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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第三十 ...

  •   第三十二章报纸
      明德学堂的第三年春天,学堂办了一份报纸。
      《明德学报》,八开四版,土纸石印,半月一期。学生自办,教员把关,栏目有“学理”“时评”“校闻”“文艺”。办报的发起人里就有陈启明——他终于找到了不流血也能放炮的地方,自任主笔,写得昼夜不歇。
      头两期出来,销路平平。学堂里几百号人,看报的不到一半,看的也多半只翻“校闻”,谁篮球赛赢了,谁策论得了彩头。
      第三期,“时评”栏的中缝里,登了一篇短文。
      题目:《论安城之弊》。
      署名:川流。
      文章不长,两千字出头。它没有骂人,甚至没有一个火气字。它用一种极平静的笔调,讲了一个故事,安城某大户,族中一房主事,族内有孤寡一房,寡妇携子,夫死子幼。
      文章分三段,像三笔账。
      第一笔账,记“术”。写这主事如何“ care 孤寡”:月例照发,年节照问,满族都夸仁厚,可十年之间,孤寡名下的田产、铺面、存银,“经手之人不同,经手之法各异,然殊途同归”。写到最后,文章只淡淡一句:“术之高者,被夺之人十年不能察觉,旁观之人十年不肯说破。”
      第二笔账,记“势”。写族议之制:议事者有票,出银者有声。“族老诸公非不明天理,然‘心意’到了,天理就要让座。故家族之弊不在一人之恶,在无人监督之权。”
      第三笔账,记“法”。写孤寡被逐之日,“其出也,自侧门,肩一担,行于晨。观者皆曰可怜,可怜而已。然问:谁怜之?族乎?官乎?法乎?——皆无。家族之财产,家族之法管;家族之法,家族之人订;订法之人,即执法之人,亦即夺产之人。既当运动员,又当秤杆,此天下一切弊之总根。”
      结尾一句:
      “一姓之弊,坏一姓;一国之弊,坏一国。治家之弊须分权,治国之弊须立宪——草野之夫,由家而观国,其理一也。”
      文章登出来,头两天没人注意。第三天,先是一个国文教员在教员休息室里念出了声;第四天,全学堂都在找“川流”。
      “这个川流,是哪个?”
      “安城人,写的是安城的事。”
      “我看不止是安城的事。你看那第三笔账,明着写家族,底下全是冲着朝廷来的,‘既当运动员又当秤杆’,这不就是皇族内阁?这小子的胆子,藏在字底下。”
      猜的人多。有人猜是陈启明,说这路数像他;陈启明摇头否认,否认得理直气壮——他确实不知道是谁。直到报纸摊在他的桌上,他从头读到尾,读到第二遍,忽然抬起头,目光越过报馆的人堆,落在角落里那个安静看书的身影上。
      他没有喊。他走过去,把报纸往刘小川桌上一放,压低声音:
      “你小子行啊。骂人不带脏字。”
      刘小川抬起头。两个人对视了三息。然后刘小川把报纸推回去一点,说:“我写的是事实。”
      “事实?”陈启明在他对面坐下,声音压得更低,“你写的就是你们刘家,对不对?你写的就是你二伯。安城,孤寡,侧门,担子,连你娘出府那天走的门都写进去了。”
      “我没有写名字。”刘小川说,“没有写府名,没有写人名,没有写能对上号的日期。一个安城大家族,这样的事,不止一家。”
      “这就是你高明的地方。”陈启明盯着他,“你要是点名道姓,这就是一桩私怨,人家一张状纸告到学台那里,说你污蔑乡绅,你一个学生就完了。你现在这样,谁也对不上号,谁看了又都知道说的是谁——是哪一类人。私怨文章,杀一个人;这样的文章,杀一类人。”
      他顿了顿,收起那点佩服,正色道:
      “事实最伤人。你要小心。”
      “小心什么?”
      “小心两件事。”陈启明竖起两根手指,“第一,当事人看不出来,他的帮闲看得出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篇文章迟早传回安城,传回那户人家的正厅。第二——”他指了指文章末尾那句“由家而观国”,“这句过了。学堂的报,学台衙门有备案。骂家族,没人管;骂到‘宪’字,就有人在暗中记账了。你这账,记在人家本子上了,你自己不知道。”
      刘小川沉默了一会儿。
      “记着就记着。”他说,“我娘说过,账要摆到桌面上算。我先把账摆出来,怎么算,看他们。”
      这篇《论安城之弊》,随后被省城一家大报《越报》转载了。
      《越报》的编辑在文后加了一段按语:“安城之弊,非安城一城之弊。中国千百家族,千百安城。读者请以自家居之。”这一转载,文章就出了省城的读书圈,落到了外埠的士绅案头上,落到了茶楼的说书人口中,有人甚至把它编成了段子讲。
      一个月后,报纸辗转传到了安城。
      传到安城的路,很寻常——安城绸缎庄的掌柜在省城进货,见了这篇文章,觉得写的像安城刘家,回城就跟人说。说的人越来越多,话越传越变形,最后变成一句:“省城的报上骂刘二老爷呢,骂得那叫一个损,连名都不点。”
      刘伯庸听到这话的时候,正在正院吃晚饭。
      他放下筷子,把那张辗转抄来的报纸要来,就着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读完,他的脸是平的,平得像正厅里那块“世泽绵长”的匾。屋里伺候的下人,大气不敢出。
      “川流。”他把这两个字念了一遍,“这个川流,是什么人?”
      没有人答得上来。
      “敢坏我刘家名声。”他把报纸折起来,声音不高,可折报纸的手,指节泛了白,“写得好啊。‘十年不能察觉,旁观之人十年不肯说破’,这是骂我十年。‘既当运动员又当秤杆’,这是骂我一手遮天。”
      他抬起头,看着管家:
      “去查。这篇文章,谁投稿的,什么时候投的,学堂里谁传的。查不出作者,就查——安城出身的、在省城念书的,有几家。”
      管家应声去了。
      刘伯庸独自坐了很久。灯花爆了一下,他忽然想起一件旧事:三年前,三房那个孩子,在正厅里,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不哭,不闹,不躲。当年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随即笑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怎样?
      “竖子不足为虑。”他对着灯,自言自语。
      可这一夜,他没有睡好。他想起文章里那句“自侧门,行于晨”,他知道那道侧门。全府只有一个人住偏院,只有一个人从偏院的后门进出。这个写文章的人,站得离那道门很近。
      近到什么程度,他不敢往下想。他命令自己不去想:不可能。那孩子不过是个念书的,念书的孩子,写两篇文章,出出气罢了。
      他把报纸压在了账房的匣子底下。
      压下去的东西,不会消失。它躺在匣底,等一个人回乡。
      《明德学报》第五期出刊的当天,国文教员沈先生,把刘小川叫到了教员室。
      沈先生五十多岁,前清的举人,教的是经史和国文,学堂里最“旧”的一位先生。他从不穿西装,从不剪辫,可他并不是冬烘,他读《越报》上那篇转载,读得比谁都细。
      “坐。”他指指椅子。
      刘小川坐了。
      “《论安城之弊》,是你写的。”
      不是问句。刘小川也没有否认:“先生怎么知道的?”
      “三处。”沈先生伸出三根手指,“其一,全文账法严谨,层层有据,这是账房的手笔,学堂里只有你出身钱庄账房之家,我看过你的学籍簿。其二,第三笔账里那句‘由家而观国’,全篇立意都从这里来,而你的策论,上个月写《论地方自治》,开头也是由县而观国——一个人改不了他的立意之根。其三,”
      他停了停。
      “‘其出也,自侧门,肩一担,行于晨。’”老先生把这句念了一遍,看着刘小川,“这一句,没有亲历的人写不出来。亲历的人,笔锋会抖,你压住了。压得住的人,我不想猜第二遍。”
      刘小川低了头:“先生。文章有什么不妥吗?”
      “文章好。”沈先生说,“好到《越报》都转载了。我今天叫你来,不为文章。”
      老先生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是操场,黄昏了,学生散尽,黄土在暮色里空着。
      “我教了一辈子书。”他背对着刘小川,慢慢地说,“教出来的学生,有做官的,有做幕的,有教书的,也有两个——早年跟着强学会走的,后来菜市口的人堆里,有我一个同年。”
      他转过身来。
      “我今天不跟你谈对错。对错你们年轻人自己会吵,吵十年也不一定吵得清。我只问你一件事,你的笔,写出来的东西,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这篇《论安城之弊》,我看它两样都占了,它救的是天下千千万万个被‘侧门’抬出去的孤寡,它杀的,”他一字一字地说,“是‘川流’你自己。”
      “笔下的东西一登出去,就不归你了。归读的人,归骂的人,归要抓你的人。你想好了没有——你要用它做什么?”
      教员室里静了。
      窗外,最后一点天光沉下去。远处电灯公司的灯次第亮起,一点,两点,白光刺破暮色。
      刘小川坐在椅子上,想起很多事:想起那本被撕碎又被人从纸篓里捡起来的字纸;想起老太爷那页“契是假的”;想起陈启明说“事实最伤人”;想起娘在油灯下一行一行、像她这个人的针脚。
      他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沈先生,一如正厅上他直直地看着刘伯庸。
      “先生。我三岁时,我们家的账被做平了,房、田、铺面,一夜之间,账面全对,处处合规,家就没了。”他说得很慢,“我后来才明白,做平的账,最怕一样东西,怕有人一笔一笔,当众念出来。”
      “我的笔,就是做这个的。”
      “念账的。”他说,“把做平了的账,当众一笔一笔念出来。念出来,救的人多,杀的人,”
      他顿了顿。
      “杀的人里,先有我。我认。”
      沈先生看了他很久很久。
      然后老先生笑了。那笑很淡,眼角的皱纹里,有一层刘小川读不懂的东西,像欣慰,又像悲悯。
      “去吧。”他挥挥手,“把你的账,念下去。”
      刘小川起身,行礼,退出去。走到门口,身后传来老先生最后一句,很轻,像自语,又分明是说给他听的:
      “念账的人,笔要正,骨头要更正。笔歪了,是一篇文章的事;骨头歪了,是一辈子的事。”
      刘小川站在教员室外的廊下,站了一会儿。
      暮色里,操场的黄土泛着最后一点微光。他掏出笔记本,就着廊下的灯,翻开,在新的一页写下:
      “笔可救人,可杀人。执笔之先,先执己。”
      写完,他合上本子。远处,学堂报馆的窗口还亮着,陈启明又在赶第六期的稿子。刘小川朝那扇亮窗走过去,他知道,那扇窗里的每一期报纸,都会寄出去,寄到安城,寄到刘府的账房,压在某个匣子的底下。
      压着吧。
      账本翻回那一页的日子,他已经约好了,就在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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