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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五天 李梅接到女 ...

  •   李梅接到女儿班主任电话的时候,正在超市买菜。

      是下午三点多。工作日。她本来在上班,临时请假出来买菜,想给女儿炖个排骨汤,下周要期中考试了,补补。

      手机响了。是个陌生号码。她以为是快递。

      "喂,您好,请问是李雨桐妈妈吗?"

      "我是。怎么了老师?"李梅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了。

      班主任的声音听起来很为难。吞吞吐吐的。

      "雨桐妈妈,您能不能来一趟学校。有点事……想跟您当面说。"

      "什么事?"李梅问,"雨桐出事了?"

      "电话里说不太清楚。"班主任说,"您先来吧。来了再说。"

      李梅挂了电话。菜也没买。直接往学校跑。

      一路上心跳得厉害。

      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似的。

      她女儿李雨桐。十三岁。刚上初一。瘦瘦小小的。很听话。很乖。

      到底出什么事了。

      — — —
      班主任办公室里。雨桐坐在沙发上。

      头埋得低低的。两只手揪着校服的衣角。

      李梅进去的时候。她没有抬头。

      肩膀是抖的。

      "雨桐!"李梅冲过去,蹲在她面前,"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告诉妈妈。"

      雨桐抬起头。

      眼睛红红的。全是眼泪。

      但是她没哭出声。

      咬着嘴唇。嘴唇都快咬破了。

      "妈……"她叫了一声。然后就说不下去了。

      李梅的血一下子凉了。

      她站起来。看着班主任。

      "王老师,到底怎么回事?"她的声音在抖。

      王老师叹了口气。

      "是……是教数学的周老师。"她说,"今天下午补课,周老师把雨桐叫到办公室,说给她讲题。然后……他……"

      王老师说不下去了。

      李梅盯着她。

      "他什么?"李梅问。她的声音忽然不抖了。很平。平得像冰。

      "他……他摸雨桐了。"王老师说,"摸……隐私部位。"

      办公室里很安静。

      窗外有鸟叫。叽叽喳喳的。

      还有远处操场上传来的体育课的声音。

      李梅站在那里。

      有那么几秒钟。她什么都听不见。

      耳朵里嗡嗡的。

      像有人在里面敲钟。

      她慢慢转过身。看着她女儿。

      雨桐还在抖。

      小小的一个人。缩在沙发上。

      她才十三岁。

      她才十三岁啊。

      那个周老师。五十五了。

      五十五岁。

      当老师三十多年了。

      她还一直跟女儿说,周老师经验丰富,是特级教师,要好好跟他学。

      李梅"噗通"一声跪在了女儿面前。

      她抱着雨桐。

      雨桐终于哭出了声。

      哇的一声。

      哭得撕心裂肺。

      李梅抱着她。也哭。

      但是她不敢哭出声。

      她得撑着。

      她是妈妈。

      她不能垮。

      — — —
      报警了。

      做了笔录。雨桐一边哭一边说。说得断断续续的。

      李梅在旁边听着。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了血印子。

      周老师被带走了。

      李梅以为。这就完了。

      证据确凿。人也承认了。

      五十五岁的老师。猥亵十三岁的女学生。

      怎么也得判个几年吧。

      怎么也得把教师资格撤了吧。

      怎么也得……

      她想得太简单了。

      第三天。派出所打来电话。

      让她过去一趟。

      一个年轻的民警接待了她。语气有点为难。

      "李女士,"他说,"周某某那边……我们裁决了。"

      "怎么判的?"李梅问。

      民警犹豫了一下。

      "行政拘留。五天。"他说。

      李梅愣了一下。

      没听懂。

      "多少天?"她问。

      "五天。"民警重复了一遍,"因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他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比较好……"

      "情节较轻?"李梅的声音一下子高了,"什么叫情节较轻!他摸了我女儿!我女儿才十三岁!这叫情节较轻?!"

      "李女士您别激动。"民警说,"我们是按照规定来的。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才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他这个……确实没到那个程度……"

      "没到那个程度?"李梅的声音在抖,"那要到什么程度才算?要到什么程度你们才肯重判?要等到出事了才算吗?等到孩子毁了才算吗!"

      民警低着头。

      没说话。

      李梅看着他。

      忽然就明白了。

      说什么都没用。

      五天。

      就是五天。

      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师。摸了一个十三岁的女学生。

      代价是。

      拘留五天。

      五天。

      一个星期都不到。

      放出来之后。他该干嘛干嘛。

      也许还能接着当老师。

      也许还会有下一个。

      下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李梅走出派出所的时候。太阳很大。

      晃眼睛。

      她站在台阶上。

      晃了一下。

      差点摔倒。

      她扶着墙。

      慢慢蹲了下来。

      抱着头。

      没有哭。

      哭不出来。

      就是觉得。

      恶心。

      从心里往外的恶心。

      五天。

      她女儿这一辈子的阴影。

      只值五天。

      — — —
      雨桐转学了。

      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

      虽然学校说会保密。但是这种事怎么可能瞒得住。

      才三天。全年级都知道了。

      有人说是雨桐主动的。

      有人说她穿得少。

      有人说"周老师那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

      还有人说"不就是摸了一下吗至于吗"。

      雨桐每天回家都哭。

      说不想上学了。说所有人都在看她。说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李梅没办法。

      只能转学。

      跑了好几个学校。都不愿意收。

      最后托了关系。找了个远一点的学校。交了一大笔赞助费。

      才进去。

      搬家也搬了。

      租了个离新学校近的房子。老房子先空着。

      李梅也辞职了。

      以前她是做会计的。收入还可以。

      现在她不敢让雨桐一个人待着。

      也不敢让她自己上下学。

      只能辞职在家。陪她。看着她。

      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

      学费。房租。心理医生。营养费。

      那个周老师呢。

      五天之后就放出来了。

      听说还去学校闹。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要求恢复名誉。要求恢复工作。

      学校最后给了个"调离教学岗位"的处分。

      调到后勤去了。

      还在学校里。

      还能见到学生。

      工资照发。

      李梅知道的时候。正在给雨桐熬药。

      中药。调理睡眠的。

      雨桐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半夜惊醒。哭着说"别碰我"。

      李梅手里的药勺"当啷"一声掉在灶台上。

      她扶着灶台。

      喘不过气。

      凭什么。

      凭什么他只拘留五天。

      凭什么他还能在学校待着。

      凭什么她女儿要转学、要搬家、要看心理医生、要做噩梦。

      而他。

      只是换了个岗位。

      工资照拿。

      日子照过。

      凭什么。

      — — —
      李梅去找过学校。

      找过教育局。

      找过妇联。

      找过律师。

      律师说:"这种情况,民事诉讼赔偿不会太多。几万块钱吧。而且打官司时间很长,孩子还要反复做笔录、出庭作证。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

      李梅问:"那他呢?他就只拘留五天?"

      律师叹了口气。

      "目前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他说,"猥亵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拘留五日左右。除非有证据证明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作案,或者是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才能升格。"

      "那什么叫严重后果?"李梅问,"孩子得了抑郁症算不算?孩子不敢上学算不算?孩子每天做噩梦算不算?"

      律师看着她。

      眼神很复杂。

      "李女士,"他说,"我理解您的感受。但是法律上的'严重后果',需要更明确的证据。比如轻伤以上,或者造成精神失常、自杀未遂之类的……"

      "所以非要等到孩子疯了、死了,才算严重吗?"李梅的声音很平静。但是眼睛是红的,"非要等到出了人命,才算事吗。"

      律师没说话。

      等于默认了。

      李梅站起来。

      走了。

      外面风很大。

      吹得她头发乱了。

      她也没心思捋。

      她走在大街上。

      看着人来人往。

      每个人都在好好过日子。

      上班的。接孩子的。逛街的。说笑的。

      只有她的世界塌了。

      只有她的女儿。

      十三岁。

      花一样的年纪。

      被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师。

      五天就打发了。

      五天。

      什么概念。

      比黄金周假期还短。

      比学生期中考试的时间还短。

      比一个普通的感冒好得还快。

      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安全感。

      一个母亲的天。

      就值五天。

      李梅走着走着。

      忽然笑了一声。

      笑得特别难听。

      旁边的路人看了她一眼。赶紧绕着走了。

      李薇……不,李梅。

      李梅笑着笑着。

      眼泪就下来了。

      她想起了她妈以前跟她说的。

      "女孩子家。要保护好自己。"

      "穿衣服不要太暴露。"

      "不要一个人出门。"

      "不要跟男的单独待在一个屋子里。"

      所有人都在教女孩子怎么保护自己。

      没有人教男人。

      不要去碰十三岁的女学生。

      没有人。

      学校没有。家里没有。法律也没有。

      五天的拘留。

      跟挠痒痒似的。

      他疼都不疼一下。

      尊重女性。

      有那么难吗。

      就那么难吗。

      — — —
      半年后。

      雨桐好了一点。

      新学校没有人知道那件事。她交了一个新朋友。是个很开朗的女生。每天跟她一起上下学。

      噩梦还是会做。但是少了。

      也不那么怕男老师了。

      但是她再也不穿裙子了。

      以前她最喜欢穿裙子。公主裙、百褶裙、连衣裙。一柜子都是。

      现在只穿裤子。长裤。运动裤。牛仔裤。

      越长越好。

      李梅没说什么。

      她把那些裙子都收起来了。收在了衣柜最上面。

      等她想穿的时候再拿出来。

      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

      有一天晚上。李梅在厨房洗碗。

      雨桐在客厅写作业。

      忽然雨桐说:"妈。"

      "嗯?"李梅回头。

      "你说。"雨桐咬着笔,"他现在……在干嘛呢。"

      李梅的手顿了一下。

      她知道雨桐说的是谁。

      "不知道。"李梅说,"别想他了。啊?"

      "哦。"雨桐低下头。继续写作业。

      过了一会儿。

      她又说:

      "妈。你说他会不会再去摸别的女生啊。"

      李梅的手攥紧了。

      洗碗布被她攥得死死的。

      水顺着胳膊流下来。流进袖子里。

      凉的。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不知道。

      也许会。

      也许不会。

      但是她知道。

      五天的拘留。

      挡不住什么。

      也警告不了什么。

      一个五十五岁的男人。

      用五天的自由。

      换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安全感。

      太划算了。

      划算到。

      他说不定还会再来一次。

      李梅站在厨房里。

      水龙头开着。

      水哗哗地流。

      她没关。

      就那么站着。

      站了很久。

      — — —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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