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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第 48 章 许你与我, ...

  •   “好。”
      “后年第三张。”
      “好。”
      “拍一辈子。”
      “好。”
      我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他的脸被阳光晒得暖暖的,皮肤上有一点银杏叶的涩味。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像两个月牙。两个月牙凑在一起,凑成了一个圆。
      圆的,完整的,没有缺口的。
      像我们。
      十月中旬,我收到了一封信。
      是手写的信。白色的信封,没有署名,没有寄件人地址,只有收件人的名字——陆筱筱。字迹很旧,很抖,像是一个手不太稳的人写的。
      我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对折的信纸,很薄,很旧,边角有些发黄。信纸上的字迹也是抖的,一行一行的,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字都写得很用力,像是在跟什么东西较劲。
      “筱筱: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进去了。黎正业把所有的材料都交了,包括我的那一份。他说他老了,不想再躲了。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结果是,我也跑不掉了。我不怪你。你做了你该做的事。我做了我不该做的事。我们扯平了。你爸爸不知道这些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只知道他的女儿很优秀,很独立,是他的骄傲。请你不要告诉他。让他一直这样以为下去。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求你。你也不用原谅我。我不配。但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工作,好好的爱一个人,好好的被一个人爱。把这些年欠自己的,都补回来。妈妈”
      我看完这封信,在沙发上坐了很久。
      窗外的阳光很好,黄色的窗帘在风里轻轻晃动,白色的小碎花一朵一朵地开着。绿萝的藤蔓从阳台垂下来,在风里微微摇摆,像一个在荡秋千的孩子。
      黎珩从书房出来,看见我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封信,眼眶红红的。他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没有问怎么了,只是伸出手,把我揽进怀里。
      “我妈写的。”
      我说,声音闷在他的胸口。
      “嗯。”
      “她进去了。”
      “嗯。”
      “她不怪我。”
      “嗯。”
      “她让我好好的。”
      “你会的。”
      他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已经在了。”
      他说,
      “好好的,不是一种状态,是一个过程。你正在好好的路上,走得慢一点没关系,我也会在旁边陪着你走。”
      我把那封信折好,放回信封里,走到书架前,把它放在聂鲁达的诗集旁边。白色的信封靠在蓝色封面的书上,像两个不认识的人,被命运放在了同一个书架上。
      也许有一天,我会再读这封信。也许不会。但不管读不读,它都在那里。像那些过去了的事,不会消失,但可以放在一边,不打扰现在的生活。
      晚上,黎珩做了一桌子菜。
      红烧排骨、清蒸鲈鱼、番茄炒蛋、清炒时蔬、排骨莲藕汤。四菜一汤,摆满了整张餐桌。他还在厨房里忙活,我走进去,从背后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做这么多,吃得完吗?”
      “吃不完明天带饭。”
      “你今天怎么了?”
      “没怎么。”
      他说,
      “就是想给你做顿饭。”
      “你每天都给我做饭。”
      “今天是特别的。”
      “特别什么?”
      他没有回答,但我感觉到他的心跳快了一些,咚咚咚的,像一面被敲响的鼓。他的手指在灶台上轻轻叩着,一下一下的,像是在数节拍。
      “黎珩。”
      “嗯。”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关了火,转过身,面对着我。
      他穿着白衬衫,围裙系得有点歪——那个蝴蝶结是我早上系的,一整天没散。他的头发有点乱,有几缕垂在额前,挡住了眉毛。他的眼睛里有光,那种光不是泪光,是很深很深的、从最底部涌上来的、带着温度的、像墨尔本冬天的阳光一样的光。
      他从围裙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深蓝色的,丝绒的,很小,小到可以握在手心里。
      他看着那个盒子,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筱筱。”
      “嗯。”
      “这枚戒指,五年前就买了。”
      我的呼吸停了一拍。
      “在你离开墨尔本的前一周。”
      他说,
      “我本来打算在你生日那天给你的。但你提前走了,没有等到生日。这枚戒指就在我身边待了五年。我随身带着,去哪都带着。北京、墨尔本、新加坡、伦敦,我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它都去过。”
      他把盒子打开。
      里面是一枚戒指,铂金的,很细,很亮。没有钻石,没有宝石,就是一枚素圈,内侧刻着四个字:南风知意。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你以前说过,你不喜欢钻石,太张扬了。你喜欢简单的、低调的、可以天天戴的。你说戒指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是为了让自己记得——记得自己被爱着,记得自己要珍惜,记得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
      他取出戒指,举到我面前。
      “陆筱筱。”
      他叫我的全名,声音有些哑,但很稳。不是那种小心翼翼的、试探性的、怕被拒绝的语气了。是那种确定的、笃定的、知道答案的语气。
      “嫁给我。”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黑色的深井里有泪,有光,有我。只有我。从五年前到今天,从墨尔本到北京,从她忘记他到她想起来。每一天,每一秒,只有我。
      我把手伸给他。
      “我……愿意。”
      我说。
      他把戒指戴在我的无名指上。铂金的圈圈套进我的手指,凉凉的,滑滑的,像一滴被凝固的露水。大小刚好,不松不紧,像是量过一样。他量过,五年前就量过了。用一根红线,趁我睡着的时候,偷偷量了。量完之后把红线收在钱包里,贴身放了五年。
      他低下头,吻了那枚戒指,又吻了我的手指。
      “南风知我意。”
      他说,
      “下一句是什么?”
      我想了想。
      “吹梦到西洲。”
      “嗯。”
      他说,
      “这五年,你就是我的西洲。我一直在吹梦,吹了五年,终于把你吹到了我面前。”
      我哭着笑了,笑着哭了。眼泪和笑容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他伸出手,用拇指擦掉我脸上的眼泪,擦了一颗又来一颗,擦了一颗又来一颗,怎么也擦不完。
      “别哭了。”
      他说。
      “你也是。”
      我说,
      “你的眼睛又红了。”
      “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你有。”
      我捧住他的脸,看着他的红眼睛,
      “你有的。”
      他低下头,把脸埋进我的掌心里,闷闷地说了一句:
      “被你发现了。”
      “我一直都发现。”
      我说,
      “从相亲那天就发现了。你坐在我对面,看着我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像在看一个丢失了很久的东西。我就知道,你眼睛里的红,不是因为没睡好,是因为想我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埋在我的掌心里,像一只终于找到了家的流浪猫,蜷缩在最安全的地方,闭上了眼睛。窗外有风吹过,黄色的窗帘轻轻晃动,白色的小碎花在风里像是活了一样,一朵一朵地开放着,安静地、热烈地、不顾一切地。
      窗外的银杏叶还在落。一片一片的,金色的,像一面面小扇子,扇走了夏天,扇来了秋天,扇走了过去,扇来了未来。
      未来的每一天,都有一句话。
      南风知我意。
      吹梦到西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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