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克莱德(七) 还原作案全 ...
-
费渡梳理完整的作案逻辑链条,骆闻舟核对路线、物证、时间线进行佐证。二人还原真相:流苏为扫清阻碍,精心策划了湖上的谋杀,时间、地点、作案条件全部吻合。
刑侦支队的办公区内,整块白板写满案件相关的时间节点,每一条线索用黑线彼此相连,搭建完整的推理框架。费渡站在白板前方,逐一梳理整条作案逻辑链条,把前期收集的全部信息按先后顺序串联。骆闻舟坐在一旁,拿着案卷材料,对照行动路线、实物物证、监控时间线逐项核验,排除所有存在偏差的推测,确认每一处推理都有对应的客观依据支撑。
最先确认的是流苏事前筹备阶段的全部行为。
技术部门调取流苏近三个月的手机搜索记录,关键词集中在野湖地形、湖面船只安全隐患、溺水致死案例、野外水域监控覆盖情况。搜索记录断断续续,分布在不同日期,并非临时起意的冲动查询。他分批搜集湖区相关情报,反复踩点,确认这片区域游客稀少,监控存在大片盲区,适合实施作案计划。
费渡指尖点向白板最左侧,标注出筹备阶段的时间区间。
“他并非一时激化矛盾之后临时行凶,而是长期蓄谋,提前做好整套预案。邀约苏香堇前往湖边谈判,只是用来掩盖行凶目的的借口。”
他语速平缓,语气客气疏离。
骆闻舟调出车辆通行记录,核对案发当日流苏完整的行动轨迹。
清晨六点三十分,流苏驾车驶出小区,中途没有直接前往约定见面地点,绕道抵达湖区周边,提前确认湖面风力,检查租赁船只状态,确认周边没有巡逻人员。八点四十分,他驱车前往市区,接上苏香堇一同前往野湖。整套路线规划严丝合缝,每一段路程预留充足缓冲时间,规避路上突发状况打乱计划。
接下来核验作案实施阶段对应的客观条件。
法医出具的二次补充鉴定报告写明,死者额角撞击伤痕边缘清晰,受力角度固定,属于船体硬质边缘撞击造成,不存在意外磕碰形成的随机性角度。湖水内检出的微量船漆,和租赁小船侧边漆面成分完全一致。湖面当天风力二级,水流平缓,不存在风浪导致船只侧翻的自然条件,船体倾斜只能由人为外力造成。
岸边提取的鞋印,和流苏外出时所穿休闲鞋纹路完全匹配。树丛内遗留的纽扣碎片,经过材质比对,确认出自他案发当天身上所穿外套。
“时间节点完全契合。”骆闻舟用笔圈出案发时段,“地点提前筛选,动手时机精准把控,现场环境能够隔绝外界目击,全部作案条件都已经准备妥当。”
费渡调出两人的股权纠纷案卷资料,梳理流苏的行凶动机。
两人早年合伙创业,共同创立一家科技公司,前期依靠苏香堇提供核心技术,项目拿到首轮融资。公司步入正轨之后,流苏逐步转移核心业务资源,想要独自接管全部经营权限。苏香堇察觉对方暗中操作,提出拆分股权,准备通过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股份。
一旦法院受理这一桩股权官司,流苏挪用公司资产、私下转移项目资源的行为就会公之于众。他不仅会失去公司控制权,还要承担巨额赔偿,多年经营得来的事业根基会彻底崩塌。
和解谈判只是幌子,流苏清楚苏香堇态度坚决,不会做出退让,谈判不存在达成共识的可能性。邀约前往湖边,只为制造一处没有目击者的封闭环境,用杀人的方式,彻底消除最大阻碍。
所有碎片化线索拼合完毕,完整真相浮出水面。
流苏提前数月暗中筹划,选定偏僻野湖作为行凶地点,以协商股权矛盾为由约出苏香堇,登上小船行至湖面中心之后,人为制造船体倾斜,撞击对方头部,将其溺死在湖水之中。事后刻意丢弃随身物品,修改口供,伪造独自出游的假象,把蓄意谋杀伪装成一场普通溺水意外。
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一处安排都为掩盖罪行服务。
骆闻舟拿起通讯器,通知审讯室调整讯问策略,不再局限于零散证据的对峙,直接抛出完整的作案推演,观察流苏的情绪反应,突破他最后的心理防线。
单向玻璃的另一侧,审讯室灯光惨白,流苏垂着眼皮坐在椅子上,表面依旧镇定自若,刻意维持若无其事的神态,内心已经被恐慌不断侵蚀。
我无数次动摇犹豫,可只要苏香堇活着,我想要的一切就永远得不到。我抱着巨大的侥幸心理,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不会有人看穿这场精心布置的意外。
最初萌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整夜辗转难安,反复打消极端的想法。
我不止一次主动约苏香堇见面,试图寻找折中方案,劝说她放弃起诉,接受少量补偿就此退出公司。她立场坚定不移,不肯做出半点妥协,坚持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走法律程序厘清所有利益纠纷。
谈判接连失败,留给我的退路不断收窄。
我清楚官司开庭之后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投资人会撤回后续资金,合作厂商终止业务往来,公司直接陷入瘫痪。我耗费数年心血搭建起来的事业版图,顷刻间就会化为泡影。我拥有的地位、财富、旁人的尊重,全部会不复存在。
那段时间我陷入两难,两种念头在内心反复拉扯。
良知反复提醒我不能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只会万劫不复。可一想到多年付出付诸东流,未来的人生一落千丈,内心的执念就压倒仅剩的顾虑。我不愿意接受全盘皆输的结局,不愿意拱手让出自己苦心经营的成果。
我开始不动声色筹备后续计划。
休息日独自开车前往那片野湖,一遍一遍绕行湖区,记录巡逻人员的巡查时段,标记监控盲区位置。多次登上租赁小船,测试船体受力之后倾斜的角度,测算需要施加多大外力,才可以制造看似偶然的侧翻事故。
我查阅大量溺水案件新闻,研究警方判定意外死亡的标准,设计事后的说辞,规划逃跑路线,准备好用来混淆侦查方向的废弃物件。每一处细节反复推演,尽可能消除能够指向我的痕迹。
出发当天,我依旧尚存一丝迟疑。
我开车接上苏香堇,一路驶向城郊湖区,路上我还在暗自期盼,她可以改变想法,愿意私下和解,整件事情就此平息。抵达湖边登上小船,漂浮在湖面之上,我们依旧僵持不下,谈话再次走向决裂。
所有谈判彻底落空,我不再心存幻想。
我动手推动船身,任由船体剧烈倾斜,眼睁睁看着湖水吞没苏香堇。湖水溅到我的脸上,那一刻我内心没有悔意,只有如释重负。
落水之后我奋力游回岸边,按照预先设计好的路线钻进树林,沿途丢下零碎物品干扰后续搜查。换掉身上湿透的外衣,清理身上残留的湖水痕迹,驾车原路离开湖区。
我笃定整套计划滴水不漏。
湖面没有监控,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所有直接证据都会沉入湖底。只要我矢口否认当天和苏香堇结伴出行,警方只能按照意外溺水结案,不会怀疑到我的头上。
就算留下少量无关紧要的痕迹,我也能用游玩路过的说辞搪塞过去。只要我拒不认罪,仅凭残缺不全的间接物证,没有办法给我定罪。
我高估了自己的谋划,低估了警方追查线索的能力。
他们顺着细碎的痕迹不断深挖,一条条推翻我编造的谎言,完整还原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铁证摆在面前,我苦心编织的假象摇摇欲坠,侥幸心理正在一点点彻底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