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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俺一向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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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一向喜欢有上进心的人,尤其是有上进心的女人。
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太对俺胃口了。
也真合乎人性,谁不希冀利益最大化?!
俺进赌场,当然是为了发财;
俺下股市,当然是为了暴利;
俺努力工作,就是希望有朝一日,祖坟冒了青烟——俺能成为世界五百强的CEO.
可惜,至今没有发财,祖坟的青烟估计还得五百年才能冒起来。
顾二狼语:人贵自知。
泥巴对己曰:你丫少做白日梦了,你有那实力和运气不?
没有自知的人是可悲的,没有自知而又拥有破坏力的人是可怕的:
王振没有自知之明,所以一个土木堡之变,差点搞掉大明江山,幸好有个于谦。
崇祯没有自知之明,真的搞掉了大明江山,还吊死在煤山。
林姨娘没有自知之明,虽然搞死了明兰她妈,搞伤了正房太太多年,可还最终把自己搞得苟延残喘了。
表妹没有自知之明,搞掉了小红的大好姻缘,在可见的未来,多半会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
对了,还有曼娘。
时常有童鞋将曼娘同梁洛施做比较。
都是未婚生子,都遭遇男友见弃。
说起来那一个女方惨淡悲剧,那一个男方郎心似铁。
俺有一个疑问,俺住的地方里香港有万儿八千里都知道,老李家潮州人,有名的规矩森严门户苛刻,李公子多年来又绯闻不断,难道本人在香港的梁女士不知道?!
未婚生子在香港那个半洋不中的地方,绝对不是有多名誉的事,拿孩子做赌注——好罢,且不说这种选择的对与错——任何成年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无论男女。
只不过,下了赌场,就有赢(比如邓文迪)有输(炮灰女实在太多,数不胜数)。
曼娘也一样:
第38回,明兰语:“你出身虽低却也并无大过,安安分分嫁个平头百姓也能平淡一生;可你明知自己出身难以被豪门望族接纳,明知顾府不容你,又为何要做人家外室,既做了这外室,便何必来这里哭哭啼啼要死要活!难不成当初你是被逼无奈而至如此境地?”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愿赌服输。
还有,别同俺提起爱情。
俺只是想,如果李公子不是出身豪门,没有亿万身家,梁女士会恐怕看都不会看他一眼;
同样,顾二狼如果不是侯府公子,没有钱财背景,曼娘能瞧得上他?——市井之中也不乏真汉子,好男人,难道曼娘美眉找不到对象?
第74回:石铿本是江湖子弟,父执辈都是在码头上捞饭吃的,车三娘原是海边渔姑,后家乡遭了难,便随着师傅出来卖解,后结识了石铿,便结为夫妇。
所以,你看,江湖子弟自有江湖子弟的幸福生活。俺虽然一向对柏杨老先生腹诽颇多,但他有一句话,还真是不错:配偶配偶,要配才成偶。门户地位,虽然俗,但也是配。
当然啦,俺也不能完全否定曼娘美眉的真情实意不是,好歹咱们狼兄是一玉面肌肉男,处久了,要爱上他,也并不意外。
只不过,真有了爱情,那又如何。
小儿女之情思,实在不是做蠢事坏事下作事的借口。
好罢,俺姑且先不论顾二狼是因为曼娘自身的因素(心绪已坏)而变心,又或者根本就是见异思迁——在俺看来,人是有权利变心的,无论男女——而变心人是上流还是下流,区别在处理分手的方法和手段——就算狼兄是在这段交往中的过错较多方吧,那曼娘的所作所为,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要么,她能效仿纳兰素(《韦帅望的江湖》),来一招君既无情我便休,断然转身走人,俺十二分佩服。
这一点Rachel同学可以作证,俺写过不止一个长评来顶纳兰。
而事实上,曼娘比纳兰的境遇要好多了,纳兰是仓惶逃逸躲避追捕,曼娘至少可以同梁洛施一样,获得一笔不菲的遣散费。
要么,她实在情深似海,无法分离,她可效仿章献明肃太后刘娥,人家安分守己默默无闻的做15年外宅——俺虽不赞成,但尊重这种选择。
刘太后,守得云开见月明,终成一代女主;你曼娘若懂得这一分进退,最少亦可锦衣玉食安享人生。
又或者,曼娘她NAI NAI的一不做二不休,学习康敏对付段正淳,一口口将你这负心狼的肉咬下来,俺她LAO LAO 的至少也服了这股子狠劲。
一拍两散固然不是好办法,但至少有股子当但,至少懂得对事不对人,对人只对当事人。
可是她做了最愚蠢歹毒的选择,千里迢迢,不顾一双小儿女的安慰,跑去余府大闹。去伤害最无辜的人。
第74回,明兰语:“……哼哼,你叫我姐姐接纳你这不为顾府所容之人,陷我姐姐于不孝;你惊余府上下鸡飞狗跳惹人指点,陷我姐姐于不义;你开口闭口主母妾室,我姐姐清白金玉一般人儿,却无端被你坏了名声!——你与我姐姐非亲非故,你这么没头没脑摸上门来,就让我姐姐不孝不义,还败坏清誉,我今日便是一顿巴掌把你打出去也不为过!”
都说女人何必为难女人,俺举双脚赞成。
在这一出戏里,是谁开始的女人为难女人。
居然,还有人用这一点来为曼娘辩护,嘿嘿,当真是贼喊捉贼。
顾二狼不过顺水推舟利用了如兰和文举人的私情一把——离败坏如兰闺誉还差得远——就被人骂个狗血淋头;
曼娘美眉可是实打实的造势弄假来坑余家和余大小姐!
如果说有罪,谁的罪更大?
如果说歹毒,谁更加歹毒?
这样的女人有人在唱她的赞歌,这样的男人却冠以渣名,是谁在搞性别歧视?
俺自己是女人,但俺从来不当自己是弱者;
俺更不会因为是女人,就自认为是行为责任力不健全之人。
任何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在古代,15而及笄;
在今日,18而成年。
如果说曼娘搞飞顾二狼的姻缘,参与搞死余二小姐,
是被狼后妈小秦氏所利用或着彼此勾结,俺只能说,她既自不量力,又心狠手辣;
难道她当真认为自己美貌无双,聪明绝顶了,真能长时间把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如果她纯粹是不能忍受情人变心,那她也是做了最下等的选择。
俺老公要是变心了,只要明明白白同俺讲清楚,并且留下房子车子票子净身出户(就算他不肯,俺也有法子整得他肯,哼哼),俺虽然会恨他,但俺绝对不会留他。
当然,更不会找那个令他变心的人。
因为人家同俺非亲非故,没有义务顾及俺受伤害与否,但同俺签下婚姻合约——婚姻也是一种契约——的人,却是有义务有责任来维护俺的,如果他违约了,就必须付出代价。
与第三方无关,除非这个第三方蠢得找上门来。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对不对。
不过,俺要是撇了他,财产俺还是要割一半滴,无关男女,只为自私。
话说,俺还真的不认为想嫁入豪门是错误,俺也真的理解苦求东风,欲上青云的理想;
俺只是很诧异,为何一个个就那么自信,
手中没几个筹码,便向往搏击巨鲨王;
户头没多少资金,就打算坐庄风险股;
而一但失败,却不去怪那送错方向的东风,偏偏去掀不相关人家的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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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唠叨几句,梁洛施其实真不算彻底失败,几个23岁的年轻美眉有豪宅名车,有数亿身家?
兄弟你就算去贩毒,也要贩很多年呀,还要顶着吃枪子儿的危险呢。
至于感情,既然谈了钱了,还谈什么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