湾逛街,除了给自己买了两条围巾和一个包包外,孟菲还买了一双男款皮鞋,以及一条AMARNI的领带。我问她是否送给她老公,她笑而未答。
我则替几个朋友买了一堆化妆品,给自己添置了一件风衣和一个钱夹,直接刷爆信用卡。
“小孩现在越来越有我的风范了。”孟菲说为了鼓励我,替我买了一件价格不菲的衬衫。我无法阻止她,只能在中环请她吃了很不便宜的烧味。
等我们好不容易回到尖沙咀,已然累到双脚有很强烈的麻木感。走出地铁站,孟菲直接跨进了看到的第一家茶餐厅,说什么也不愿意再走了。我把东西都交给她,独自去找一家二楼书店。
因为我答应莫辰,替她去这家书店拿两本预留好的书和一张唱片。
说是“二楼书店”,实则在一幢破旧大厦的3楼。进到店里,才发现他们在进行文化沙龙,一群人在店里的沙发上散坐,聊得正欢。我突然闯入,老板马上很热情地招呼我,却让我显得更突兀。
我报了莫辰的名字,老板恍然大悟,“你就是莫辰的朋友啊……”我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心里不确定自己算不算“朋友”。
老板从柜台后面取出一包东西,“她前天打电话说你会过来。”
我掏出钱包打算付钱,老板却阻止我,“她很久就都没来香港找我了,让她自己亲自来付。”
他的话让我好奇,不禁打量眼前这位国语非常不标准的男士。留着浅浅的胡渣,不晓得是故意还是无心打理,到也没有为他增加沧桑感,因为典型的娃娃脸,笑容有孩子的感觉,看起来就是很好相处的人。
“话我可以带到,但钱我一定要付,不然很难交代。”我猜测着他和莫辰的关系,并不退让。
见我态度认真,老板也没多与我推拖,露出认输的表情,把书和CD从袋子里取出来,一一扫描。一本是林奕华的杂文,一本则关于一些敏感的年份。CD应该独立音乐人的作品,封套是无法解读的抽象画。
付帐前,我注意到一旁桌上摆着的明信片。其中有一叠,上面都是些彩色铅笔画,画的都是香港地标:维港、旧邮政局、立法院……线条干净,色彩明媚,我很喜欢。加之一直有买各地明信片的习惯,就一气买了十多张。
付完钱后,我选了一张楼梯街,问老板要了一支笔,在反面写道:“我现在在××书店,任务完成。小洛”再标明年月日和当下的时间,具体到分钟。
老板眯着眼睛,看着我写完,打开抽屉,居然从里面取出一枚卡通印章,在地址处,留下淡淡的几乎无法分辨的卡通图案。
“你一定要告诉莫辰,这是我给你的邮戳哦。”
“等她来,你自己告诉她吧。”我和他同时都笑了。
我把明信片夹在其中一本书里,告别了老板。他将我送到门口,“下次和莫辰一起来玩哦。”
我说,好。
走出出书店,我拿出手机,发了一条消息给莫辰:“东西已拿到。”
“谢谢。”很快我就得到一条回复,不知道为何,我能从这重复的两个字里看到莫辰那抹浅淡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