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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灵异事件 ...

  •   男朋友没了,守着眼前的漫漫三个多月的暑假,我也懒得回家去听我爸妈唠叨,就在芝加哥找了家律所实习了三个月。
      实习结束后休息了半个月,新学期又开始,我进入了自己的JSD阶段。

      当初在区小苏那儿叨扰了俩礼拜,到她终于可以摆脱我的时候,我请她下了顿馆子以作报答。我们去了我们当地唯一一家还过得去的中餐馆,一番吃吃喝喝下来,结账时服务员照例在搁帐单的小盘子里放上两个fortune cookie一并端上来。

      所谓fortune cookie,就是签语饼,这是美国中餐馆的特色,结账时都会给顾客们每人送一个。那东西味道不怎么样,反正我吃了第一个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不过每次看到它们上来也还是会忍不住心下兴奋。
      就因为它们中夹着的那句签语。
      事先声明一下,我这人不迷信,不过我喜欢每次看看这天被分到了一句什么样的话,好或不好,看着都有意思。

      既然是娱乐大众嘛,签语自然也很少有不说好话的,但是你当时是什么状况、以及看你怎么理解,还是能诠释出有意思的含义来的。

      我印象特深刻的是刚来美国第一年,有一次一大群朋友去聚餐,区小苏领到的签语上写着的是:你的下一项投资会带来好运。
      区小苏当时兴奋得那叫一个手舞足蹈啊,举着那张小白纸条问了一圈:“喂,你们说,我现在干点儿什么投资好?”
      有个男生说了句:“买单!”
      一桌人齐刷刷笑趴。

      那次请区小苏的感谢大餐,我拆开自己的签语饼,很意外地发现里面竟然夹着两张小纸条。
      什么东西都会有怪胎,譬如本来只夹一张签语的签语饼,偶尔也会夹了两张签语;当然,与此相对应,也有本来应当夹一张签语的签语饼,结果一张也没有的。
      我取出第一张小纸条,看见上面写着的是:“尝试一件新事物吧,它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才瞟了一眼,区小苏就张牙舞爪地抢了过去,嘴里连声说着:“我看看我看看,是不是说你的桃花运还是有望?”
      一眼扫过之后,她满脸的气馁顿时又转为无限同情:“傻心,这好像跟桃花运沾不上啥边儿呀?不过你好歹还是尝试尝试呗,说不定这个意想不到的收获就是指的你的Mr. Right!”

      自从我放跑了陈劲东之后,区小苏对我的称呼就正式改为“傻心”了。我抗议三次无效,只好耸耸肩认命。

      她说完那句话,立即又热心快肠地替我冥思苦想起来:“赶快想想,什么新事物比较好?对了,你买股票吗?要不化妆?对!这说的肯定就是你该化妆了!二十六的人了,女人二十五以后就开始贬值,花无百日红,你也没几天素面朝天的资本了!”

      我摸摸自己的老脸,半开玩笑着说道:“我刚想跟你说呢,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时间多出一大把,就可以开始干一些自己一直想做又没工夫做的事儿了。”

      她的小贼眉鼠眼里顿时闪耀出八卦的光芒:“比如说?难道是ONS?”

      我晕!
      ONS——One night stand,从鸟语翻回人话就是一夜情。

      我用一副“让您老失望了”的神情望着她说:“其实我是想说写小说来着,我没事儿可以上晋江写写小说玩儿。”

      区小苏顿时抱住脑袋:“文学女青年加女博士加大龄剩女——姐姐,你没救了你!”

      我黑着脸一边忍受着她的无情攻击一边还得老老实实掏出信用卡往帐单里夹,一低头才发现原来还有另外一张签语没看呢。
      怀揣着“赚到了”的心情把它抽出来,展开一看:
      如果你是一位作者,请慎用第一人称叙事。

      我的眼睛都直了!

      回家的路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区小苏挥舞着拳头嚷嚷了一路“灵异事件”。

      然后我就真的开始写小说玩儿了。

      我这人说话实诚,可能有时候有些话说出来的时候不完全当真,可也绝不是谎话,比如那番关于我想写小说玩儿的话。当时说的时候吧,也没觉得肯定就会写,但是也的确是有这个想法。以前和陈劲东在一起的时候,法学院的学业本来就忙,稍微有点儿空还得陪他浪漫浪漫,做做某种运动什么的,别说写小说,连看小说的闲心都没有。
      现在我一个人了,虽然学业也还是很忙,空闲时间只有一小点,但是就是那一小点的空闲时间,如果无所事事也会被寂寞憋死,所以我还是给自己找点事来做吧。

      不知道是不是让签语灵异事件给刺激到了,我第二天就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在虽然实习却也颇为清闲的暑假里,一口气码出了两篇青春校园文,然后又开始用剩余的题材垒成一篇《宿债》,开始我的“四世情劫”系列。

      我倒一直真没用第一人称写过文。不是说真被那张签语给告诫了,而是觉得“我我我”地往自己身上编言情剧,自己寒得慌。
      当然,我偶尔也会好奇一下:如果我真用第一人称写作,又会怎么样?

      我的文一直都冷冷清清的,好一点儿的也顶多能算上个不温不火,好在一直也都有几个支持的读者,这么的也就细水长流地写下来了。

      “四世情劫”写到第三世《情咒》的时候,糊里糊涂写成了个架空历史的古言玄幻。区小苏这人嘴巴虽然厉害,却一直都很豆腐心地给我当忠实读者,而且是非常入戏的狗仔队型读者。

      看完《涩恋年华》,她问我是不是就是韩冰月。
      看完《谁的回忆在流浪》,她问我是不是就是贺千回。
      看完《宿债》,她又问我是不是就是林西子,这回她还有理有据的。
      “你来美国之前的事儿我是不知道,所以韩冰月呀贺千回什么的,forget it!不过你来美国之后的事儿我可都是一清二楚啊,你这位林西子不要太写实好不好?老实交待,你到底是不是真有过一位英年早逝的俞乐怀,陈劲东就是陶睿知,为了最后不悲剧,你才非要跟人家分手?”

      我满脑袋黑线:“好好好,是是是,我就是林西子,林西子就是我,所以我事实上已经死了,还转世变成了秋宛瞳,然后秋宛瞳最后消失,其实就是穿越回来变成了田可心,开始兜售自己的生平当个悲催的小透明作者。上天好不容易才给我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我焉能浪费?当然要踹掉陶同学来老老实实等我的许超然出现啦!”

      区小苏看着我,十分严肃地唏嘘了一番,然后铁面无情地总结道:“人家林西子比你可年轻多了,人家等得起,你凑什么热闹呀?趁早省省吧!”

      后来她看《情咒》,看到卷四里所说的潍历朝,竟然很狗腿地跑来对我叫绝。
      “傻心,这段儿编得不错呀!有想法,有创意!”

      这个人类有史以来所知道的第一个朝代、却又没有详细记载的潍历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对应的是咱们的夏朝。我在小说里说,它之所以会没有记载,一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二是因为记载的文字是天书,所以就算看到也没人看得懂。

      区小苏这位在表扬我这个问题上从来都是铁公鸡一只的家伙,果然叫绝到最后还是落在了标榜她自己身上:“我可是堂堂历史专业的博士哦,你能得到我的赞美,这会儿骨头都轻了几两了吧?”
      我啐她:“去去去!你一研究美国史的对咱们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啥发言权啊?还想让咱俩文盲互相恭维,酸不酸啊你?”

      被鄙视了的某人抱头尖叫:“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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