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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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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题首语。
广东人说痒的时候,一般都说痕。例如好痒不说好痒,说好痕。
我比较喜欢这个痕字。看起来,有那种又痛又痒的双重意思,不那么肤浅。
一般人这看到七年这个词,第一时间都会把它和痒联系起来。所以在小流流当年想给这个文改名字的时候,我提到了这个“痕”字。
可惜小流流最终没采用,可能是考虑到这个字太偏地域,也可能是觉得她的故事还不够痒,衬不起这个痕字(捂嘴窃笑)。
痕极又痒,出自张国荣的《春夏秋冬》,林振强的词。
再说正题。
有人说王若瑶可怜,这我可是一点都不觉得。书中王若瑶还是个挺理性坚强的女子。当遭遇到半死不活的爱情的时候,她没有用吵架来增加情趣,也没上演琼瑶式经典场景来求得一婚。最后她的表现,只是应了开场第一章的三个字“不卑微。”然后再稍微的骄傲了一下。
其实谢先生还是位不错的男士,至少他忠于爱情。只是在父母和爱人之间,表现得有点优柔寡断。其实这也不算太坏。如果让我在父母和爱人之间选择,我会毫不犹豫的选父母。(如果我爱人听到这句话,会不会心寒呢?哈哈,很有可能)所以,我对谢先生犯这样的错,表示理解。他能够撑那么久,说明他爱得还真坚定。更何况他还回头是岸了呢?
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不过如此,只是爱的时间有长短。痒也不过如此,只是痒得有早晚。七年的朝夕相对,你能保证你不痒吗?王若瑶只是谈了七年恋爱,并不是结婚七年。所以,她还有退路。二十六七的年龄,也不是太大。离开一座城市,离开一个人,都还来得及。一个经济、生活能够独立的年青女性,有什么好可怕的?爱情虽然是必需品,但如果发现变质了,就得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不然,腐烂是会传染的。
王若瑶是幸运的。在她无助纠结的时候,她还有一群见证了她成长的好朋友。好朋友不用太多,但至少得有一个。那样当你想逃的时候,不至于找不到方向。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说话体来说,朋友什么的,最有爱了。
痒了就挠。有些人抓得鲜血四溅依然好不了,并不是他挠的方法不对,而是他得看清他需要什么,什么才是真正的解药。小流流想告诉我们什么?王若瑶她不仅用了不求人,还买了达克宁?故事的结局看起来似乎挺圆满的,可是依然可我们留下了悬念。爱情变淡,激情会变成温情,温情将会变成什么情?变成亲情可能还能将就,如果变成绝情,你会怎么办?邪恶的我认为,说不定反而是个新开始哦?
最烦的可能就是那种半死不活的爱。当爱已习惯,比当爱已成往事可能要幸福那么一点点。可是,那种痕极又痒的滋味,你又能忍受多久呢?你又会如何选择呢?
爱情,真是有够无聊的。爱起来爱死,烦起来烦死。
最后问一句,今天,你痕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