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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晨曦 ...

  •   我的座位靠近窗户,不知道是为什么,觉得今天的阳光很耀眼,照在我的身上,感觉暖暖的,已经入冬了,却没有一点寒冷的味道,讽刺极了。
      我呆呆的望着她的侧脸,很是优雅的轮廓,让我不知所措的是,这时她回头了,我慌忙的把目光转向窗外,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我只是不想让她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因为我怕丢了心。
      已经是十二月了,我依旧是一个人,早已忘记了孤独了多久,习惯一个人去生活,去思念,身边没有人陪。那些若隐若现,有增无减的想念,早已背离着我沿着过往的海岸线远航,呼啸而去,而我却只能呆在原点,不知所措,如同迷路的小孩,找不到回家的路,只剩下茫然。
      也许我不应该去想这么多的,我只是个孩子,我只有十七岁,而不是七十岁,可忧伤就像野草,长满了我的心底,让我差点窒息,即使是这样子,我却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因为实在是想不出可以怎么样的办法。
      四仔在文中曾经引用过这样的一句话“脚踏实地的虚无”我看了N+1遍也没能看懂这句话的意思,或许是时间的鸿沟太大了让我跨不过,又或许是我根本就没有读懂过,反正有了N+1次的经历之后,我还是那么喜欢四仔的文字,接近痴迷,就像是顾里说的,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贱的人,但是我爱他,跟我一样,小四的文字太忧伤,忧伤的有点犯贱,但是我爱四子,更爱他的文字。
      有人说,我骨子里是个聒噪的人,只不过偶尔安静,还有人说,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不过偶尔聒噪。我觉得好笑,其实我跟四仔一样是双子座的,一半忧伤,一半明媚,所以让人捉摸不定。
      突然想听动力火车的《终于明白》还记得有一句歌词是这样子的“什么都别说,我真的不想懂,至少我还拥有美丽的梦,什么都别说,我真的不想懂,终于明白该放手…”想到这里我好想哭,把自己的茫然不知所措全都哭掉,到底有谁懂,我的无助和绝望,恍惚中我看见恶魔在微笑,仿佛世界下一秒就会在我的目光中毁灭!
      我喜欢喝蓝山咖啡和矛盾着的卡布奇诺,我之所以觉得矛盾是因为它看起来就让我觉得很矛盾,所以我就管它叫“矛盾着的卡布奇诺”固执的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
      我觉得喝咖啡是一种很优雅的享受,于是我乐此不疲,我从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是怎样看待我的,就像我一个大男生却喜欢桂花、樱花、迷迭香还有蓝色妖姬。我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去看看北海道的樱花或者去地中海看那芳香醉人的迷迭香,也幻想着可以穿越时空去看看那汴河两岸的三千桂花雨或者生活在一大片蓝色妖姬中,每天都醉生梦死,每天都这样生活。
      有时候付出不见得一定有回报,这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看淡点,顺其自然就好了。我突然发现自己好久没写日记了,其实我是很懒的,但只有一样我还比较满意,就是我一周可以写上万字的练笔,有时候还会写几个短篇小说来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然后再写些随笔或者感慨什么的,这样算起来的话,数量还真是挺惊人的,要知道有的同学连写个800字的议论文也要烦恼上好长一段时间呢!可我在这方面就从来没有烦恼过。
      说实话我挺喜欢写东西的,我并不认为我只能写一些悲伤的东西,我一样可以写出搞笑的故事,只不过我对自己的忧伤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偏爱,甚至可以算是溺爱。用笔尖在纸上不断地徘徊,那时我想我是自由的,可以不用顾忌世俗的眼光,也不用在意别人怎么说,一切按照我的意愿,为所欲为。
      我生活的这座城市没有似上海般繁华的夜景,没有似上海般耀眼的灯光,我曾经在凌晨两点左右在寂静的马路上踱步,感觉还不错,只是孤单了些,凉凉的风把刘海吹的老高,顺便掀起了我单薄的白衬衫,泠泠作响。霎时,我听见眼泪在呐喊,世界在绝望。
      我喜欢那时的光景,那时我喜欢穿干净的白色衬衫和破旧的牛仔裤,单调又平凡,不过我却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可惜那些让我怀念的夜晚,身边没有一把吉他,不然我一定会在马路边,轻轻弹拨着吉他,放声歌唱,一直到天昏地暗,世界末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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