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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 命运是我们 ...

  •   在格瓦夏斯镇有一个女孩,往河里投下一个漂流瓶。

      两个月后,多希维纳的少年捡起夹在石缝里的漂亮瓶子。

      瓶子封口得很严实,纸张没有被浸湿:

      “你好呀,我是格瓦夏斯的夏淮,期待您的回信。”

      少女的字体带着清秀的圆顿,落笔有习惯性的点,莫名有些可爱。

      夏淮。

      好独特的名字。

      多希维纳的信拾收下这封信,郑重的写下了回信:

      夏淮,你好,我是多希维纳的维洛奇,有幸捡到了你漂流瓶,你的字很可爱。

      信拾的职责是替人写信,寄出。

      他第一次寄出自己的信,新奇的体验遍布在身。

      “维洛奇,这是你的信?”

      收拾信封的人看见那名字,也觉得新奇极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你寄信,真是新奇。

      格瓦夏斯,好远的地方,听说列车都要坐两天三天四天?我也不知道,没有去过。”

      维洛奇淡淡瞥了他一眼,语气冷淡:“我的信不要弄丢了。”

      “放心吧信拾大人,我是专业的。”

      波特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认真分装好信件。

      信件会被载上列车,送往遥远的地方。

      波特又问他:“维洛奇,你坐过列车吗?”

      “没有。”

      “我也没有,”波特望向远处的轨道,神色向往,“听说列车一晚上就可以到达另一个城镇,车厢里的环境好极了。

      诶你知道吗,他们都叫那玩意儿车厢,一节一节的,里头是两个长软凳子,中间摆着一张小长桌。”

      波特一脸向往的撑着脸靠在桌上:“小桌上搭着漂亮纹理的桌布,桌布上还有插着花的花瓶,窗户是镶着蕾丝花边的碎花布裁的,有面包,有拌面,有咖啡茶饮。”

      “这简直太棒了,我也要坐一次列车。”

      “是吗小夏淮,列车这么漂亮啊,那阿妈攒钱送你坐列车去隔壁镇玩。”

      夏淮今年十六岁,头上带着一块浅色碎花布的头巾,她阿妈裁的,留出一截长发,被头巾分成两股。

      清澈地金色瞳孔倒映着格瓦夏斯上空的蓝天。

      “阿妈,那你会给我做新的裙子吗?”

      阿妈看着夏淮的小孩子心性,宠溺得点了点她的鼻尖:“会呀,到时候小夏淮就穿着漂亮的新裙子,和阿妈裁的新头巾,穿得漂漂亮亮的坐上列车。”

      “阿妈,我的信也会坐着列车来吗?”

      “什么信,你给别人写信啦?”

      “没有,阿妈。”

      夏淮俏皮得吐了吐舌尖,晃着阿妈的胳膊,漂亮的眼睛弯起。

      她才没有给别人写信呢,也不知道她的瓶子会不会被人捡到。

      夏淮的肌肤白里偏黄,透着健康的粉。

      阿妈阿爸不舍得她下地,总把她圈在屋内。

      她只能在小花园里照顾阿妈种的花,坐在阿爸给她做的秋千躺椅上看小说。

      格瓦夏斯的金秋,漫山遍野地金色稻草,焦糖色的枫叶乘着透着些许凉意的晚风漫天飞舞。

      金秋的第二日,她收到了一封信。

      “夏淮,格瓦夏斯镇的夏淮,有你的信!”

      屋内,夏淮着急忙慌地套好围兜和头巾,听见信,她辫子也没来得及绑好,放下头绳就冲往门口。

      木门打开有着独特又绵长的吱呀声。

      “我是夏淮,我是!”

      清脆的嗓音响起,门由内打开,随之探出一个毛绒绒的金发脑袋。

      “有我的信?”

      “对,你的信。”邮差将她的信郑重其事得放到她双手并拢捧着的手心里。

      他憨憨笑道:“你可真好认,这信只有一个镇子的名字,连个详细地址也没有。

      信上只写了寄夏淮,我还以为难找呢,哪曾想刚进镇子随便逮个人问都知道你。

      说镇子71号住户就是夏淮的家,是镇上顶顶漂亮的女孩。”

      夏淮彻底探出身子,小幅度地歪了歪脑袋,随即腼腆地笑了笑:“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你知道怎么寄信吗,我下次还想寄。”

      她的笑容干净纯粹,露出一堆尖尖的小虎牙,脸下还有些可爱的雀斑。

      “我叫、叫迦米迦,今年十七岁,是附近送信的邮差,一个月可以挣300块钱,”

      迦米迦看着她的笑容,脸红得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

      “不、不是,我是说,寄信可以去镇子中心,那儿有个寄信的地方,买了邮票贴上去,信上写好地址,就像你收到的信那样,然后然后、投进邮箱里去……”

      迦米迦紧张得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但也勉强说清楚了。

      夏淮听懂了,朝他点点头,还从围兜里拿出一颗糖塞进他手里,望着他的眼睛真诚地笑道:

      “谢谢你,迦米迦,一个月三百块,可以攒起来给阿妈买好多糖吃啦。”

      迦米迦是新来的邮差,刚干了一个多月,才出师,对镇子的用户都不太熟悉。

      “刚来一个月就出师,谁带你的?”

      维洛奇皱着眉头,看着前头那位手忙脚乱的邮差。

      波特是他的师父:“嘿我说维洛奇,刚出师一个月都能正常送信了,只是没那么快而已。”

      维洛奇不放心地交代他:“如果有我的信,你找个靠谱的人送给我。”

      波特:“人都是从不靠谱到靠谱的,你得给人成长的机会。”

      最近许多镇子都涌入了新的血液,加入了好多邮差。

      写信送信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在别处镇子打工,有人在家乡思念。

      邮差是在奥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信拾也是。

      信拾写下他们的思念,邮差将他们的思念分发到各个家庭。

      因着战争的原因,这两代的奥柘人民,文化普及力度一般,许多家庭还无法亲笔写下对家人的寄托。

      于是,信拾这个职业由此诞生。

      它的存在或许不会很久,因为总有一天,奥柘的所有人民都会被送进学校接受教育。

      信拾这个职业会被淡忘,甚至彻底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

      它的存在和消失,是时代和人民的进步。

      它又是一个幸福的职业。

      就算在冷淡的人,听到可爱的小孩用着童言童语诉说对阿爸阿妈的想念和慈祥和蔼的老人叮嘱在外地孩子保重身体时,也会忍不住为之动容。

      许多家长里短的碎碎念,被他一块一块整合进一张张小小的纸箱里,塞进两张纸合成的小信封里,贴上邮票,写下地址。

      文字记录下来,有趣地文字和信拾富有情感的转述,冰冷的文字也会富有感情。

      波特说:“维洛奇,信拾要富有情感一些,你太冷心冷情了。”

      维洛奇不可否置,信拾需要丰富的共情力才能写下富有情感的文字。

      太多的共情力,只会让信拾的心理出现问题。

      他选择用冷漠去处理一些事物。

      口头念出信上的内容,他一般委托波特来代劳。

      波特是一个性格很跳脱的人,总会用无厘头又俏皮的语气念出来。

      “维洛奇,我总不能一直帮你,我也会有不在的时候。”

      “所以你不在的时候,我都是自己念。”维洛奇也是有经验的信拾。

      他的文字富有情感,面上却总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

      驿站的站长说,我们的信拾维洛奇先生,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他的内心比谁都热烈。

      “是是是,我们外冷内热的信拾大人,如果您的投诉再少点就好了。”

      格瓦夏斯镇。

      夏淮爬上楼梯,躲回了二楼房间。

      房间有一个小小的书桌,书桌上堆满了东西。

      小玩偶,玩偶的衣服半成品,漂亮的瓶子,笔和本子……

      夏淮拿着信封坐在椅子上。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信。

      夏淮双手捏着信封高高举起,椅子后仰,仰头望它。

      泛黄的信封,还有一些特殊的味道,印着漂亮的火漆印章。

      看着那个地址,信上的地址是,多希维纳,四季如春的多希维纳。

      阿爸说,那儿是乔多芬纳的故乡。

      那儿会有漫山遍野的乔多芬纳,种类很多,粉的白的黄的,十分漂亮。

      夏淮小心翼翼得将火漆撬开,阿妈不让她玩火,小刀还是她偷来的。

      她要将这封信好好存放起来,“第一次”总是具有纪念意义。

      里头的信纸的纯白色的,白得毫无杂质,不厚不薄,不软不硬。

      她按着信纸,趴在桌上,又蹲下,只露出一只眼睛越过桌子,一点点打开那张纸。

      字很少,和她的一样少。

      夏淮有些失望。

      她还期待着能收到好多好多话的回信呢。

      如果有一群小孩看见了,可以叽叽喳喳地和她说好多有趣的事。

      她重新坐好,郑重得打开信纸:

      夏淮,你好,我是多希维纳的维洛奇,有幸捡到了你漂流瓶,你的字很可爱。

      好漂亮的字。

      夏淮表情震惊了一瞬,手指一个个扶过那些漂亮的字,干净利落,和她那些圆圆顿顿还留痕的不一样。

      但是,他还夸自己的字可爱。

      维洛奇,好好听的名字。

      夏淮抿唇偷偷笑着,手指按在那个名字上,他们现在算是笔友了吗?

      她要回些什么呢?

      这是她收到的第一封,也会是唯一一封回信,因为她只丢了一个漂流瓶。

      设想得更多是会汇入大海里,或者静悄悄得沉入河底,又或是卡在某个石头缝里。

      没想到真的没人捡到了,还收到了回信。

      夏淮举着那张纸转了一圈又一圈,倒在柔软的床上,她将纸放在身前,她要好好想想怎么和这位笔友说话。

      这会名字应当是一个男生,也不知道他多少岁了。

      会不会喜欢格瓦夏斯的麦穗?

      正值丰收的季节。

      夏淮难得出了门去。

      她重新编好辫子,带上一块新的头巾,拎着小花篮就往朋友家跑:“海伦娜,海伦娜,我们去枫叶林捡枫叶吧!”

      “好!的!我最最最喜欢捡枫叶了!”

      海伦娜是一个“有求必应”的女孩,随叫随到,永远洋溢着热情。

      海伦娜仅用两分钟就收拾好自己,背着一个小背篼和她并排着走。

      “怎么突然想起来去捡枫叶?”

      面对好友的问话,夏淮撒了个小谎:“我想捡最漂亮最完整的枫叶做书签。”

      她本就准备捡枫叶做书签,但是这次是想寄给维洛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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