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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西北的风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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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的风沙大,天还没黑就变了色。一场仗刚打完,死人身上已盖上了层灰,快的跟活埋似的。
这地方的沙不认人。活人站着它也往嘴里灌,死人躺着它也照样盖,一视同仁。
冀安之用刀背翻尸首,然后蹲下拔死人的鞋。
他嘴里嚼一根草,一边扒一边哼没调的曲儿。死人左脚那只靴子还行,右脚的底磨穿了,不要。他把好的那只掖在腰后,站起来接着翻下一个。
不是什么大仗。甘州外头的戈壁滩上,和突厥的游骑碰上了,打了一阵子,对方见讨不着便宜就跑了,己方也死了十几个。沙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尸首,有几匹马还没断气,倒在地上打响鼻,肚子一起一伏。
他身上溅了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用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血和沙,糊成泥,越擦越脏。
日头偏西,风刮得旗都歪了。远处的祁连山顶上还搁着雪,白晃晃的,像是老天爷在那儿架了面铜镜,把最后那点光往戈壁上照。
然后他看见一个人骑马从前面过去了。
黑马,很高,四蹄落地的声音又沉又稳,不是西北本地矮脚的河曲马。马上的人一身血,比他身上的还多。他是溅上去的,那人是从铠甲缝里往外渗的,也不知道是伤了还是没伤。但那人坐得稳,缰绳只搭在掌心里,不像是需要抓紧什么才能不掉下去的样子。
冀安之嘴里的曲停了。他看着那人从自己面前过去。
脊背是直的,像一杆枪插在马背上。周围那些走的、坐的、抬伤员的人都不自觉给他让开了一条路。没人吆喝让道,就是自然而然地让了。好像那个人身上有一种东西,不是杀气,也不是官威,是一种边界感,像刀锋一样清楚:这是他的路,你别沾边。
"那谁啊?"他问旁边的人。
"沈家的。"旁边的老兵头也没抬,手里给自己缠胳膊上的伤口,"京里被贬下来的。"
"哪个沈家?"
"中原那个沈家,世代将门,出过两任大都护的。你不知道?"
"我知道个屁。"冀安之说。他确实不知道。中原的事离他太远了,将门世家在他脑子里就是话本里的东西。他连话本都没听过几回。
他又看了那人一眼。
可那人真漂亮。
不是女人那种漂亮。是那种——他说不上来。你看见一把好刀的时候会觉得漂亮,看见雪山上日头照下来、光把整座山劈成金和蓝两半的时候,也觉得漂亮。就是那种和你没关系的、你知道你摸不着的好东西。它搁在那儿,你就看一眼,本来看完了,也就完了。
可那一眼把他钉住了。
他站在死人中间,手里还攥着一只扒来的靴子,风沙糊了满脸。沈晟从他面前骑马过去,连眼风都没往他这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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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安之在甘州建康军中长大。说长大也不确切,更像是活下来了。
他娘是军妓。生他的时候大概也没太当回事,活就活了,死就死了。那年月多一口人吃饭不算什么,少一口也不算什么。他小时候在各个营帐底下钻来钻去,吃百家饭,挨百家踹。有时候有人想起来把他拎到他娘那儿去,他娘就看他一眼,奶几口,也不说话。那个眼神他后来想了很久,不是不认他,也不是认他,是看一样东西,看完了就放下了。
后来他娘从了良,跟了一个做皮货生意的走了,没带他。
那年他大概四五岁。其实也不知道确切是几岁,连这个都是后来估的。他记得的第一件事不是他娘走,是马。西北的马比人可靠,你骑上去,它不问你是谁的种。
他刚会走路就扒着马肚子往上爬,摔下来过很多次,没摔死,后来就会了。再后来开始碰弓,也没人教,看别人射他就跟着比划,胳膊拉不开就用脚蹬。有个老兵嫌他碍事踢了他一脚,又觉得他有点意思,扔了把短弓给他,说"滚远点射去"。他就滚远了,对着戈壁上的石头射了一整个夏天,射到指头磨出血茧,到秋天的时候十箭能中七八。没人夸他,他也不需要人夸。
又过了几年他跟着大人去剿匪。说是剿匪,其实就是把山里一窝马贼撵出来,对方也不怎么厉害,拿锄头的比拿刀的多。他跟在最后面,大人冲的时候他在后头猫着腰跑,捡了个死人身上的干粮袋子。那馕饼上还有血,他拿袖子擦了擦,蹲在石头后面嚼完了。
那时候他知道了:军营里没人要的,你捡了就是你的。
也是那年他开始领军饷。管粮的军吏拿花名册点人,念到冀安之三个字的时候没人应,念第二遍的时候旁边有人推了他一把,说叫你呢。他这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名字。
"叫我?"他问。
那军吏的看了他一眼。刚捡来的头盔压在他脸上,挡了一半眼睛:"你多大了?"
"十二。"他胡乱答的。他说不清自己多大,也没人记得他多大。
冀安之这个名字在花名册上已经挂了十二年了。
"那不巧了么。"
饷银扔过来,就这么着了。
他后来琢磨过这件事。大概是早年间有个叫冀安之的兵死了,军中吃了空饷,或者干脆就是个编出来的名字,套了十二年的饷钱,也不知道落进了谁的口袋。瞒不下去的时候正好把他拽过来顶上。
他之前也不是没有称呼。有人叫他"小崽子",有人叫他"小杂种",有人叫他"嘿,那个"。反正都能应,应了就是他。冀安之这名字倒好听。安之,安之,挺像个正经人。
没人在乎他,但他什么都会。这话不矛盾。正因为没人在乎他,他才什么都得会。
马要会骑,弓要会射,刀要会使,伤要会包,饭要会抢,架要会打,脸色要会看,话要会接,什么时候该上前什么时候该缩后头——这些没人教他,全是自己拿命试出来的。
他是天生的兵油子,嘴上不干不净,眼睛比谁都贼。一个眼神扫过去就知道今天这仗能不能打、这个人能不能惹、这碗饭能不能蹭。扔到沙漠里能活,扔到山沟里也能活,扔到死人堆里他能扒拉出一件还能穿的袄。
总之他觉得叫冀安之这事挺公道。他本来也没名字,这名字本来也没人。
他看见沈晟骑黑马过去那年,已在军中领了三年的饷。十五岁,个子蹿起来了,脸上还带着少年的尖瘦,笑起来露颗有点歪的犬牙。
沈晟在隔壁营做队正。
他的事传得挺广。人家以前是正经校尉,六品武官,手底下管着几百号人,突然贬到肃州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队正,跟打发叫花子似的。原因众说纷纭,有人说他得罪了上头,有人说是替家里顶罪,还有人说和朝堂上泰王的事有关。冀安之听不懂也不关心,他关心的是另一个故事。
"他二哥替他去巡粮道,中了埋伏,死了。"讲故事的人压低了声音,带着一种既敬又怕的语气,"他就带了几个亲兵追出去,都以为他也死了。结果三天以后他一个人回来,马背上驮着一百颗人头。"
"多少颗?"
"一百颗。对着他二哥的灵位摆了整整三排。"
冀安之笑了一声。"瞎吹。"
讲故事的人不高兴了。"信不信由你。"
"我信你个鬼。"冀安之把嘴里的草棍子往地上一扔,笑得很痞,"一个杀一百个?他是人还是煞星转世?"
但他心里觉得这事带劲。
管他是真是假,真他娘的带劲。
那天晚上他躺在营帐外头。甘州的夜里冷得邪乎,风刮过戈壁的声音像有人在远处拖一口棺材。他把白天捡来的靴子垫在脑袋底下,手枕着后脑勺,想那个骑黑马的人。
他记住沈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