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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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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4日,D市
阳春三月,正是迎春花开得旺盛的时候,湖滨公园的清晨在一阵阵鸟鸣中来临。几个早起的老人结着伴,一边散步聊天一边活动手脚。
“老杨,昨晚雨下得贼大呦,你衣服来得及收么?”
“别提了,都湿透了。我家姑娘根本就指望不来!”
俩位老太太来到惯常坐的湖边长椅上,歇一歇再继续走。“你家姑娘也有二八了吧,该找个人家了。”
“谁说不是啊,可那妮子根本就不听我的话。”杨老太太正准备好好倾诉一番自己女儿的不听话之处,就发现湖边儿好像有飘起来的黑团团的东西。“呦,妈呀,顾老婆子,你看那湖里!”
“啥呀,大惊小怪的。”顾老太太把身体前倾着要凑近去看,“啊!”
一声尖叫在这宁静的早晨里惊起了无数胆小的飞鸟。
D市警察局接到报案之后就立马派出了行动组,带头的是刚从北京调来不到一年的小王。
小王今年才二十五,在刑警科里算是年纪轻的,为人十分勤快有活力长得也耐看,在同事间很受欢迎。
“尸体打捞出来了吗?”小王拿下警帽,他刚刚一路从公园门口快走过来的,现在额头上全是汗。刚比他先到的是附近的片儿警,负责帮忙照看现场。封锁线已经拉好了,尸体正摆在河边儿的草地上被一块白布蒙着,一靠近就能够闻到一股腐臭的气息。
小王先让一旁跟着取材的赵警拍照,顺便把手套戴在手上。
掀开白布,出现的是一张已经轻度腐烂变形的脸,从表面可以看出起脖颈处有伤痕,身上的着装十分完好。
“脖颈处有伤痕,尸体带回去后,让尸检的仔细看看是不是溺毙。”小王说完就又转向一旁正和俩位老太太说话的一位女片警。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虽然已经着重抓了治安方面,但并没有许多成效。即便如此,命案发生的概率也并不高。
因此,这件事迅速地就上报了。
泰华酒店二楼菊厅,一伙男人的聚会喧闹而又危险。
“洋哥还没到吗?”大声嚷嚷的是一个染着黄色额发的年轻男人。
“靠,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吗?”另外一个男人龇着牙拍了一把他的脑袋,黄毛一个趔趄差点撞到餐桌上。
“是,是,威哥,我错了。”黄毛赶忙立正道歉。
被称威哥的男人来到另外一个男人身边坐下,从怀里掏出中华烟,抽出一根递给身旁的男人,道:“兄弟,就你一人来咱们D市了啊?”
男人结果烟,双腿大打开,弯腰从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先给威哥点上了才自己点了火,往后一倒靠到沙发上。
“不然我还从牢子里带出几个来吗?”冷冰冰的声线,哪怕是说笑话都带着威胁似的。
“啧,你看我这人,见识忒短!”威哥拍了拍自己大腿,笑道:“兄弟,我大威,你呢?”
“阿明。”刘明吸了口烟,从容地将烟圈一个个吐出来。长着短刺胡茬的下巴不断被烟圈遮掩住。
“洋哥来了!”一个看着更年轻的男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道。
屋里的几人纷纷站了起来,不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就在几个人的拥簇下走了进来。
这个男人的眼睛是细长型的锐利,头发是不用梳理的那种长度,嘴角自然地扬着,一身的黑色休闲服看着十分年轻。男人一杨手,手腕上的墨色刺青就露了出来。
“这位就是从北京老刘那儿来的明仔吧?”洋哥总是一副笑脸,却从来没发出过笑声,友善地向明仔伸出手。
刘明用两只手握住,单是左边的嘴角勾起来,笑道:“以后还请洋哥多多关照。”
几人落座以后,被安排在洋哥身边的刘明成为了整个饭局的焦点。
“明仔,听说你是玩粉的?”
“没有,我就是帮忙运运货。”说话间俩人都是一副哥俩好的姿态,仿佛果真是在闲谈一般。
“是吗,你是在哪个手底下干的呀?怎么会闹到局子里去?”洋哥一副同情惋惜的模样,像是立马就要同他同仇敌忾似的。
“我是老爷子带起来的,后来老爷子去世,底下人闹起来,不少人进了局子。”
刘明所说的老爷子是北京黑派的老一辈,有点威望,但在这山高水远的D市,却形同一张废纸。洋哥其实听说过北京那事,那时候确实不少有能耐的都进了局子。
“原来是老爷子手下的啊,哎,你看,老刘把你托给我,我也不能不讲人情,要不你就先跟着大威干?他是个赌鬼,管着我的场子呢,正好要个人帮忙看着。”洋哥说话的模样的确像是一大心病被去了。
“是,谢谢洋哥。”
于是,这样一顿饭下来,北归的明仔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李洋手下一个管理赌场的打手。
这个故事,也就开始了。
夜晚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斑斓缤纷。
在D市的步行街上除了高消费的名牌购物店,便是隐没在转角街道里成片的娱乐消费场所。其中的分区十分鲜明,代表着不同的所属权和背后不同的帮派势力。
凯乐夜总会依旧是夜间的帝国,容纳着无数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
“阿晖,你明天就陪我去嘛,去嘛。”女人虽然妆化得很浓但依旧能够看出其清秀的容貌,撒娇的时候特意用丰满的胸部来回磨蹭着男人的手臂。
“不行啊,雯雯,明天我妹要回来的。”那个什么鬼电影,谁要去看啊,他又不需要趁着黑吃这女人的豆腐。胸大无脑的女人最让人头疼,周启晖心里想着,依旧温柔地笑着宽慰她道:“行了,别气了,我下次再陪你看嘛。你啊,最近都没什么客人,要是交不足钱还要被那个方大头打,多划不来。”
“真是讨厌,天天叫人家接客,那些男人一个个肚子挺地都能怀个孩子了!”雯雯用力拍打着男人的肩膀发泄不满。
“什么呀,男人要是都能生孩子,我倒宁愿生一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儿。”周启晖才讨厌女儿,他这辈子都不想要孩子。
“噫~,人家干嘛要你生孩子!”
“阿晖,有客人了!”过来喊话的领班也是个漂亮女人,不过周启晖不敢下手,那个女人好像吊着个来头不小的凯子。
“呐,你听到了……别哭丧着脸嘛,下次我就带你去看电影,好不好?”男人捏了捏女人的嘴角,才拍着她的背催促。
周启晖的长相,基本没什么女人会不喜欢,除了蕾丝边。
因为他是那种白净带又带着男子气概的长相,正是一般女人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不过,对于初中都没读完的他而言,马的繁体字怎么写他都不知道。有一次还差点把自己的名字给写错了。
这样吃软饭的男人,通常都是不受男性欢迎的。
所以哪怕他是洋哥手下干事的,依旧常常挨打,不过,他也无所谓,反正他还有个铁哥们罩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