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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章二 失落的血脉 ...

  •   祖母正在二楼的琴房里,那架钢琴是她的生日礼物。每天她都会弹几段曲子,看上去优雅又惬意。我曾经想要和祖母一样拥有那样出众的感觉,可惜我实在没有音乐天分,只好放弃这样的想法,去研究我的文字了。
      当我推开玻璃门时,我的心一下子释然了。
      是啊,那是我的祖母。从小养育我的,最亲近的人。我为什么要跟自己赌气,而不去理她呢?
      “想知道那个故事?”祖母侧对着我,手指拂过黑白的琴键。她虽然上了年纪,但面部轮廓还是那么美丽。我紧张地攥着衣角站在门口,光洁明亮的地板倒映出我的小个子。
      “是的。我很抱歉对你发了脾气。”
      我不敢去看祖母的眼睛,只好低声说道。
      一个低沉的音节回荡在琴房里,祖母坐了下来,朝我招招手。

      *

      我在苍渊念到第二个学期,已经被这样的教学环境和氛围深深吸引了。那时候的我已经不是个为了父母的期望而努力上进的女儿,而是一个真正想要学习的学生了。大家都非常机智,团结,那种明朗的感觉我从未忘记过。
      那天是团活动日,班导老师由于要出席一个学校会议,于是让我组织这次活动。我从办公室出来准备去班级叫些同学帮忙整理资料,在回教室的路上因为想赶时间而抄了近路——苍渊的校园里有一片很有名气的竹林,以前我也去过,走那里到教学楼只要十分钟不到。可是那天我在竹林里走了至少半个小时,却依然没有走出那片苍翠。
      我很惊慌,以为自己走错了路。林子里有铺石子路来表示方向,而我走的,难道是另一条?
      那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光线渐渐从竹林里淡出去,除了沙沙作响的竹叶和我惊慌的脚步声,一片寂静。我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前面好像有一道人影。
      我喜出望外,急忙朝那条人影跑去,可是走近了才发现,那里确实有人,而且是两个人,却穿着怪异,并且似乎是对情侣。我不太好意思打扰他们,而且在他们身后的就是出口了,于是我尽量放轻脚步走了出去。
      林子外面天已经黑了,而我对苍渊虽不说十分熟悉,但学校里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这种明显偏西式风格的建筑!而且就在我走出林子的那瞬间,我甚至感觉到了空气的变化。
      变得寒冷,凛冽,充满危机感。
      我穿着秋季制服,双腿在裙子下瑟瑟发抖。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否是我的幻觉,或者那是学校的新建建筑。我保持着轻慢的脚步,走向最近的一家散发着温暖光芒的房屋。
      石砖墙,老油灯,木板门,还有隐约从里面传来的,各式各样的声音和器皿碰撞声。
      在我发懵的时候从那扇木板门后面出来一个女人,她穿着盖住脚尖的裙子,盘起的头发上还系着一条发带。她看到我的时候,眼神在老油灯的照耀下变幻莫测。
      惊讶,可惜,怜悯……
      这个女人就是劳拉婶婶,她是这家旅店的老板娘。也是在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收留我的人。我十分感激她,因为如果没有她,我也许已经在迷惘和惊慌下,断送了我的性命。
      劳拉婶婶以为我是从卡斯廷塔来的穷人家的孩子,或者是我所理解的难民。卡斯廷塔靠着沙漠,贫瘠而穷困。没有多少人愿意呆在那里,忍受生存的迫害。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神落在我的制服裙子上,我想她大概以为我是穷得连完整的裙子都买不起了。

      事情似乎就这么稳定下来了。旅店老板娘劳拉收留了我,作为报答我要为她干活。我刚在店里露面的时候,那些经常来的客人都发出那种让我讨厌的口哨声,有时候会在我收拾桌子的时候凑到我身边,问我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
      大多时候,我都是不发一言的。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我到了这个地方,这个世界,居然没有任何的交流障碍。这里的语言和文字完全不同于在我以前的世界,但是我看着它们,说着它们的时候,却是那么顺畅流利。
      ——也许我前世就是这里的人呢。
      我想着,却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客人,酒碗落了一地,在嘈杂的店里却不是那么引人注目。
      我急忙道歉并且蹲下身去收拾那些碎片,我注意到这个人穿着一双质地上乘——最起码外表是那样的靴子,在这样的乡下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也许是个身份高贵的骑士。但是那我关我什么事呢,只要他不拔出那把剑架在我脖子上就好。
      那人在我跟前停留了一分钟,很快踩着他那双漂亮的靴子出去了。
      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晚上的时候又跑去了林子里,希望能找到回家的路。
      那是我第三次遇到那个有着诱惑人心的眼睛的男人。

      *

      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叫做博玛。它很靠近帝都默德兰汀,所以我们这里隔三差五就可以看到来自帝都的客人。他们有的是坐在宝马香车里的小姐贵妇,有的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人。或者有一些打扮高贵,行事神秘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的约翰大叔告诉我,那些人大都是十阶贵族,看他们衣服上的族徽可以区分开来。
      约翰大叔年轻时是个冒险家,等到老了才在博玛定居。他似乎见多识广,什么事情都知道。他告诉我,十阶贵族是帝都贵族阶级的第三层,它们分别是代表方位的西、北,代表夜晚的月、夜,代表白天的白、明、光,和代表水源的潮、汐、源。而它的上面是五伦亲王,是全国五块占地极为重要土地的领主。他们之上就是与皇室有关的三亲皇脉了,这些人都有着皇室的血统,但是权力却比不上五伦亲王。
      我把这些东西都记在了日记里,想着哪一天说不定会有用处。约翰大叔对我的行为一笑置之,他说女孩子就应该嫁个好人家,多知道事情也没什么用。
      不过正是因为我把这些生活里的点滴都记录了下来,我才能够反复回忆推敲,得到那之后的种种结论。我并不是一个思维活跃的人,但我总是很有耐心。
      约翰大叔曾经告诉我,在我们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里,不单单是皇室,人类在掌控。还有另外一个种族,那个神秘的,冷漠的夜族,也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
      我问他什么是夜族,和人类有什么区别。约翰大叔用一种做恶梦般惊恐的眼神看着我,小声说,那是吸食人类血液的怪物!

      我第三次遇到那个有着诱惑人的眼睛的男人,还是在竹林里。他和上次一样,在我即将离开的时候叫住我。
      “说不定我可以帮帮你呢。”他从竹竿上跳下来,脖子上的项链在月光下闪烁着银色的微光。我已经决定离这个奇怪的家伙远一点,所以并没有回答他就转身走开了。可惜他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我刚转身迈开脚,他就挡住了去路。
      “我说,这样很不礼貌诶。”
      我下定决心不回答他的话,也没有看他,下巴就被他抬了起来,对上那双眼睛。
      “你真奇怪,别的女孩子看见我都会脸红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确实满是好奇,而我则有些羞恼。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面,我确实有脸红来着。第一次是因为他和那个女人太亲密,第二次是因为他的眼睛很迷人。而这一次,我从心底觉得恼怒。
      我一声不吭地打掉他的手,拎起裙子就往林子外走。走得太急踩到了裙角,整个人往前一冲,就扑倒在了铺满竹叶的地上。还好泥土松软,今天也没有下雪,我并没有感到多大的疼痛。
      “噗……”身后那个男人压抑着笑声,用一种几乎内伤的声音跟我说话,“你真好玩,哈……”
      于是我肯定我自己脸红了。丢脸尴尬被人取笑,不过我没有在地上趴太久,因为我是个比较乐观的人,很快就爬了起来。
      一瞬间有点眩晕。一只手扶住了我的肩膀,黑色的头发落在我发烫的脸颊上,带着一丝清风明月般的冷意。我感受到他手掌心微弱的热度,突然想起来不久之前的事情。
      “我说……”我没有回头,但我知道那个人一定弯下了腰,把嘴唇凑到了我的耳朵边上。
      “你这个烂吸血鬼!”
      我一胳膊肘捅到了他的腹部,在他松手的片刻又加上一脚踹在他的膝盖,看着他在月光下吃痛地弯腰,我才心满意足地拍拍手走人。
      ——这个看到别人即将摔倒也不伸手拉一把事后还横加嘲笑的烂人!不,烂吸血鬼!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敢打赌,他可不是在跟那个女人亲热,而是在觅食!

      *

      之后我就很少去那个竹林,即使去也是挑白天太阳没有下山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是否可以晒太阳,不过白天总是保险一点的。
      十二月末连着下了几天的雪,我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雪,一脚踩下去,脚脖子都被淹没了。苍翠的竹林也掩盖在雪白之下,只隐约露出它原有的颜色。我从地窖上来时,听到店里的男人在激烈地讨论着什么。
      “哦不!我打赌,那一定是王子殿下的人马!”
      “你为什么不认为是亲王殿下的呢?要知道珊瑚夫人的排场可不比皇家小!”
      “你见过哪个寡妇出门还带一票子骑士的?那肯定是利梵殿下的!”
      我推开摇摇欲坠的门板时店里的声音更加响亮了,在烟雾和酒气里,一群常客围坐成一团,正在进行激烈的讨论。
      “把酒给我,亲爱的。”劳拉婶婶走过来,她穿着前几天刚做的新衣服,显得光彩照人。“别累坏了,让那群男人等会儿也不要紧。”她笑着说道,从我手里拿走那几瓶带着一层灰的酒瓶。
      “他们在讨论什么?”我擦着手指上的灰尘,问劳拉婶婶。她正把一瓶酒的塞子打开,声音颇为响亮。
      “镇子上来了一队人马,看样子,似乎是贵族。男人们正为此事要打赌呢。”劳拉婶婶抚了抚鬓发,那瓶酒地瓶口冒着白气,还散发着樱桃的清香。“也许是哪位殿下路过,不过我们也跟着沾光了。希望生意越来越好呢。”
      我点了点头,手指尖上灰尘还是没有擦干净。

      还记得那个我撞到的,穿着漂亮靴子的人么?我在傍晚时分,看到了一大群和他穿着一样的人。那就是店里男人们说的骑士。
      他们披着斗篷,带着白色羽毛的帽子,骑着马,英姿勃发,整齐有序地朝一个方向前进。后面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身影。
      那人在队伍里隐隐约约,我却能够感受到他的不同。他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傲气,深蓝色的披风在傍晚尤为明显。我眨了眨眼,试图看清楚些,但蓝色的影子又立刻隐没在队伍里了。
      不过晚上的时候,我又见到那个蓝色披风的人了。他就站在我面前,金色卷发,面容英挺,身姿卓绝。左手指上套这几枚戒指,右手拿着一根马鞭。蓝色的披风在身后侍从的手里捧着。
      我现在知道他的身份了——他是那位打猎好手,年轻英俊的王子,利梵.斯特莱亚。欧斯塔西亚王国王位第一顺位继承人。
      我已经从人们的谈论中听了无数遍了。
      但是仍然想不通这位尊贵的王子为何会屈尊驾临一个小旅馆。

      平时人声鼎沸的大厅里只有我和劳拉婶婶两个当地人。哦不,我不算当地人。我们面前站着位尊贵的王子,还有他的十几个侍从。
      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劳拉婶婶把我的胳膊抓得很疼。
      “我想。”他开口了,声音清朗温和,深蓝色的眼睛仿佛海水般透彻。他似乎在斟酌着用词,眼睛是看向我的。“你大概还不清楚我是谁吧?”
      “殿下。”我有些吃痛地喊道。劳拉婶婶太用力了。
      “不,不是。”利梵摇了摇带着戒指的手,一颗蓝色的宝石戒指特别显眼。“我是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恩,你知道……我的部下几个星期前在这个旅馆里发现了你,我已经尽快赶过来了。”
      我一时间没有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利梵用他那双蓝眼睛看着我,里面包含着太多的情感,难以分辨。
      “你是我的妹妹。皇家失落的血脉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章二 失落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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