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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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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懂事开始
我就无法和我任何的家人合拍起来
比我年长的,似乎没有兴趣理会他们的弟弟我。或者任何一个弟弟,他们有更有趣,更适合自己的事情去理会
比我年幼的,说实在,我并没有兴趣去理会。双胞胎才吵杂烦厌。罗恩太愚笨无知。金妮,拜托,我不是公主的仆人。
我无法找到自己的定位。我无法看的过眼我的家人的态度。他们都太懒散太随意。明明可以做到一百分的,为什么要做61?我无法理解,也无法认同。
我有点认为他们在愚弄我。这样我每件事都做到一百分,不就非常没有必要吗?
当然,我不可能事事对母亲或者父亲说。就算他们其实知道我心里的大部分想法,并且婉转地表示伤心。但,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错误是无法原谅的
但是,日子还是要过。
一年级我就学会了100分哲学。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只是也不太容易。大部分精力花费在羊皮纸上。老师所说的所有我都恨不得一字不漏地听进去,并且深刻地记忆在脑海里。我生性贪婪,本就应该用力抢夺的东西为何不用力一点?例如:知识,地位,财富。各种各样的。可以用正当理由所得到的任何东西。
我认为,我是个中好手。不算最好的,但98的分数绝对和我匹配。
天生有一种人是可以打破这样的100分的框架。比如,伍德.
好吧,我私底下叫他奥利弗。
他很英俊,而且富有魅力。对所有事情都不紧不慢。却信心满满。我私底下认为他足以成为和我齐名的朋友。
只是,他显然更敬佩我的大哥。他们都是魅地奇得好手。就算我也不差。但是我却没有把所有精力放纵在这项显然人人喜爱的运动之上。
所以我们都只是点头之交。他交往过的女朋友看起来还真单纯——顺便一说
到了一定的年纪。我也有一定的需求,爱情,虚荣心,身理需要。我无法对后两者之间做出一个理性的比较。这个对我来说太难了。理智偏向虚荣心。但是情感。我不知道。反正我还是品尝到了第一次美妙但不太优雅的□□,但是这个我不太喜欢。第一次得互动显然,我不在主导位置。而那个学姐明显对我的感情偏向于可爱——这令我感觉到无法忍受。
后来我和她只发展地下情。我也就答应了。毕竟那个学姐就算再怎么美艳。再怎么优雅。怎么样说都不过是一个玩乐主义的姑娘。有一些近乎常识的学问上,她表现出了完全的无知。如果不是和她一起的□□叫我得到了喜人的进步。我真的就直接提出分手
不过后来我还是提出分手了——在我得知她是一个斯莱特林之后
好吧。我还是过着我的生活。我不停地挑剔身边所有的事情——真不明白为什么世界有那么多事情是叫我可以挑剔的,但我还是强迫自己去忍受。我告诉自己,我不是这个圈子的,我很快会离开这个圈子,我会到更高的领域去。
然而,我却没有再真心或者认真去找过什么女朋友,现在这个挺好的。拉文克劳级长。话不多。很多东西和我旗鼓相当,而且不会超越我——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当然,要超越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只是有一个姑娘真心得到我的兴趣——我弟弟的朋友赫敏格兰杰。第一,第一,第一。所有事情都第一,并且聪明而硬朗,但是不太会隐瞒自己。所有想法直接了当。
只是我非常了解她的想法和感受,在她被孤立的时候,我看见了她眼中的委屈。这叫我感觉到有趣。
当时,好吧,我也尝试过被孤立。但,我并不觉得委屈,只是觉得做这些小动作无知并无聊。
很多时候我愿意指导她或者说,了解她,她是一个被知识所包围的小姑娘,她唯一的野心就是证明自己。但,如果有人征服她的话,她愿意放弃一些他轻易得到手的事物i,甘心做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小女人
但是,你需要征服她。
只是她还太小。道德价值观不容许我对她产生一点点邪念。好吧,我真的有那么一点。但是我处理得很好。所以我假装没有看见那个可爱的小姑娘那些若有若无的眼神。我明白她的失望。但是,她还太小了。我必须等她长大。
当然,我不可能把所有时间放置在一个姑娘身上,哪怕她是我真心想要得到的一个姑娘。而伍德也说过
“赫敏和你还真适合”
但是我也无法回应。你知道的。太多的感情会导致一些事情的灭亡
我在我的普通巫师等级考试中得到优秀的成绩。并且没有任何出格的问题,这个叫我满意。我身心舒畅。认为我得到了一些我想很久的东西。而且很有趣,我身体轻盈了不少,似乎完成了人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算是得到级长徽章我也不过是觉得理所当然,和无比自豪。
格兰杰的情况似乎不太好。而且很压抑。我无法开解她。因为她的压力我看来理所当然。而且如果处理不好,那么她就不值得我去爱了
不过非常可喜,她实在是一个值得的姑娘,非常叫人喜欢。到学期末已经一派轻松,而且建立了自己的主见。
到了我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没有怎么关注那个姑娘,但是她似乎过得不错。而且她已经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和我有一点点的区别
我在考完7年级考试的时候,我已经完全不太记得那个和我近似的小姑娘,魔法部很乐意接受我。我庆幸自己是男生学生会主席.
在我毕业后一年,基本上没有在家里度过太多的时间,很多琐碎的工作但是我都做的无可挑剔。而且接触到更大的是世界
后来,我回家的时候,我的小妹妹金妮给我看一张照片,我被里面蓝色长袍的姑娘所惊艳。然后她告诉我:“她是赫敏格兰杰”而且罗恩似乎也同样为这个美貌的姑娘所倾倒。我又一次为我的好眼光所得意。毕竟不是人人可以在那个姑娘11岁的时候就可以知道她将来如此叫人振奋。
我有一次乐于自己的工作,只是魔法部似乎不太喜欢哈利波特,说他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小混球。我赞成,这个过于有名望的孩子还是不太应该比给他太多特权。我带点幸灾乐祸地看待这个事情。我似乎有点嫉妒。好吧,是非常嫉妒。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的得到我花费沉重的力气也得不到东西的人,我真的非常想看见对方的下场
好吧,到了现在,我已经不太痛恨了。上面说的那些全部都不过是我的回忆。当然,叫我沉溺在回忆里当然是有一些令我不太想面对的事情
罗恩的婚礼。
新娘是——赫敏格兰杰。
好吧。其实我真的是非常喜欢赫敏,只是错过了时机,如果我在她一入学就开始追求。或者在她三年级的时候把她定下来
那里轮到那个混小子。
手劲力太大。高脚杯碎了。
好吧,很痛。我叫帕西韦斯莱——顺便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