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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吧 ...

  •   我不是一个作家,我拥有你想象不到的糟糕文笔。或许是我的手提箱中便携式的打字机,或许是我的眼镜让我看起来变得文雅,或许是我的衣服让人想到了落魄二字,或许三者皆有。总之,我已经习惯于这种误解,而且自己并不讨厌它。
      所以,当酒吧的老板娘一下子就说出了我的真实职业不过是保险公司的一个小小的保险调查员的时候,我不得不瞪大了自己的眼睛表示惊讶。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保险公司的?”
      老板娘敲了敲吧台,然后拿过一个肮脏的抹布随意地擦了擦。“你的皮箱上写着你的公司的名字。”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肥胖的,面色凶恶的,粗鲁无礼的老板娘的观察力。或许她才应该是奥罗拉小镇的治安官而不是我身边这个喝的烂醉如泥的男人。
      奥罗拉是一个小镇,人口不过三四百,坐落在半月沙漠中,在它东方三四十公里的地方就是海岸线。那里,蓝色的海水日以继夜地拍打着海岸线。那片海洋还没有名字,因为人类的足迹还没有踏出过这片大陆,到达海洋的另一边。海洋,加上定冠词,就能够指代那片谜一样的水域。
      坐在我身边的奥罗拉的治安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穿着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外套,别着已经褪色的警徽,已经裂开了小半的皮带系在腰上,上面挂着一把左轮手枪,里面只有两颗子弹。
      “我见过你吗?你看起来有点脸熟。”
      “不,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里。”
      治安官用浑浊的眼睛看了我一眼——在他的眼睛里我只能看见浓重的酒意。他清了清喉咙,吐出一口浓痰,又拿起了玻璃杯,在杯子里,淡黄色的酒液随着他的动作剧烈摇晃着。他扬起了头,喉结上下移动,同时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吞咽声。杯子见底,他意犹未尽地放下,发出“咚”的响声。
      “你听说过凯乐斯吗?”
      “是的。”
      治安官有点惊讶地张开了耷拉着的眼皮,瞟了我一眼。
      我有些不满,任何一个认字的人都会认识凯乐斯——他的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我甚至不用刻意去记他的相貌,我已经对那张脸熟悉之极。他的悬赏是3000美金——不多,但是也不少。重要的是,他并不危险,至少通缉令上说过,他的枪法像老板娘的身材一样的糟糕。
      这使多少牛仔加入了赏金猎人的行列,趋之若鹜。
      不过,凯乐斯一次也没有被捉住。
      “他开得了所有的保险箱。”治安官嘶哑的嗓音划破空气,“任何一个强盗又会梦想有一个如同他一样的伙伴,因为这样,所有的银行金库都会成为他们的后花园。”
      “这是真的吗?”
      会成为通缉犯,凯乐斯自然有他自己的本事,但是说能够破解所有的密码组合,这实在有点夸大其辞。至少我对于这一点,有所怀疑。
      但是些许的修辞手法并不会降低故事的趣味,相反的,无伤大雅的小小夸大反而勾起了我的兴趣,让我对这个路人皆知的通缉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把手指放在了打字机的键盘上,鼓励他继续讲下去。
      治安官看着他的空杯子,我会意地替他在要了一杯威士忌,记载了我自己的账上。
      治安官满意地眯起了眼睛,他的脸因为酒精的作用有些充血。“可是别人都不知道的是,他就是奥罗拉出生。”
      我眨了眨眼睛,这一条确实不在官方发布的新闻上,但是如果只是他的出生地就是这里这样的消息,未免太无趣了一些,不值得我为他买的十分钱的酒。
      “我几乎是看着他长大。”治安官喝了口酒,嘶哑的声音带着奥罗拉沙漠之城的特色口音,“他小的时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可惜从小他就不够正派,喜欢偷鸡摸狗。”
      我的心安了下来,一个通缉犯的童年?确实有点意思。
      “他没有母亲,他的母亲为了他付出了性命,”治安官的脸上有着异样的神采,我不得不猜测在他泛红的方脸下面,是不是有着一颗曾经火热非凡的心。“他的父亲是一个醉鬼,脑袋里面除了酒别无他物。”
      我看了看治安官的红脸和毛孔粗大的酒糟鼻,说不定脑袋里除了酒别无他物,就是对他自己最好的写照。
      “他继承了他母亲的聪明,却一点也没有继承到她母亲的品德。”治安官低声说道,眼睛看着肥胖的酒吧老板——她正在用一块灰黑色的抹布擦拭着泛着尘土颜色的玻璃杯。
      “你在看什么!”她凶狠地说道。
      治安官收回了视线,接着说凯乐斯童年时代的事情。“他的父亲把所有的钱拿来喝酒,任他自生自灭。我们都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因此对他小偷小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没有教育过他。”
      似乎每一个犯罪者都是从小偷小摸起步,我心不在焉地敲打着打字机的键盘,莫以恶小而不为,这句地球时代的古话,确实有一些道理。
      “直到有一天,他动起了邮局驼马队的脑筋。”治安官冷冷地说道,“他偷走了两头驼马,带着两袋水进了沙漠。”
      “然后呢?”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治安官轻蔑地笑了笑,喝了口酒,打了一个嗝,满意地拍了拍肚皮,咧开嘴一笑露出满嘴的黄牙。“一开始传闻他已经死了。”
      我停止敲打,惊异地说道,“死了?”
      “这个,谁知道呢?”治安官淡淡地说道,“他偷走的两匹驼马自己从沙漠回来了,带着凯乐斯的水袋。没有水人能够在沙漠里活几天?”
      我更加惊讶,“那么,正在被通缉的凯乐斯是谁?”
      治安官满怀恶意地看了我一眼,我下意识地将手向裤子的口袋里伸,那里我放了一把枪用于防身。
      “谁知道呢?”治安官哈哈大笑了一番,然后将杯子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他扔下空杯子,仰着头,摇摇晃晃地推开了木门,出去了。
      “你是一个白痴。”老板娘突然说道,“他给每一个外乡人讲这个故事。”
      “那么,他说的是事实吗?”
      “谁知道呢?”老板娘深陷在大饼脸中的小眼睛眯了眯,随口说道。
      是啊,谁知道呢?
      “你要喝酒吗?免费的。”老板娘向前倾身,从她低低的领口处我可以看见她深深的□□,和胸脯上浅褐色的斑点。
      “不了,我对酒精过敏。”我向后退了一步,笑着摇头,“有免费的牛奶吗?”
      老板娘似乎非常失望,她狠狠地拍了下木质的吧台,发出了巨大而低沉的声音,“从我的地盘上滚出去。”
      不愧是沙漠的人,我小心地收起了打字机,放进了我印有保险协会的手提箱里,拿起了毡帽,弯了个腰,说道,“谢谢你的故事。”
      “滚。”
      我顺从地戴上帽子,从酒吧离开。
      呼吸了一口不带酒精味和呕吐物酸臭的新鲜空气,我提着手提箱,向着旅店走去。
      真是不错的故事,至少,我知道到底是谁在驼马的爪子底下安放了一个用布包的严严实实的马刺。
      真是聪明的做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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