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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手 “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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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门被人从外面重重关上,发出一声巨响。
我听到动静,下意识停下笔,摘下耳机,英语听力声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脚步声。
我抬起头,看见薛元祐掀开帘子,面无表情地进来了。
我视线一直跟着他的脸,直到他走到我的斜对面,脱下外套,丢在椅背上。
很快,他就转过身,打开了柜子,动作粗暴地从柜子里拿出了自己的衣服,随即又抬手脱掉了他自己的毛衣,露出精壮结实的脊背和劲瘦的一截后腰。
从这个角度,我能看见他站在镜子前,低头脱完衣服时顺手将头发拨整齐的俊脸。
他心情不好的样子也很帅,我悄悄抬起手,用英语听力练习册遮住了下半张脸。
也许是我的表情太过于火热赤裸,薛元祐转过头来,冷冷地扫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带有明显的、居高临下的不耐和烦躁。
他不喜欢我,我知道,但是我没有畏惧,依旧仰起头,对上他的眼神。
他的眼神非常凶,像是一把世间最锋锐的一把刀,出窍时剑锋轻飘飘的,却能转瞬间就在人的脖颈上扫除一条血线。
我见状,下意识哆嗦了一下,随即缓缓将书本上移,挡住了自己整张脸。
薛元祐见状,移开视线,面无表情地将衣服甩在背上,去浴室洗澡去了。
我等到他砰的一声关上了浴室门,悬起的心才猛地放下。
我放下书,将其摊在桌上,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身汗。
英语听力也没有心情听了,我趴在桌上,侧过头,听着自己因为心脏跳动剧烈而过于鼓噪的声音,许久,才下意识伸出手,捂住了胸口。
满脑子都是薛元祐刚才面无表情的样子,我猜到他现在心情不太好,而且大半原因都是为了他现在谈的那个对象。
事情要从大学入学那一年说起。
那一年,薛元祐刚入校,第一天就开了一辆法拉利来报道,瞬间引起了全校的轰动。
因为他长得帅又有钱,所以排队追他的人数不胜数。
后来我才知道,薛元祐三代单传的独苗,他们那个家族混到他爸爸那一代,有钱虽然有钱,但就只剩下他爸一个人了,他爸也只有薛元祐一个孩子。因为家境优渥,所以薛元祐从小就在溺爱中长大,导致他有一点大少爷脾气,但都被掩盖在刻在骨子里的教养下了。
他有点大少爷脾气,需要人哄,也需要有人顺着他,但不知怎么了,竟然被林敬云这个贱人拿下了。
林敬云是我爸在我妈孕期时,出轨小姨子的产物,我妈得知之后,气的不行,坐月子时带着我离家出走,这些年来,一直单独拉扯我长大。
一个人带娃虽然吃力,但是我妈很能干,所以也把我拉扯长大了。
后来我七岁的时候,我妈遇到了我后爸,组建了新的家庭,后来,他们又生了弟弟。
在这个家里,我没有什么归属感,妈妈虽然也爱我,但是总归是更爱弟弟的,毕竟我是罕见的身体畸形的双性人,她再爱我,也本能地更爱身体正常的弟弟。
高中之后,我就一个人搬出来住了,下课就去做兼职,勤工俭学,打暑假工,自己赚学费和生活费,有时候因为太独立,一个月都不一定会联系家里一次。
我妈之前还会给我打点钱,但是后爸不喜欢我,就不让她给我打钱,我慢慢的也就没有再收到我妈给我打的钱了。
有时候我也会想,我用这样残缺的、不男不女的身体,到底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走到哪里,都被人嫌弃。
强烈的自我厌恶感又漫了上来,我没有了学习的心思,早早地换了睡衣,爬上了床。
我没有戴耳机,听着薛元祐和林敬云打电话的语气,有点不耐,但又有点温柔。
最后的最后,薛元祐妥协了,答应林敬云,认了错,承认自己不该在朋友的聚会上忽略他。
我想,薛元祐为什么要认错呢?
薛元祐本来就是个有点少爷脾气的人,他生下来,就是要有人去伺候他,要去哄他的啊。
林敬云为什么不去哄他呢?
为什么要跟他闹脾气呢?
难道这就是男朋友的特权吗?
如果我是薛元祐的男朋友,我肯定不会和他闹脾气,如果薛元祐和我闹脾气,我肯定会哄他哄到他消气为止的。
可惜他的男朋友不是我。
想到这里,我心中忽然感觉索然无味,随即闭上了眼睛。
也许快到十一点了,薛元祐也不再打电话了,关了灯。
我渐渐有了睡意,正准备睡着的时候,门外忽然又传来砰的一声关门声。
很快,头顶的灯亮起,透光窗帘被照亮,我眯着眼睛,听见其他两位舍友说话的声音。
我睡眠浅,睡不着,烦躁地翻了一个身,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耳塞盒,戴上。
耳塞的质量不是很好,戴上耳塞之后,依旧能听到人说话的声音,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又被耳塞涨的耳朵难受,只能叹了一口气,摘下耳塞。
心中酝酿了千百遍,借着心中的郁闷,才终于拟好说辞。
咽了咽口水,我战战兢兢地打开床帘,看着宿舍里还在嘻嘻哈哈打闹的两个男生,还未开口,就听耳边传来刷的一声动静,是薛元祐拉开了床帘,猛地坐了起来,看向下面:
“能不能别吵了。”
他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平,眼神像是一潭没有什么生命力的死水,面无表情地看着凌晨一点还在打闹的人,一字一句道:
“要吵出去吵。”
打闹的舍友脸上的笑容一僵,下意识抬起头,看向薛元祐,片刻后不服气道:
“拽什么,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宿舍。”
他说:“有本事你出去住啊。”
薛元祐:“那你先付我房租啊。”
舍友一噎,还想再说什么,另外一个拉住他,劝道:“好了好了,你惹这个少爷干嘛?”
他这话不知道是在拉偏架还是在阴阳怪气,但总之宿舍恢复了安静状态,我满心的腹稿没有了用武之地,只能灰溜溜地拉上了帘子。
我心想,薛元祐好厉害。
他为什么能这么理直气壮且勇敢地怼人?
大概我一辈子都学不会这样的本事吧。
我就是很软弱的、懦弱的,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表达自己对薛元祐的喜欢。
我想,如果给我一次机会,我应该会在林敬云表白之前就和薛元祐表白。
我当初为什么要这么懦弱呢?
哪怕薛元祐真的讨厌我、不喜欢我,但我为什么不尝试着去争取一下呢?
万一成功了呢?
当初一味去逃避,如今反而没有了机会。
我心中懊恼不已,心想,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一定要勇敢地想薛元祐表白。
老天,你要是能听到我的心愿,我愿意折寿三十年,换一个和薛元祐在一起的机会。
不知道老天是不是听到了我的愿望,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也许是老天真的感受到了我的虔诚,薛元祐和林敬云终于冷战了。
原因是薛元祐终于受不了林敬云时不时的闹脾气,一怒之下,失去理智,提了分手,林敬云没说同意还是不同意,直接把薛元祐拉黑了,把薛元祐气得够呛。
他为了气林敬云,还特地请了除了林敬云在内的同一个社团的所有人吃饭,还选了很贵的旋转餐厅。
因为我暗恋他,他去了那个社团之后,我也去了,我也在这个社团里,所以我当然也在内。
吃饭的时候,所有人脸上都兴高采烈的,唯有薛元祐绷着脸,一言不发,浑身的气压很低,时不时抬手看一眼消息,间没有消息弹出来,便烦躁地喝了口酒。
他没有吃东西,喝酒容易醉和上头,我起身,给他打了一碗鸡丝干贝粥,放在他面前,低声道:
“吃点东西再喝酒吧。”
薛元祐听见我说话,视线从手机上一看,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去,没有理我。
那碗粥放到凉,他也没有喝。
薛元祐果不其然地醉了。
他醉时也很有教养,不会发酒疯,坐在椅子上,肩膀微松,垂着头,用手指抵着额头,像是睡着了。
我见人吃完饭,都各自走光了,坐在他身边,等了一会儿,借着照顾他的名义,欣赏了一下他的脸。
他身形挺拔修长,气质冷淡,今天穿了一件很简单的黑色夹克,里面套了一件圆领白色卫衣,很简单的款式,却显得他这个人格外利落干净。
他的五官眉眼应该很像他妈妈,生的过于漂亮,但英挺的眉毛和冷厉的眼神却综合了那股漂亮,反而显出十足的英气。
他像一捧很热的雪,雪白、干净、凌厉,但绝对不冷清。
我仗着他闭着眼睛,无法察觉到我的视线,眼神肆无忌惮地从他额心的碎发,看到饱满白皙的额头,再到纤长漆黑的眼睫落在脸颊上的淡淡阴影——
一切都好看的不像话。
我甚至能想象到他睁眼的样子,双眸漆黑如玉,眉峰利落,直直望过来的模样,带着几分难以言说的压迫感;但有时候又是可爱的,会因为打赢了一场篮球赛,眉飞色舞,还会说很多让人起爆炸的垃圾话。
不管他做出什么事,我都觉得他很可爱。
心跳的愈发厉害,我几乎控制不住喜欢他的感觉,我想,如果他们今天没有分手,我大概率会选择做小三。
但是我有做小三的天赋吗?
我不知道。
我只能争取。
我只能试试。
我没有太多机会浪费了。
薛元祐提了分手,他们在冷战,这是我趁虚而入的最好的机会。
思及此,我借着屏风的遮挡,微微凑过去,缓缓将唇贴近薛元祐的脸。
我没有胆子亲他的唇,哪怕我很想,我也只能亲亲他的脸。
老天,他长的可真好看。
心跳如同擂鼓,我几乎担心要吵醒薛元祐,只能掩耳盗铃地闭上眼睛,身体微微倾过去,在心下数着数。
“三——”
“二——”
“一——”
唇贴上了皮肤,我心下一跳,以为终于如愿,兴奋地睁开眼睛,可刚掀开眼皮,就看见了薛元祐锋利冰冷的眼神。
像是一把刀一般,几乎能剜开我的胸膛。
我顿时像是被破了一盆冷水,眼睛眨也不眨地保持这个动作,呆坐在地,直到薛元祐将手指抵在我的唇边,推开了我。
他起身,抓起椅背上的外套,垂下眼睫,照旧是冷峭英俊的眉眼,懒散地抬手将散落的额发梳上头顶时,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以及瞳仁散落三分醉意,几分不近人情的冷漠:
“滚。”
我听见他对我说:
“就算和林敬云分手了,这辈子,也轮不到你当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