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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故城*(1) ...


  •   陈洛低下头摸摸小花童的头,头发软软的,毛茸茸的感觉。笑了笑,然后再望向安琪。
      “人家小孩子就说不懂事,你这么个大人还不知道么?都多久以前的事,还说出来,人家至墨也有了女朋友,你还这样调戏人家,也不知害臊。人家也会尴尬的好不好?你说对不对?至墨。”
      从前她从不叫他至墨的,只叫全名。
      “涂至墨,你干嘛跟那个女孩这么亲近!”
      “涂至墨,我下次不会再忘带钥匙的了,我保证!”
      “涂至墨,不要走好不好?”
      只是现在貌似亲近,却是疏远,那种不是因为亲近才不叫全名,而是因为太疏远,太疏远。疏远到,或许比陌生人还要陌生,他无奈苦笑了一下,连他有时候都不知道怎样面对这种陌生。这种陌生把他活生生的思念打断,是的,她要让他知道她不再爱他。连亲近都不愿意再亲近,最好是划清界线。
      “原来至墨有女朋友了?我怎么都不知道,那天没有见你带来的?我都还没见过,真是不够义气。连洛洛都知道了,你怎么这样啊!”安琪不满地抱怨,撇了撇嘴。
      旁边的司徒看见了,安慰道:“小丫头,人家女朋友当然是放在金屋的啦,招摇过市干什么。难不成还摆在桌子上让你慢慢看?摸一摸?宝贝当然是放在家里的了,你说对不对?至墨。”
      主角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任由他们说下去,像是一个局外人,什么都不关事,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仿佛都与己无关。
      听到有人问他,也不说是或不是,只是依旧笑笑,看了看手表。满意地点点头。
      “我们一起去吧,反正都够时间了,他们也就应该到了,再不去就迟到了。洛洛,你不是还要去买双鞋子吗?换身衣服吗?难不成你还想这样去?”
      刚刚那些雨水浸湿了陈洛的裤子,鞋子也沾了些泥沙,不是太好看,本来也没留意,难得他有注意到。细心有时候真不知道是好习惯还是坏习惯。
      “也对,那你们先去,我等一下就到。”陈洛说。
      “那你们要快点,我有很多话要你说,你这坏人,离开两年都要忘了我了。”安琪说。

      到那个地方的时候,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了,都是以前的旧同学,现在都有了不同。比如笔子,以前一身BBOY打扮,现在都是笔笔挺挺的西装,连头发都梳得一丝不苟,谈笑间那股成熟的韵味,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不再是小孩子的模样,干干净净,棱角分明,每一根胡子都是工工整整,同样的长度。
      “洛洛,怎么走的那天都不告诉我们,连送飞机都不让我们送,真是绝情的娃。害我有时候想着你的时候,拿起手机,发现你的电话号码都停机了,愣了愣,都不知做什么好。”笔子问道,只是微笑的模样的还没有改变,还是那么温暖,即使时光怎么磨蚀,友情也不会消逝。
      “那时候走的太急,飞机也还是晚机,也不好打扰你们,反正那边都安排好了。一过去就可以,什么都打点好。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这边有点急而已。”陈洛,继续举杯,把杯上的红酒全部灌下喉。
      根本就不是时间紧迫,本来就是看好那一切,把他的全部小动作看在眼里,他那天彻夜未归,她便死心了,决意离开。
      那天他接到她的电话,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吃完饭,任她在饭桌上说再多的笑话,连头都不抬一下。只是默默地吃着,很木然的样子。
      “你是不是去她办公室找过她?”他压着声音问她,只怕自己的怒火一下子冒出来,压也压不住。
      “是。”陈洛敛起脸上的笑容。
      “那你跟她说了什么?”陈洛看见他的眼睛似乎已经冒出了怒火,苦笑了一下。
      “什么也没说。”
      “什么也没说,人家会难过得吃不下饭?她会因为胃痛进医院。我等下我去看她,你去不去!”
      “不去。”他摔门而去。
      一点、两点、....五点。他彻夜未归。陈洛坐在那个钟前,看着秒针转了一圈又一圈,时针从十二滑到六,她没有丝毫的睡意,只是有种漫身的疼,想笑笑安慰自己,却最终是笑不出,也没有什么的原因,只是有点失望。五年的爱情,就这样死亡了,终结了。
      看了看昨晚上网订的机票,是今天晚上八点的。
      她想,也许今晚八点他也没回来吧。
      收拾好一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这里很多东西都是他买回来的,她一样都不想带走,回忆越多,伤害越多。给那边的公司回了一封邮件,其实那间公司早就打过电话过来询问她的意愿。她一直没有告诉他,以为真的会一起在这个城市简简单单地生活下去,只是想不到,离开的是自己。原来天长地久,不过玩笑一场。
      美好的所有,也只是瞬眼花。谁能保证永远。
      到她进入候机室那一刻,她也没有接到过他的电话。把手机上的电话卡,扔了。可是有时候,有些东西真的不是说,你扔了就可以忘记的。
      到那个城市以后,她很努力地生活,跟以前的一切都没有再联系,以前的朋友同学,统统没有联系。只是给在C市的父母,留了联系方式,逢年过节就回去。以前的那些人都不知道她的父母在C市,就连他都不知道,五年。
      直到回到A市也都没有跟他们,以前的那些人取得过联系,如果不是他,她也许会像在B市一样默默地生活,安静地。跟他不会再有什么干系。从前的一切也只算是过眼云烟。
      离开的时候。什么也没留给他,只是留了一张纸。
      “五年。因为一个认识不过两年的女子,你不相信我。我想,我们还是算了吧。”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实在连说什么都不知道了。走到这一步,谁也不想。她也曾挽回过,只是可惜感情不是可以用时间衡量的,不是有多久,就会有多结实。可惜不是。

      “嘿嘿,洛洛,这首是你爱的歌,你唱不唱?”笔子递了个话筒过来。
      是薛海琪的《字花》她曾经很爱这首歌,喜欢薛海琪,是因为她的babyface,很好看,而且很好听的声音。只是,很久都没有唱过这首歌。连音调都忘了。
      “哎呦,我都很久没有唱这首歌了,不会唱了,不会唱了,等一下,跑调你们又要笑我了。”
      “你什么时候不跑调的?”安琪调笑道。
      “坏安琪。一起唱,看你有跑调不!”
      “好啊。”安琪接过话筒。
      浅浅的声音从音响中流出:
      自那天起写不出半首诗
      留下到处一张张废纸
      是我笔尖发现文笔太乱
      零落破碎一想起你便断
      ……
      唯求用这首歌唱出一种结束
      如旋律内有雨那就尽情哭
      如文字会生花也许明天会花开遍地
      枯萎那个无谓再目送
      伤口会痛无谓再乱碰
      ……
      枯萎那个,无谓再目送。伤口会痛,无谓再乱碰。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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