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8、秦朝 秦朝法律中 ...

  •   秦朝法律中的女性权利(秦始皇时期)

      ·婚姻自主权:睡虎地秦简和里耶秦简证明,秦朝妇女有婚姻自主权。
      ·财产继承权:妇女有财产继承权。丈夫去世后无成年男性继承人,遗孀可继承爵位和田产,成为“爵寡”——有爵位的寡妇。
      ·法律保护:秦律规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赘婿对婚姻不忠诚,女方发现后可杀死他且不需承担责任。

      巴寡妇清(秦朝)

      ·女企业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记载的女企业家。家族世代开采丹砂矿,拥有仆人上千、工人及士兵上万人,为秦始皇陵提供了大量水银。
      ·国家礼遇:秦始皇把她当作上宾礼遇,为她修筑“女怀清台”。司马迁感叹:“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