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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我要告他诽 ...

  •   沈颖露一路走回自己的茅草屋,等到了地方,早已累得气喘吁吁。

      她很不适应这个身体,不到十里的路,竟走了这么久,还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想起从前在天界腾云驾雾来去自如的时候,就忍不住怀念。

      她走进茅草屋,一股混杂着草木灰与泥土的气味顿时扑面而来,呛得她鼻子一痒,没忍住咳了两声。她抬手捂住鼻子,目光扫过屋内,眼前乱糟糟的景象顿时让她皱起了眉。

      桌上的茶杯里还留着未干的水渍,衣裳也没叠好胡乱堆在床边。就连窗户也破损了好几个大洞,残破的窗板在风中嘎吱作响,显得有些凄凉。

      她上前准备将衣裳叠好,挪到一旁,却发现那是一件男子的衣裳。她一愣,就在这时,心口忽然一阵绞痛。

      这便是“沈颖露”父亲的衣裳,刚才那突如其来的疼痛,应该是原身残留的情绪。

      沈颖露摸索脑海中的记忆。就在一个多月前,这里明明还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景,日子虽过得不算富裕,却也平淡幸福。

      “既然附身到了你的身体,我便会替你报仇。”沈颖露低声道,安抚着原身残留的情绪。

      她想了想,按照人界的习俗,明日一早起床还是给原身的父母上柱香吧。

      夜至五更,沈颖露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夜风吹得窗板吱呀响,听得她愈发烦躁。

      她越想越气,恨不得立刻飞回天上,把天帝那两撮白胡子拔个精光。好端端的让她来历什么劫受这份苦啊!

      待天已破晓,晨光便透过窗户上的破洞洒进屋内,沈颖露一身酸痛地坐起身子,眼底泛着一片青灰,显然一夜没睡好。

      原身家中并没有祭拜的习俗,但她还是从橱柜里翻出几支香,背上竹篓,准备前往原身为父母准备的墓地。

      上山途中,她连半只野味都没看到,只好徒手采了几把野菜。等会过神来,双手早已沾满泥土,很是狼狈。

      此时,她越发怀念玄女宫里的铃香了。

      来到墓前,沈颖露拿着香在石头上擦了几下,火星微微闪烁,细细的青烟缓缓升起。她随后俯身,准备将香插在泥土,目光扫过墓碑上,这才发现上面竟刻着三个名字。

      沈义、卫淑蕙、沈颖露。

      沈颖露愣了愣。

      这姑娘竟然连自己的名字都提早刻进墓碑里了,看来那天是没打算活下去。

      沈颖露将香插入泥土里后,背起竹篓下山去。

      刚一入城,她便瞧见路边的摊子已经陆续支了起来。商贩们面露可怖色,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着什么。见她路过,有人抬眼瞥她一下,随即又心虚似的垂下眼,不在吭声。

      沈颖露隐约听见了几句,无非就是什么“温公子横死街头”“温公子被人一剑割喉”之类的话。这说的可不就是她昨晚干的事情嘛。

      待她走到茅草屋前时,门口已经站了一群身穿官服的衙役,旁边还跟着昨天被她放走的那个小厮。

      “差爷,你们找我?”沈颖露说着,将背上的竹篓放了下来。

      “是...是她!差爷我昨天看到了!就是她杀了少爷!你们快抓住她!”那小厮大惊失色,紧张地拽住身旁衙役的衣袖,战战兢兢地指着沈颖露。

      “沈氏,你方才去了哪里?”开口的是一名穿着藏青色官服的男子,与其他衙役的穿着明显不同,应当是头役。

      沈颖露指了指竹篓里装得满满当当的野菜道:“上山摘菜去了,顺便祭拜我父母。”她随后又装若无其事问道:“差爷,你们这般兴师动众地来到我这儿,莫不是信了这人的话,怀疑我一个弱女子杀了温公子?”

      小厮急忙道:“我看得很清楚,就是她!就在昨晚她拿着那把刀,唰唰两下,少爷...少爷就倒在我面前了!”

      头役听完,心中不免有些狐疑。

      今早他前去查看尸体时,便发现温公子脖子上的致命伤绝非普通人寻仇所致。能一剑做到如此干脆利落又不留下任何痕迹,少说也得有十几二十年的功底。可眼前这位沈氏女看着不过十八出头,据他所知,她并未继承家父多少武艺,只学到了一些皮毛。

      虽说她与温公子之间确实有些过节,但若说杀人凶手就是她,实在有些说不通。

      头役心里虽有疑虑,但报官的人毕竟是温知县,他自然不敢怠慢,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一遍,他道:“那沈氏女,昨晚你去了哪儿?”

      沈颖露抬手揉了揉眼角,明明半滴眼泪都没有,却硬是挤出几分委屈来,“差爷,您有所不知。昨日我想了一夜觉得温公子能看上我,是我的福气!于是便约了温公子,本想着答应答应他此事...谁知他...他竟然爽约了!”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又故作悲伤地叹了口气:“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温公子他已经...唉!”

      此时,四周渐渐聚集起看热闹的人群,有些人开始小声议论,“哎,这沈氏女也太惨了吧!短短一个月,父母接连莫名没了,还招惹上了那温家少爷。如今还要平白背上一个杀人的罪名,太惨了太惨了。”

      小厮急忙挤到人群前,手忙脚乱地指着沈颖露,“你们别听她乱说!明明昨天她和少爷已经见到了,少爷还...少爷还...”

      说道一半,小厮忽然顿住,后面的话怎么也不敢继续说下去。

      温家说到底也是官宦人家,平日里仗势欺人、行事荒唐些,或许还能遮掩过去。可若真把杀人的事摆到明面上,难免会让温家落下草菅人命的恶名。今日能杀人,那从前呢?又做过多少见不得人的事?若是这些事情被一一翻出来,温老爷会不会先杀了他灭口或平息众怒?

      众人见他迟迟不肯往下说,心急问道:“温少爷还怎么了?”

      沈颖蝶的目光落在小厮身上,趁着旁人看不见她表情的角度,嘴角悄悄勾起一抹得意的笑,“是啊,你倒是说说,温少爷他还怎么了?”

      小厮被她盯得心里莫名发怵,双眼瞪得滚圆,身体微微颤抖,“你...你....”

      他明明记得,眼前这沈氏女平日里一向娇弱,怎么此刻竟让他觉得如此瘆人。他揉了揉眼,再看过去时,沈颖露却又恢复了那副委屈巴巴的模样。

      小厮心里一慌,索性扯着嗓子喊道:“你们别信她的鬼话!差爷,别跟她废话了,直接把她抓起来打一顿,不就什么都招了?我昨晚看得清清楚楚,杀了少爷的人就是她!”

      “差爷大人莫不是还想屈打成招?!”沈颖露怒道,“我看啊,这人分明就是贼喊抓贼!刚才说起温少爷的事,他便吞吞吐吐,半句话都说不清楚。我看,真正杀了少爷的人,恐怕就是他吧!”

      众人听后微微点头,纷纷附和起沈颖露,“有道理啊,我记得上次温少爷在街上骂过这个小厮呢!兴许是这小厮记仇,趁机杀了温公子泄愤,再把罪名推到别人头上!”

      “可不是嘛!他们平日里就瞧着沈氏女性子柔弱,没少欺负人家。如今人家两老都没了,还不肯放过人家!实在可恶!”

      一时间,议论声此起彼伏,渐渐开始数落起温成清平日里的种种恶性上。

      头役忽然觉得沈氏说得也有几份道理,但眼看场面渐渐失控,他抬起手中的木棍敲了敲地面,大喊道:“都给我安静!温家的事,岂能是你们能胡乱议论的!”

      “差爷,我要告他诽谤!”沈颖露指着那小厮,笃定道,“这小厮没什么证据便胡乱诬陷于我,我身心受到了伤害,我要状告他!”

      “你!”小厮被她气得脸色涨红,一时不知要如何反驳。

      “够了!”头役出声打断,随后转头朝沈颖露拱了拱手,“沈姑娘,今日是许某叨扰了。此事许某定会查个清楚。来人!将他给我带回衙门好好审问!”

      小厮顿时大惊失色,连连摇头,“不...不是我!差爷,你可别相信...”他话还没说完,便被附近的衙役捂着口鼻拖走了。

      沈颖露望向那小厮越来越远的身影,摇了摇头。这小厮她也眼熟,平时也净给温成清胡乱出谋划策。温成清为非作歹的那些日子,也少不了他在一旁添油加醋帮衬。如今进了衙门,想来也不会好过,算是恶有恶报了。

      不过温成清的死确实蹊跷。眼下虽暂时把衙门那边应付了过去,但先不说那头役看着就不是个好糊弄的人,温家断然也未必会相信杀死温成清的会是一个小厮。

      看来得提早做打算了。

      眼见热闹没了,围观的众人也渐渐散去,她的茅草屋很快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沈颖露把装满野菜的篓子拿进屋。大白天闹了这么一出,她早已饿得饥肠辘辘,肚子咕噜响了两声,她还是有些不习惯这副需要一日两餐的凡人身子。

      光是给炉灶生火就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末了还被炭火熏得满脸灰。她照着记忆里的做法依样画葫芦,做出来却青色一团,看样子实在不怎么样。沈颖露忍着恶心,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们吃下肚。

      想当初她来到人界游历时,身边还有铃香照料起居,她连柴火都没碰过。如今却什么都得亲自动手,越想越觉得烦躁。

      她又一次无比怀念铃香。

      沈颖露想起洛城一条暗巷里似乎有间牙市,便打算去那里雇个人回来帮忙。左右下午也没什么事,她决定等会儿便过去一趟。

      。

      牙市。

      秋日的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斜斜地照进一处昏暗的角落。男人满身是血,身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伤口,交错纵横,很是可怖。他神情痛苦地靠着石壁,右臂上的伤口仍在不断渗血,鲜血顺着手臂缓缓流下。

      他唇色惨白,微微的呼吸着,似乎还勉强吊着一口气。

      男人身旁的人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又摸向他的颈侧,试了试脉搏,“老板,他好像快不行了...”

      牙市老板闻言,顿时面露不悦,嫌恶地瞥了男人一眼,“真是晦气!养了那么多天,卖都卖不出去,真是个赔钱货!”

      男人又痛苦地咳了两声,一口鲜血随即吐在地上。

      牙市老板是越想越后悔当初在附近的巷子捡了这个男人回来。捡了这个男人回来。那时男人虽然也浑身是伤,但看着人也高大,身材也壮实,于是便动了心思,想着反正也是白捡来的,带回牙市养一养,说不定还能卖个好价钱。

      没想到等他把男人脸上的血污擦干净后,才发现这人生得也是十分俊俏。

      牙市老板那是非常高兴,琢磨着若是将人卖给城里的富家婆子,兴许能狠狠赚上一笔。可怎知这人的伤迟迟不见好转,还越来越严重。他好不容易将人收拾了一番带出去卖了几回,愣是没能脱手。前些日子更是险些被富家婆子识破,差点砸了自己的招牌。

      “哎!赶紧把他丢到后巷去,别脏了其他贵人的眼!”牙市老板捏着鼻子,嫌弃地挥了挥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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