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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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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米诺斯是个BT。这是冥府众职工的想法。
但米诺斯是个穿越者,这只有作者和米诺斯本人知道。
米诺斯已经穿了两次了,第一次,很杯具的,被穿到了混沌之中,也就是那些洪荒小说中的混沌,他没有强悍的□□,或是什么修炼功法,不过运气却是超赞,先是被洪荒魔神追杀不死,并反扑成功、讨得修炼功法;鸿蒙紫气共有三千八百条,正好被他遇到三条,喜滋滋地收进体内。但后来盘古开天辟地,米诺斯小同志一不小心就领了便当,所以说小说中主角修炼成混元无极大罗金仙,然后四处散发王八之气的都是YY,好孩子不要学,修炼要一步一步来。
第二次,杯具再次降临了,本来想当路人甲的这位小同志,穿越变身成了米诺斯,注意啊,是变身,女穿男,于是米诺斯筒子的内心越发阴暗,成功走向了变态杀人狂的不归路。每天(在冥府)除了修炼还是修炼,成功到了地仙---修到辟谷服气、行及奔马、寒暑不侵,水火不惧,具有神通的境界。当然,米诺斯筒子还是比较满足的,至少,自己穿来的时候,来了冥府,不是克里特之王,不然让他和女人一块睡,他绝对会英年早逝的(自杀)。
米诺斯的前世,还是个变态,并且在20岁之前有轻度抑郁性精神分裂症,当然不常犯。后来当了法医,个人爱好就是解剖尸体,研究死因,为死人化妆。后来改行,开书店了,从此变成了一个宅,店内的大小事宜全丢给了伙计。
说到她的死,颇有喜感,是被自己后来结识的朋友那满身浓烈的香水味呛的咳嗽,然后一口气没上来,憋死了,享年29岁。这种死法很憋屈,自然也是米诺斯筒子心中的痛,从此他下定决心,生的伟大,活得长久,少领便当,多做背景。
于是,冥府的众劳苦职工迎来了水深火热的生活,远离BT米诺斯,珍惜幸福生活。而迫不得已为米诺斯打杂的杂兵,成功受到了米诺斯的荼毒,精神都不大正常了。面对手下的哭诉,哈迪斯的嘴角不易见的抽了,当初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