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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来是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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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普通的周六下午,确切的说是将近下午。传说中的青春派美女作家流程的新书发表会将在一个小时以后正式开始。对于不知道或者不喜欢柳橙的人来说,这天普通的就像生活中的任何一天,早晨起床吃饭,做点想做的事情,然后在吃饭午休,随便做点什么打发时间,晚上看会电视或上会网,就上床休息了。菲瑜多希望自己也是其中一员,可惜才躺下半个小时,手机闹铃就无情的响了起来,催促他马上出发去柳城的签售会!
菲瑜无可奈何的从床上伸了个懒腰,拉开窗帘。明亮的阳光从窗户上直射到他这间十几平米的小房间里,让人不觉中就产生了想要出门踏青的冲动。春天果然就到了,只可气的是那场签售会,为什么偏偏安排在这天下午,而她林菲瑜还非去不可。对,谁都可以不去,偏偏她林菲瑜不行,因为她就是那个柳橙,柳橙就是她林菲瑜的笔名。
菲瑜想到马上要开始的签售会,就感到阵阵的头疼,宁愿拉上窗帘无视这乍泄的春光,也不想去那恐怖的现场。说现场恐怖并不为过,菲瑜自小就是那种喜静,崇尚自由的人。或者说,如果可以选择她愿意过那种田园般的隐居生活。过快的生活节奏,与陌生人无可奈何的交际,都是菲瑜唯恐避之不及的事情。这也正是菲瑜在大学毕业后,不去找工作而窝在家里当职业作家的主要原因。她当时的想法很简单,趴在家里写写小说,有读者喜欢她的文章,她便饿不死也就行了。当然这也是得到了毓飞的大力支持,毕竟菲瑜是学数学的,毕业后丢了本专业的饭碗去写文章,有点不靠谱。可谁会料到菲瑜的小说会大受欢迎,仅仅一年多就从网络上转战到实体书了,如今更要开签售会,把菲瑜的计划完全打破了。
菲瑜看了看时间,一点十分了,毓飞说半点来接她去现场的。其实本来路途也不太远,菲瑜想自己走过去的,可毓飞说什么也不同意,扯了一大通理由,说什么怕书迷们太疯狂,要贴身保护之类的。毓飞是菲瑜的男朋友兼御用司机。从相识到相恋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然后维持情侣关系知道现在,算算也有四年了。想起当时相识的原因只是因为要租借毓飞一下午的时间冒充男友以堵舍友的喋喋不休,菲瑜便不禁莞尔。已经一点二十了,还没收拾好头发和衣服。菲瑜开始抓瞎了,每次都这样,神游浪费了时间,殊美每次要给她雇个跟妆师,都被她想也不想的拒绝了。临到需要时有考试幻想有个跟妆师在一边的幸福。
菲瑜从衣橱里随便拖出一件衣服套在身上,洗了把脸,坐在桌前,先上个粉底,眼影,然后睫毛膏。没办法,时间紧,随便抹抹混过去就算了。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菲瑜最喜欢《红楼梦》中黛玉的这首葬花词,自然少不了将这首歌作为自己的手机铃音,只是这时候响起,真不是时候。不接了,时间不够了,菲瑜瞥了眼手机,决定先搞定个人形象问题。于是连动都没动一下,继续吧手中那盒粉末状的东西打在脸上。说实话,菲瑜并不太会化妆,只是更讨厌别人的手在自己脸上抹来抹去。所以她宁愿选择自己把自己化成鬼,反正她的书迷朋友们看的是她的书不是她的人。
恩,不错。菲瑜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虽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也算的清秀,细弯的双眉,一双因长期戴眼镜儿有点变形的眼睛也还算是水灵,双唇厚薄相宜,端端正正的长在鼻子下面,不歪不偏,反正见的人,那么腮红就不必了,上点唇彩也就ok了。
手机铃终于停下来了,可不到五秒钟又响了起来,看来不知谁真的有急事,不接是不行了。菲瑜随手拿了本书,探着腰把手机从床内测扫到能用手够到的地方,是毓飞打来的,到了就到了,打什么电话,跑上来会累死了,要不按按喇叭也成!菲瑜无奈的按下接听键。
“喂!你直接上来不就得了!”菲瑜对着电话说。“什么?”
“我不能去了,院里有急事,菲,你自己去吧!记得打车去!”毓飞在另一端说。
“哦,好吧!”菲瑜放下电话,已经二十五分了,来不及了!菲瑜对着镜子又把自己打量了一下,整体还不错,就是头发有点...,菲瑜四下看了眼,并没立刻发现梳子的踪迹。算了,幸好是长发,随便拿胳膊上的五根叉子当数字理了理,抓起包包冲出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