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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上) 累了,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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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夜里,爱丽丝彻底失眠了。
她睁着眼睛直挺挺地躺在麦袋上,身下的干草铺比乡下家里的还要扎人,粮仓阁楼垫的都是喂马用的粗草,叶子少、硬梗多,躺上去活像睡在一堆带刺的细柴火棍上。屋顶的瓦片年久失修缺了两块,清冷的月光从窟窿里漏进来,在满是灰尘的木地板上画出一小块银灰色的光斑。
阁楼里弥漫着陈年小麦的霉味和灰尘的土腥气,河风顺着瓦缝丝丝缕缕地钻进来,裹挟着一股子冷硬的咸味。泰晤士河一路向东汇入大海,每到逢春,北海的冷风就会顺着河口强势倒灌,把潮湿咸腥的海气一直推到伦敦城里。
来伦敦快半年了,她甚至已经能单凭嗅觉分辩出哪是泰晤士河的泥咸,哪是北海的盐咸。
爱丽丝平躺着,死鱼眼直勾勾地盯着屋顶漏进来的那束月光。脑子里像拉磨的驴一样,翻来覆去地死磕着同一个问题:
如果自己在别人眼里真的是个先知,那接下来到底该怎么走?
她不是码头苦力嘴里那种“被上帝摸过头”的江湖骗子,她是真的知清清楚楚地知道这本破历史书接下来会怎么写。
1191年的春天之后,此刻正在巴勒斯坦啃沙子的理查一世会攻下阿卡城;接下来他会在阿苏夫大败敌军,逼降雅法,最后跟萨拉丁签订停战协议——那是1192年的事。
签完协议后,这位“狮心王”在心急火燎往回赶的路上,会被他的死对头奥地利公爵逮个正着,转手就像卖牲口一样卖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六世。最后,那位趁火打劫的皇帝会敲定一笔天价赎金:十五万马克。
十五万马克。那是现在整个英格兰不吃不喝干上两年的全部财政收入。是把格伦沃斯全村的牛、羊、鸡和活人绑在一起全卖了都连个零头都填不满的天文数字。
与此同时,理查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弟弟——约翰亲王,会趁机在英格兰、诺曼底和阿基坦拼命上蹿下跳、疯狂搜刮;法国国王腓力二世更不可能放过这千载难逢的落井下石的机会。
“狮心王的赎金”将平等地成为整个安茹帝国每一个平民的噩梦。
她知道这一切,可这种话说出来谁信?就算信了,谁又在乎?
她烦躁地翻了个身,把脸深深埋进满是灰尘的胳膊弯里。
她的脑子还在本能地运转:她可以改良农具,把重犁的直木犁壁改成弧形铁壁,翻土更深,排水更好;她可以改良种子,连续人工选种,去劣存优,只要苟上三代就能稳定提纯出高产株系;她甚至能改良肥料,优化堆肥的碳氮比,配合豆科植物轮作固氮,地力绝对一年比一年肥沃。
可然后呢?
就算她把这些科技树全点亮了,这些财富最后会落到谁手里?
文艺复兴连个受精卵的影子都没有,启蒙运动更是几百年后的事,绝大多数中世纪文盲对“国家”和“民族”的概念连个模糊的轮廓都没有。
最后,这些技术带来的增产,只会原封不动地落进领主的粮仓、修道院的地窖、国王的国库。
粮食多了,领主立刻加租;牲畜肥了,修道院加收什一税;织机快了,行会立马垄断;轮作推广了,国王征粮的额度直接翻倍。
权力一层压着一层,每一层多出来的那点油水,都会遵循重力的反方向自动向上流淌。底层的人永远、永远吃不到自己亲手种出来的那一口饱饭。
爱丽丝长长地叹了口气,也许是因为灵魂融合了原主小爱丽丝的记忆,她无论如何都放不下格伦沃斯那间四面漏风的破泥屋。
她想到了玛格丽特——被强行征走的前夜,便宜老妈还在熬夜纺着领主摊派的羊毛线,手指头裂了深深的口子,拿糙麻线随便缠两道,咬着牙继续纺。
她想到了戈德里克——那个沉默寡言的汉子一辈子没走出过村子周围30英里,不知道伦敦长什么样,连当今国王叫什么都搞不清。他脑子里只有春播秋收,只知道交完租子后剩下的那点瘪麦子,得掰着指头省着吃。
她还想到了乔治和汤米——乔治虽然总对她指使人干活感到不爽,但该出的力气从没少过一分;汤米还那么小,被母鸡啄了手哭得撕心裂肺,她蹲下去随便吹两口气,小屁孩就能挂着鼻涕破涕为笑。
这家人没做错任何事,他们世世代代老老实实种地、交租、上教堂,不偷不抢不造反。可历史碾过去的时候,不会问他们无辜不无辜。
她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上辈子她只想毕业找份工作,这辈子她只求能让这几个便宜家人吃顿饱饭。至于造反?她想都没想过。任何时代造反都是要填人命的,穿越前她一个连鸡都不敢杀,自认没有那种杀伐决断的魄力。
她又翻了个身,草梗扎得背脊生疼。
算算时间,理查一世快被俘虏了。那个大阴间念头又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要是理查直接死在战场上就好了。死在阿卡,死在阿苏夫,随便哪个犄角旮旯,只要死在圣地,英格兰就不用交那要命的十五万马克赎金了。把这笔钱留在国内,修路、架桥、兴修水利,干什么不比白白送给神圣罗马帝国那帮军阀打水漂强?
可现实是冰冷的:理查死了上台的就是约翰。
无地王约翰,失地王约翰,那是个比理查还要烂上十倍的超级蛆王。理查虽然是个□□,但他是个战神,他能用拳头把手下那帮桀骜不驯的贵族砸得服服帖帖;而约翰呢?打仗送人头,外交当孙子,内政搞敲诈,最后硬生生逼得全英格兰的贵族造反,把刀架在他脖子上签了《大宪章》,生生把庞大的安茹帝国败得缩水了一大圈。
她希望理查死,却又害怕他真的死。她极度渴望历史改道,又恐惧历史改道后的深渊比现在还要臭不可闻。
这种感觉,就像是站在一栋摇摇欲坠的超级烂尾楼面前。你明知道它迟早要塌,但不塌的时候,好歹还能躲在承重墙后面挡挡寒风;一旦真塌了,全楼的人都得被活埋。
月光顺着屋顶的窟窿,悄无声息地移到了墙角。
爱丽丝把胳膊从脸底下抽出来,翻了个身朝天平躺着。胸口堵得快要窒息。上辈子在实验室熬夜赶论文时,她总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惨的牛马。现在她终于懂了什么叫真正的“苦”。这不是她一个人在吃苦,而是这栋摇摇欲坠的烂尾楼里,每一层、每一个阴暗的角落,都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苦苦挣扎的活人。门被焊死了,谁也别想爬出去。
相比之下,她现在的待遇甚至能算得上是“塔尖之下的一小撮”。这还得拜那个粗眉毛混蛋所赐。
那家伙还算有点底线,包吃包住——虽然吃的是粮仓大灶上的劣质豆子汤和黑面包,住的是漏风阁楼,连被窝都是她自己用废麻袋和破稻草搞的“叙利亚战损风”装修。但不管怎么说,她每个月4便士的工钱,是实打实能净存下来的。
她掰着指头算过不止一次。一个月4便士,半年就是1先令,一年就是2先令。
要是把钱寄回格伦沃斯……寄得回去吗?码头上的货船全往东边的大海开;走陆路的骡车车夫根本不认识那种穷乡僻壤。信倒是可以托人带,先托过路的抄经修士,再转交驿站铁匠,最后递给磨坊的老罗伯特,一层一层往西边传。
可钱怎么夹?12世纪根本没有信封这玩意儿,信件全是用羊皮纸折起来拿麻线扎死的,几枚银币塞进去,鼓得像个随时会引爆的贪婪雷达,保证半路上就被人顺手牵羊了。
她把手臂沉重地压在眼睛上,长叹了一声。
还是先攒着吧。半年一先令,一年两先令。活人不会让尿憋死,活人也不会让四便士堵死回家的路。
“回家”这两个字,奇迹般地让她狂躁的心跳稍稍平复了一些。
格伦沃斯村不是她真正的家——她真正的家在八百年后的未来。而那个有Wi-Fi、有抗生素、有外卖的家,她永远也回不去了。她掉进井里的那一天就已经知道了。
但格伦沃斯,是她现在离“家”最近的代名词。
那片绿油油的黑麦田,那个用柳条编的破鸡舍,玛格丽特味道寡淡的豆子汤;汤米像个小炮弹一样撞在她肚子上问“什么是蛋白质”;乔治满村子疯跑的泥脚印;还有戈德里克蹲在恶臭的粪堆旁,默默看她用木棍翻肥料,不质疑,不追问。
她对他说“把行距拉开”,他点头;她说“别理邻居那帮瞎念叨的老头”,他也点头。最后他真的种出来了,种一收六。
那点可怜的产量,虽然在现代人眼里依然跟绝收没区别,但那是她在这个操蛋的世界里,为数不多能实实在在握在手心里的东西。
可就是这仅有的一星半点,也会随时被“上面的人”轻而易举地连盆端走。
她不甘心。超级不甘心。
......
......
等等......“上面的人”......?上面?
爱丽丝脑海中忽然闪过那两道极具辨识度的粗眉毛,那个人叫什么来着……亚瑟·柯克兰。
这几年来从乡下到码头,她见过的“大人物”也算不少了:收税官骑马进村时,鼻孔恨不得朝到天上去,眼睛里根本没有活人,只有佃册上冷冰冰的数字;来交接物资的贵族管事,第一眼看到她写的拉丁文账本,先是皱着眉头质问“这是哪个书记官写的”,听到是她这个黄毛丫头写的后,盯着她看了足足三秒,然后继续翻账本,半句废话都没有。
码头上的人更多更杂,有穿高级皮靴的,有披防风厚斗篷的,有腰带上挂着纯银短剑的......但这帮人的眼神如出一辙:她是账本上的一行数字,是粮仓门口的一团灰影。他们看她就跟看码头上多出了一只很会抓老鼠的野猫没什么区别——看见了,哦,挺有用,然后呢?没了。
但亚瑟·柯克兰不太一样,这是爱丽丝一种极为微妙的直觉。
倒不是因为他长得好——虽然爱丽丝恨不得天天在心里扎他小人,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人的骨相和气质,跟周围通常那帮中世纪NPC站在一起简直不像是一个图层的。也不是说他对下人的态度有多和蔼,他和所有大人物一样高高在上,骑在马上低头俯视她时,语气永远是公事公办的冷硬。
可是他会特意骑着马跑到格伦沃斯那种偏僻村落的破院子里;他会亲自弯下腰,仔细端详她刻在蜡烛底部的字母;他作为一个有洁癖的上位者,竟然能在距离鸡粪堆不到两米的地方,面不改色地跟一个十二岁的佃农女儿探讨灯芯的燃烧率。
正常贵族绝对干不出这种事,正常贵族闻到鸡粪味的第一秒,就会捂着鼻子让随从把蜡烛端到上风口去看。
还有那六名重装王室骑兵,她到了粮仓接手账目后稍微核算了一下成本才倒吸一口凉气——六个正规骑兵配六匹战马,从伦敦跑到格伦沃斯打个来回,人吃马嚼消耗的精谷粮草,够她全家敞开肚皮吃上小半个月。
他弄出这么大的阵仗真的就是为了来抓一个记账的劳动力?合不上成本啊。
之后的发展更不符合12世纪的正常逻辑,绝大多数贵族要是发现了一个疑似“上帝摸过头”的神童,绝对会立刻榨干变现。他们会用尽手段逼问她怎么搓灯芯、怎么沤肥、怎么让黑麦增产。问完之后,要么留在身边当个下金蛋的奴隶,要么献给更高层的权贵换取政治资本。
但他没有,他把她往粮仓里一扔,就像扔了一件无关紧要的行李,直接消失了。
奇怪的要命。
爱丽丝猛地坐起身,顺着这条线索在脑子里疯狂抽丝剥茧,看来今晚无论如何是睡不着了。
她被强征来伦敦快半年了,她总共就见过他四面,每次都是远远瞥见一眼,加起来的时间都不够吃顿早饭。周围的人对这个人也几乎一无所知,她曾试探着问过老汤姆——柯克兰大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老汤姆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只知道他是王室的核心近臣,管的摊子比伦敦城里任何一个总管都大。
更邪门的是,他什么事都过问,却什么油水都不沾;不贪污,也极度厌恶阿谀奉承。
老汤姆原话是:“他脾气怪得很,但比那些穿皮靴的吸血鬼强多了。”说完就低头继续啃他的黑面包,死活不肯再多透露半个字。
爱丽丝隐隐有种直觉——亚瑟跟码头上那些披皮斗篷的人,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
那些人的傲慢是私人性质的,是极度自恋的,是那种“老子投胎投得好,天生就比你这种泥腿子高贵”的蠢态。而亚瑟的傲慢,像是一种,嗯,怎么说呢……“公职行为”?仿佛他被钉在了那个俯瞰众生的位置上,所以他必须保持傲慢,以符合某种不可言说的身份。
就像他对她“翻白眼”的容忍。爱丽丝事后仔细复盘过,觉得那根本不是大度,那是纯粹的“不在乎”。
虽然爱丽丝非常、极其、特别不爽亚瑟把她当盆栽一样“移苗”的行为,但不可否认,正是他这一手粗暴的操作,让她直接避开了在村里被逼婚、以及和玛格丽特爆发观念冲突的死局。而经过在码头这六个月的沉淀和冷风吹打,她一开始那种想要手撕“封建社会走狗”的戾气,已经被现实冲淡了不少……好吧,还是很讨厌,只是没那么想咬死他了。
她又在心里盘算了一圈:她认识的人里,便宜爹戈德里克连蜡板的正反面都分不清;老汤姆的脑容量只够核对进出库的数额;那些抄经修士绝不会弯腰去听一个十三岁小丫头的高谈阔论。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世界里,所有人看她视线都是往下砸的。只有这个人,明明站得比所有人都高,却没有一脚把她踩进泥里。
……或许,可以赌一把。
爱丽丝手脚并用地爬到阁楼的角落。那地方被她特意清理过,没有堆放草料,而是摆了一把不知从哪捡来的三条腿破椅子当书桌。
清冷的月光斜斜地打在桌面上。她从防潮的陶罐里摸出一小截自己亲手做的蜡烛——从村里带来的存货,比粮仓配发的劣质牛油灯好用一万倍。中世纪没有火柴,她熟练地拿起火镰。老汤姆教过她打火,第一周她砸了二十几次才勉强冒出点火星子,现在她只需干脆利落地敲击三下。
蜡烛亮了。
爱丽丝盯着空白的羊皮纸看了很久,眼神逐渐变得锐利,最终下定了决心。
既然他不问她的意愿就把她拽入局中,那她也犯不着跟他客气。死马当活马医,反正这年头,像个齿轮一样活着,并不比死了强多少。
她落笔了。
爱丽丝依然极度不习惯鹅毛笔那反人类的手感,写出来的字依旧像狗爬一样惨不忍睹,有些语法可能也经不起推敲。但她拼尽全力,将行文风格向这个时代的官方表达方式靠拢。
古典拉丁语和中古拉丁语的区别,她上辈子多多少少涉猎过一些;加上这几个月在粮仓的“地狱级”实战突击,词汇量勉强够用了。
她反复在心里咀嚼、推敲着每一个措辞。不能太学术,不能带出明显的现代痕迹,绝不能让读信的人觉得她是个被魔鬼附身的怪物。她要把自己完美地伪装成一个粗读过《圣经》、在底层摸爬滚打、稍微有点脑子的乡下信徒。语气必须谦卑到尘埃里,但塞进去的核心观点,绝对不能有半点含糊。
她在蜡板上打了底稿,最终的羊皮纸正文如下:
致我尊贵无比的大人:
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平安,常伴您左右。
小人仅是泰晤士河粮仓中一名低头清点粮袋的末等仆役,蒙大人浩荡恩许,得以为王室过手麦袋、点数记账。小人身份卑微,本不敢对圣战之伟业妄置一词——夺回圣城乃是主的无上旨意,每一袋运往东方的麦子,皆是为基督所流之血添一粒粮。小人深明此理,纵有天大的胆子,也绝不敢生出半点忤逆之心。
唯有一事,因小人日日在码头目睹,若缄口不言,恐有违主之教诲与自身良知。
小人看见,麦子一船接一船地顺流远去,那些沉重的麻袋出仓时,麻布缝里甚至还嵌着田地里的黑土。大人,这些粮食,是农夫们在泥地里弯了一整年的脊梁骨才换来的。大人您的圣明远胜小人千万倍,必定深知一个最浅显的道理:饿着肚子的农夫,是扶不动重犁的。
犁若扶不动,明年的土地里就长不出新粮。若谷仓彻底空了,这场神圣的战争,又该拿什么继续往下打呢?
小人愚钝,以上所言,恐皆是粗鄙荒诞之语。若有半分冒犯大人之尊严,祈求大人只当它是寒风中飘落的一片枯叶,不看便是,将此信付之一炬。
小人别无他求,只愿大人在日理万机、思及英格兰这片土地之时,能记起曾有一袋麦子,分量稍稍轻了那么一点。哪怕,只在您心头停留一瞬。
伏在大人脚边的、主内最末等的小仆
爱丽丝 敬上
写完最后一个字母,爱丽丝搁下鹅毛笔,轻轻吹了吹羊皮纸上未干的墨迹。然后,她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审视了一遍。
表面的措辞已经谦卑到了极点。她把真正想捅出去的那把刀,严严实实地裹在了一层名叫“宗教虔诚”的华丽剑鞘里。
开口先表忠心,把政治正确拉满:圣战是主的旨意,我绝对拥护。
然后话锋一转,开始夹带私货:农夫饿肚子就扶不动犁,没粮就没法打仗。
字面上的每一句,似乎都披着“忧国忧民、为圣战后勤操碎了心”的忠诚外衣。但骨子里,字字句句全在疯狂暗示另一个致命的逻辑黑洞:
理查那个战争狂人打仗打爽了,但英格兰的血已经被他抽干了。万一他在外面出了什么意外呢?万一他病死在路上、在战场上被冷箭射穿、或者被政敌俘虏了——谁来收拾这满地狼藉?指望无地王约翰那个蠢货?别逗了!理查脑子里只有“战斗,爽!”,约翰在家里巴不得他哥早点死好篡位,而教会那帮老狐狸除了念经敛财什么都不会!
她把“理查倒台后英格兰的政治真空该怎么办”这个核弹级的问题,完美地隐藏在了那句“谷仓空了圣战从何往下打”的悲天悯人里。
她在赌,就赌那个粗眉毛能不能一眼看穿这字里行间的疯狂暗示:别特么光顾着往外送粮了!快想想理查完犊子之后,英格兰这个烂摊子该怎么办吧!
她放下羊皮纸,掌心微微出汗。
这封信如果中途流出去被教会的裁判所翻开,那她的下场只有火刑柱一个选项了。只需三块引火的木柴,连教堂的审判程序都可以直接省了。
她现在倒不怎么怕死,这几年的非人生活她已经过够了,要是真怕死,她根本连笔都不会动。
她真正怕的是另一个结果:信历经千辛万苦送到了,他冷着脸看完,往桌角一扔。然后该加税继续加税,该榨干农民继续榨干,历史的巨轮没有偏离哪怕一毫米。
但现在,两条路已经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
不送信,继续在码头低头苟活,眼睁睁看着理查败家的船队把英格兰抽成一具干尸;等那十五万马克的赎金账单像天塌一样砸下来,把她和格伦沃斯村的便宜家人一起碾成肉泥。
送信,她就等于亲手掀翻了自己作为“记账NPC”的安全桌,向前主动迈出了致命的一步。至于这只蝴蝶扇动翅膀会引发多大的风暴,那就真的只有上帝才知道了。
……推就推吧!
既然是那个混蛋先发现了她,不由分说地把她这棵苗从土里生生拔出来,强行摁进泰晤士河畔的烂泥里,是他动手在先,那就别怪她现在伸手要水喝!
她果断地将羊皮纸折叠起来,找来一根粗糙的麻线,死死绕了三圈,打了个毫无退路的死结。
按照惯例,明天会有王室的高级管事来交接账目。她可以试着使点银币,让人把这份“补充说明”带去核心区。至于信会不会被半道截留,会不会根本到不了他手里……她现在已经懒得去思考这些不可控因素了。
爱丽丝一口气吹灭了蜡烛,把自己重新埋进扎人的草堆里,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