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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记得自己 ...

  •   我仍记得自己的名字,慕容绯炎.
      我仍记得自己的家是江南首富,家中有父母及一兄一妹。
      还记得我是刚出生就被抛弃,直至13岁方认祖归宗、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我记得很多很多,例如十岁的时候把笑菇当普通蘑菇吃掉而笑了一个时辰、把迷药下在师父的汤里被师父抓包罚绕山跑2个时辰……当然太小的时候——至少4岁以前的事是记不得的。
      不过这是废话。
      现在我注意的是,我遗落了一部分记忆,心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记忆……
      我中了“忘忧”。
      说来讽刺,“忘忧”是身为“圣手毒王”林若风唯一传人的我在15岁时随手制出来的东西,当时是无聊到几点了。药效也是古怪的很,没想到流入江湖后倒是很受青睐,让我这奸商挣了不少银子,恩,血缘这东西真是无法否认的。只不过我未料想过,竟会栽在自己的手上。
      不过既是我所研制,配出解药自是不难,只是需要些时间。
      我疑惑的是,是何原由,让人对我用了忘忧?
      为财,我是有些钱财,但只是小富……好吧一年几百两黄金应该不算少;若说是因为江南首富的次子身份,江湖上几乎无人知道,他们对我都知之甚少。再说了,我在那个家是什么地位?早十几年前就没关系了。
      为名,对方若是冲着我“圣手毒王”的身份而来,有蠢到对我下我自制的药么?况且,“忘忧”此药用法特殊,若使用方法不对,不仅实质用处不大,甚至可能造成反效果。
      倒不是说要像其他什么绝症奇毒,要配合什么七虫六花草.天山雪莲、千年人参之类的做药引,用法简单得很,直接喂下去就好啦。“忘忧”是奇在其药性之上。
      “忘忧”,顾名思义,忘却烦忧。然,凡此世间,何为烦忧?无非心所想、意所乱,最能扯动心绪的,便是心中最重要的事物吧。忘忧,便是让你忘掉心中最爱,人也好,物也罢,一切相关,都会从你心中消失,毫无痕迹。情感越是浓烈,作用越大,而令人抓狂的是,你还能知道自己把什么给忘了,就是不知道到底把什么给忘了,给你面墙,撞去吧!撞死了你还是想不起来,想起来了我还能是“圣手毒王”了吗?
      而且阿,“忘忧”无色、无味、无后遗症,方便下药阿。
      而药性特殊,用途自然也特殊。一般求用的人,都是想让心上人忘掉心上人、让竞争对手忘掉竞争、或是出现藏宝图、或是神兵现世等情况,而且每三年就会有一次固定求药高峰期,呃……武林大会。
      当然,这时候我是不会随意卖的,我可不想趟这滩浑水。
      不过这也就要求,要对他人使用此药,必须对对方有绝对的了解,知其心中所想,不然他忘错了怎么办?
      所以说起来这药满麻烦的,我讨厌麻烦,一年只制三份,一份五十两黄金,每年都能赚满一百五十两黄金呢。
      咳,又跑题了,我奇的是,我一向独行江湖,生平无嗜好,最了解我的五年前尘归尘土归土——我师父,这人为何敢如此轻易对我心中所爱下定论?新一任“圣手毒王”生性古怪冷僻,行事诡奇是江湖皆知,虽说武功如何无人知晓,倒也不该有人敢轻易近身阿,而要想在我圣手毒王身上下我的药,饭菜中不可能,别人嗅不出味,但我不同,从小接触各种药材,任何药物在我面前都是无所遁形的,所以,该只有一种方法:近身攻击,亲自将药送入我口中!
      我的武功如何我不太清楚,但是据师父说,武林盟主是可以放倒的,虽说武林盟主武功不会是最好的,但也相当不错吧?
      此人居然能将我制服,想是不简单吧。
      不,也不见得,因为虽说只有这一种方法,我身上确实没有打斗的痕迹,只有腹部有一部分淤青,想是单方面被揍了。
      而我,不可能不记得袭击我的人了。
      可偏偏,就是他,我忘了。
      如此倒是知道了,我又做错了呢。相信一个人,换来的便是此种结局吗?最终,对方也只是贪图我身上的某样东西啊!
      不过他若知道了药的效果,必是会十分吃惊吧!因为我忘记的,竟是他!
      药库中,确是少了一瓶“迷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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