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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名字叫金三顺 ...

  •   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去了解对方,以自己的方式去了解,去拼凑,所以到最后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男女第一次渴望着对方的时候,性荷尔蒙分泌出睾酮和雌激素,这种渴望持续下去,到了陷入爱情阶段,就会分泌多巴胺和血清胺,血清胺是爱情中最重要的物质,能让人一时处于近疯狂的状态,到了下一阶段,男女会持续对方的关系并希望得到更密切的结合,就会发展到sex或者是结婚,这时就会分泌催产素和加压素,血清胺会让你无法意识到对方的缺点,会挡住你的视线,那些激素能持续高浓度大约只有两年的时间,最多三四年。
      所以,别恨那个人,那个人只是忠心地按照自身的化学反应而采取行动而已。
      我没谈过一次轻轻松松的恋爱,开始时做好充分的考虑,完结的时候也是一样。不管激素是漫溢还是干涸,我是真心地去努力的,真心的...

      有一天身子问心,我要是痛了,医生会给我治,你要是痛了,谁来给你治啊?于是心说,我只能自己给自己治。也许就因为这样,每个人都有一个治疗自己心中伤痛的方法,喝酒,唱歌,发火,或苦,或笑,跟朋友倾诉,去旅行,跑马拉松,最差的一种方法是逃避着中心痛。

      回忆只是回忆,回忆是没有任何力量的。
      但是回忆是不能抹掉的。

      看三顺一遍一遍给他留言,发短信,等短信,担心,煮粥,只觉得好心酸,背脊一阵阵发冷,对一个心中没有自己的男人做这么多有什么意义呢,心中没有她,自然看不到她做的一切。感动和心动必竟是两回事,还是自己爱的人在心中的份量重。

      一定要保持健康,一定不要生病,一定不要有会让人生病的生活习惯。

      岁月不饶人啊,我也在一天天老去,我也开始恐惧,也许因为这样我越来越喜欢看讲三十甚至四十岁的人的故事。没有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生活的故事,换成无休止的矛盾,困境,选择,考虑的也不仅是fellow you heart就够了。

      Things shine at first,and then as time goes by,it tended to fade away,and eventually,it\'s just not there any more,shine!

      你忘了的同时,我也变了,所以,结束吧。

      知道终究要死,不也要活着吗。

      信任到底是个很玄的东西,需要维持的。

      从碧姬到三顺,开始不能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肥胖,粗鲁的女人,看到他们一起K歌的一幕,才发现和这样的人相处也许蛮有趣的,就像穿着睡衣,笈着拖鞋趴在床上翻杂志一样轻松自然,不会担心有失礼的地方,不用带面具。不过我还是不愿冒风险成为这样的人,我还是喜欢优雅,成熟的女性,就像二英的话,这个社会只剩下工作和实力。

      对不起,我以为三年时间,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眼睛走远了,心也会跟着走远的”,我本想证明这句话是错的,都说时间是良药,但在我们面前却成病了。

      虽然不再爱了,但是,一辈子忘不了你,像化石一样,深深的埋在我心里。

      不是信不过你,而是信不过你们在一起的时间。好样的,不要给化石任何复活的机会。

      人的心随时都会变化。

      我连自己都不了解,怎么去了解别人。

      我是在等他还是在放弃他,我自己也不知道。

      去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一次伤一样。
      跳舞吧,就像没人欣赏一样。
      唱歌吧,就像没有任何人聆听一样。
      干活吧,像不需要钱一样。
      生活吧,像今天是末日一样。

      爱一定要表达出来,放在心里有谁能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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