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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苦不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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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睿隐约记得自己第一次进冯家大宅的那天,天气超级热。他相当不爽的坐在冯海光的怀里,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融化了。现在想想,冯海光是什么人,抱着一个半大的小孩儿进大宅,根本是不在场的人想象不出来的画面,大家总觉得从视觉角度来讲,冯先生掐着孩子的脖子也比抱着他更对劲一些。
冯海光这个人有多少情妇没人数得过来,光是冯睿见过的就不下十个。早些年他还是有个正式夫人的,可惜夫人命不够硬,生下大儿子冯野过后就一直身体虚弱,好容易撑着身子骨生下二儿子冯桦,没过几个月就去世了。夫人还在的时候冯海光一直都很规矩,从不在外乱搞,那些□□教父的风气在他身上似乎是一点也没体现出来,结果等夫人过世了,他的手下们才发现他们的老板其实是个超级会穿丛而过每叶皆沾身的人。
像冯睿和年龄更小一些的冯奇,就是冯海光从情妇手中半抢半哄来的。
冯睿对母亲的记忆很少,除了女人永远上扬的嘴角和浓郁的梨花香气,他几乎是记不住别的。后来他也是听冯桦逗他玩时听说的,说他刚被冯海光抱回家的时候就像个小女娃娃,乌黑光亮的头发还带一点自然卷,半长不长的特别顺溜。衣服也是粉粉嫩嫩,没什么男孩儿样,冯桦说到这儿还特意加重了音,指着冯睿的脚说:“你知道吗,鞋子啊,鞋子完全是小女生穿的黑舞蹈鞋,超可爱的……其实也挺配你。”
而且可能是一直和母亲待在一起的缘故,冯睿身上也满是梨花香味,开始大家都以为是薰香熏出来的味道,可是后来都发现即使没有薰香,冯睿身边还是飘着淡淡的梨花味。
冯海光当年的确是非常喜欢冯睿,甚至到了怕冯睿不习惯,而吩咐下去说冯睿的一切都按照他和母亲住的时候来的程度。这大概也是冯睿对儿时的事情记忆模糊的原因之一——即使他离开了母亲,他的房间也是和原先的布置一模一样,这让他产生了微妙的错觉,觉得他一直都住在母亲住的小公寓里,只是母亲不见了,换来了一群让人记不住面孔的佣人。
认识唐临也大概是在那个时候。
进了冯家大宅之后,冯睿就很少能和外界沟通了。从早晨起床到吃饭到学习,都是在大宅里完成,偶尔出门一次还是冯海光心血来潮带儿子去商店买衣服——绝对不是那种粉嫩的小衫,而是普通男孩子的小T恤或者小运动服。
冯睿是不大喜欢逛商店的,大多数情况都是他跟着大部队上楼,然后自己再想尽一切办法溜出去,事实上他只成功过一次,而就是那一次,他遇到了唐临。
这也是冯睿对唐临的疑惑之一,他好多年前第一次见到唐临的时候,唐临就已经是成年人的模样了,变成白虎之后的体积也是那么庞大,然后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一样的脸,一样的身材。
“你肯定是怪物。”
“你他妈的有多远滚多远。”
那个时候的唐临没有穿鞋子,衣服也破破烂烂,唯一干净的就是他的手和脸。冯睿是从小就没受过穷的孩子,他不理解为什么这个怪蜀黍不穿鞋,在他当时的脑子里还不存在“买不起鞋”这个概念……好吧,很多年之后他终于体会到这一点了。
后来就是和所有人想的一样,冯睿拽着唐临不放,正好被全力搜索三少爷的保镖们给撞上,在他的哭喊以及撒娇攻势下,冯海光终于同意把唐临塞进后面的车里一并打包带走。
原则上讲,冯家是绝对不会用一个身份不明的家伙的,更何况是一个动用了冯家全部情报网也没查出身份的男人。
其实这件事完全不是大事,却困扰了冯海光好一段时间。因为冯睿天天吵着要怪蜀黍,可是传说中的怪蜀黍却十分应景的怎么看怎么可疑,怎么看怎么奇怪。
最后冯海光趁着自己还有耐心,直接把唐临扔给了冯睿,还另外吩咐了好几个人二十四小时跟着三少爷,他自己则带着满腹牢骚飞去国外谈生意了。
冯家大少爷是十分看不惯唐临的。
他并不是觉得派一个摸不出底细的人跟着冯睿有什么不妥,他只是单纯的讨厌唐临,就像冯睿无条件喜欢唐临一样。
所以当冯野首次看见唐临变成白虎的时候,他格外的淡定,只是淡淡的说:“怪不得看他不顺,我最讨厌猫科动物了。”
而现如今,他仍旧是淡定的对破门而入的手下吩咐:“找个笼子来,把这东西运回大宅去。”
冯睿原以为整栋楼的人都能出来围观,心里还打着最后风光一把的小算盘。结果十分失望的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根本没人敢出来。一球穿黑西装戴墨镜开黑色轿车的人堵在楼下,只要是个平头百姓,就都不敢探头探脑的看热闹。
“大哥你太兴师动众了,你要不带这么多人来,我说不定还能像个明星一样风光的走出去。”走到门口时,冯睿想把那双沾满黄泥的鞋子穿上,却被冯野给制止住了。
“反正就下楼这么一段路,你光脚走也无妨,一会儿回去的路上重买一双给你。”冯野顺手取过鞋子一撇,接着说,“你要是不想光脚走,我可以找人抬着你。实在不行我还可以让人送一条长毯来,铺地上专门给你光脚踩。”
“……许久不见,你还是一样绝。”
冯野微笑,“你这么夸大哥,大哥很开心的。”
一旁的唐临十分不爽,他大步走到冯睿身侧,伸出尾巴把冯睿圈在里面,一身白毛闪得人眼睛直疼。
冯睿以前最喜欢躺在唐临肚子上睡觉,如果哪天唐临变身了,他就抛弃柔软的床,转而投入唐临的怀抱。睡的时候一定要把身子蜷缩起来,之后把唐临的尾巴绕在自己不粗的胳膊上,仿佛这样做之后他们就永远分不开了似的。
最后唐临是不是真的被装进笼子运回冯家大宅的冯睿也不知道。总之当他换好衣服走进餐厅的时候,唐临已经呈人形坐在桌旁和冯野不友好对视了。
餐桌上,坐在上首位置的冯野只是稍微问了问这两年他都干了点儿什么(当冯睿说他去工地搬砖时,冯野相当不满的皱了下眉头)和过得怎么样。
“我都住那种小破地方了,难道你觉得我过得不错?”冯睿一边切牛排,一边回答。他拿刀叉的动作十分好看,切割配合也很灵活,事实上冯家很少吃西餐,上刀叉是极少数行为,餐桌上最常见的其实是筷子和小汤匙。
“还成吧,就是瘦了些。”
刚逃出冯家的那阵子,冯睿是吃了不少苦头的。有头有脸的工作他怕被冯野的追兵发现不敢做,粗活累活他还嫌累。结果头几个月就过得格外辛苦,唐临冒着随时变身的危险去路边小超市做理货员,愣是撑着过了一段时间。直到饿得肚子抽筋,冯睿才放下他所谓的矜持,出门找一些挣得少,还很苦很累,但是安全又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他永远记得大夏天在工地搬水泥,搬了好几个星期才得钱终于换了件地摊淘来的山寨T恤的感受。那时他把T恤在身前来回比划,对唐临说:“你看,这里还印着CK俩字母呢,多洋气。”
就这么过了两年,现在的冯睿完全是被归到了超级好养活的档,路边快炒店的小炒菜就能打发得了他,和几年前完全不一样。要知道从前的他是连啤酒都没喝过的,更别提大排档里卖的扎啤。
“大哥,要是你也试试那种滋味就知道了。明明是有家,却不能回,因为家里住着一头六亲不认的狼。身上没钱穷的叮当响,可是还不敢轻易出门找工作养活自己。最穷的时候连鞋子都买不起,每天睡觉都怕你突然从哪个角落窜出来——这样你也觉得我过得不错?”
冯野轻轻放下刀叉,轻咳了一下,说:“我明明没准备对付你的,是你自己多虑。不过这样也好,你既然知道外面有多苦,就不会再想着跑了。”
“不是的,大哥。”冯睿眼睛也不抬,专心吃他的牛排,“就算是我很累,回家也有唐临陪我。可是这么多年了你依旧没有人陪啊,苦的其实是你,你才是多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