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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   ——
      哦,嗨,我叫辛西娅?温彻斯特,性别女,今年刚好18岁。

      我是出生于哥谭市犯罪巷的孤儿,按理来讲我或许活不到这么大,但不按常理来讲的活下去的方法就是,找个还算顺眼且强大的人然后跟着对方混就好了。

      于是在小时候我就已经强硬地赖上了杰森?陶德,和他一起在犯罪巷里生活。

      我们过的还不错……好吧,他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我过得勉强还行。

      我本来以为生活就这么破破烂烂地过下去了,没有比这更烂的生活了,至少有个杰森陪着我不是吗?

      我甚至每日都虔诚地向上帝、向佛祖、向蝙蝠侠之神祈祷:“这操/蛋的生活已经足够了,请别再烂下去了,阿门、阿弥陀佛、蝙蝠侠保佑。”

      但是很遗憾,上帝/佛祖/蝙蝠侠之神并没有听到我的祈祷。

      那是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一天,杰森照样臭着脸带着我在犯罪巷里抢吃的,不过很明显,他失败。我替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皱着眉骂他是个“废物”,他没搭话,只是在处理完后很用力地揉搓了我的脸继续带着我去想办法解决今天的食物问题。

      从早上到中午再到傍晚,遗憾的是东区这边的垃圾桶早就被人抢先翻过了,一点剩饭都没有。

      我都做好今晚要饿肚子的准备了,也准备好要在晚上睡觉时恶狠狠地踹杰森几脚……

      嘿,拜托,虽然是我自己主动赖上杰森的,但他都乐意被我赖着,难道我还不能对他有要求吗?我没这么善良,“凡事以自己为先”可是写在哥谭人生存手册里第二条的经验之道!

      哦,第一条是“遇事记得大喊百特曼”。

      或许是我之前每日的照例祈祷有了作用,又或许是哥谭人生存手册真有点神秘力量在里头,反正在我们即将放弃找食物,想抓紧返回落脚点休息的时候,我们就幸运的发现了蝙蝠侠的蝙蝠车停在犯罪巷附近,而且很偏僻,周围也没有人影。

      “哇哦,sexy的百特曼之神啊,感恩您的庇佑,看样子我今天不会因为杰森陶德这个大傻子而饿肚子了,阿门。”

      我虔诚地感恩了百特曼,然后和杰森对视了一眼:
      —“还不快去偷……接纳百特曼之神给予忠实的信徒的奖励?”
      —“……大小姐你必须要知道我没有钱治你的脑子。”
      言下之意就是“你有病吧。”。

      我依旧维持着虔诚的表情,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抬起脚狠狠地踩了杰森的脚趾……

      一番小插曲后,杰森臭着脸要我找个地方躲好,便自己悄悄地摸上去准备把这辆车的轮胎给偷了拿去卖钱好换取未来几天甚至几周的食物开支费用,或许今晚我们还能吃顿好的。

      结果杰森被蝙蝠侠抓了个正着,躲在角落看着杰森和蝙蝠侠对峙的我也正悲伤地想或许我该准备好在未来去监狱里探望我可怜的杰森了,当然,在那之前我得先在犯罪巷里找个厉害的家伙赖着才行。

      然后我就看着杰森陶德跟着那只死蝙蝠走了…
      跟着那只死蝙蝠走了…
      那只死蝙蝠走了…
      走了…

      我冷着脸看着这一切发生。

      蝙蝠侠你个变态小孩控,我诅咒你永远都没办法享受兴奋,你被踢出我的祈祷神明列表里了,我现在要让你那个助手罗宾来替代你成为“罗宾之神”。

      细思极恐,罗宾这个成年男人竟然穿着绿鳞三角热裤在那打击罪犯,我就知道这个阴森森的死蝙蝠是个变态,他甚至内/裤外穿!!他到底有没有考虑过哥谭小孩看到变态的心理阴影!!

      这一切就如同童话一般,可怜的孩子被英雄拯救了,真感人啊,超级英雄,既然没法救所有人,又怎么一定要带给某人礼物。

      我天真自信地认为遇见蝙蝠车是我祈祷来的礼物:
      ——看吧杰森,我就说我的祈祷有作用。

      可是眼前的一幕明确地告诉了我:
      ——嘿,这个奇迹根本就不是为你诞生的,它是为了别人而出现的,那是,

      神明给杰森的礼物。

      我是咬牙切齿地躲在角落里看着杰森陶德跟着蝙蝠侠走的,他没有一次把视角转向我的藏身处的话一次都没有,我的耳朵很好,自然能够听到一些他们的对话。

      所以,杰森陶德,你在蝙蝠侠对你说“跟我回家”的时候,你有想起过我吗?

      ——
      距离杰森那天离开我已经过去两天了,我也已经待在我们共同搭建的落脚点里两天了,而这两天里杰森并没有回来过,同样我也没有得到有关杰森现状的任何消息。蝙蝠侠依旧会在每晚巡视哥谭,只不过我也并没有看到他身边有他人的身影。

      搞什么啊,罗宾也不见了,那杰森去哪了?那个死蝙蝠不会真是个变态吧,杰森的死因如果真是那种的话我绝对不会去给他扫墓的,这太丢人了!让他乱跟着别人跑,这下好了,死了才终于知道到底谁才是他身边最好的人类了吧!

      但是,

      我想起了杰森在提起蝙蝠侠和超级英雄们时流露出的向往之情,不禁蜷缩起了身子,紧紧地抱住了自己。

      蝙蝠侠很讨厌,但他是杰森喜欢的英雄,不然我也不会把蝙蝠侠加到我的每日祈祷名单里,因为如果让杰森听到这些话,我想,当我们真的遇到好事发生时,他或许会感到开心些,毕竟这是向蝙蝠侠祈祷来的好运,他得到了喜欢的英雄的好运庇佑。

      我承认我这个人性格不好,他被我缠上后我也要求他要用命护着我,骂他踹他,但拜托,杰森又能好到哪里去,他天天臭着一张脸,跟我说话也一直呛来呛去的,可我还是在他被犯罪巷的大人殴打时没有离他而去,他被我死死地护在身下,尽管这并没有什么太大作用,但最后我还是奄奄一息地和他一起活了下来。

      他给了我一条命,我也是,所以他凭什么丢下我一个人自生自灭。

      他没有想起我,是故意的吗?

      是故意的。

      杰森陶德把我留在了犯罪巷,自己奔向了蝙蝠侠,他背叛了我,我理解他想要更好的生活,换作我也一样,但我无法接受,因为杰森陶德在遇到天降荣华富贵时背叛了我,而我只会欣喜万分地拖着他逼迫他和我一起走。

      杰森陶德是我的,因为我选择赖上了他,所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那一年,杰森11岁,我7岁。

      而后我一个人在犯罪巷里长大到13岁,而杰森陶德?他早就在被蝙蝠侠捡回家后当上了罗宾,然后没两年他就被小丑打死了。

      拜托,自从他被那只阴森森的丑蝙蝠带走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活着的样子了,但他死后我还是会每天都去他墓碑那里踹两脚骂这个蠢货,这会让我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13岁时我偷渡离开了哥谭,然后意外遇到灵异事件被温彻斯特兄弟救下。我看了眼这两兄弟,嗯…挺壮实挺强大除了他们的目标和工作有点麻烦之外一切都好,于是我愉快地拍掌决定:
      很好,我要换个人赖了。

      就这样,在我的死缠烂打和我靓丽的身手下,我还是成功赖上他们了,我被挂名在约翰温彻斯特的名下成了他的养女,温彻斯特家的父子三人一直很忙,他们忙着追杀一个邪恶的恶魔。

      刚开始的时候我都是跟着他们干猎魔的活,我的养兄迪恩每次看到我帮忙猎魔时的身手都一脸“我怀疑你是个杀人犯但我没有证据”的表情,最后还是萨姆哥锤了迪恩哥一拳,然后直接使用他那水汪汪的狗眼睛盯着我开始问我问题,我看着他的眼睛倒吸了一口凉气,接着就瞥到迪恩哥那副“又来了”的无语表情。

      ……靠北喔,你们整我。

      就这样,最后我还是没能抵挡住萨姆哥的狗狗眼,败下阵来说:“哦,我是哥谭人。”

      很好,达成绝杀,我这两个便宜哥哥终于松了口气。

      呵,哥谭,恶名远扬。
      呵,废物蝙蝠侠,废物杰森。

      总之,我挺喜欢我的新家人的,我也很喜欢过这种猎魔生活,但由于我在遇到他们时他们就已经离抓到那个恶魔足够近了,为了我的安全,他们带着我猎了半年的魔就把我丢到了不知道哪个州里临近郊外的小镇,要我躲好,遇到灵异事件就优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事直接打电话,处理不好不用怕,他们会全力赶过来的。

      而迪恩哥还很霸气地给了我一钱包的的信/用/卡让我随便花,不够就给他打电话,他会给我打钱。我沉默地接过钱包和提着猎魔工具的萨姆哥对视,我们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一句话:
      “呵,信/用/卡/诈/骗/犯。”

      反正最后我就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下来,最开始是住在汽车旅馆里,这里的老板娘人很好,愿意每天早上都免费为我提供一份早饭吃,还让我和她的孩子一起上下学。
      ——是的,我二哥实在不忍心让我没书读,还是给我在这里的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我大哥当时就一脸“呵,大学生”的表情看着我二哥。

      不过就这么生活属实是有点磕碜,更何况我也不知道我爹我哥他们什么时候能杀死那个恶魔,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有可能,所以我还是给自己找了几份工打。

      直到在我来到这个小镇的第六个月,我也已经离开哥谭一年了,我还是会时不时想起杰森那家伙

      ……的墓碑。

      要知道我在哥谭都习惯了只要心情一不好就去墓地踹他墓碑就立刻心情转好,现在没杰森的墓碑给我踢了,不习惯,真是太不习惯了,跟着家人们猎魔时好歹能踹几脚小怪,现在安稳下来没东西可踹了还真是难过。

      这么感叹着,然后过了没多久我就有东西踹了,感恩杰森的灵魂保佑。

      因为我被一家好心的夫妇雇去打扫房子卫生了,他们是新搬来的一家人,夫妻两关系很好,女儿也很可爱,就是我总感觉这家的女主人米娅貌似有些ptsd症状在身上,不过人都有些怪经历嘛,倒也没什么需要特别在意的,更何况米娅是个好人。

      被雇佣的当天我就全副武装地上门打扫了,米娅也会在一旁整理物件,就在我和米娅在育婴房边闲聊边打扫时,米娅从一个箱子里翻出了一个一米多高的丑娃娃,有些破烂,而且长得很瘆人。

      “……”

      我皱了下眉头看着米娅手中的娃娃,直觉告诉我这个娃娃并不简单,我正准备向米娅询问这个娃娃的来历时,这家的男主人约翰走了进来,他看着米娅手里的娃娃显得很是吃惊。

      约翰说他发誓他早就把这个娃娃丢弃掉了,而米娅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抚摸了一下娃娃的头发然后把它放到了育婴房的娃柜里。

      我看着那个娃娃的脸,在心里暗骂了一声,我也敢发誓这个娃娃绝对有问题。

      等今日的打扫工作结束后,我悄悄找到约翰询问了那个娃娃的来历,而这个娃娃,喵公的和凶案有关,我也才知道这对夫妻以及那个小婴儿都经历了什么,甚至还有邪/教的事,嚯,来活干了。

      我神色如常地和约翰告别,带着自己的清扫工具回到了汽车旅馆,和老板娘打了个招呼后便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里。

      感谢迪恩大佬之前送来的信/用/卡,至少我现在还暂时不缺钱,甚至给自己买了个电脑。嗯,萨姆哥同款超好用电脑。

      我边给迪恩哥打电话告知他一声我这边可能有脏东西,并向他保证我能解决掉它,边在电脑上查询资料。挺好的,查出来了,这个娃娃的确有些邪门,再根据约翰说的这娃娃的怪异之处,基本可以确定娃娃就是被鬼魂附身了,只不过……

      为什么这个鬼东西最开始出现的能追溯到英国去啊!难不成我还要去英国一躺挖出这个安娜贝尔的尸体然后把她遗骸烧了吗?!

      “呃…嘿,西娅?你还在吗?”
      电话里传来迪恩哥的声音。

      我沉默了一会说到:
      “不在。我要去英格兰了。”
      “?”

      总之就是这样那样的一系列吓人的事件在米娅家发生,虽然有些困难,但好在我还是把安娜贝尔带离了她们家,顺带踹了她一脚。

      而现在,有个麻烦的问题,汽车旅馆肯定是不能回去住了,万一一个不注意安娜贝尔就大开杀戒怎么办,我还要上学没法时刻盯着她,而放火烧了这个娃娃?约翰说过他们之前的房子着火爆炸了都没把这个瓷娃娃弄没,摔碎更是没有用了,至少我试了。

      就在我想要怎么困住这个娃娃时,我抬头看向了社区中心的布告栏,上面有一张招聘纸:

      包吃包住还高薪,只需要在郊外的老房子独自一人……照顾一个陶瓷娃娃?

      我撕下这张招聘纸,确定自己没看错字,然后低头看了被我抱在怀里的安娜贝尔一眼,和她对上了眼睛。

      我沉默了一下,重新把她的脑袋掰正低头。呵,鬼娃娃,想吓我你还早着呢,而且……

      我坏笑了一下,我有理由怀疑那个招聘广告纸上要求照顾的娃娃也是个鬼娃娃,干脆让你俩斗去吧。

      就这样,我见到了招聘的主人家,是一对年老的夫妇,希夏尔夫妇看到我这么个小孩子前来面试也没说什么,只是给我列了十条规定后就离开了。

      我看着他们乘车离开这里,然后单手抱起客厅沙发上的瓷娃娃布拉姆斯,另一只手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往我住的房间走去,边走边说:

      “嘿,布拉姆斯,你知道吗,我给你带了个朋友,我想你们一定会相处地很愉快的。说句实在的,你可比安娜贝尔好看多了,我的眼睛都快被安娜贝尔给摧残瞎了,看到你我简直怀疑我遇到了天使!”

      等到了我的房间,我将布拉姆斯放在床上,再将行李箱拉开从中拿出安娜贝尔,然后把他俩一块安置在床上,满意地点了点头后就开始收拾其他行李了。

      “要好好相处哦,安娜你可不要欺负布拉姆斯。”否则你就等着被你的同类弄死吧嘻嘻。

      日子过得很快,又是半年时间过去了,出乎我意料的是,布拉姆斯没事,安娜贝尔也没事,除了她老是大半夜站我床头吓我打扰我睡觉外,一切安好,就是有点太安好了。

      正当我感慨我真好命的时候,我在客厅里收到了一个突然出现的快递,我打开了它,然后发现了一个木偶。

      我:……f**k Batman。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下意识说这句话,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木偶身上也有奇怪的气压啊啊啊啊!!又一个鬼娃娃!!我又不是在建设鬼娃之家!!!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在收到这个木偶时不该惊讶的,因为我后面捡到更多的鬼娃娃了……

      F**k Batman……

      可是我觉得很神圣啊,为什么我一个驱魔师(业余的)要养鬼。好吧,虽然我暂时弄不死它们,那就只好先暂时养着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它们也没有杀我,反倒是……呃,我真不想这么说,但是,它们好像很喜欢我。

      我就这样懵懵圈圈地养着一群鬼娃娃,直到我15岁时,温彻斯特们成功杀死了那个恶魔,我感天动地要求他们必须来这里看一趟这群鬼娃娃到底咋了。

      至于希夏尔夫妇的十条规定?

      呃,至少布拉姆斯本人不介意其中的一些规定了,还有,鬼知道我在看到布拉姆斯本人的时候我有多无语,感情你就只是个阴暗的爱住地下室的人类啊!!

      我抱着恰吉指着布拉姆斯的玩偶和他吐槽的时候恰吉还认真点了点头说:
      “鬼确实知道。”
      “……滚。”
      “嘿!我要杀了你!”

      反正就是这样那样这样那样,温彻斯特们来了之后也发现弄不死它们,迪恩哥夸张地抱着我说我受委屈了,然后我说倒也不至于,至少我现在比你富多了,然后迪恩哥就把毫不留情地把我丢给萨姆哥了。

      我:呵,穷鬼。

      而后我的养兄们和我的养父在确保我的确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不会被鬼娃娃们伤害还能在一定程度内控制感化它们后,约翰爹也只好点头要我继续照顾它们了。

      我:“……I hate you, dad. ”

      约翰笑着拍了拍我的脑袋,然后就带着迪恩和萨姆离开了,继续开展他们的猎魔事业。

      至于我?

      我在那个小镇里继续读了三年书,在读完高中后我也没选择继续上大学,没什么原因,就是单纯不想上而已。

      18岁的我选择回到哥谭定居顺便给这个可怜又混蛋的背叛者杰森陶德扫个墓,虽然哥谭并不是个宜居的城市,但至少这下我能天天踹杰森的墓碑了。

      尽管萨姆哥对我不上大学的决议很不满,但没用,他现在在电话里头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哈!邪恶的魅魔萨姆?温彻斯特!你魅惑不了我了!我要学你去过自由生活了!

      萨姆:“……我不认为我有那么自由到不去上大学。”
      我:“那就是学迪恩哥的。”
      迪恩:“嘿!明明你现在离家出走的样就跟萨姆一个样好吗!”
      我:“需要我提醒你们一下是谁还没有定居现在还在路上开着车在全美国流浪的?到底是谁离家了,你们甚至用的是我的钱!大穷鬼,略——”
      迪恩:“……Sammy.”
      萨姆:“记得和父亲说一声。”
      迪恩:“哈!我们要来找你了!小崽子你给我等着!”
      我:“?混蛋萨米!!”
      萨姆:“Language.”

      ——
      总之,我在18岁这一年和我的养父养兄们告别,他们要继续猎魔,而我选择回到老家哥谭扫墓顺便定居在那里,温彻斯特们依旧给我留下了很多猎魔的工具以确保我独自一人能够生活安全。

      我:有没有一种可能我的娃娃们比起那些鬼还有更厉害一些……
      温彻斯特们:(装聋作哑)

      萨姆哥临走前还向我保证会带着其他人来哥谭看我,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他不必担心我,我可是犯罪巷长大的孩子。

      所以,现在的我已经到了哥谭了,正坐在哥谭公园附近的咖啡厅里吃下午茶,嗯,有点想尝尝辣热狗了,很久以前杰森带我去偷过一次,虽然那玩意儿实在太辣了我品鉴不来,但还是带一个给杰森扫墓吧,那家伙可爱吃这种变态重口的东西了。

      然后异变突生,又来了,哥谭的犯罪分子干坏事现场。有点怀念说实在的,而且,哥谭的风可真熟悉,在外面那几年我几乎不怎么说脏话,总感觉有股羞耻感,而一到了哥谭就感觉不说脏话很格格不入呢呵呵。

      我愉快地骂了一声“F**k Batman”,然后迅速地从咖啡厅的窗边挪开,进入店里更里面更安全的位置去,等我找好吃瓜位置后,我一看向窗外就发现了一个带着红色头罩的男人正在和一些估计是本地帮派的混混火拼。

      而那个头罩,和杰森陶德那个贱人小时候跟我形容的如果他当超级英雄的话他要带的头罩设计的特么的一模一样,还比他形容的更丑!

      我不禁微笑起来,然后准备等晚上再去把杰森陶德的坟给刨了,当然不是为了报复啊哈哈,只是为了确定杰森那个死东西死没死而已哈哈。

      至于会不会被蝙蝠侠发现什么的关我什么事哈哈,老娘要连着一块揍,杰森得揍得最狠,浪费我这么多年的感情你完蛋了杰森陶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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