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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写书人 郑毓秀第一 ...

  •   郑毓秀第一次知道"规矩"两个字的重量,是在她十六岁那年。

      那一年,婆家催着过门。

      她是十三岁定的亲。门当户对的人家。广东的大户。她祖母觉得这是天大的好姻缘。

      可是郑毓秀不想嫁。

      她在广州读了几年书。认识了一些新朋友。看了一些新书。知道了"自由"两个字怎么写。

      她跟祖母说:"我不嫁。"

      祖母气的把茶碗摔了。

      "一夫多妻是多少年的传统美德!"祖母拍着桌子,"是你个小丫头片子想改就能改的?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轮得到你自己做主!"
      郑毓秀站在堂下。穿着一身学生装。剪了短发。腰杆挺得笔直。

      她看着祖母。说了一句话。

      "因为这规定是男人写的。"她说,"这书旧了。该换人写了。"
      祖母气的差点背过气去。

      当天晚上。郑毓秀把定亲的信物全部退了回去。留了一封信。

      信上只有四个字。

      "婚我不嫁。"

      她连夜去了广州。躲在同学家。

      家里来人找过。闹过。骂过。

      都没用。

      郑毓秀铁了心。

      十六岁的小姑娘。硬是把一门所有人都说"板上钉钉"的亲事。给退了。

      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改规矩。

      也是第一次。知道了一件事——

      规矩不是天生的。

      是人写的。

      既然是人写的。

      就能改。

      她第二次改规矩。是在日本。

      那时候她参加了同盟会。跟着一群人闹革命。

      有一次。策划暗杀清廷的一个大员。

      讨论行动方案的时候。没有人提她的名字。

      她坐在角落。听他们安排谁放风、谁引爆炸弹、谁掩护撤退。

      全是男的。

      她举了手。

      "我去。"她说。

      所有人都回头看她。

      带队的人姓黄。皱着眉摇头。

      "毓秀,这种事会死人。"他说,"女人去了只会拖后腿。你还是做后勤吧。"
      郑毓秀看着他。

      然后她站起来。

      走到他面前。

      伸出手。

      "枪给我。"她说。

      黄同志愣了一下:"你干什么?"

      "炸弹炸人的时候还分男女?"她说,"你敢去,我就敢!你不怕死,我就不怕!让开。"
      她的声音不大。但是很硬。

      像一块铁。

      黄同志看着她。看了很久。

      最后。他把枪递给了她。

      那天的行动。郑毓秀真的去了。

      她穿着裙子。把炸弹藏在裙撑里。

      手心全是汗。

      但是手很稳。

      后来暗杀没成功。清廷的人改了路线。大家撤了。

      但是从那以后。同盟会里。再也没有人说"女人只会拖后腿"了。

      郑毓秀成了里面最敢拼的一个。

      专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专闯别人不敢闯的关。

      有人叫她"女杀手"。

      她听了笑笑。

      "杀手谈不上。"她说,"我就是想让那些人知道。国家大事。轮得到女人插嘴。"

      民国成立那年。郑毓秀二十二岁。

      她去了法国。

      学法律。

      有人问她:"你一个女孩子,学什么不好学法律。"

      她说:"规矩是法律写的。我想学学怎么写规矩。"

      她在法国读了七年。

      拿到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

      回国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大有作为。

      可是她去律师公会申请执业。被拒了。

      理由很简单。

      "律师只准男人当。"公会的人说,"自古以来没有女律师。"
      郑毓秀看着他。

      "自古以来?"她说,"自古以来还没有民国呢。"

      那人冷笑:"规定就是这样。你学一辈子也还是女人。女人当不了律师。"

      郑毓秀没跟他吵。

      也没闹。

      她点点头。说了一句话。

      "好。"她说,"这扇门不让我进。我换一扇。"
      她走了。

      然后。她自己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

      中国第一个女律师事务所。

      就在上海。法租界里。

      挂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笑话。

      "女律师?开玩笑吧。"

      "女人也能上法庭?"

      "谁会找女的打官司。"

      郑毓秀不管。

      她接案子。办案子。出庭。

      一个案子。两个案子。十个案子。

      她赢的越来越多。

      名声越来越大。

      那些嘲笑她的人。慢慢的。不笑了。

      再后来。律师公会改了规定。

      允许女性执业了。

      郑毓秀是第一个拿到律师执照的女性。

      那扇门。

      她从外面。撬开了。

      最出名的一次。是杨杏佛的案子。

      淞沪抗战的时候。杨杏佛因为抗日。被扣押了。

      没有罪名。没有证据。就是"上面的意思"。

      没人敢碰这个案子。

      谁敢跟"上面"对着干。

      郑毓秀接了。

      她直接闯到扣押的地方。

      拍着桌子问负责人。

      "杨杏佛为什么不能放?"
      负责人说:"上面的意思。"

      "证据呢?"郑毓秀问,"我问你证据呢?"
      负责人支支吾吾:"这……这……"

      "没有证据。"郑毓秀说,"给我放人。出了任何问题。我负责。"
      负责人看着她。脸一阵红一阵白。

      "郑律师,"他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可是政治犯。你担得起吗。"

      "我说了。我负责。"郑毓秀的声音很稳,"今天。人我必须带走。谁敢拦。我就告到南京去。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上面'。敢凌驾于法律之上。"
      最后。杨杏佛放了。

      那天晚上。上司找到郑毓秀。

      跟她说:

      "杨杏佛的事我听说了。从今天起。这里的案子。你来办。"
      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

      "不过下面有人不服。觉得一个女人。坐不住这个位置。"
      郑毓秀笑了一下。

      她说:

      "不用先扶。我看结果。"
      后来的结果。所有人都看到了。

      她办的案子。件件清楚。桩桩明白。

      比之前的男主管。办得只好比她好。不比她差。

      那些不服的人。慢慢的。也服了。

      因为结果摆在那里。

      你行。你就上。

      不管你是男的女的。

      再后来。她参与立法。

      民法典修订。她是委员会里唯一的女性。

      老遗老们拍桌子骂她。

      "女人也配写法律!"

      "几千年的规矩。你也敢改!"

      "女儿凭什么分家产?儿子才是继承人!"

      "婚事当然父母做主!"

      "连纳妾你也要改?凭什么婚姻只认一夫一妻?"

      郑毓秀坐在那里。听着。

      等他们骂完了。

      她才慢慢开口。

      她说:

      "规矩轮不到女人写。却要女人守?是这个意思吗。"
      老遗老们愣住了。

      她又说:

      "几千年的规矩。就一定对吗。不对的规矩。一天都嫌多。"
      她一条一条改。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

      婚姻自由。父母不能包办。

      一夫一妻制。不许纳妾。

      女性有受教育权。有工作权。有和男性同等的公民权利。

      每一条。都有人反对。

      每一条。她都据理力争。

      吵过。骂过。拍过桌子。

      也被人骂过"妖妇""不守妇道""大逆不道"。

      她都不在乎。

      改一条是一条。

      进一步算一步。

      最后。新规通过了。

      正式公布那天。郑毓秀站在窗口。

      看着下面的大街。人来人往。

      有女学生。有女工。有女老师。有抱着孩子的母亲。

      她们不知道。

      今天以后。她们的命运。不一样了。

      她们可以自己选丈夫。

      可以自己分家产。

      可以不用跟别的女人共侍一夫。

      可以上学。可以工作。可以当律师。

      可以做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些。是有人一条一条争来的。

      郑毓秀从桌上拿起一支钢笔。

      钢笔是金的。沉甸甸的。

      她翻开一份文件。在落款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郑毓秀。

      三个字。

      很有力。

      像她这个人一样。

      她想起十六岁那年。

      那个退了婚、连夜逃到广州的小姑娘。

      那时候她只是不想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没想到。几十年后。

      她改了整个国家的规矩。

      窗外阳光很好。

      照在她的钢笔上。反了一下光。

      像一把剑。

      也像一支笔。

      以前。规矩是男人写的。

      现在。

      也有女人的一支笔了。

      这支笔。会写出新的规矩。

      会写出更多的可能。

      会让以后的女孩子。不用再像她当年那样。一扇一扇地撬门。

      她们可以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走进去。

      因为路。已经有人走过了。

      门。已经被人撬开了。

      书。也该有人重写了。

      郑毓秀放下笔。

      看着窗外的阳光。

      笑了一下。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写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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