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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 讼师成了伪证人
御史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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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来得比公文还早。
天刚亮,十二名差役便封住明镜斋前后门。为首的监察御史姓邵,手中查封令墨迹未干,罪名写得很重:私改婚书,伪造官籍,借尸案构陷驸马。
门外已经围了许多人。昨日长乐桥救出的周小满也在其中,她想进门,被女差拦住。柳眠隔着二楼窗缝看见御史台旗牌,先将自己的双名证词收进怀里。
沈明昭没有藏证物。
她让伙计打开前堂所有柜门,把三色账册副本、崔沅娘婚书拓本和姜晚娘五栏证据依次放在长案上。原件分别封存在公主府、大理寺与京兆府,明镜斋只有带骑缝签押的副本。
邵御史道:“你倒像早有准备。”
“昨夜便收到告状消息。”
“可曾转移文书?”
“没有。每只柜子的封条时辰都可核验。”
差役搜到后院,在沈明昭书房取出一枚废弃旧私印。印角缺口、篆文和顾文珩所交自认手札上的印迹完全相合。
“物证俱在。”邵御史说,“沈先生还有何话?”
“请验纸、验墨、验按印先后。”
“你承认印是你的?”
“印是我的,七年前已经废弃并遗失。程蕙和离状也曾出现同一旧印,相关记录在大理寺。”
“一枚印两次出现在伪造文书上,恰能证明你长期私留。”
“也能证明有人长期用它嫁祸。哪一种,要靠文书本身说话。”
邵御史命人封走旧印与手札,又要将明镜斋全部案卷一并带走。沈明昭挡在长案前:“无关本案的委托卷不能动。”
“查封之下,哪份有关,由御史台判断。”
“这些卷中有和离女子的住址、现名与避难处。若整柜运走,任何经手差役都能看见。顾文珩告的是我,不是她们。”
“你抗令?”
“我请求当场分证。”
她提出将账房分成三处:御史台取与公主府案直接相关的卷宗;其余委托卷原地加封,由御史台与明镜斋各持半枚封签;涉及受保护证人的姓名另入密匣,开启必须有女官与京兆府共同在场。
邵御史不肯:“你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
“我可以主动随你入台受审。”沈明昭道,“交换条件是原始证据公开封存,不由御史台单方收走。”
门外一阵哗然。
谢衡赶到时,正听见这句话。他没有上前替她撤回,只把大理寺回避文书交给邵御史:“谢某与父案关联,不能主审沈明昭。但三色账原件涉及大理寺在查案件,御史台若取,须三署共同列册。”
邵御史冷笑:“谢少卿来得真快。”
“我来履行证物交接,不替她答辩。”
“你二人共同办案,如何证明不是串供?”
“不能靠我们口头证明。所以请公开封存。”沈明昭接过话,“把崔沅娘原婚书、铜筒残页、三色账原件、官媒署拓本和顾文珩手札同时摆在三署案前。谁先取得、谁保管、谁何时拓印,全按签押核对。”
若她真的伪造三色账,就必须在公主府私库开封前准备四百余页旧纸,还要同时改变顾氏税账、义庄脚牌和宫纸送货路线。公开封存会让这套指控面对完整时间线。
邵御史最终准许分证,却加了一条:沈明昭即刻停业,不得接触任何案中证人。
周小满在门外喊:“我是自己来作证的!”
“带走。”邵御史命令女差。
沈明昭回头:“带她去京兆府保护处,不要进御史台候审房。她是报案证人,不是我的同犯。”
周小满还要说话,沈明昭摇了摇头。此刻当街争辩只会让顾文珩得到“讼师教唆证人”的新口实。周小满咬住唇,最终自己跟女差上了京兆府马车。
柳眠从楼上下来,怀里仍抱着密封证词。邵御史问她姓名,她答:“明镜斋账房柳眠。”
年轻书吏伸手便要夺匣,柳眠侧身避开。匣角擦过桌沿,屋里几个人同时变了脸色。
“查封令上写的是崔氏婚书、三色账册和沈讼师私印。”沈明昭挡在书吏与柳眠之间,“这匣证词另涉一桩尚未开审的夺产案。今日若不分案由一并抄走,明日内容外泄、苦主被逼改口,责任由御史台担,还是由告状的顾驸马担?”
门外议论声忽然低了。邵御史看了一眼查封令,没有让书吏再动。
沈明昭取来两张空白封签,当众写下匣中页数、封口位置与持有人姓名,请邵御史、柳眠和邻铺被唤来见证的掌柜各自落名。细绳十字捆牢后,一枚御史台火漆压在左侧,一枚明镜斋旧章压在右侧。
“匣可留在封屋内,钥匙交台里。”她道,“案结前若封漆无损,便能证明无人调换;若封漆损了,也知道该先问哪一方。”
邵御史沉默片刻,终于颔首:“照此记入查封清单。”
巷口有人认出沈明昭,低声说那便是替崔家少夫人争和离的讼师;也有人说,一个被查封的人竟还敢教御史封证。那些话隔着门板钻进来,细针似的扎在背上。
沈明昭没有回头。她知道今日只要露出半分慌乱,明日传遍京城的就不会是“顾文珩抢先告状”,而会变成“明镜斋畏罪”。
“你是否参与三色账誊抄?”
“参与辨码,只看双人誊本,不碰原件。过程有公主府女官与大理寺书吏见证。”
“交出证词。”
“这是受保护证人密件。按封签,须女官到场才能开。”
邵御史看向沈明昭:“你教得很好。”
柳眠道:“这句也是我自己说的。”
陆尚仪随后带着公主府封存册赶到。三方当众清点,共封原件九匣、副本十二册、印章三枚。每一匣都以御史台、大理寺、公主府三道封条交叠,任何一方单独开匣都会破坏其余两道。
沈明昭在最后一份清单按印,随后解下明镜斋门钥匙,交给伙计。
谢衡站在台阶下:“御史台不能由我陪审。”
“我知道。”
“我会查旧印来源,但结果只交三署。”
“也该如此。”
他没有说一定还她清白,她也没有要求一句保证。两人在众目之下只完成证据交接,邵御史找不到徇私的口实。
进御史台前,沈明昭提出最后一个请求:“手札验纸必须公开取样。原纸四角各取一屑,御史台、京兆府、公主府分别保存,剩下一屑当堂验。”
“你怕验纸官作假?”
“我怕任何一方只有一份答案。”
邵御史准了。
验纸官午后到台,是个四十余岁的文士。他展开手札,只看纸筋与墨晕,便说纸张至少有七年,符合沈明昭旧印仍在使用的年限。
沈明昭认得他。
此人姓章,早年曾在沈宅随沈砚学习文书鉴验,至今仍以沈砚门生自居。
她要求公开验纸,御史台却请来了她父亲的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