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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我是卫道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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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卫道士,我从不同情曼娘。她当初既是自愿给顾二作外室,就不要怨别人不把她当老婆,就不要死缠滥打破坏顾二的名声和婚姻;她既然杀了人,就不要怪别人否定她的人品,疏远她。
话说这里为曼娘辩护的人很多,多的让我无法想像,无法理解。这让我想起当年看的一个美剧,其中一集的故事是这样的:故事发生在美国,一个无政府主义(认为政府腐败,认为政府的存在就是剥削和奴役人民)的美国人,因为不满政府收税,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打死了一个前来催税的税务局官员。这个人被控谋杀,在法庭上,他的律师称:根据宪法,他的当事人有信仰自由,有表达自己信仰的自由,有维护自己信仰的权利。被害者,则扮演着政府的帮凶,企图侵害我当事人的权益和信仰自由,所以我当事人是无罪的。他的当事人,就站在庭上,骄傲的看着被害人的妻子儿女,毫无歉疚之意。
在曼娘的身上,我看到了这个人的影子。在众多为曼娘辩护的人身上,我看到了那个律师的影子。曼娘不满于当时的法律和道德,她想要独占顾二,她不愿意接受妾室不能为妻,妾不过是奴婢的地位;这个杀人犯也不满于当时的法律和道德,他不想交税给政府。曼娘反抗,骗人,最后杀了余嫣红;这个杀人犯,则打死了政府官员。众多为曼娘辩护的人直指社会的不公,顾二的变心,歌颂曼娘追求真爱,自由和平等,歌颂曼娘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女和正当权益而杀人;而那个辩护律师,舌灿莲花,说政府如何压迫和剥削老百姓,破坏民主和社会进步,而他的当事人,是一个敢于反抗强权,追求自由平等的进步人士,为了推动社会进步而努力。
好吧,也许曼娘和那个美国人真的是在追求真爱,平等和自由,也许他们的暴力反抗真的具有进步的意义。因此,他们应该得到同情和支持,那么容我问一句:你们同情和支持他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你们同情和支持对于被害者的家庭意味着什么呢?对于其他人又意味着什么?余嫣红也许不是什么品德高尚的人,但是,她有生的权利!生命的权利,难道不高于什么平等和自由?为了曼娘的真爱,平等和自由,余嫣红就该放弃她活着的权利?余嫣红的父母,就应该失去自己的女儿?那个被害官员的妻子儿女,在法庭上听到辩护律师的话的时候,看到杀害他们最亲密的人的杀人犯,毫无愧疚的俯视他们的时候,是怎样的愤怒和绝望?如果陪审团支持和同情这个杀人犯,以自由平等为理由豁免他,那么对于这个社会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个人,对于自己不满的社会准则和法律,都可以用暴力去反抗?那又会有多少无辜的人受害?在那一集里,警察们发现这个被告和附近许多无政府主义的人定期集会,这些人家里都藏有大量枪支。
我也许是个卫道士,我相信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准则有其存在的必要。这些游戏规则,无论对错,进步还是落后,起码让人有了为人做事的标准,减少了不必要的冲突和暴力,最终要的是,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因为每个人都得按照同样的标准来。这些规则,也许不尽完美,甚至有可能是错的。但是,他们的存在,并不是毫无意义的,遵守着这些规则的人,并没有错。攻击和反抗这些错误的规矩也许没有错,但是无所不用其极,伤及无辜,就是错的!
无论你是真心想要反抗推动进步,还是想以此为借口,争取自己的利益,但是请记住: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命,不要以任何借口,什么爱情,什么民主,什么自由,去轻易剥夺别人生的权利!!!人,最基本的道德,不是爱情和自由,是对同为人的别的个体的尊重。你想着自己的时候,想着你要活的好的时候,不要忘了,别人也要活的,别人也不想死!即便不涉及生死,你有自己的妻子儿女,别人也有妻子儿女!你有爱情,别人也有爱的权利!你要自由,别人也有生的权利!你要往上爬,别人也得养家糊口,不要那别人的血肉,别人的痛苦,作为自己的垫脚石!
最后一点,不要利用旧规则得到好处,又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去鄙视旧规则,却打着追求真爱和进步的口号。曼娘如果真的这么进步,这么追求真爱,当初就不会给顾二做外室。外室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三妻四妾的社会道德下的产物,为现在社会所不容。利用了这样的规矩,做了外室,生了儿女,得了好处之后,意识到外室这个身份的局限性,又想着打破这个规矩,进一步取得更大的利益。这是什么道理?这就是所谓的追求这爱和平等?难道这样的行为也值得大家呐喊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