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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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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章就要完结了呀今天写着写着就差点字母了幸好即使刹车开到了第一页发现我给这文的定义是清水,但是真的好想字母啊我要淡定。
好的,淡定了。
霍建华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胡歌的,反正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处了,然后处着处着,他已经不自觉地说过很多次喜欢甚至爱了。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经历,以前和女友分手,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不懂浪漫不知道回应,幸好,老胡是个爱得热烈到让他知道如何回应的人。
不是被感动的,也不是为了安慰他,而是真的爱,真的离不开。也许真的是习惯了,但是这种老夫老妻一样的习惯···到底是什么时候养成的,真的不重要了。
反正离不开就是了。
然后就是发展到被老K围观被诗诗调戏被老胡光天化日之下抱来抱去,他也能保持着淡定帝的气场,用秒杀宇内的小眼神看的他们自觉放弃。
日子就这么不急不缓地过,依然是聚少离多诸多避讳,依然是电话短信,还有偶尔腻在一起的时候简单地吃饭喝水过日子。
直到有一天,胡歌回了一趟家,然后回霍建华那里的时候,带了一个镯子。
“我妈妈说,你可能带不上,但是,放在你这儿。”胡小白笑嘻嘻的,等不得电梯,一路跑上来的,汗水流了半脸,喘得跟猫似的。
镯子是普通的玉色,不算纯,不用试都知道一定带不上。霍同学抬起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伸手去擦胡同学脸上的汗:“你呀!”
胡歌笑得傻兮兮的,不顾自己满身的汗一把抱住他华哥:“华哥,我喜欢你,妈妈答应了,他让我们回家吃红烧肉!”
该说什么好呢?抱着他的这个男人,比他高,比他小,可是这一刻,真心地觉得,不想离开这个怀抱,想要就这么,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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