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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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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所谓的处理好,就是请了一个星期的大假,溜达到外地旅游去也。拼死拼活给老板干了四年,到了该报答她的时候了。
于是,叶知秋任凭老妈在家里咆哮如雷,开开心心的关了手机,舒舒服服的亲近大自然去了。
一个星期,足以让人们淡忘掉这件事了。现代人自己的事都顾不过来,再三八的人也不会有心思常惦记着你是不是被人甩了,更何况叶知秋又不是明星。
一个星期,也足以让她老妈的怒火平息下来,至于烧到了谁,也不是知秋能管的了。
等叶知秋回了家,一切如昔。
“知秋,你知不知道方仲宇的新女友是谁?”
唉,怎么还是有人念念不忘呢?知秋无奈,“我说何欣大小姐,我当然不知道了。也懒得知道,我又不是方仲宇的妈,此事与我何干!”
“就说你大学时得罪的人太多了,李晓学,你还记得吗?”
“大学时,我认识这么一号人吗?”叶知秋皱眉,腾出一只手拿住话筒,解放了她的脖子。
“唉,猜到你会不记得了。就是那个被你硬是从女主角宝座上拉下来的倒霉蛋。”何欣在电话一端长吁短叹。
叶知秋终于从记忆的尘埃里找到了那段往事。
“你的意思该不是,她为了报复我,才去和方仲宇交往的吧。”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要告诉你,李晓学一心要找个机会见你一面。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自有分寸,你们几个不要假借我的名义给人家难堪。”叶知秋岂能不明白何欣的心思。
“唉,那岂不是没的玩了。不如我们合伙大闹一场?反正有婷婷兜着。”何欣很是不死心。
“警察了不起啊!受不了你们了,你没有大脑?我有我自己打算。”
“你一定是做缩头乌龟喽。”
“不想浪费口舌。”叶知秋一语双关。
何欣只有挂了电话。
叶知秋很努力回忆那久远的往事。
大学的时候,叶知秋的一堆朋友全是学校里活跃分子,没有她们不参加的活动。而知秋每天只做三件事,吃饭,看小说,睡觉,偶尔被拖去打打篮球、排球什么的,也绝非自愿。
那时何欣是话剧社的名誉社长,因为话剧社的所有资金都是何欣帮忙拉的赞助。终于有一天何欣实在不能容忍国家养了这样一个米虫,就想尽办法逼着叶知秋给剧社写剧本。(其恶劣手段不能一一介绍)
谁知公演以后,反响很好。从此,叶知秋成了剧社的头牌编剧。
不过她只管写,从不去看演出,好坏都不操心。
有一回,叶知秋也不知哪根筋搭错,跑去看排练,发现那个女主角演技差不说,还没有一点专业精神。
叶知秋当场翻脸,告诉在场的人,要么换女主角,要么换剧本。
全场的演员居然鼓掌表示支持。
事情怎么收场的,叶知秋不大清楚,反正有何欣善后。
只是听说那个女孩是副社长的女朋友,而后再没有出现在社里。
还有什么比得罪一个小心眼的女人更可怕的事呢?
周末,叶知秋懒懒的看着碟片,一直呼声很高的《冷山》并没有想象中的好看,所以知秋很是意兴阑珊。
电话响,“喂?”知秋的声音象是还没睡醒。
“你好,我是林珑。你,还记得我吗?”对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唔……,记得拉。你好啊!”我又不是老年痴呆。叶知秋咽下了这句话。
“我女朋友邀你去参加那个party,你答应去了?”
“是啊,不是说她要去澳大利亚,所以给她办了个送别会嘛。有什么问题吗?”
“我是想说,你要是不想去不要勉强。”林珑吞吞吐吐。
“不会啊,大家朋友一场,有什么勉强呢。”叶知秋奇怪。
“你有空吗?出来聊聊吧。”听起来,林珑好象下了很大的决心。
地点是林珑选的,一个很安静很别致的酒吧。
“我很少上酒吧,总觉得不习惯。这里感觉很不错。”叶知秋要了瓶科罗娜。
“我朋友介绍的,我很喜欢,所以常来。” 林珑要的是加冰的威士忌。
“有什么想告诉我?”叶知秋开门见山。
“恩,你知道,方仲宇的新女朋友,最近和安安认识了,两个人关系很好。不知道她是怎么和安安说的,安安答应会想办法让她见你一面。所以,这次的party,你会看见她。”林珑犹豫着,选择合适的词语叙述事情。
“你的意思是,让我不要去?”
“我不喜欢她们的做法,感觉很不光明正大。而且我觉得你一再回避那个女子,必是有自己的理由,安安完全不考虑你的感受,隐瞒事实,硬要你出席,我很不赞同。”林珑盯着酒杯,声音有些愤然。
“这样啊,其实想想,大家的朋友圈这么相近,早晚会碰到的。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告诉我真相。”叶知秋没想到林珑这样替她着想,算起来俩人并不是很熟,也不过只有几面的交情。
“我知道自己可能多事了一些,不过,我真的奇怪,你为什么不肯去见人家,以你的性格,应该不是惧怕,或憎恨。”
“她想见我,无非是要让我难过。我不见她,难过的就是她。我就是要让她心里不舒服。随便她怎么去琢磨好了,说我怕她,说我恨她,无所谓拉。我这个人是不是特别阿Q?”叶知秋自嘲的笑笑。
“你的回避只是避免了大家相见的尴尬,也给方仲宇留了面子。并不是见上一面,分出个胜负来,人生就圆满了。其实如果不爱了,又有什么输赢呢。知秋,你是真正看的透彻的人。”林珑盯着叶知秋,很深邃的眼神。
叶知秋有一刹那的失神,与自己交往的多年的人,都未必了解她心里怎么想的,这个男子,不过是泛泛之交,却可以说的这样恳切。
“我哪有那么好的心肠,我最是凉薄的人,不然也不会把好好的男朋友拱手让人。”叶知秋不露声色,继续调侃自己。
林珑微微一笑,并未反驳,只是开始讲古:“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你,并不是在那个聚会上,而是在公车上。那天娇小的你,毫不客气的教训一个大男人,因为他假装看不见身边的孕妇,不肯让座。那个一米八十几的男人,被你骂的抬不起头,急急忙忙起身下了车。你却很平静的扶孕妇坐了下来,完全不理睬周围的人。这样一个有侠女心肠的人,怎么会是凉薄之人呢?你只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处理问题的方式罢了。”
“侠女心肠?你可真会掰!”知秋失笑。
“恩,其实我第一次见你,也不是在那个聚会上。”叶知秋沉吟了一会,忽然说。
林珑扬了扬眉毛。
“一次,我带我的小侄子去你们的医院看病,恰好是你的班。走进诊疗室,就看见你正蹲在地上给一个大肚子的女子系鞋带,那女子看样子是个打工妹,身边跟着个病歪歪的小孩,她一脸的震惊,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周围等着看病的家长也都傻了。你系好鞋带,叮嘱了那个女子应该如何给孩子喂药,然后很平静的叫下一名患者。林先生何尝不是侠骨柔情啊。”叶知秋看着林珑,嘴角噙着笑意,眼里却有不掩饰的敬佩。
林珑愣了一下,摇着头笑:“被你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每个女人都可能会有弯不下腰的时候,我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是没想到,原来我们彼此倾慕已有许久。”
“是啊,是啊,失去一个男朋友,却多了一个知己。上天待我真是不薄。”
“哪里,哪里。能被叶小姐称为知己,我林珑真是三生有幸。”
两人一唱一搭的说完,都不禁莞尔。空气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
“你真是不能想象,那天在聚会上,安安把你介绍给我时,我的心情。”林珑有点手舞足蹈。
“你也不能想象我那天看到你的感受,就好象一个失去消息多年的老朋友突然出现的感觉。明明是很熟悉的,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叶知秋的情绪被调动起来。
“算起来,应该是你先认识我的。”
“那当然,不然看病那天,你就会想起我了。”
……
和方仲宇分手这么久,叶知秋第一次感到快乐。
林珑是本市儿童医院的内科大夫,也是儿童心理学方面的专家。他的女朋友安安算是方仲宇的朋友,所以他和叶知秋就在某个聚会上认识了。
严格说起来,那时安安还不是他的女朋友,就是那次的聚会,让林珑最终决定接受安安,他承认自己是存着私心的。
总以为,即使不能明白的说出自己的爱,至少也能离那个爱着的人近一点。
有些时候,男人的愚蠢和他们的成熟程度并不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