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是一个不大的城镇,平静而安逸,拥有蓝蓝的天空,青褐色石子铺成的小路,高耸入云的基督教堂和那些古老昏黄色的城堡,处处飘散着薰衣草独有的淡淡清香,坐落于法国的西南部,这里盛产的葡萄酒,味道香醇浓郁令人无限回味。这里不是普罗旺斯,却比它拥有更加美丽的风景线,更加繁茂的薰衣草和更加醇厚的红葡萄酒。却不及普罗旺斯十分之一有名,不过这样也好,没有熙熙攘攘的各色面孔,反而更加的平凡静谧。

      我便生活在这平凡的小镇中,当一个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是法国人,却讲得一口流利的法语并且懂得这里的民俗风情,只因我那死去的爱人最爱这片紫色的土地。我的爱人,很帅气——至少我的朋友是这样说的,他的身材很高大,一看就让人觉得可以依靠。懂得体贴,懂得什么才是女人真正需要的。他不会说很多甜言蜜语,当然有时候也会浪漫一下,他会在我累的时候给我泡咖啡,在我整日整夜沉浸在工作而胃痛的时候给我煲汤,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温柔而霸道。可惜他却死了,死于癌症,临走前,我看的出来,他真的很幸福,他握着胸前的项链,一脸笑容的走了——尽管项链里的照片并不是我。

      在我收拾他的遗物时,要不是我看到了那本已经有些落灰的日记,和日记里掉出的他许久前就想给我的泛黄的信,也许我永远都不知道,那一段关于真爱的故事。

      他一直爱一个人,很爱很爱,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也在爱着他。那个人的名字叫金在中,只可惜是个男孩。但有一张任何女人都自叹不如的脸庞,水灵灵的大眼睛,娇羞的笑容和惹人怜爱的性格,但却长相过于秀气。也就因为这样,被班上的男同学常常欺负,嘲笑他是女孩子。那时,他总是会保护他,不让他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自己却带回家一身的青青紫紫。每当父母问起来,他总是支支吾吾的说是自己摔得,后来,时间久了,父母也就习以为常了,自然而然也就不追究了。

      可后来,那个男孩子却走了,跟着一个叫朴有仟的男孩子走了,似乎是去了美国的某个城镇。然而,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的第二天,他突然在六十多个同学面前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我们交往吧!我和他那时只是普通的大学同学,他当时在我们学校是出了名的风云人物,人人都知道“郑允浩”这个名字。学习成绩一流,体育又棒,还是学生会的会长。当我听到他说得时候,还有点受宠若惊,因为我自己觉得我自己长得可以但算不上美若天仙——虽说我当时是系里所谓的系花。

      从此以后,我们开始光明正大的交往,朋友多多少少会有些羡慕和嫉妒,每当听到类似于“你男朋友好帅啊!”“你真是幸福!有人那么疼你。”之类的话。我们都只是笑,他们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他对我,我对他,我们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隔阂,永远无法消失,那是永远都存在着的屏障。

      他总是带着那一个项链,很大的吊坠,因为是可以放很小的相片的那种,有一次我想打开那个吊坠看看放了谁的照片,他死活不让我碰,我也就识趣的不再问什么。后来,我们毕业了,他为了将就我,选择了和我一样的公司,一起上班下班,每次都会听到同事在一旁悄悄地议论:“唉,你看看,郎才女貌的,多配啊!”。直到有一天,临近我们结婚之时,一个男人的突然来访,揭开了那一道过去的记忆,解开了他心中无法磨灭的心结。

      那个男人,便是朴有仟,他只是那个叫金在中的男孩的表弟,而并非情人一类。只不过是郑允浩一直误会了而已。况且,他有自己的恋人,名字叫金俊秀,是一个和金在中截然不同的男孩,他有一双可爱的蝌蚪眼,虽说性格有时有点迟钝,但谁都能看出,他是真的很爱很爱那个朴有仟。

      在他的讲述下,郑允浩才幡然醒悟,然而,这一切都太迟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误会,谁都不能怪,要怪只能怪他自己。都是他一个人造成的结果,都是他自己被一切的假象蒙蔽了双眼,从而导致这份爱从此化为尘土消亡在世界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
      那个金在中,从一开始便非常非常爱他,可在大二那一年,便在学校的一次体检中查出患有严重的非青紫型先心病,医生说这种心脏病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去美国说不定还能有救。从那一刻开始,金在中便暗暗下定决心:瞒着允浩,跟着自己的有仟去美国投靠自己的叔叔,也就是朴有仟的父亲。接受最好的医院的治疗,一直到自己的心脏治好的那一天,自己就回来,给予允浩最大的幸福。

      但他没有想到,一切都是他自己自作聪明,郑允浩从来都不知道他与朴有仟是兄弟,却曾经多次看到金在中和他一起出双入对,他想去问金在中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每一次话到嘴边却总是哽在了喉咙里,或许是为了不让金在中觉得自己不信任他,可能更多的是抹不下面子去问。

      每一次看到金在中和朴有仟在一起,他的心里就觉得酸涩无比,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就对金在中产生了不信任,以致于最后,当金在中为了不拖累他,治好自己的病后,希望以一个健康的身体给予他最大的幸福而跟着朴有仟去美国接受治疗时,郑允浩却认为是金在中背叛了他,玩弄他以后跟着朴有仟私奔了。那一晚,他去了PUB,那是作为好学生的他第一次去那种地方,当他喝到烂醉后,是他的弟弟,一个叫沈昌珉的男孩子把他带回了家。据沈昌珉说,那一晚,他的嘴里喊得全是金在中的名字,然而这都是后话了。第二天,也许是为了遗忘金在中,他提出和我交往的要求,才有了今天的结果。而到最后当这一切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这又能怪谁呢?怪在中吗?可是他只是想给予郑允浩最大的幸福而已。怪允浩吗?可是他只是太爱金在中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而已。

      当金在中在美国做了换心手术后,醒来脱离虚弱后的第一句话竟然是:

      “我要回韩国!允浩还在等我。”

      后来,据朴有仟说,当时在病房里所有的人都禁不住潸然泪下。那简简单单的一句“允浩还在等我”就饱含了金在中对于郑允浩全部的爱,但医生却不同意,因为刚刚做过大手术,随便乱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可即便是这样,金在中还是毅然决然的回国了,因为,“再有一个星期零三天就是允的生日”。或许一切就安排好了的,今生这两人终要错过。谁也没能阻止那场悲剧的发生。

      那一天,金在中回到了韩国,因为不放心宾馆的服务质量,朴有仟就让金在中暂时借住在金俊秀的家里。也就是这件事情,使我越来越相信《GOD IS GILY》这首歌曲,上帝真的是个女孩,而且是个嫉妒心很强的女孩,她自己一个人孤独,却也悲愤那些甜蜜美好的情人为什么可以拥有一个人全部的爱,所以她恨,她也因此要拆散他们。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很多爱情童话到最后都不能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为结局的原因。

      谁都不知道,原来,金俊秀和沈昌珉从小就是很好的朋友,当时,他从沈昌珉的口中得知,我和郑允浩将要在下个月14号结婚,就彻底傻掉了,沈昌珉并不知道郑允浩和金在中的瓜葛——即便是郑允浩在醉酒的情况下喃喃地喊着金在中的名字也没有在意。便一味的以为金俊秀只是又犯了反应迟钝的毛病,于是就试探性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并笑着把结婚请帖递给了金俊秀——金俊秀当时就把那鲜红色的请帖撕个粉碎,气冲冲的摔门而去。只留下一脸不明所以的沈昌珉。

      当他回到家里时,眼圈发红,声音哽咽的看着脸色苍白的金在中,金在中只是微笑,依旧的倾国倾城。那样的微笑配上苍白的脸颊,真的让人心痛到不知该说些什么,金在中看他脸色不好,眼圈还红红的,就很焦急的问他是不是不舒服,是不是不开心之类的。但他只是一味的摇头,强压住要哭泣的冲动,低声说了一句:

      “我累了。”便飞快地跑回了房间里,躺在床上蒙着被子狠狠地哭了一场。

      那天晚上,金在中一本正经地对朴有仟说:“俊秀不开心了,是不是你又去夜店出了什么事情?”

      “没有!绝对没有!”朴有仟举着右手信誓旦旦的对金在中说道。说真的他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自从和俊秀在一起,就再也没有去玩过,而是一心一意的爱着俊秀,宠着俊秀,连那几个想要贴上来的女人都被自己轰走了,他还有什么不开心的?

      金在中叹了口气,指着金俊秀的房门说:

      “俊秀在里面,你去看看怎么回事,要是你让俊秀受伤的话,我绝不会饶了你。”

      朴有仟自知理亏,况且自己的宝贝现在生气了,他当然要去好好安慰安慰他。

      轻轻推开金俊秀的房门,里面并未开灯,漆黑一片,可以隐约听到低低的啜泣声。朴有仟打开吊灯,急急忙忙走到床边坐下,轻轻拉开厚实的被子,就发现哭得眼睛红肿的金俊秀。苍白的脸上都是泪痕,眼睛肿的不像话。看到自己的爱人变成这样,朴有仟心痛的一把把俊秀拉到自己的怀里,问东问西,金俊秀却一字未言,只是把头埋进朴有仟宽厚的胸怀中。

      后来,在朴有仟的逼问下,金俊秀哽咽着说完了整个事情的经过,朴有仟的脸,先是惊讶,然后是不相信,最后,就转变成了愤怒。

      “这郑允浩真TMD不是玩意儿!”他气得破口大骂,却听见怀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

      “有仟,你会离开我吗?我们会变成那样吗?”金俊秀含着泪水问,因为哭得太久,嗓子变得有些许沙哑,说话也带上了浓重的鼻音。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秀,你要相信我。”朴有仟急急的说着,生怕自己怀里的可人儿会因此而不再相信自己。

      “现在当务之急,是瞒着在中哥,他刚动完手术,心脏还很脆弱,受不了打击的。知道吗?”

      “嗯。”

      “秀,我爱你。”

      “仟,我也爱你。”

      ……

      他们两个人沉浸在爱里,却没发现门外有一个苍白而单薄的身影,伴随着他们的话语,心被一刀刀割到粉碎···

      “咚”一声物品倒地的声音唤醒了沉浸于美妙气氛中的他们,朴有仟冲出房间,就发现那个俏丽的人儿此刻脸色苍白,紧紧地抿着唇,身体蜷缩着,双手狠狠地揪着胸口前的衣服,美丽的脸庞上浮现着痛苦的神色,白净的额头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汗珠···

      “在中!”

      “在中哥!”

      ……

      因为刚刚动了手术身子虚弱,又受到了那么大的打击,在送到医院的时候,金在中终究还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没有听到郑允浩说“我爱你”没有给予郑允浩最大的幸福。就带着遗憾离开了这让他痛苦不堪的人世。

      在他的葬礼举办三天后,朴有仟来到我家里“拜访”我的“爱人”(当然,我那时不知道,是后来看日记才知道的),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错的多么离谱,只是,很多事情,都随着时间的过往而永远的消逝了,也包括,那个他曾经深深爱过的巧笑嫣然的可人儿···

      也就是在朴有仟来访后的第二天,他说自己的胃不舒服,我陪他去了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最终确定是胃癌晚期。当时,我的世界仿佛一个晴天霹雳,一切都变得空洞而无力。后来,他死后,看着日记里的故事,我才觉得,这就是天意吧,在那个人儿死后,他也终究要走了,这就仿佛那一个被写在最后一页的约定一般:我一个人,绝不独活,追随你,流落天涯。当时,他听到那个检查结果,没有太大的反应,一脸平静地说:

      “医生,我不想做化疗可以吗?”

      “你疯了?!”我不在意旁人的眼光,猛地尖叫起来,我当时只是觉得他傻,后来看到那本日记我才明白,他想要以他爱人最爱的模样离开这个世界。

      后来,我费尽口舌,软磨硬泡却终究拗不过他,他就是这么倔强,一旦决定了,即使摔到皮开肉绽也绝不回头。

      一个月后

      他躺在病床上,那往日高大的身躯已经消瘦了许多,脸色也因为疾病而变得苍白无力,一头棕黄色的短发也显得更加憔悴,他勉强地对着泪流满面我微微一笑,轻声说:

      “对不起,因为我的病,没有办法结婚了,伯父伯母一定不高兴了吧?”

      我哽咽地说没事,只要你开心就好。

      他的笑容突然更加灿烂了,那黑色的双眸紧紧地盯着我黑亮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对不起。”那苍白的右手紧紧地握住胸前的吊坠。我笑了,泪水却更加汹涌而至,说,没关系。

      认识你,真的很开心。他吃力地说着最后一句话,然后,就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双眼。那俊美的脸庞上,残留着那灿烂的微笑留下的痕迹···

      后来,在我读了那些日记和那封信之后,随即拜访了那两个特殊而又神秘的人物:金俊秀,朴有仟。以前只是在允浩的葬礼上见过他们,他们在允浩的尸体火化后,和沈昌珉一起,借着沈昌珉和允浩是兄弟的关系,硬是把允浩的骨灰带走了,我到没有什么意见,关键是我的父母不同意,我就对他们说:算了,昌珉是允浩的弟弟。就随他去吧。我的父母一向很宠我,见我不在意,也没好意思多说什么。
      那天,我来到朴家的别墅,那个名为金俊秀的男孩子站在阳光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辉,靠在朴有仟宽厚的胸怀里,怀中,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我问他他叫什么名字。朴有仟的桃花眼紧盯着我的双眸,一字一句的回答我说

      “朴—允—在。”

      我恍然愣住了,随即轻笑出声,允浩啊,你有一群很好的朋友呢···他也笑了,没有讽刺,没有嘲笑,单纯的,发自内心的微笑。

      随后,他请我坐在庭院里,俊秀则在远处逗允在玩。不得不说,一直到现在,我明白了朴有仟为什么那么爱他,在阳光下的金俊秀,似乎和阳光融为一体,那样的情景,真的很美很美···

      我和他寒暄了几句,接着聊起了一些事情,我和他都惊奇的发现,他和我的观点出奇的一致,以致于越聊越起兴。我们聊了许多许多,当然,大部分都聊到允浩和在中的事情,聊到他们的结局,他只是摇头叹息,我知道,他也很无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谁的心里都不好受吧···

      还好,我和秀很幸福。他突然这么说,我撇过头去看着他的侧脸,他的脸庞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眼神里透露温柔的宠溺,看向远方的金俊秀。

      我怔怔地看着地上碧绿色的小草,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又仰起头,微笑着望向蔚蓝色的天空。今天天气真的很好,连云朵似乎都藏匿了起来,那蓝蓝的色彩纯洁的不带任何杂质,而又微微略带一层透明的薄纱···

      偶尔有几只鸟停靠枝头,拍拍翅膀,飞走了。

      到了黄昏时分,他和金俊秀邀我一起用餐,被我婉言谢绝了,我说,还有很多事情等待我完成。

      翌日,我回到了公司,用一纸辞呈断送了我如日中天的事业。公司的社长是个通情达理的老男人,他只以为我是因为失去了爱人而难过,还劝导我不要想不开,好男人到处是之类的。我也不做任何的解释或辩解,既然他这样认为,就这样吧,有些事情,说出来,反而会越描越黑不是吗?

      回到家后,我拿出那个已经有些老旧的电话薄,小心翼翼的翻开,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给朋友们一一告了别,他们都问我要去哪里,去多久。我说,去到哪里就在哪里吧。至于时间,以后再说吧。然后便挂断了电话。给父母打了电话,向他们说明了我的想法,一开始二老极力反对我的做法,我说,我累了,想去好好走走,他们也便不再说些什么。因为允浩父母早亡,也正好省去了一道工序。

      我的行李很简单,因为我一向讨厌收拾东西和繁琐的事务。况且我不是去旅游,而是去漂泊享受,带太多的行李也会很麻烦。一张银行卡——上面有将近6亿韩元,是我当副社长四年全部的回报,密码是860206;五张信用卡;一本相册——那是我从允浩的宝贝箱子里发现的,记录的都是他和在中的点点滴滴,有图片也有文字,倒是挺精致的,真没看出他有编辑的才华;允浩许久之前就想给我的泛黄的信件;他对在中想发而没有发出去的电子邮件,全被我用磁盘拷贝下来放在了包里,以及那一本落了灰的厚厚的日记。

      哦,还有一点忘了说明,他们的骨灰被朴有仟,金俊秀和沈昌珉给“搅和”在了一起——怪不得我问他们为什么要带走允浩的骨灰他们死活不说呢,原来是怕我不同意。

      允浩的尸体火化后,他们几个就把他的骨灰放在了在中的骨灰盒里,这样,就没有人能打扰他们了,也没有人能将他们分离了。这样真好,粉粉末末永远睡在一起,没有乱世纷争,没有凡尘世俗,享受着只属于两个人的幸福。

      至于墓地的所在处,不是在韩国,而是被埋在了法国的普罗旺斯,因为传说普罗旺斯是最靠近天堂的地方。而且,似乎在中以前除了百合以外最爱的就是薰衣草。至于我为什么在这个小镇而不在普罗旺斯,原因呢,就是我不想去打扰他们好容易享有的归宿和快乐,按照朴有仟的话就是“你要是去了,在中哥会吃醋的!”所以喽,我选择远远的观望,观望那份我永远遥不可及的幸福——虽然这只是我自己安慰自己的话罢了。

      我在到达这里之前走遍了很多地方,古埃及昏黄苍老的金字塔,英国第二长绵的泰晤士河,伦敦举世闻名的大笨钟和有名的伦敦眼···

      最后,我还是定居在这法国西南部平凡的小镇里,以前,我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公司上上下下都敬畏的女强人。但是现在,我决定脱下黑白色的制服,做一个和这座小镇一样普普通通的女人。我在这里也偶尔会遇到一些典型的法国浪漫男人,但对于他们相处没几天就交往的请求,我都是一笑略之——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来这里是和男人玩浪漫的。

      喝着邻居婆婆泡的薰衣草茶,静静的坐在木头小屋的门前,看着远处大片大片的薰衣草——这就是我悠闲时刻干的事情。有时我也会想,说不定,我真的会在人潮人海中遇到一个心仪的男人,然后结婚生子,洗手作羹汤,过着相夫教子的平静生活,平凡却不乏味的度过这短暂的一生。

      等我的孩子长大了,我的鬓发就会染上丝丝银白了,等到有很多个短手短脚的小孩奶声奶气地叫我:“奶奶~奶奶~”的时候,我就已经老了。那时,我就会把儿孙们都叫到我的身边,然后用很温柔很浪漫的口吻对他们说:

      “很多年以前,有两个男孩儿···”

      听,这就是他们的童话故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