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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要搬来这城市 就如同董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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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冬刚走到海边的拍摄现场,就被人一路拽进了一旁的一条幽深小路。
风吹动盛夏墨绿色的树叶,细细簌簌的声响,阴影打在他们身上带起了阴凉。
她为了在沙滩上玩得方便穿了超平底的人字拖,于是董杰整整比她高了一个头。她抬头辛苦地看他,甩开他的手,“有事说事,别拉拉扯扯的。”
他抬手指着沙滩上围着董欣转的一流摄影团队:“你解释一下。”
她拉下墨镜,故作迷茫地看了两眼她指的方向,“那是我们的摄影团队啊,有问题吗?”
有……有问题吗!?
董杰觉得这个女人绝对是神经短路了,虽然四年前他就知道这个女人很特别,比一般的女生成熟理性并且还经常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但见了面之后才发现,她嚣张的功力远远不是四年前可比拟的。
莫冬看着他火冒三丈露出一脸得逞的得意表情,她很享受这种能面对面和他对话的感觉,这是她不会和任何人讲的秘密。
很少人知道,这一天,她等了四年。
“你故意的?”他努力压下怒火。
“是。”她笑。
远远看去,这是俊男美女的绝配组合,只是男方的表情稍微有点煞风景。董杰默然,“你玩笑开大了,你现在就给我飞回去,我可以马上给你安排机票。”
她看着他真的摸出了手机,笑意一晃便收敛了去,一手盖住他的手机屏幕,抬头对上他那满是烦躁的双眼,“不会问的大少爷,”她无语地眨眨眼,“见过妹控的没见过你这么妹控的,我和采访的编辑说好了,不会问的,我今年22了,不是17。”
17岁会开的那些无关痛痒的玩笑,我现在不会了,即便我真的想和你算清从前的那笔帐,我也不会利用你妹妹,我们二人之间的事,我不会牵扯别人进来。
她们静默着对望了一会儿,她讪讪地收回搁在他手机上的那只手,把另一只手上的草帽扣到脑袋上“你都不上班吗?”
“休假中。”
“你这种上一天班休息两天的人居然还休假?”她嘟囔,“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
他靠着一旁的树干点了烟,“你呢?在杂志社当实习助理?当年和我叫嚣要成为世界数一数二的服装设计师的人是谁?”
听他嘲笑自己曾经的梦想她有点不爽,别开头道:“最近没什么理想了。”
她那个伟大的梦想一直持续到大二,她读的学院有一个毕业媒体秀,很少华人学生能被选上,她原先为了那个资格拼了命,甚至成功成为了教授最喜欢的华人学生。但大二在宿舍,某一天起床,她光着脚走到万云斐的房间,一掌把她拍醒,说:“我不想参加毕业媒体秀了。”
万云斐当时目瞪口呆的样子她一直很后悔没给拍下来。
她没告诉任何人她这样做的理由,她和他的世界本来就相隔太远,她若走上出名的这条路,就等于和他拉开了永远弥补不了的距离,她不愿意,不想,很厌恶,所以她做了这样一个决定,葬送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父母都说她傻了,脑子烧坏了,但她不后悔。
如今她更是感谢自己当年的决定,因为她是一个需要转正的实习生,才能和他相遇。
董杰和朋友约了打桌球,他们在理想的问题之后没有多聊他就驱车离开。
唐子彦陪着董欣拍摄时尚大片,莫冬默默地走到他身旁,经过那日在酒店里的采访式聊天之后她也与他发展成了朋友,她发觉这是一个挺风趣的人,而且与她的家庭背景相似,很多话都十分聊得来。
“你今天还这么闲?”她站在他身旁,看着董欣在摄影师的指导下摆出名模的姿态。
唐子彦刚和人发完短信,笑道:“是啊,啃老族嘛。”
“……”她垂眸盈盈而笑,局促地玩着手腕上的镯子,“你什么时候认识董杰的?”
“恩……三年前吧,董欣刚出道的时候碰上的,主要是我们的生活态度蛮像的,所以很容易就成了兄弟了。”
“那个时候……”一时语塞,半晌她才问出口:“他怎么样?”
她对那四年有太多的好奇。
唐子彦听了这个问题默默地转身走离摄影地,在沙滩上找了个地方随意坐下,点了根烟,待莫冬跟上了自己才继续开口:“他当时和沈星月在一起,他们同居,半年后分手,他至今还爱她。”
亲近的朋友都清楚董杰的恋爱史,他的恋爱几乎没有历史可言,他与很多女生玩暧昧,暧昧到了极致的都有,但至始至终,除了沈星月,他心里就没有别人。她很了解,所以她不可能做出他所说的那种事。
他爱沈星月与否,不是她的一句欺骗可以改变的。
茫茫的大海,海平线看不清晰,海风很轻柔,似乎在配合着此时此刻的气氛。
她开口的声音有点低哑,“还有烟吗?”
“你会抽?”唐子彦有些讶异,却还是摸出烟盒抽出了一根来。
“给我吧。”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兀自取过他手中的那根烟和打火机,略有生疏地点燃。
呛。
她抽烟的次数不多,除了在伦敦参加派对喝醉的那几次外她几乎没有抽过,她的外公因抽烟死于肺癌,所以她一直对香烟十分反感。但此时此刻,她想折磨一下自己。
唐子彦听到她咳,夺回她手里的烟在沙堆里捻灭,“不会抽就别乱来。”
她被太浓烈的烟呛出了眼泪,透过眼中的水气她朦胧地看到了晚霞在蔓延。
又到了近黄昏的时刻。
海风吹散了她颤抖的声音,往事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浮现,“子彦,我爱了他五年,从十七岁开始,我就没能走出来。”
任何言语都不能表现唐子彦现在的震惊,于是他只能沉默。
她苦笑,想起沈星月这个拥有万千宠爱的女子,只能深深深深地自卑,“或许不让我们遇见会更好的,也许时间再长一点,我就会死心的。”
我真的很想死心的,但我舍不得,放不下,忘不了。
董杰和朋友的聚会散了以后回家时,已经十点多了。
他还没关掉车灯就看见了停在自己前方的那辆车的凯迪拉克标志和熟悉的车牌号,熄了火下车,唐子彦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回来得够晚的,又上哪儿混了?”
“你呢?这么晚在我家门口,看上我了?”他玩笑着反问。
唐子彦笑着摇了摇头,“我以为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会这么痴情,喜欢沈星月这么多年都不变心……但今天给我碰到你的同类了。”
就如同董杰是莫冬的死穴一般,沈星月是董杰的死穴。
“谁?”
“莫冬。”
“……”真是惊喜。
唐子彦看着他无语的表情,建议道:“去喝一杯吗?”
董杰看看表,一手关上一直没关的车门,“如果你是想说莫冬的事情,就算了。”说罢,他摁下遥控器上的锁车键就要进房子的大门。
唐子彦一手拦住他的路,“董杰,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星月?”
“你认识她才几天就抛弃兄弟和她一伙了?”
“她爱你,从十七岁开始就只爱你,你这个幸运的混蛋。”
他承认他是羡慕嫉妒恨。
当时,莫冬和他说完话,两个人对着茫茫大海坐了许久,直到太阳落下,摄影组收了工。她的酒店和海滩离得很近,便拒绝了他要送她的好意。
他知道莫冬和董杰认识的方式,那么的虚幻,所有的交流都只是由网络数据构成,她甚至不知道电脑那边的人到底是男是女,长得好看还是不好看,就一头热地撞进了董杰的网里,那么多年都没有走出来。
董杰是上辈子立下了多大的功,能遇到这样的大好事。
“她不是爱我,那只是她一直得不到我而产生的好胜心。”
幸运的混蛋冷静地给出解释。
唐子彦后悔当时没有给莫冬的话录音,如果只是好胜心,她说出来的话不会是那种语气。
“你会后悔的兄弟。”
“那就让我后悔吧。”董杰十分的无所谓。
除了沈星月,再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让他有所谓了。
莫冬在酒店里吃着客房服务的外送餐,在笔记本电脑上敲下辞职信的最后一个字,然后轻轻一点发送键,她与《FASHION》再无任何关系。
她以前常常嘲笑那些把爱情当做人生第一追求的女子,到现在她也不想成为她们当中的一员,但她忍不住,她想能常常看到他,与他待在同一个城市里,可以偶然地在街上遇到,也可以在饭局里碰面。
她要在这个城市里住下。
父母反对也好,被万云斐骂“那个男人不值得”也好。
从辞职信发出去的哪一个瞬间,这已经成为决定了的事情。
只要是与那个人有关的事,她从来都是个傻子,并且甘愿当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