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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第一次见面 ...


  •   我第一次见到黎珩,是在一场相亲上。
      说实话,这种场合我参加过无数次了,每一次都像是在完成某种仪式——穿得体面,面带微笑,交换名片,然后礼貌地说“再联系”。对方通常是父母眼中门当户对的好人家,家世清白,事业有成,性格温和,无不良嗜好。而我呢,坐在对面,脑子里想的永远是今天股市涨了几个点,下周的并购案资料还没看完,回家之后能不能赶上洗澡水还热着。
      他们都说我太冷。
      冷就冷吧,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十九岁那年在医院里醒来的那个早晨,阳光透过窗帘照在白色床单上,我看着天花板,脑子里空空的,像是被人掏空了一只抽屉。后来他们告诉我,我出了车祸,昏迷了三天。爸妈吓坏了,把我接回国内,从此再也没提过我在国外的那两年。我也没问过,因为问不出来——关于那两年的记忆,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刀齐刷刷地切掉了,干净得不留一丝痕迹。
      不疼,只是偶尔觉得心里有个洞,风一吹就呼呼地响。
      所以那天下午,当我走进国贸那家法餐厅,看见靠窗坐着的男人时,我完全没有想到,我的人生会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彻底坍塌。
      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黑色高领毛衣,衬得他的侧脸线条利落又冷峻。他没看手机,也没翻菜单,就那样安静地坐着,手指轻轻叩着桌面,像是在等什么人,又像是在打发一段与自己无关的时间。
      我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他抬起眼。
      那一瞬间我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他的眼睛很黑很深,像一口古井,看不见底。那种目光不是打量,不是审视,而是一种近乎贪婪的凝视,好像他已经等了我很久,久到连他自己都快要忘记为什么在等。
      “陆筱筱?”
      他问,声音低沉,带着一点点沙哑。
      “嗯。”
      我点了点头,把自己的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
      “黎珩?”
      他没回答,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个弧度不算笑,更像是某种确认——确认我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你是陆筱筱。”
      他又说了一遍,这次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
      我当时觉得这个人有点奇怪,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奇怪。后来的事情进展得出乎意料地顺利,他话不多,但每一句都恰到好处,不会让人觉得冷场,也不会让人觉得压迫。他点菜的时候没有问我忌口,直接要了两份相同的套餐,等服务员走后,他才轻声说了一句:
      “你不吃香菜,不吃羊肉,不吃胡萝卜。”
      我愣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
      “猜的。”
      他说,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我不记得那天具体聊了什么,好像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工作、旅行、最近读的书。他说他刚回国不久,之前一直在新加坡。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淡,像是随口一提,但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微微收紧了,那个动作一闪而过,快得像是我的错觉。
      相亲结束的时候,他送我上车。
      六月的北京热得像个蒸笼,夕阳把整条街染成了琥珀色。他替我打开车门,我弯腰坐进去,刚要关门,他忽然伸手抵住了门框。
      我抬头看他。
      夕阳正好落在他身后,把他的轮廓镀上一层暖光,但他的表情是冷的,甚至可以说,是痛的。他看着我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个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人,更像是在看一个丢失了很久、本以为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突然出现在眼前,却又不敢相信是真的。
      “陆筱筱。”
      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
      “嗯?”
      “没什么。”
      他松开手,退后一步,
      “路上小心。”
      车门关上的瞬间,我看见他站在路边,手插在裤兜里,整个人融进了那片琥珀色的光里,像一尊被时光侵蚀了很久的雕塑。
      我以为这只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相亲,和之前的每一次没什么不同。甚至上车之后还在想,这个人的条件确实不错,长得也好看,就是有点太深沉了,让人琢磨不透。琢磨不透的人,不是大智若愚,就是大奸大恶。
      但这两种,都不适合过日子。
      可是第二天一早,花店就送了一大束白色芍药到我的办公室。卡片上没有署名,只写了一行字:
      “你不记得我了,没关系。”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你不记得我了。
      这句话本身就在暗示,我们曾经认识。可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没能在记忆里找到任何关于黎珩的画面。我的记忆从十九岁那年开始,在那之前的一切都好好的,清清楚楚,没有空白。唯独在国外的那两年,像被格式化的硬盘,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我开始觉得不安。
      这种感觉很难描述,就好像你走在一条熟悉的路上,忽然发现脚下踩的不是坚实的地面,而是一层薄冰,冰下面是深不见底的黑色水域。你不知道那里面有什么,但你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水底注视着你,等你掉下去。
      我试图拒绝黎珩。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很直接地告诉他,我们不合适,还是不要再联系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坐在他对面,双手交叉放在桌上,姿势很礼貌,语气很疏离,完全是一个合格的成年人在处理一段不想要的暧昧关系。
      他听完,沉默了很久。
      餐厅里有人在弹钢琴,是肖邦的夜曲,音符一粒一粒地落下来,像冬天屋檐上融化的雪水。他就那样看着我,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不甘,甚至没有失望,只有一种很深很深的疲惫,像是跋涉了很远很远的路,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却发现终点什么都没有。
      “你有权利拒绝我。”
      他说,声音很平静,
      “但是筱筱,有些事情不是拒绝就能结束的。”
      我皱了皱眉:
      “你这话什么意思?”
      他没有解释,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张照片,轻轻放在桌上,然后推到我面前。
      照片已经有些旧了,边角微微发黄,像是被人反复摩挲过很多次。背景是一片海滩,夕阳把整个画面染成了橘红色。照片上有两个人,一个是年轻的我,比现在瘦一些,头发也长一些,笑得眼睛弯弯的,手里举着一个冰淇淋。另一个是个年轻的男孩,穿着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侧着脸看我,眼神温柔得不像话。
      那个男孩的五官,和坐在我对面的黎珩一模一样。
      我盯着那张照片,心跳忽然变得很快,快到我能听见血液冲击耳膜的声音,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擂鼓。但我的脑子很空,什么想法都没有,或者说,有什么想法刚要成形,就被一种本能的恐惧掐灭了。
      “这是……”
      我开口,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发紧,
      “什么时候的照片?”
      “五年前。”
      黎珩说,
      “你二十岁,我二十二岁。在墨尔本,圣基尔达海滩。”
      墨尔本。这两个字像一把钝刀,不锋利,但是准确无误地捅进了我心里某个我不知道存在的地方。疼,钝钝的疼,闷闷的疼,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身体深处挣扎着想要出来,却被一堵墙死死地挡住了。
      “我不记得了。”
      我说,把那四个字说得很硬,像是给自己筑一道防线。
      黎珩看着我,慢慢地,把照片收了回去,放回西装内袋,贴着心脏的位置。
      “没关系。”
      他说,嘴角的弧度说不清是笑还是别的什么,
      “我记着就行。”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那张照片,想那片橘红色的海滩,想他看我的眼神。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如果五年前我们真的认识,甚至还在一起过,那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会出车祸?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爸妈从来不提我在国外的经历,就好像那两年根本不存在?
      我想给我妈打电话,但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手机握在手里,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最后我打开搜索框,打了两个字:黎珩。
      搜索结果多得吓人。
      黎氏集团,亚洲顶尖的投资公司,业务遍布全球,资产规模数千亿。创始人黎正邦,白手起家的传奇人物。而黎珩,是黎正邦的长孙,从小被当作继承人培养,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二十七岁接手国内业务,被称为“金融圈最年轻的掌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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