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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说在前面的 ...

  •   说在前面的话:
    这个帖子的第一部分,在xq被锁了,据说原因是有人在回帖时还在讨论绾刀是否抄袭一事,此事晋江已有明确的处理结果,所以也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于是就锁帖了。我自己觉得挺难以理解的,因为如果有不合适的讨论,抽楼就好了,为什么要锁帖呢?
    所以,我只好声明一下,本贴并不讨论绾刀是否抄袭的问题,而且那个问题,现在已经非常清楚了,处理结果也早就出来了,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了。本贴,只是为了讨论以后再次出现反抄袭事件时,如何处理才会更好。
    下面是正文:
    在第(一)部分中,我提到了<反抄袭联盟>让我反感的主要行为如下:
    1. 不顾形象,满口脏话,问候别人长辈或□□官等等,用语污秽不堪
    2. 歪曲事实,四处传播谣言,此等行为更为可恶,有涉嫌造谣诽谤之疑。
    3. 给出的证据中,有言之有理的,有模棱两可的,还有完全是无稽之谈的,材料的搜集取证,不能按照严肃的态度来对待。
    关于第1条,我记录下了当时的评论记录,包括内容原文,和重要的截图。有很多污秽不堪的话语,我现在连引用一遍都嫌难看,相信曾经从头到尾旁观这一事件全过程的人都心里有数。当然如果大家实在是需要,我也可以提供原文和截图。引用一个名叫“囧”的网友在2011-01-24日发的一个评论中的感慨就是:\\\\\\\"这种程度的人身攻击简直令人发指,这种话连泼妇骂街都不会骂滴啊,怀念五年前的晋江。。。\\\\\\\"
    完全不引用一点未免说不过去,我就稍微引用一点吧,希望不会污了各位的眼或者导致本帖被和谐。
    其中最为过份的当属这两个刷屏者了,
    “№25 网友:棒棒你的B还在吗评论:《捕快春秋》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4 12:47:31 所评章节:77
    抄袭烂手又烂B,断手断脚断子绝孙”

    “№6 网友:抄袭不如卖B 评论:《》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4 12:39:42 所评章节:77
    有手抄袭没B卖的女表子”
    其他的我就不一一引用了,就引用这两句,我已经觉得够难看了。
    如果这两条引用太过污秽,不符合版规,劳烦版主删除这一段,或者删帖后我去掉这段引用重发。如果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先说声抱歉。
    包括我发了本贴的第(一)部分到闲情,不过是讨论如何开展反抄袭更好,一群看起来站在<反抄袭联盟>阵营的姑娘们纷纷问候我的女性长辈,骂我是sb,指责我抨击<反抄袭联盟>,为作者洗白,来势汹汹,场面之混乱污秽,令我咋舌。
    这中间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骂人者的身份。由于骂人者并没有显露真身,都是用马甲在发言。满口成脏的人也是藏在马甲背后,所以确定骂人者的身份,似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注意到,要是ip查询信息没错的话,有一个特别喜欢提及□□官的骂人者,其ip居然来自欧洲。考虑到时差,如果不是通过代理的话,从发帖时间看起来,发帖人的睡眠估计不太好。当然,我知道很多外企,必须要通过国外的代理才能访问internet,不过那种情况下,她的任何发言都会显示那个国外ip,而这个骂人者使用的ip,仅仅出现在骂人的帖子里,或者这个人只是上来用这段污秽的言语刷一通屏,之前之后从没有发过任何贴?另一个也是□□官不离口的骂人者,其ip来自山东某职业学校,查一查,发现那个ip居然在□□的代理IP列表之中,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为什么骂人的时候一定要藏在代理服务器,□□和一次性的马甲背后呢?《捕快春秋》一文里,主角说过的一句话似乎用在这里很贴切。“他们都是拿着刀剑的胆小鬼,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自己怕得要命。”当然,骂人的人没有真刀真抢,他们拿起来的是唇枪舌剑。
    究竟骂人的人是不是一定就是反抄的人呢?表面上看这似乎又很难说,因为她们藏在马甲和代理之后,所以看起来没有足够的直接证据。但是引用来自反抄阵营的一位台湾姑娘的回帖(这位姑娘明确表示过并非反抄袭联盟的,但是站在相同的立场上,所以我说她是来自反抄阵营。她的回帖其余部分挺长,和这个话题无关,我就没有完全引用,有兴趣的可以去xq看原帖):
    “一個人被罵但不反駁,旁人反而看到反抄的人一直罵一直罵
    都會覺的罵人的那個,只要罵一次就好,何必每天罵,罵那麼多次,有點過份了
    這時就會質疑跑來罵人的,是不是有問題
    會同情起不反駁的這個了
    雖然她抄襲,旁人也會覺的不對,是該道歉
    但抄襲,跟罵人,是兩回事 ”
    关于骂人的究竟是些什么人,这位反抄阵营的姑娘是这么看的,当然只能代表她自己。至于大家怎么看,我想大家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无论如何,虽然骂人的都藏在马甲之后,但是丢的,最终是反抄袭大旗的脸。
    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反抄袭事业’严重的抹黑。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呢?我觉得就是因为像在我第(一)部分提到的那样,无论是因为什么缘由,你们的实际行动,是在投诉处理结束之前,先把局面扯进了口水乱战。其实,按照先走网站投诉,等到网站处理结果出来之后,再公布证据,把证据和处理结果同时立此存照。因为结论已经清楚,该怎样便怎样,没有太多可以争吵的东西,
    也就不会出现那么严重的口水乱战,自然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严重‘抹黑反抄袭这面光辉大旗’的事情了。
    而在绾刀整个事件过程中,我也看到了一个用手机上网的读者,发过很多污言秽语的帖子。读者的此类行为,和上面那些人一样,都是应该被谴责唾弃的。这个读者,似乎用的不是一次性马甲,因为我在绾刀晋江的新专栏里面,还看到这个id在回帖。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人,如果真是同一个人的话,而且也看到我这个帖子的话,我希望她/他能够为自己不当的言行说声对不起。如果找不到地方说,就回在那个绾刀永久挂在专栏的道歉声明下面作为评论我看就挺好。
    第二条,其实比第一条更加恶劣。
    我随便举个例子,旁观过绾刀事件全过程的人,应该会有印象,因为以下这段话出现在不少地方:
    “大家真应该看这个人在揭发她抄袭的楼里的精分。
    被揭发抄袭之后她没有马上道歉,而是开始背地里改文,结果根本没有那个水平,一段话改得只能用苦逼两个字形容。
    然后开始攻击举报她抄袭的作者,去对方专栏里抹黑,找人家的文往上泼脏水。结果找到对方引用了一句诗就说那位作者也是抄袭,被人反驳之后又开始精分。
    现在被删了ID了,跑到□更新了,还成了□。
    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她的改文,绝对大气到惊悚。
    去掉抄袭部份,只剩标点符号和人名了。改了之后还是抄梗,故事情节更有女变男的倾向。
    凤凰石是她最开始抄袭的部分,晋江判定过借鉴过度,清理改文。结果她删掉抄袭的部分,全文就TMD剩402个字了!”
    我们一一看过来:
    第一,精分之说,如果拿到证据,显然她们一定会大肆宣扬,扒了作者的皮那可是很精彩的事,在之前的很多次反抄袭事件中已经多次上演。这一次事件中,我没有看到过,换句话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作者在揭发她抄袭的楼里有精分,这是不是涉嫌造谣诽谤?
    第二,同样,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作者有精分攻击去举报她抄袭的作者,去对方专栏里抹黑,找人家的文往上泼脏水。这是不是涉嫌造谣诽谤?
    第三,绾刀在□成了□之说。我直接通过邮件联系了作者,她的回复是她没有和任何网站□。这又算不算是涉嫌造谣诽谤?
    第四,说“去掉抄袭部份,只剩标点符号和人名了”(这句话看起来是指《捕快春秋》,全文八十多万字,这么算来,抄袭部分不应该少于八十万), 《凤凰石》“结果她删掉抄袭的部分,全文就TMD剩402个字”(注:《凤凰石》全文超过五十九万字,这说明抄袭部分有五十九万之多), 这是不是涉嫌造谣诽谤?
    第五,实际上,《凤凰石》一文晋江判定为“构成抄袭,清理改文”,并不是“借鉴过度,清理改文”。这一点挺耐人寻味的,这位满口跑火车的发言人,居然把晋江判定抄袭的说成了借鉴过度,总不至于是她在为作者洗白吧?不过,如果我怀疑发帖人这么说,是不希望把“晋江判定抄袭后,能改文的就清理改文,而不是删文删id。只有无法清理的才删文删id。(《捕快春秋》显然是能够清理的,否则也不会出现之前的“背地改文”了,但是在晋江被删文删id了)”这一信息流传太广的话,恐怕一定会有人说我阴谋论,所以我就当这句话是她弄错了吧。
    其实这种类型的无限夸大,直接造谣诽谤的帖子还有非常多,其风格也大抵如此,就不一一举例了。再举个这中间非常文明,也非常高明的例子吧。
    在绾刀这一事件中,有位读者发表了评论, 引用如下:
    “黄易抄司马翎起家,最后写到现在的水准,应该说已经在某些方面超过司马翎了。你最终能写出什么水准的东西来,还得看你自己。”
    “其实,凤凰石和捕快春秋的模仿程度,我觉得还比不上黄易对司马翎的程度重。当然,抄袭自有标准,不能说黄易抄袭了司马翎。说到此文是否抄袭,我自然有自己的看法,就无须表态了。至于是否达到具体某个人或者某个地方的抄袭标准,我就无法评论了。被记者问道关于抄袭借鉴模仿的时候,黄易的回答我觉得很有趣,大意是,每个人做事情都是从模仿开始,但是能走到多远,取决于那个人有多少自己的东西。”
    到了反抄的口中,评论被修改成这样
    “其读者就抄袭问题与网络反抄袭人士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声称著名武侠小说家黄易也曾抄袭司马翎,后来却走出了自己的风格,该作者可以走上与黄易相同的道路,通过抄袭不断提高自我,最终有望赶超黄易。”
    这段话,也被四处发布散播,出现在了不少地方,包括一些纯武侠论坛等等。
    原评论说“黄易抄司马翎起家”,但在后面明确说出“不能说黄易抄袭了司马翎”,到了反抄口中就是\\\\\\\"声称著名武侠小说家黄易也曾抄袭司马翎\\\\\\\"。
    (注:关于“抄”和“抄袭”意思并不相同,之间有着微妙的差别。我们可以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是肯定不能说“天下文章皆抄袭”。xq的下面引用的这个回帖表明,关于这两者的差别,其实反抄的姑娘们是清楚的。
    “不错,抄一句也是抄,但是抄一句不会被判定“抄袭”,抄袭的定义是什么,去仔细看看jj处罚你的版规。“抄”和“抄袭”并不一样,混淆概念的是你。另外,你抄袭的文章部分可以清理,你自己对抄袭的想法并没有任何改变和清理,这才是问题所在。
    №4500 ☆☆☆呵呵于2011-01-25 00:38:35留言☆☆☆ ”
    这个回帖中用了“你”字,我想可能是她怀疑她回的那个贴是作者发的?)
    原评论说\\\\\\\"你最终能写出什么水准的东西来,还得看你自己。\\\\\\\", 并且这句话本身来自黄易的“每个人做事情都是从模仿开始,但是能走到多远,取决于那个人有多少自己的东西。”到了反抄姑娘的口中就成了\\\\\\\"通过抄袭不断提高自我,最终有望赶超黄易\\\\\\\"
    这种转述看起来改动非常文明,也非常细小,但是却造成了对原评论本意的扭曲。这种恶意扭曲,挑拨,并四处传播的行为,是不是也有点涉嫌造谣诽谤了?
    这些行为,算涉嫌造谣诽谤也好,或者算不上也好,总之,这绝不是一个需要提供可靠证据的反抄袭组织应该做的事情。我觉得,此类行为,只会给‘反抄袭大旗’抹黑,而不能更好的开展反抄袭和扩大其影响力。
    关于第三条,我们来逐一讨论。
    言之有理的证据,我想就没有必要举例证明了。如果真的连言之有理的证据都不存在,我想我们就不应该讨论<反抄袭联盟>的某些行为不妥了,而是应该直接去反对那个“提不出言之有理的证据的<反抄袭联盟>”了。所以,毋庸置疑,证据中,是有言之有理的部分的,而且,其实真正有价值的,正是这些部分。
    模棱两可甚至是无稽之谈的部分,比如:
    “周围人面面相觑,如箭穿雁嘴,钩搭鱼腮,一时言语不能。黄泉无常更是看得心中剧震。(捕快春秋)
    《水浒传》第十七回:“却说何涛领了台旨,下厅前来到使臣房里,会集许多做公的,都到机密房中,商议公事。众做公的都面面相觑,如箭穿雁嘴,钩搭鱼腮。”
    这三个成语也能算抄袭?度娘里搜搜这三个成语连在一起的用法,随处可见。
    “婉转动听的歌声,曲调雅韵悠扬”(捕快春秋)和“娇喉婉转,雅韵悠扬”(明史演义)能算抄袭?特别一点的似乎只有\\\\\\\"婉转\\\\\\\"二字和“雅韵悠扬”四个字了,这两个词很平常的,搜索一下那真是大把的地方在用。怀疑这怎么能算得上抄袭。
    \\\\\\\"流莺绾曲,惹得众人一时都听的出了神\\\\\\\"和\\\\\\\"流莺绾曲,惹得武宗出了神\\\\\\\"居然也算抄袭?比较特别的用法也只有“流莺绾曲”四个字了。
    还有诸如燕子粪之类,那能否算抄袭了水浒传,直到现在我还是要打个问号。还有什么\\\\\\\"长约寸许,细如牛毛的钢针\\\\\\\",能算得上?
    还有\\\\\\\"模样端庄,神情秀越,秾而不艳,美而不佻\\\\\\\" 能算抄袭吗?我看到不少文章都这么用呀,在这里,我还是得留下个问号。
    我个人的看法,在列举证据的时候,一定要确凿严谨,这种模棱两可甚至是无稽之谈的东西,就不要列了。把这些列出来,会让人觉得<反抄袭联盟>对待证据的态度不严肃,不严谨,这肯定是不好的,对反抄袭的事业有害无益。
    额外讨论一下关于如何对待作者的道歉问题,虽然和反抄本身无关,但是从中折射出来的一些看法和行为方式,也值得我们反思。
    我引用某位gn的一句原话,一字未动:
    \\\\\\\"要是没这群人,那些个作者会乖乖出来道歉。
    某些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作者会收敛气焰?
    宁愿看他们刷屏,反正在抄袭的那一刻就应该有被揭穿的觉悟。怨不得别人。\\\\\\\"
    这句话有两点信息,
    第一,她是部分得赞同这种污秽的行为的,认为这种行为可以帮助迫使那些作者认错。
    第二,当事人必然是被他们这种行为所迫,才会出来道歉。
    一个很基本的逻辑问题,被迫道歉,自然一定是不诚恳的。接着<反抄袭联盟>会以道歉不诚恳来指责那些作出道歉的人。我引用一段原文如下(这已经是在新专栏的下面,攻击性的语句还是到处可见):
    “№1 网友:大海啊它都是水评论: 《捕快春秋(修订)》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2-01 09:04:47 所评章节:1
    请作者真诚的道歉,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不是模糊的说什么涉嫌,用一句话模糊的说道歉,剩下大篇幅说自己所做的其实没什么。这种态度很恶劣!身为作者,更应该知道创作的艰难。作为一个一直维护作者版权的人,我只能说,绾刀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辛辛苦苦创作的东西被人拿走,你会怎样愤怒。也许只有你被人狠狠抄袭一次你才知道要为今天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并且真心的道歉。”
    “[5楼] 网友:~ ~ 发表时间:2011-02-09 10:17:28
    楼主,棒棒和她的粉丝们怎么可能理解“诚恳”这么实在的词。能理解又怎么会抄和维护抄?你觉得跟猪讲理讲得通么?”
    那些被晋江判定抄袭成立,但是可清理的文章,不过是红牌挂半年,之后可以取消。那份道歉永久的挂在新专栏里是否表示诚恳,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我只想说,既然你们认为,没有这些污秽的行为,别人就不会被迫道歉。你们也认为被迫道歉,就不算是诚恳的道歉。你们还认为,不诚恳的道歉是你们要继续污秽行为的理由。费这么大力
    气,绕这么个大弯,这是何必呢?天下的事情,当真可以这么正反随便说吗?难道你们不知道正反随便说,逻辑上会出问题的吗?
    作者道歉了我们可以认为不够诚恳,反抄姑娘们有一个出来为自己的污秽言语,造谣诽谤道歉了吗?反正我是没有看到,当然,她们无需向我道歉,而当事人是否需要,我无法,也不必揣度,所以,道歉与否似乎也不是值得我拿出来说的事情了。当然,对他们自己而言,我觉得还是值得好好反省反省的。
    回顾本次事件全过程,那是当之无愧的“语言暴力的狂欢,造谣诽谤的盛宴”。因为大家都藏在马甲之后,所以我有可能并不能准确的分辨谁是<反抄袭联盟>的人,谁不是<反抄袭联盟>的人。所以,如果我的表述有误伤,我先在这里道个歉。但是,我前面说了,从某些发言看出,可能你们中也有些姑娘是赞同那样的做法的,脏水泼到你们头上,其实也不算完全冤枉。另外一方面,这混乱本身一部分也是<反抄袭联盟>自身造成的,因为你们并没有勇敢的站出来,偏偏反抄袭这件事,是最需要勇气的。也有很多人拿着方舟子爆出来的证据口出秽言,但是没有人会把这事怪罪到方舟子头上,因为方舟子已经勇敢的站在那里,有名有姓,从不把自己隐藏在那些人中间,和他们混为一谈。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只好端起这盆脏水,说一声对不起,然后泼出去。如果<反抄袭联盟>和这群污言秽语之辈能够分清界限,那么脏水自然会泼向应该去得地方,绝不会沾上你们一分一毫。(实际上,我前面常用<反抄袭联盟>来泛指的时候,并没有能力确凿的分辨对象究竟是谁,这正是因为<反抄袭联盟>至今虽然有一个名字,却没有真身站出来并和其他那些不良的言行划清界限的缘故。)
    就看这些事情,再和方舟子做的事情比一比。我以为,方舟子不是个英雄,也算条好汉。但是,看起来,<反抄袭联盟>如果不是鼠辈,也很可能是匿名藏身于鼠辈之中,并且似乎是赞同认可鼠辈们那些污秽行为的人。
    这样的行为,扛得起‘反抄袭的大旗’吗?
    另:关于反抄袭联盟的博客,我也去看了看。其中列举的证据,依然存在我上面所说的第三条的问题。而且,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我将在本文第三部分“心花怒放的郭小四”中具体分析。
    №0 ☆☆☆万三蹄于2011-02-22 12:08:41留言☆☆☆
    有人给你们抱不平了,快点表示感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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