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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特利 ...
我迷茫的睁开眼睛,阳光洒在我的脸上。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
我挣扎了半晌,从沙发上坐起来,露比送我的大梳妆镜就摆在茶几上,正对着我的脸。我木然地盯着镜子里那个深金色卷发乱得像鸡窝似的男人,两颊深陷,嘴角下垂,看上去充满了神经质以及忧郁的气质。
昨晚我又忘记把这面镜子收起来了。
我得记住这一点,对着镜子睡觉会做噩梦。难怪我老是做噩梦,都是该死的自作自受。
我一伸手啪的一声把镜子盖在茶几上,双脚无意识地在地上到处乱扒,寻找那双不知道被我踢到什么地方去了的大拖鞋。
我实在是太邋遢了。我盯着自己穿着米白色浅口地毯袜的双脚,我对干净整洁老是抱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执着,比如我讨厌在家里穿拖鞋,偏偏又不愿意把地板收拾得一尘不染。
我住在最适合被写进故事书的那种林间小屋里,白天可以在漂亮到不行的绿森林里散步,窝在柔软的布艺沙发上睡我的大头觉,晚上爬起来写点东西,抱着我养了七年的狗狗欧迪上网聊天。对于一位总算还有点名气的作家来说,这真是闲散而难得的生活。
虽然我喜欢昼夜颠倒,但还是习惯于在一天之中太阳最盛的时间跑出去散步。老实说我是想把自己晒黑,也许那会让我更加的有男子气概。我踩着从沙发下面扒出来的大拖鞋从阁楼上走下来,透过镜子端详着自己苍白的脸色。我正站在整座小屋里最阴暗的角落,如果刚好站在阳光下,我的肤色会更接近快要融化的奶油。
我摸着下巴,皮肤太白使我一点也不适合留胡子,哪怕是些微金色的胡渣,那会使我看上去很怪——我看上去本来就够怪了。
话说回来,这不是露比送给我的镜子吗?
我把镜子翻过来,深红色的背面用祖母绿色的墨水写着E&R,这确实是露比送给我的那面镜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大概两分钟以前它还摆在我睡觉用的沙发边上。
我二话不说转身上楼,走到沙发边我才发现,除了一个被盖在茶几上的金褐色小相框,玻璃几面上只有数不清的杂志和散乱的稿纸,还有一个吃到一半的披萨盒子。
我记错了?
我拿起那个金褐色的小相框,一个绿眼睛的美人坐在阳光充足的屋顶上冲我微笑,她有一头深金色的头发,散漫的打着卷。她的美丽是那么柔软,眼睛和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地令我失神。
“杰西卡……”我不由自主地喃喃着。
是我看错了。
我是这么的爱着这个女人,相比之下,露比不过是个不怎么重要的前妻。黑色和褐色是我讨厌的颜色,我看不惯那种深沉的颜色,露比却有着黑色的波浪卷发和迷离的褐色眼睛。她的个子比我都高,蜜色的皮肤,谁知道呢,说不定她甩了我就是想找个更高的老公。
结婚前她说她崇拜我有一双女人一般的眼睛,我的忧郁和懒散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结婚以后她理所当然的变了,她开始指责我仿佛痛苦如影随形的表情,指责我穿着雪白的地毯袜在没擦干净的地板上到处走,甚至指责我做.爱的时候不够饥渴和强硬。
够了,露比,如果你去染一头深金色的卷发,别像现在那么卷,再把眼睛闭起来,我说不定会饥渴和强硬起来。让我对着一个比我高的女人发情?亲爱的,我能够硬起来首先就该受到表扬了。
六个月前我们就分居了。虽然我还没收到那份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我一点都不介意早早地把露比称呼为前妻。
我收拾行李离开那个我们的家时,露比送我这面镜子,我记不清她当时是不是露出了讽刺的微笑,总之她对我说,亲爱的,你是个变态。
——你才是个变态!
我轻轻抚摸着金褐色的小相框,这种颜色就像烤焦的蜜糖,给人一种温暖的灼热的甜蜜的感觉,用来包围着我所爱的女人真是再好不过。
我沉迷于这种深情的氛围,以至于我回过神来,门铃已经响了好一会儿。
相信我,我不爽极了。我一点也不想下楼给那个百分之八十是麦迪逊太太,百分之二十是住在附近的马沃罗的家伙开门。但是门铃不屈不挠地响着,考虑到如果真是麦迪逊太太的话,隔天我会被那老女人的碎嘴给唠叨死,我还是老不情愿地拖着鞋子晃到了门前。
我挑着眉毛打开门,令人意外的是,站在门外的家伙既不是麦迪逊太太也不是马沃罗。
“恩维.帕德瑞克?”
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他看上去很强壮,包裹在西装里的肌肉线条相当流畅,如果不是他异常优雅的神态举止,我几乎要怀疑这是个健美教练——富婆们最喜欢的那种。他有着一头金褐色的卷发,被阳光照得泛出蜜糖的光泽。
“是的。”我懒洋洋地靠在木质门框上,皱着眉头打量着这个男人,“有事吗,老兄?”
“当然。”他风度翩翩地朝我点头,他的表情维持在一种似笑非笑的微妙境地,莫名给我一种强硬的感觉。
他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我想要你尽快结婚。”
这家伙是神经病吗?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老实说,我的第一反应向来挺准。我几乎是怜悯地上下扫了他两眼,“你没病吧?”
这男人根本不为所动,就好像完全没听见我在说什么似的,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想要你尽快结婚。”他一板一眼地说话,“什么都行,你得尽快找个伴。”
我眯起了眼睛,“先生,假使你的脑子没问题的话,我想你应该清楚,我的生活与你无关。”我打量着他,“你是我的书迷吗?特别疯狂的那种?渴望知道《黑色姐妹花》的结局?”
《黑色姐妹花》是我最近在写的悬疑小说,不过似乎遇到了低谷期,我老是写不好结局。
最近我所能想到的每一种真相都显得过于轻飘飘,没法对应我一年前写下的神经质又浪漫的开篇。我拿不准自己到底该把主角配给双胞胎姐姐还是妹妹,这才是重点,报纸上那些关于我跟老婆分手造成灵感枯竭的报道全都是扯淡来着。
“我没读过你的小说。”那个男人几乎是有些轻蔑的开口,他说话的意思让我想起那些自命清高的成功人士,这种人一般都不屑于阅读悬疑小说,他们觉得这类小说会暴露他们逻辑和智商上的各种不足之处。
我满不在乎地撇嘴,“得了吧,先生,痴迷于悬疑小说可不是什么坏毛病。”你们可需要这类小说来洗洗脑子啦,后头一句我倒是憋住没说出口。
男人却冷笑起来,“我没读过你的小说。顺带一提,我是巴特利,我想你听说过我。”
现在真的还有人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不说姓氏吗?这家伙绝对是神经病吧。我遇到过这样的人,几年前我刚跟露比谈恋爱,喔,所谓的谈恋爱那会,就有个疯子书迷——读过我所有的书,自以为非常了解我,天天拼命地骚扰我——“我想你知道我是谁”,老是这么说。后来我找了律师,那家伙才消失了。
“就算你读过,我的事也跟你无关……何况你没读过。”我散漫地掏了掏耳朵,很不客气地说话,接着我突然想起来,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巴特利这个名字。
我稍稍回忆了一下,脸色立刻就变了,“……我想我确实知道你是谁。好吧,这里可不欢迎你,巴特利。你最好现在就滚。”
巴特利,巴特利,我是从露比那里听说这名字的。我说怎么觉得这家伙有点眼熟,我曾经见过他,在那个到处都是怪味的破烂汽车旅馆。
又是一件六个月前发生的事。那会儿露比觉得我一门心思写东西,不再像结婚之前那么爱她了,她老是唠叨对视时我的眼神,一点都不像一个爱着她的男人。我觉得很是莫名其妙,难道不是这女人追的我吗?我好像从头到尾都没爱过她吧?我爱的明明是杰西卡。只不过因为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杰西卡结婚,露比那段时间又追我追得紧,我才答应结婚的。
就为这事,露比小姐就跑出去找了男人,她还特意打电话给我——大概是喝醉了,她竟然还跟我炫耀那个男人有多强多厉害——后来我开车到那个汽车旅馆,跟露比大吵了一架。
露比单方面对我发了半天的火,最后我说,要不离婚吧。说完我就转身离开了,出门的时候那个“很强很厉害”的男人从浴室里走出来,我想就是那个时候我看到了这个男人的脸。
“哼。”巴特利非常明显地嘲笑着我,我立刻有种冲动对准他的鼻子来上一拳。他伸手按住我的肩膀,没有用力,但是我已经有一种领地被侵犯的感觉了,“你想干嘛?露比让你来揍我一顿解解气吗?”
巴特利倨傲地摇了摇头,“我不喜欢用拳头解决这些事。”他一点点用力推我,我试图稳住身体,好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无力,但他的力气实在太大了。
我被他推得倒退几步,巴特利却一动不动,这种力量上有绝对悬殊的感觉真是讨厌透顶。我恶狠狠地盯着他,巴特利眯起了他深绿色的眼睛,是的,我才刚刚注意到他的眼睛竟然是我喜欢的绿色。
“听着,恩维,你最好尽快找个别人结婚。”他说话就好像在发号施令,“现在找麻烦的人是你,如果你还不能停止对露比做的那些事,我不介意替你找,就这么简单。”
这么说完,巴特利凉飕飕地笑了一下,他像是捻起一只臭虫似的甩开我按在门上的手,好整以暇地自己关上了门。明明是站在门里头,我却有一种被关在外面的错觉,真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巴特利。
问题是他刚才说,现在找麻烦的人是我?
——我对露比做了什么吗?
开玩笑,怎么说一开始离婚都是我先提出来的吧?我天天都待在这个林间小屋为了《黑色姐妹花》的结局头疼得要命,哪来那种无聊的闲工夫。更何况那种个子比我高,肤色没我白,黑头发褐眼睛的女人,我还巴不得和她离婚呢。
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这位凭空出现的巴特利先生,日后会做出多么可怕的事。我还天真地以为他是个爱露比爱惨了的傻子——而事实上,他根本就是一个恐怖的噩梦。
恩维的形象源于秘窗中的约翰尼.德普,主角受。
文中所有角色都可能出现心理疾病,三观不正者有。
其实我就是想证明一下俺不是只能写三观奇正的少年漫画类主角的正直君~我才不是武当派的呢~~~~
……那个,有啥意见尽管提,求花求收藏求包养~~嘿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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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巴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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