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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哥不许嫁 ...

  •   捡来的傻夫郎竟是摄政王
      暮秋霜重,冷风卷着枯黄的槐叶,扫过青石板铺就的乡间小路。
      青石镇地处偏远,远离京畿繁华,民风淳朴,日子也过得缓慢平淡。镇西头有一间极小的私塾,院墙低矮,木门斑驳,院里种着一棵老桂树,秋风一过,残香簌簌落了满地。
      这里的教书先生,名叫沈清辞。
      沈清辞是镇上出了名的好看哥儿,不同于寻常乡野哥儿的粗粝,他生的骨相柔婉,肤色冷白如玉,眉眼清隽温润,而且他饱读诗书,气质清雅脱俗,一身素布长衫洗得发白,却衬得他身姿挺拔俊秀。
      只是这般容貌品性皆属上乘的哥儿,年近二十二,却始终孑然一身,拒了所有求亲的人家,执意独自守着小院私塾,清贫度日。
      原因镇上的人都知道,沈清辞自幼便被诊出先天隐疾,身为哥儿,本就身负孕育子嗣的机能,可他经脉寒凉,子嗣脉残缺,终身难以怀胎生子。
      大靖民风,哥儿嫁人最重子嗣。寻常人家娶妻娶夫,皆是为了绵延香火。若是夫郎经年无子,轻则被公婆苛待、邻里非议,重则被夫家厌弃、扫地出门,余生凄苦无依。
      沈清辞自幼便知晓自己的宿命,他心性通透,深知自己残缺,不愿耽误任何人。
      也有富贵大户曾遣人上门,许他侧夫之位,锦衣玉食,安稳无忧,可侧夫看似体面,实则卑微,若无子嗣傍身,终究是浮萍无根,任人拿捏。
      亦有家境相当的老实乡人,真心爱慕他品性容貌,可考虑到子嗣,也都望而却步。
      于是他留守乡野,开办学堂,免费教镇上贫苦人家的稚子读书识字,心怀仁善,待人宽厚。镇上众人皆敬重他的品行学识,无人敢随意轻薄,只叹他命苦,白白一副好皮囊、一腔好品性,却落得孤身无依。
      久而久之,沈清辞更加清冷孤僻,守着一方小院、几卷诗书,以为此生便会这般平淡落幕,再无波澜。
      直到那个霜降的午后,几个放学的孩童,慌慌张张冲进私塾,扯着他的衣摆大喊。
      “沈先生!村口老槐树下躺了个怪人!一动不动,好像冻僵了!”
      沈清辞心头微凛,放下手中书卷,起身随孩童快步走去。
      镇口老槐树枯枝萧瑟,冷风呼啸。树下蜷缩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一身黑衣破烂不堪,沾满尘土血污,但布料精致,绝不似乡野粗布。
      那人死死蜷缩着身子,面朝下埋在落叶之中,满脸污泥灰土,遮去了全部容貌,根本看不清长相。
      他浑身冰冷,气息微弱,陷入深度昏迷,任凭孩童呼唤推搡,也毫无反应。
      围观的乡人纷纷摇头,有人劝沈清辞莫要多管闲事:“沈先生,这人怕是惹了事的亡命徒,救不得,免得惹祸上身。”
      沈清辞静静伫立片刻,看着那人单薄颤抖的脊背,终究是不忍心。
      “尚有气息,便不能见死不救。”
      说罢不顾旁人劝阻,费力搀扶起高大的男子。对方比他高出整整一个头,身躯沉重僵硬,大半重量尽数压在他单薄的肩头。沈清辞咬着牙,一步一步,艰难将人挪回了自家小院。
      烧水、擦身、换衣、喂温热的米汤,请大夫包扎,抓药,沈清辞忙活到暮色沉沉,才勉强稳住了对方的气息。
      这日入夜,昏迷的男子终于缓缓睁开了眼。
      那双眸子深黑,乍一看,似有凌厉锋芒,骇了沈清辞一跳,待再看,却只见男人眼底仅剩一片纯粹懵懂的茫然,像初生稚童,干净无垢,不谙世事。
      男人脑袋昏沉空白,前尘往事尽数消散,唯独看见坐在床边、眉眼温柔的沈清辞时,心底生出一股莫名的依赖与亲近。
      “哥……”
      沙哑软糯的气音从他喉间溢出。
      沈清辞微怔,随即心头一软,轻声应下:“我在呢。”
      自此,沈清辞的小院,多了一个捡来的傻男人。
      沈清辞不知他姓名,见他憨直温顺,安静寡言,便为他取名阿寂。
      阿寂什么都不记得,什么都不会,因此格外依赖沈清辞。沈清辞便是他混沌世界里唯一的依靠。
      阿寂看着憨直懵懂,不通世事,可一言一行、坐卧行止间,处处藏着与生俱来的矜贵教养,丝毫没有乡野粗鄙之气。他站姿挺拔端正,坐姿规整规矩,待人视物虽懵懂,却自带端方仪态。沈清辞作为读书人,自然是十分欣赏喜欢,对他照顾的愈发悉心。
      卧床几日后,傻男人便可下床自己走动了。他见沈清辞忙里忙外,也想帮忙,可偏偏对田间农活、居家琐事一窍不通,洗衣劈柴、扫地打水样样生疏。
      沈清辞看在眼里,心底早已暗自猜测,此人出身必定不凡,绝非寻常落魄流民。他也曾温和开口,试探着询问他的过往、家世来历,可每一次触及过往记忆,傻男人便眉头紧锁、脸色发白,头疼欲裂,回想不起丝毫片段。
      沈清辞见状,连忙轻声安抚,再也不提及过往:“不想了,过往皆罢,往后我唤你阿寂,便够了。”
      阿寂虽失忆懵懂、不善活计,却最懂得心疼人。他知道沈清辞对自己好,温柔又善良,他无以回报,便凭着一腔赤诚,笨拙又认真地学着打理家务、操持琐事,哪怕屡屡做不好,越帮越忙,也依旧日日坚持。
      沈清辞扫地,他便抢着拿扫帚;沈清辞洗衣,他蹲在一旁,抢过搓衣板,笨拙搓揉衣物,指尖被冷水冻得通红,也不肯停歇。
      他天生不是做粗活的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透着优雅矜贵,只是失了心智,看上去更有几分憨直纯粹的可爱。
      沈清辞闲暇时,曾试着教他认字读书,想让他多懂些事理。可只要书页展开,墨字入眼,阿寂便会脑袋发疼,昏昏沉沉看不进半个字。
      几次过后,沈清辞便不再勉强。
      “不读便不读,无事歇着便好。”他温柔包容,从不苛责。
      阿寂听不懂复杂话语,却明白他的温柔体贴,愈发黏人,寸步不离,日日守在沈清辞身侧。
      日子清贫平淡,却因彼此陪伴,生出万般温柔暖意。
      秋深天寒,沈清辞操劳过度,不慎染上风寒,高热不退,卧床不起。
      平日里笨手笨脚的阿寂,像是换了个人,忽然变得格外沉稳靠谱。
      他记得镇上郎中的住处,顶着凛冽寒风,一路跑着求医。
      郎中请来,他就死死守在床边,眼神里满是无措的担忧。
      郎中开了汤药,嘱托他如何熬煮,阿寂便守在炉边,盯着药盅,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汤药熬好后,他会先小心翼翼吹凉,再亲手递到沈清辞唇边,看着他尽数服下,才肯安心。
      夜里他不敢沉睡,时时探沈清辞的额头,为他掖好被角,用自己温热的身躯为他抵御秋夜寒凉。
      而沈清辞卧床这几日,阿寂照顾家里家外,待沈清辞病情渐好,他已经学会了上山打柴、挑水做饭。山间路滑,他手脚常常被树枝划伤、被碎石磨破,却从不喊疼,每日默默扛着柴火归来,给沈清辞煮好热腾腾的粥饭,将小院打理得井井有条。
      沈清辞看在眼里,暖在心底。
      他孤僻半生,从未有人这般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爱护他。阿寂傻得纯粹,憨得赤诚,世间繁杂名利、是非对错,他一概不懂,满心满眼,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
      两人的情愫,便在这朝夕相伴、互相扶持的琐碎日常里,悄然滋生,懵懂蔓延。
      冬日初雪落下的那日,小镇来了一位贵客。
      城中最大书肆的老板温景然,驱车专程赶来,手中抱着一摞崭新的书卷,是早前沈清辞托他代为搜罗的诗书。
      温景然容貌俊雅,家底殷实,爱慕沈清辞多年。旁人知晓沈清辞无子隐疾,纷纷却步,唯独他始终不离不弃,屡次登门求亲,愿以正夫之位迎娶,许诺一生一世一双人,绝不嫌弃他无法生育。可沈清辞心底通透,温家乃是三代单传,香火传承乃是家族头等大事,纵使温景然一意孤行、甘愿不计子嗣,温家上下也必定极力反对,绝不会容他一个不能生育的哥儿入门,他不愿耽误真心待己的挚友,让他为自己忤逆家族、背负骂名。更何况,他素来只将温景然视作惺惺相惜的知己好友,心意澄澈,从无半分情爱羁绊,自然不可能应允这门亲事。
      此番送书前来,温景然依旧不肯放弃,趁着房中无人,再度恳切地表白:“清辞,入冬天寒,你独居小院太过清冷。随我搬到城中去吧,我许你一世安稳。”
      屋内的沈清辞尚未开口,院门外忽然冲进来一道高大身影。
      阿寂原本在院中劈柴,听见屋内话语,瞬间丢掉手中柴斧,大步冲了进来,挡在沈清辞身前,张开双臂将人牢牢护在身后。
      他平日里温顺憨直,此刻眼底却翻涌着极强的占有欲,眉头紧蹙,眼神执拗,死死盯着温景然:“不行!清辞不跟你去城里!清辞是我的!”
      他冷硬的话,让屋内气氛瞬间凝滞。
      温景然错愕看着眼前高大憨傻的男子,又看向面色泛红的沈清辞,心底隐约想到什么,但又不敢相信,之前倒是听说沈清辞收留了一个流浪的傻子,但……
      沈清辞脸颊滚烫,又羞又窘,连忙拉住阿寂,轻声呵斥:“阿寂,别乱说。”
      可平日里最听他话的阿寂,此刻却格外执拗,一动不动,牢牢挡在他身前,死死盯着温景然,一副绝不退让的模样。
      沈清辞无奈,只能礼貌送走温景然。
      温景然离去前,深深看了一眼沈清辞,眼底满是惋惜,终究是转身离去,再未多言。
      客人走后,小院重归安静。
      阿寂依旧亦步亦趋跟在沈清辞身后,像黏人的大型犬,一步不肯离开,反复小声念叨:“哥不许嫁人,不许跟别人走,哥是我的。”
      沈清辞被他缠得无奈,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问出口,“你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吗?”
      阿寂用力点头,眼神认真又赤诚:“知道。哥嫁给谁就跟谁一辈子在一起,不分开了。”
      话音落下,他抬手抚向自己的衣襟,从贴身内里,摸出一枚温润通透的墨玉玉佩。
      玉佩质地极佳,雕着繁复的云纹龙凤,一看便不是寻常宝贝,是他昏迷流落街头时,身上唯一值钱的物件,也是他混沌记忆里,唯一记得,属于自己的东西。
      阿寂双手捧着玉佩,郑重递到沈清辞面前:“哥,这个给你。我娶你,我们一辈子在一起。”
      雪花簌簌落在院檐,落满两人肩头,寂静无声。
      沈清辞怔怔看着那枚贵重的玉佩,又抬头望着眼前满眼都是自己的憨直男子,心底五味杂陈。
      他想起自己的先天隐疾,世人皆慕他容貌品性,可无人能真正接纳他的不完美。
      可阿寂不一样。他傻得纯粹,爱得赤诚,不懂世俗规矩,不惧流言蜚语,不贪子嗣荣华,只想一心一意陪着自己。
      于旁人而言,他是残缺累赘;可于阿寂而言,他只是唯一想要相守的人。
      或许,他这般残缺之身,配一个懵懂傻夫,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两两圆满。
      至少往后余生,岁岁年年,有人相伴,不再孤苦无依。
      沈清辞沉默良久,指尖轻轻抚过那枚温热的玉佩:“好。我嫁你。”
      一瞬之间,阿寂眼底炸开漫天光亮,眉眼弯弯,立即上前一步,紧紧抱住沈清辞。
      没有盛大婚仪,没有亲友庆贺,没有彩礼嫁妆。
      一场雪落,一枚玉佩,两厢许诺,便是他们的终身嫁娶。
      自此,小院之内,二人结为夫夫,朝夕相守,相伴。
      婚后的日子,平淡清贫,却处处藏着极致的温柔与和谐。
      阿寂心智如稚童,憨直单纯,不通世俗情爱,却唯独对沈清辞有着本能的占有与宠溺。白日里,他挑水打柴,打理家事,守护着教书的沈清辞;夜里相拥而眠,温柔又强势。
      阿寂明明心智单纯,却唯独在亲近沈清辞这件事上无师自通,温柔缱绻。
      夜色温柔,帐幔轻垂,两人私房话隐隐约约
      “阿寂,你轻些,床都要塌了。”
      “哥好香,阿寂不够,还想要……”
      沈清辞本是孤僻冷淡之人,半生孤寂,心门紧闭。可在阿寂毫无保留的爱护与陪伴里,渐渐卸下所有防备,心底的冰层彻底消融。
      他越来越依赖这份安稳温柔,愈发贪恋身边人的暖意,两颗心紧紧相依,情愫日益深厚,已经难舍难分。
      只是沈清辞心底深处,始终藏着一丝隐隐的忧虑。他时常摩挲着阿寂赠予自己的那枚温润名贵的玉佩,不禁回想起初见他时,那人纵使满身尘土、衣衫破烂,衣料却质地不菲,绝非乡野流民所能拥有。加之阿寂一言一行的矜贵教养、对凡尘俗事的全然懵懂,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眼前这份清贫安稳、朝夕相守的幸福,如同易碎的镜花水月,不知何时便会骤然破碎、转瞬落空。
      他的忧虑并非毫无根据。
      遥远京城,暗流汹涌,风波从未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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