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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长河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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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顺着山谷往下游流去,给村庄注入生机。
一清瘦的黑发少年蹲在河边,正认真清洗手中的青菜,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双漂亮的绿色眼眸。
现在是七月底,金仔已经来到人类社会一个月了。
作为一株玉米,他看着自己近两米高的枯黄“尸体”被人类塞进炕洞点火,一点点燃烧成灰,以为这就是生命的终点,灵魂的归宿。
直到最后一点枯叶化成黑灰,金仔意识逐渐模糊,再睁眼时,就变成了长着四肢和脑袋并且能说话能直立行走的人类。
!!
洗完最后一点青菜,金仔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他今天浇完玉米地累得够呛,想赶紧回家美美喝上一杯化肥水补充营养。
这样想着,金仔唇边散开一抹笑,漂亮的绿色眼睛弯起,亮亮的,像只得了鱼干的小猫咪。
站起身时余光看见有什么东西顺着河流从上游磕磕绊绊地漂来。
“什么东西?”
金仔停下动作,定睛一看,是个人。
河里的人脸色苍白却难掩俊美容貌,一身湿漉漉的黑色西装紧贴在身上,额角还有几道带血的小划痕,看起来十分狼狈。
金仔看着漂到眼前的人,一块大石头刚好挡住了他继续往下漂的势头,身体停住不动,头发随水流有节奏地摆动。
根据金仔这一个月对人类社会生活习性的了解,一个正常的人类不会躺在河里闭着眼睛漂流,而且这个人类看起来不太健康,金仔认为,他需要帮助。
“喂!你还好吗!”那人没动静。
把篮子放在河边,金仔一只脚踩进水里,弓身前倾,抓住男人的脚踝使劲往岸边拉。
“我草!”
这是金仔跟村民最新学会的语气词,用于表达人类震惊的心情。
“怎么拉不动?”
金仔使出发芽的劲儿用力拽,终于让他往岸边移了一点。
等把男人彻底拉上岸时,金仔累得蹲在地上喘气。
他拍了拍男人冰凉的脸:“喂,醒醒!能自己走吗?”
没有反应,金仔“啧”了一声,拽住后衣领拖着人往家走:“那就跟我回家吧。”
回去后金仔把他衣服扒了,翻过来一看,倒吸一口凉气。
男人后背交错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血痕和淤青,估计是被河里尖锐的石头所划伤,因为长时间的浸泡,伤口被泡的发白而且无法愈合,情况很不好。
金仔知道这个人伤得很严重,因为之前给自己浇水施肥的老头在地里被锄头划伤,也是这样,有很大的伤口还流了血,后面老头好多天没来看玉米地。
金仔脸色严肃,走到床头柜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不算厚的书,封面写着几个大字“玉米精生存手册”。
这本书在他来到这里时就有了,翻开后发现里面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一篇童话故事,名叫《金仔记》,讲的是一株叫金仔的玉米从种子一直长大为成熟玉米最后被烧成灰的故事。
这故事跟自己做玉米时的经历一模一样,金仔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是从童话书里跑出来的玉米精!
第二部分是关于这个屋子以及屋子里物品的介绍和使用指南,自己通过这本手册学会了洗脸刷牙上床睡觉等一系列人类行为。神奇的是,自己明明不认识字,却能看懂书的内容,这让他觉得自己或许有人类说的超能力。
金仔翻到第二部分开始阅读,灯光照在脸上映出认真的模样。
看的差不多了,他合上书,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都拿出来。
两板药片,一瓶碘伏。
两板药片是两种不同的药,金仔分不清:“书上说一板是消炎药,一板是退烧药,要根据情况合理用量。”
他身上有点烫,应该是发烧了,伤得这么重,肯定得多吃点吧?
说着把两板上仅剩的七片药全扣下来塞进男人嘴里,然后灌水让他咽下去。
金仔掰开男人的嘴检查了一下,“很好,都吃下去了。”
用衣服仔细擦了擦男人身体确保不会弄湿自己的床,金仔把人翻过来,露出狰狞的后背处理伤口。
全部收拾好已经黑天了,金仔这才有空趴在床边仔细观察这个陌生的人类。
男人紧闭着眼睛,脸色苍白却还是能看出来长相英俊。
五官立体,眉骨隆起,鼻梁高挺,是攻击力很强的长相,苍白的薄唇微抿,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
这是金仔见过最好看的人类。
累了一天的金仔连饭都没吃就这么趴着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金仔才发现自己坐地上睡了一夜,浑身酸痛,尤其是脖子。
活动活动脖子,一扭头发现床上的男人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黑色的眼睛带着探究和好奇。
“啊!!”
金仔被吓了一跳,直接蹦起来往后退。
“我去你醒了!”
床上的男人侧着头,一边脸被床压的嘟起来,配上没有表情的脸看着有点滑稽。
开口,声音低沉有些沙哑:“你好,是你救了我吗?”
金仔收拾好心情走到床前,居高临下地俯视他,很是理直气壮:“没错!就是我,你现在睡的也是我的床。”
男人面露愧疚:“对不起,可是我现在还起不来......”
“咳,没事没事,这床睡俩人没问题。”
“你从哪来的,伤这么重。”
男人眼神看起来有些迷茫,眉头微皱,好一会才不确定地说:“我......好像忘记了......”
“啥?”
金仔又问:“那你是谁啊?干嘛的?”
男人又陷入迷茫:“我不记得了,但是我好像叫......赵时京。”
“赵神经?”
“是赵时京。”
金仔若有所思:“我知道的,你这种叫失忆!”
赵时京看起来懵懵的:“那我就是失忆了......”
搞清楚问题,金仔看着这人顶着一张攻击力十足的脸懵懂乖巧的模样眼珠一转,开口:“我叫金仔,你现在受伤动不了,吃我的穿我的,伤好以后你可得好好报答我,知道不?”
赵时京神色认真地看着他,迷茫的眼睛里汇起坚定:“我知道,你救了我,以后我就听你的,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这可是你说的?”
“嗯。”
一周后
“赵时京,给我把水端过来。”
金仔在天井里的躺椅上晒太阳,作为一株玉米,这是他最喜欢的事情之一。
不一会儿赵时京就把水端来了。
金仔接过抿了一口,听着赵时京在一旁汇报情况。
“今天玉米地的活干完了,衣服也已经洗好了,地拖完了还没干,要等一会才能进。”
金仔闭着眼睛缓缓点头:“嗯~不错。”
赵时京在他一旁站着,体形高大,宽肩窄腰,身上穿着金仔的旧衣服,有些小,手腕和脚腕都露出一大截,看着有些不伦不类,不过现在是夏天倒也不会觉得冷。
赵时京脸色红润,额头上的伤早已看不见踪迹,眼睛明亮,看起来很有精神。
其实金仔本来没打算让他穿自己旧衣服的,他自己的衣服看着质量挺好,但是干活束手束脚,非常不方便。
手册上说要买衣服需要去镇上,他知道这附近有个镇,可知道归知道,他不知道镇离这里多远,也不知道去镇上的路怎么走。
而且村里的人因为他绿色的眼睛都不太喜欢他,想当初他刚来的时候还不会用四肢走路,走起来歪歪斜斜的像中了病毒的丧尸,被村民看到过几次,后面传开了,都觉得他是个异类,所以在村里也没什么相熟的人。
金仔站起来看了看这个勤劳的男人,心里暗自点头,当初把他捡回来,真是太正确了,虽然受伤的时候麻烦了一阵,但是听话啊!
“你去打苍蝇吧,记得把尸体喂金鱼。”
赵时京答应一声就进屋拿苍蝇拍去了。
金仔倚在门口看他,见他找到苍蝇拍拿在手里,开始在不算大的屋子里巡视,忽然,他停住动作,眼神变得专注,苍蝇拍慢慢地高高举起,“啪!”,一只大苍蝇应声倒地。
赵时京用苍蝇拍熟练地挑起尸体,走到鱼缸前把苍蝇抖进去。
缸里只有一条小金鱼,小金鱼摇动鱼尾飞快游上去把苍蝇吞进嘴里,然后又慢悠悠地游着。
金仔走出屋子,发现天色阴了下来,要下雨了。
转头吩咐屋里正在兢兢业业打苍蝇的赵时京:“快下雨了,你去把天井里的躺椅搬进屋。”
赵时京听见吩咐立刻放下手里的苍蝇拍,快步出去,走路带起的风惊动了一直安静停在桌角的一只苍蝇,苍蝇快速飞走。
刚把躺椅搬进屋,雨就劈里啪啦地下起来。
雨打在地上,散发出潮湿混着泥土的气息,这个味道金仔很熟悉,自己做玉米的时候每次下雨都是这个味道。
“下雨最适合睡觉了,今天我们早点睡。”
赵时京答应一声,进屋自觉准备晚饭。
金仔自己是不会做饭的,因为他只喝水晒太阳就能活,定期喝化肥水来补充营养,虽然人类吃的东西他都能吃,但他不会弄也懒得学。
但赵时京不同,他需要吃饭,好在他自己会做饭,眼下赵时京就迅速做好了两碗青菜疙瘩。
伴着雨声,两人美美享用完了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