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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十四岁那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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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那年莫之许因为上学的原因,被迫搬离了那个她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来到了大城市。
大城市,顾名思义。有车水马龙的白天,有灯红酒绿的晚上,整日生活在汽车鸣笛的喧嚣中。
莫之许从小阁楼搬到了楼房中住,生活也无趣了很多。唯一能够从郊外带到城里的习惯,就是看书。只不过那些从外面享受的阳光和清新全部换到了室内而已。
住了一段时间后,莫之许才发现程思延也住在这个小区里。
也许是真的很有缘分吧!两人又重新回到了小时候的那段时光,那些天天黏在一起的时光。
听着程思延大莫之许一岁,其实实际才大了几个月而已。所以两人从小到大都在一个学校学习。因为孩子要好的缘故,两家的父母也成了很好的朋友。自从发现他们还依旧是邻居,茶余饭后,自家的父母都会顺道去对家坐坐,聊聊天下下棋什么的。
莫之许那时候已经是初中生了,碰巧和小时候的玩伴又是一个学校的,一起上下学也是很正常的事。
一直以来,莫之许都以为程思延是改变了自己人生的一个少年。可想而知,一个孤僻不爱与人说话的小女孩,被一个男生影响到会笑会幽默会岔人是个什么概念。所以说程思延影响了莫之许的人生一点都不过分。
在这个时候,另一个男生也这样毫无预警的闯进莫之许的世界。
就如同当初程思延闯进她的世界一样,那么措手不及又那样能让自己感到温暖。
男孩的名字叫罗易,是个拥有细碎短发干净笑容和阳光气息的男孩子。莫之许一直以来都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因为他们会让人感到舒心。
本来嘛,十三岁的小女生,情窦初开,对心中的白马王子也可以勾勒出一点模样出来,如果正巧碰上了,就会毫不犹豫的一见倾心,更何况像莫之许这样早熟的孩子。
毋庸置疑,莫之许真的就这么喜欢上了罗易,偏偏这个人还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喂,程思延,你能帮帮我么?”
一个午后,莫之许是这样跟程思延说的。那时的她早已忘记思延哥哥这个亲切的称呼了。
“我喜欢罗易。”
“噗……”程思延一口水全部喷了出来。
“莫之许,你没发烧吧!放着你面前这个青梅竹马的大帅哥不喜欢,去喜欢其他人?”程思延自恋的整理了下头发,“小说中不是就流行这样的爱情故事嘛。”
“你去死啦!”
莫之许一个栗暴敲在了程思延的脑袋上。但是对于这种令人脸红心跳的说法,莫之许早就没有了感觉,她明白程思延就喜欢逗人,而且十分自恋。
但不得不说,程思延的自恋也是有一定资本的。
都说男孩子发育的晚,可这点在程思延身上是没有丝毫的体现。才十四岁就长到了一米七,虽说这个身高并不是很高,但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已经很不错了。没准再过个两年就到一米八了。
“好啦,不跟你开玩笑了。”程思延收回玩世不恭的笑容,“不过也对,我们家小易易长得那么帅……”
小易易?真是恶心……莫之许不禁在心里鄙夷了下。
程思延突然顿了顿。
“你确定要喜欢他吗?你要是想追他可是很难哦,你也知道他有多抢手。”
“我当然知道,要不然才不会找你帮忙。”莫之许撇了撇嘴,“你不是和他是好哥们么。”
“话虽然这样说,可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不能断送了哥们的幸福啊!”
“程思延你欠扁!”果然,莫之许对于这样的程思延十分不满。但嘴贱者似乎早已预料到这样,就飞快的跑开了。
莫之许立刻追了出去。
不久后就传来了某男悲惨的声音。
莫之许下手其实并没有那么狠,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个青梅竹马虽然嘴贱,但其实是很有分寸的。最终他还是会帮自己的。
于是莫之许就成功的收获了个亲亲男友。
罗易身为男友还是很够格的。温柔体贴,偶尔耍点小坏心眼,这些在莫之许看来是很可爱的。
就这样欢欢乐乐的度过了两年,在莫之许十五岁的时候,她开始要面临人生中的一个大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