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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读亦舒之《玫瑰的故事》 ...

  •   对亦舒的感情一直比较复杂,总是在极爱与逃避之间摇晃。实在爱极了她下笔的犀利简练,每次读完她的书,真是心有戚戚焉。但读得多了,再看现实看得多了,又知道现实的生活并非如此。她那种完全不给人留余地的接近刻薄的敏锐偏激,看似透彻,其实距离大智慧尚有大段距离。而我自己,只是普通又普通的人,我想要的只是快乐,所以开始有意识地拒绝亦舒,宁肯痴傻地过日子。虽然天下爱情,诺言乃至幸福都不过如此,我还是选择执迷不悟。像苏慧伦的老歌《傻瓜力量大》,莞尔。

      而亦舒的书里,有两本是两个极端,一本是极现实--《喜宝》,另一本则是极浪漫--《玫瑰的故事》。

      看《玫瑰的故事》时的心情,只能用\"惊艳\"来形容。它讲述了一个名叫玫瑰的美丽女子的一生,那些她爱的人,那些爱她的人,如同流星烟火,映照出玫瑰一生的曲折宛转荡气回肠,一本书,写尽世间情爱的众生相。书中始终贯穿爱情高于一切--如名誉道义:周士辉只见了一眼玫瑰就为她抛妻弃子。如年龄:溥家敏比玫瑰小一岁,而罗震中更是玫瑰的继子,然而年龄并不能阻隔他们对玫瑰的痴狂。如时间:庄国栋虽然在年轻时放弃了玫瑰,但爱情毕竟已经存在,因此他理智中选择的婚姻并未成功,在以后的几十年中,他的感情仍然属于多年前的玫瑰;溥家敏则虽结婚生子,但直到十几年后仍然不能忘情,乃至多年后见到小玫瑰仍旧如痴如狂。如亲情:黄玫瑰在三十岁时爱上了身患绝症的律师溥家明,为此她不惜放弃女儿,和她不爱的丈夫离婚,陪着溥家明度过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三个月。相恋,单恋,暗恋,三角恋,忘年恋,甚至不伦之恋,林林种种,爱怨嗔痴,不论你有何种恋爱经历,我想都可在其中找到共鸣。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在别人的故事里走过我原本不可企及的沧海桑田--这个世界荒凉颓败,也许我一生都遇不到那个让我奋不顾身扑火成灰的人,而看过了别人的故事,见证过了爱情深沉的风景,也可多少弥补遗憾。

      喜欢《玫瑰的故事》的第二个原因是书中有太多可爱的人物。书中的女主角,黄玫瑰,贯穿全书的美丽灵魂。她的美貌惊世骇俗,那是另人一看则如同中蛊一般的神秘魅力。而这也没有什么,因为在小说里美貌女子实在太多,特别的是她的性情。我一向喜欢有自己真性情的人,既然爱了就倾心以对,水里火里也不回头不后悔不怨尤不计较。玫瑰就是如此,她爱一个人则爱得坦坦荡荡,从来没有心机算计,不懂得策略手段,只是坦白\"我爱他\",不管她爱着的人是否爱她,是否会给她幸福,是否--命不久长。她的一生,面对每一段感情都认真坦诚,真正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这其实是多么大的奢侈。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诸多束缚,能够专心地为情所困也成奢想,所以,深心里愈发羡慕玫瑰,借她的酒杯浇我块垒,在她的千转百回中看这十长软红景致缱绻。书里除了玫瑰其他人物也非常有意思,聪明智慧的苏更生,任情率性的溥家敏,温柔纯善的咪咪……其中我特别想提到一个人,溥家明。这个人身上凝聚着我关于MR RIGHT的所有幻想,所以请原谅我在这里小小地发一下花痴,微笑。亦舒笔下有很多的家明,这些家明都让人心动,而溥家明更是别有系人心处--清秀忧郁,欲说还休,无法形容的高贵含蓄,从来不会抱怨诉苦,本身是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师,书法练瘦金体,爱好是拉小提琴,而且居然善烹饪,这样的人,一见即让人误了终身。他在生命的末路遇到了玫瑰,这个能听懂他琴声里心事宛转的美丽女子,两人不顾一切地相爱,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依然若无其事地享受生活,甚至抛开医生一起去度假,最后在玫瑰清楚的\"我爱你\"中合上眼睛。世间谈情说爱如此多,但几人能爱得如此性情,如此沉醉,如此不羁,如次旁若无人生死不计?这也是我把这本书看做亦舒笔下最浪漫的一本书的原因--因为书里都是一群至情至性的人,让在尘世翻滚的我们从名利纷扰中乍然看到这样一群为爱发疯的人,如同仰望夜空烟火盛放,目眩神迷。老师以前讲到过一个理论,\"我们要给下岗女工看貂皮大衣\",而这本书,于我们这些普通女子来说,玫瑰惊人魔魅的美是相貌平淡的我们的\"貂皮大衣\",书中至情至性的爱情是寂寞平凡的我们的\"貂皮大衣\",书中一个个英俊优雅的男子是处在平庸男人中的我们的\"貂皮大衣\",所以,请原谅凡俗的我们沉醉痴迷。

      喜欢《玫瑰的故事》还有一个原因是它独特的结构。全书分为四部,分别是\"玫瑰\",\"玫瑰盛放\",\"最后的玫瑰\",\"玫瑰再见\",每个部分以不同的人物为\"我\",对玫瑰的一生进行叙述。分开来,每一部分都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短篇,合在一起,如同一部通过多视角切换的绚丽电影。这种多视角手法的运用,让我们看到不同人眼中的玫瑰,看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玫瑰,而且直接描写与侧面烘托两种手法充分融合,有\"我\"的眼睛直接看到的玫瑰,有别人口里描绘出来的玫瑰,各种不同的侧面融合在一起,让女主角玫瑰的形象非常丰满,宛如一颗璀璨钻石,每一个侧面都折射出眩目光芒,年轻时的明媚娇纵,成熟后的沉静优雅,投入爱情时的卓烈执着,伤心时的凄恻哀艳,整个人物在不同侧面的支撑下成为了一个立体的形象而非平面,仿佛活生生就在眼前,语笑嫣然。第一人称本是最容易让读者有代入感的手法,但不足之处是叙事有很多局限性,至少我个人在写文时用第一人称觉得有很多东西很难交代清楚。像这样一本时间跨度比较大,涉及数段感情诸多纠葛的小说,用第一人称无疑驾御起来比较困难。而本书采取多视角手法,的分别从不同人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来讲述玫瑰的一生,就避免了局限,既把故事讲得清楚明白,而且让读者读起来很容易\"入戏\",恍若身临其境地体察了一段段曲折爱情。

      写到这里,不由停笔微笑,我想,只要我还喜欢着《玫瑰的故事》这样的书,那我心里对爱情的坚持和信仰就还没有死亡,相信爱情的人比较幸福--我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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